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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增強政府決策透明度
1.推進政府決策預公開。積極探索建立重大決策程序化機制,重大行政決策前須廣泛征求意見,及時向社會公布意見征集、采用情況。建立專家庫,開展決策前專家咨詢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進一步落實和規范聽證制度,對事關民生的重大行政決策開展公開聽證。堅持重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增強政府決策的透明度和公眾參與度。(責任單位:市政府辦公室、市政府法制辦、市政府有關部門、縣區政府)
2.加強政策執行情況的公開。推行政策執行“三同步”制度,“政策文件、政策解讀、新聞稿”同步向社會公開。開展政策執行中的政民互動,建立健全社情民意調查、收集、整理、反饋制度和工作機制,根據民意適時調整和完善政策內容,促進科學決策。(責任單位:市政府各部門、縣區政府)
二、推進行政權力規范透明運行
3.規范行政職權的行使。對全面清理和確認的行政職權,按照決策、執行、監督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要求,依法科學設置事項辦理流轉環節,優化權力運行路徑,實行程序管理,逐步實現權力運行流程標準化、規范化、信息化。將制定的自由裁量權裁量基準向社會公布,作為行政機關實施行政執法活動的依據。(責任單位:市政府各部門)
4.深入推進依法行政類信息公開。建立依法行政狀況白皮書制度,定期公開全市行政機關年度依法行政狀況,包括重大行政決策、開展行政執法主體和行政執法依據梳理、行政執法、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等狀況。積極推動公、工商、衛生、環保、質監、食品藥品監管、全生產、交通運輸、市容等行政執法重點領域行政處罰類信息公開,逐步覆蓋到有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公開政風行風和效能測評結果。(責任單位:市政府法制辦、市監察局、市政府有關部門)
5.大力推進網上行政服務平臺建設。加快電子政務建設,依托市政府門戶網站構建網上服務大廳,實施網上行政服務。推進所有行政審批事項全流程網上辦理,市、縣區、鄉鎮(街道)三級行政服務中心網上審批服務實現互聯互通。用2—3年的時間,逐步實現全市所有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和行政處罰事項全流程網上辦理。優選、整合全市網上便民服務資源,以公眾關心的教育、醫療、社保、交通和公用事業等重點領域為核心內容,開展網上辦事等專項服務。(責任單位:市行政服務中心、市經信委、市政府有關部門、縣區政府)
6.探索推進網絡問政和電子監察平臺建設。優化政府門戶網站“市長信箱”、“市民心聲”論壇等相關欄目,建立網絡問政專欄。建立電子監察監控系統,實現網上服務大廳無縫對接,市、縣區、鄉鎮(街道)三級聯網聯動,用2—3年的時間,逐步實現全市行政權力網上運行監察監控全覆蓋。(責任單位:市監察局、市經信委、市政府新聞辦、市行政服務中心、縣區政府)
7.積極推進內部公開。規范建立機關內部政務公開制度,把內部事務公開與社會事務公開結合起來,重點公開機關內部干部任免、財務管理、物資采購管理、學習培訓、考核獎懲、領導干部履職和廉潔自律情況。涉及干部職工切身利益的重要決策應征求意見,集體研究,公開執行情況。建立健全機關內部政務公開監督體系,加強廉政風險防控,保障權力正確行使。(責任單位:市政府各部門、縣區政府)
三、加大政府公共資金的信息公開力度
8.推進財政預算信息公開。建立健全財政預算公開制度,依法提高財政預算的透明度,及時公開同級人大審議通過的政府總預算和總決算、部門預算和決算。公共財政預算中的部分重點支出和總決算要公開到“項”級科目。公開出國(境)費、車輛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接待費“三公”經費和行政經費預算、決算情況。(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政府糾風辦、市政府各部門、縣區政府)
9.推進財政專項資金信息公開。全面清理各類專項資金,建立專項資金公開目錄,重點公開“三農”、教育、醫療、保障性住房等涉及民生的重大財政專項資金支出使用情況。內容應包括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具體操作流程、年度分配結果和上年度使用情況等。(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政府有關部門、縣區政府)
