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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
在全省上下以省次黨代會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切實用領導方式轉變加快發展方式轉變,全面推進中原經濟區建設的新形勢下,為了進一步推進政府管理創新,促進全市各級政府迅速融入中原經濟區建設的宏偉大局,積極探索“三化”協調科學發展的路子,形成推動務實發展、建設務實的良好政風,提高各級政府科學管理、民主管理、依法管理水平,完善政府抓大事、解難事、辦急事、研專題、保穩定的良好運行機制,保證“十二五”規劃目標的圓滿完成,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明確指導思想
1、進一步明確政府管理創新的指導思想。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科學發展為主題,以加快轉變發展方式為主線,以加快追趕跨越發展為根本目的,以建設學習型政府、服務型政府、效能型政府、法治型政府、廉潔型政府為奮斗目標,以體制機制創新為突破口,以增強政府工作人員服務意識、責任意識、依法行政意識為著力點,突出制度建設和依法行政能力建設,不斷提高政府公信力和執行力,保障經濟又好又快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
二、完善決策機制
2、明確行政決策權限。全市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的重要指示和決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財政預算、宏觀調控和改革開放的政策措施、重要社會事務、重大型項目建設、規范性文件等重大決策,由市人民政府全體會議或常務會議討論決定。研究具體工作推進措施或解決工作中實際困難和問題,由市長辦公會議討論決定。各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要嚴格依照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政策的規定,科學行使決策權。
3、完善行政決策機制。建立民主、科學、規范的決策制度,減少決策的隨意性,提高決策的科學性。重點建立決策調研、專家咨詢、法律論證、社會公示聽證、集體決策、決策責任追究六項制度。各級政府的重大宏觀政策,關系國計民生的重大項目安排及涉及地區經濟發展的重大決策,以及專業性較強的決策事項,在決策前,要進行充分的調查研究并組織專家進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論證;對涉及面廣、與人民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重大決策事項,要向社會公布,或者通過舉行座談會、聽證會等形式廣泛征求意見;重大決策在出臺前,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組織法律專家或政府法制部門進行合法性審查,保證重大行政決策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重大決策,要集體討論決定;所有重大決策事項和結果,除依法應當保密外都要公開,便于公眾查閱、參與和監督。政府部門提請政府討論決定的重大決策建議,必須以扎實的基礎性研究或發展規劃為依據,經過充分的論證評估和法律分析;涉及其他相關部門的,應充分協商;涉及下一級政府的,應事先征求意見。
4、強化行政決策監督和責任追究。建立決策執行的過程監督和反饋糾錯機制,加強對決策落實的督查督辦。定期對決策的執行情況進行跟蹤督查和效能評估,并根據督查評估情況,適時調整和完善相關決策,確保決策事項落實;要把決策事項的執行情況納入政府績效評估考核體系,按照“誰決策、誰負責”的原則,落實決策責任,對違法決策或決策失誤的依法追究責任。
三、加強制度建設
5、強化用制度管人、管權、管事。按照“有章可循,有標可本,有序推進,有為奮進”的原則和“人要管住、事要抓住、口要統住”的要求,突出用制度確保履職到位,用制度規范權力運行,用制度推進各項工作。注重行政許可、行政執法方面的具體制度建設,重點完善項目、資金、土地、資產管理方面和社會保障、改善民生、發展社會事業、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以及政府自身建設方面的制度,力爭使所有重大事項的運轉都有規范的制度保障,奠定政府有序運轉的制度基礎。
6、提高制度建設質量。制度建設要突出規范、嚴謹、通俗、準確,反映經濟社會發展規律和現實工作實際,反映人民意愿,提高制度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嚴格遵守法定權限和程序,制度內容不能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方針政策相抵觸,不能設定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超越自身權限的事項;著力為社會提供明了的辦事規則、流程、方式方法、環節步驟,細化行政裁量權,強化執法責任追究;注重制度的修訂和更新,對已出臺的制度,要適時進行清理和審查,對不符合經濟社會發展要求,與上級法律法規和制度相抵觸、不一致,或者相互之間不協調的制度,要及時修改或廢止;克服政府制度建設中的部門利益傾向,注重制度的公共性和制度之間的銜接、協調;加強制度的解釋工作。
四、推進依法行政
7、大力培養依法行政意識和依法行政能力。各級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干部要帶頭學法、遵法、守法、用法,牢固樹立以依法治國、執法為民、公平正義、服務大局、黨的領導為基本內容的社會主義法治理念,自覺養成依法辦事的習慣,切實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律手段解決經濟社會發展中突出矛盾和問題的能力;完善各級行政機關領導干部學法制度,組織學習憲法、通用法律知識和與履行職責相關的專門法律知識;強化對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和行政執法人員的教育培訓,不斷提高政府機關工作人員的素質。
8、嚴格依法履行管理職責。全面履行政府職能,更加重視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實解決就業、教育、醫療、社會保障、保障性住房、城市管理等方面人民群眾最關心的問題;加大行政執法力度,嚴厲查處危害食品藥品安全、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社會治安等方面的違法案件,維護公共利益和經濟社會秩序;認真執行行政許可法,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進一步規范和減少行政審批,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嚴格規范行政行為,沒有法律、法規、規章依據,行政機關不得作出影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益或者增加其義務的決定;行政機關參與民事活動,要依法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承擔責任。