10.推進行政事業性收費和非稅收入信息公開。全面清理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完善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建立集中統一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平臺,公開收費的項目、標準、主體、依據、范圍、對象以及變更情況等。建立和完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非稅收入定期公開機制。(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物價局、市政府有關部門)
11.推進社會保障和就業信息公開。建立健全社會保障信息定期公開制度,突出公開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等各類社會保險基金運行總體情況和收支情況,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使用情況,社會保障經辦管理機構管理服務情況等,及時公開全市社會保障政策調整情況。完善社會保險網上查詢系統,健全12333咨詢熱線服務功能。積極拓寬就業信息渠道。(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
12.建立健全住房公積金和房屋維修資金信息定期公開制度。定期公開全市住房公積金年度歸集、提取、使用計劃和計劃執行情況,定期公開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年度財務報告,及時公開并解讀住房公積金政策調整情況。市、縣住房建設主管部門應定期公開全市房屋維修資金年度歸集、劃轉使用情況,適時公告業主使用房屋維修資金信息。到“十二五”末,建立和完善房屋維修資金管理網上查詢系統。(責任單位: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市住建委)
13.建立健全國有資產信息公開制度。國有資產監管部門應依法定期公開全市國有資產狀況、監管情況和有關統計信息,定期公開國有資產經營企業年度生產經營總體情況、保值增值情況、經營業績考核情況,提高國有資產信息透明度。(責任單位:市國資委、縣區政府)
14.建立健全彩票公益金、捐贈款物信息公開制度。市民政、體育等彩票公益金主管部門應定期公開福利、體育彩票公益金年度籌集、分配和使用情況;市慈善總會、紅十字會應定期公開經常性募集的捐贈款物的數量、分配、使用和管理情況,適時公開因突發性事件或特殊救助募集的捐贈款物的數量、分配、使用和管理情況。(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體育局、市紅十字會、市慈善總會、市財政局)
15.推進審計信息公開。建立和完善審計信息公開制度,不斷拓寬審計公開領域和渠道。依法公開市、縣區年度各類預算執行和決算的審計報告以及重點審計項目計劃、審計結果、審計整改報告。逐步公開財政專項資金使用情況綜合審計結果,逐步公開專項審計調查結果。(責任單位:市審計局)
四、加大政府重點工作和政府投資項目的公開力度
16.全面公開政府重點工作。及時公開人大審議通過的政府工作報告,公開政府重點工作落實、責任分解和階段性開展落實情況。主動公開政府工作計劃實施情況、城市發展戰略和產業發展規劃及實施情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綱要及實施情況等,依法加大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統計信息的公開力度。(責任單位:市政府辦公室、市政府各部門、縣區政府)
17.提高政府投資項目信息透明度。健全政府投資項目信息公開制度,規范建設工程信息公開的內容和形式。及時公開政府投資項目年度建設計劃,定期公開政府投資項目季度實施進展情況和年度管理、運營情況。加大政府投資項目國有土地“招拍掛”相關信息的公開力度,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等民生工程建設項目相關信息的公開力度,逐步公開政府投資項目的審計結果。(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住建委、市交通運輸局、市國土資源局、市財政局、市監察局、市審計局、市政府有關部門、各開發區、新區、縣區政府)
18.提高招標采購信息透明度。建立和完善招標采購信息管理平臺,完善招標采購信息公告制度,主動及時招標采購信息,包括集中采購目錄、招標采購業務機構目錄、招標公告、開標記錄、中標候選人公示、成交結果等相關信息;公告土地使用權出讓成交結果、產權轉讓交易信息;公開采購機構、供應商和投標人不良行為記錄名單等信息。(責任單位:市招管局)
五、加大辦事公開和公共服務信息的公開力度
19.深入推進面向社會服務的政府部門和公共企事業單位辦事公開。在面向社會服務的政府部門和公共企事業單位全面推進辦事公開制度,拓寬辦事公開領域。依法公開社會公共服務的事項、條件、程序、標準、過程、結果、監督渠道等相關信息,為群眾提供優質、高效、便利的服務。市教育、衛生、社保等公共性強的部門應加強對主管的公共企事業單位工作指導、監督和業務規范,推動全市公共企事業單位辦事公開的標準化、規范化建設。(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衛生局、市立醫療集團、市人社局、市政府有關部門、公共企事業單位)