9、完善行政執法體制和機制。合理界定各部門執法權限,明確執法責任,積極推進綜合執法試點工作,減少執法層級,提高基層執法能力,堅決杜絕沒有好處不執法、有了好處亂執法現象;改進和創新執法方式,堅持管理與服務并重、處置與疏導結合,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加強行政執法信息化建設,按照國家統一部署,推行執法流程網上管理,提高執法效率和規范化水平。
10、嚴格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強化程序意識,嚴格按程序執法,保障程序公正;要平等對待行政相對人,同樣情形同等處理;堅持文明執法,不得粗暴對待當事人,不得侵害執法對象的人格尊嚴;嚴格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狠抓執法紀律和職業道德教育,全面提高執法人員素質;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立、改、廢情況,及時調整、梳理行政執法依據,明確執法職權、機構、崗位、人員和責任,并向社會公布;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開展執法滿意度測評等工作,加強執法評議考核;嚴格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繼續推進行政執法示范單位的創建工作,加強行政執法證件和行政執法監督證件的管理和年審工作。
五、提高行政效能
11、持續推進政務公開。認真貫徹實施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凡是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政府信息,都要向社會公開;把公開透明作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推進辦事公開,不斷拓寬辦事公開領域,所有面向社會服務的政府部門都要依法公開辦事依據、條件、要求、過程和結果,充分告知辦事項目有關信息;搞好《市人民政府公報》的發行工作,加強各級政府門戶網站和電子政務建設,政府的所有文件,凡不涉密的都在《公報》或政府門戶網站公開;建設好互聯網信息服務平臺和便民服務網絡平臺,方便人民群眾通過互聯網辦事;加強行政服務中心建設,對與企業和人民群眾密切相關的行政管理事項,要盡可能納入行政服務中心辦理,改善服務質量,提高服務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完善新聞制度,及時準確地向媒體和公眾政務信息,展示發展成就,宣傳政策,解疑釋惑,塑造形象。
12、加強政府執行力和公信力建設。從建設務實的大局出發,建立健全促進工作落實的制度,堅決解決個別地方和部門執行力不強問題,培養政府系統各級干部的務實作風,形成“立足于做、立足于干、立足于實、立足于效”的工作氛圍和忠誠履職、一抓到底的行政風氣,提高政府執行力;加強政府誠信建設,凡政府出臺的政策措施、規劃方案、規章制度等文件,都要認真地落實和完成,“說到做到,說好做好,”以突出的成績讓人民群眾滿意,提高政府公信力。
13、加強效能督促檢查和目標管理。充分發揮政府督察力量作用,建立各類重點工作的督促檢查和反饋制度。對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主要領導的批示、政府的重大決策和各階段的重點工作落實情況,要跟蹤問效,一抓到底;加強對重點工作的日常督查,督查情況應以一事一報的形式,向政府主要領導或政府常務會議報告,確保件件有落實,事事有回音;加強對日常工作的督促檢查,督促檢查情況以一月一報的形式,向政府主要領導或政府常務會議報告,不斷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強化目標責任制,各部門、各縣(市、區)與市人民政府簽定的責任目標,實行年終考核,落實獎懲。各縣(市、區)也要實行相應的目標管理制度。
六、建設廉潔政府
14、進一步加強政風建設。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全面加強思想作風、學風、工作作風、領導作風、干部生活作風建設,鞏固“心無旁騖抓發展、集中精力搞建設”的大好局面。加大公務員隊伍建設力度,建立健全公務員考核獎懲、教育培訓制度,努力建設一支善于治事理政的高素質公務員隊伍;加強對依法行政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各級政府及其工作人員依法行政、規范行政、勤勉行政,維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堅持厲行節約,規范職務消費,降低行政成本,加快建設節約型政府;堅決反對弄虛作假、虛報浮夸,反對搞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政績工程。
15、強化對權力的制約監督。建立健全經常性監督制度,探索有效監督形式,加強上級行政機關對下級行政機關的層級監督,及時糾正違法或不當的行政行為;主動接受同級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報告工作、接受質詢;自覺接受政協的民主監督,虛心聽取對政府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強化社會監督,依法保障人民群眾實施監督的權利。高度重視輿論監督,對新聞媒體反映的問題要認真調查核實,及時作出反饋。加強審計、監察專門監督,重點對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熱點、難點問題和財政預算執行、政府投資管理、重點建設項目、國有企業以及稅收征管等進行審計監督;繼續開展社會公眾評議熱點部門、科室活動,完善評議工作機制,充實評議內容,改進評議方法,提高評議效果。
16、建立健全重點領域預防腐敗制度。進一步完善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經營性土地使用權出讓、政府采購、產權交易等制度,加強公共交易平臺建設。突出抓好工程建設、土地出讓、產權交易、醫藥購銷、政府采購、資源開發等方面的治理工作,加大涉及國家工作人員的商業賄賂案件查處力度;落實領導干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完善干部輪崗交流和離任審計制度,建立健全預防腐敗的長效機制。
推進政府管理創新,是一個不斷持續的過程。各級政府和部門要堅持“四個重在”的實踐要領,按照“四個帶動”的工作要求,遵循“三具兩基一抓手”的工作方法,高度重視,加強領導,以更加振奮的精神、更加開闊的視野、更加務實的作風,嚴格按照本意見要求,不斷在政府管理創新上取得新的成效,保證政府各項工作目標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