20.大力推進行政服務體系建設。鞏固完善行政審批事項向行政服務中心相對集中的成果,逐步構建市、縣區、中心鎮(街道)、社區(村)四級行政服務綜合網絡體系。加快推進市、縣區和中心鎮(街道)三級行政服務中心規范化建設,推行并聯審批模式,探索項目代辦制,開展標準化管理、“一站式”服務。創新建立社區(村)基層公共服務綜合管理平臺,將涉及民生的公共服務事項延伸到社區(村)服務窗口,方便群眾辦事。到“十二五”末,規范建立覆蓋城鄉、上下貫通、方便快捷的全市行政服務綜合網絡體系。(責任單位:市政府法制辦、市效能辦、市編辦、市行政服務中心、縣區政府)
21.扎實開展基層政務公開。以服務群眾為主線,完善鄉鎮(街道)政務公開體制、機制。依托社區(村)基層公共服務綜合管理平臺,不斷深化基層政務公開內容。建立健全鄉鎮政務公開和村務公開的銜接配套制度,實現鄉鎮政務公開事項延伸到村。提高基層政務公開信息化水平,將政務公開的終端延伸到社區(村)、家庭和個人。(責任單位:縣區政府、市民政局、市監察局)
22.加強與政府管理相關的公共服務信息的公開。積極推動全市法人信息庫、企業信用數據庫和政府公共信息資源數據庫建設,主動公開企業營業執照信息、年檢結果信息、人口信息、土地房屋信息、行政業務信息等公共信息,不斷擴大公共信息資源的共享和應用。加大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涉及公共全的預警信息的公開力度,及時環境保護、公共衛生、全生產、食品全、交通路況、氣象等監督、監測信息,建立相關信息查詢數據庫。(責任單位:市政府有關部門、縣區政府)
六、進一步拓展政務公開渠道
23.充分發揮政府網站第一公開平臺的作用。加強市、縣區、鄉鎮(街道)三級政府網站建設,推進部門網站建設。不斷提升政府信息網站公開水平,充分發揮主渠道作用。進一步完善和落實網站信息公開保障機制,加強政府網站的維護和監管。(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政府新聞辦、市政務公開辦)
24.構建多樣化的公開渠道。不斷豐富公開渠道,推動報紙、廣播、電視建立公開專欄,不斷提升檔案館、圖書館等政府信息公共查閱點以及新聞會、政務公開欄等現有公開渠道的服務水平,積極拓展電子顯示屏、手機短信平臺、數字電視頻道、戶外電子播報系統等新媒體形式,提高信息公開的普及性和便民性。(責任單位:市政府新聞辦、市廣播電視臺、市檔案局、市文化委、市政府辦公室、市行政服務中心、市政府有關部門)
七、不斷加強政務公開基礎建設
25.加強政務公開組織領導和隊伍建設。進一步改革和創新全市政務公開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全市各級行政機關和公共企事業單位都要建立政務公開工作機構,落實工作機構、工作人員、工作責任和工作場所,確保政務公開工作順利開展。市、縣區政務公開辦公室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責任單位:市政府各部門、公共企事業單位、縣區政府)
26.深入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規范化建設。堅持公開是原則,不公開是例外,健全政務公開相關配套制度,不斷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規范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主體、內容、形式、范圍,細化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內容和工作規程。加強政務公開工作培訓,全面增強全市公務人員特別是領導干部的公開意識和責任感。加強對單位網站維護人員、新聞發言人和文秘人員的業務技能培訓,把業務培訓納入單位內部業務考核;加強政務公開理論研討和經驗交流,全面提高機關工作人員的公開業務能力。(責任單位:市政務公開辦、市政府各部門、縣區政府)
27.建立健全新聞和輿論危機處理工作機制。建立健全新聞和新聞發言人制度,定期對外全市重大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和行業發展情況。建立健全輿論危機處理工作機制,及時發現和積極應對社會和新聞媒體包括網絡上出現的熱點、敏感、不實、負面的報道和言論,及時權威信息正確引導,防止因信息不及時、輿論引導不得力造成負面影響。(責任單位:市政府新聞辦、市政府各部門、縣區政府)
28.加強政務公開考核監督。堅持把政務公開納入黨風廉政建設和黨政機關目標管理考核。完善政務公開監督保障體系,自覺接受同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和政協對政務公開工作的監督,高度重視輿論監督和社會監督,完善政務公開社會評議、網上專項評議和投訴渠道。健全政務公開責任追究機制,保障政務公開工作有序深入推進。(責任單位:市政務督查和目標辦、市政務公開辦、市監察局、市政府新聞辦、市政府各部門、縣區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