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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度重視
近年來,我區在強化城市管理、開展城市綜合整治方面取得明顯成效,城市面貌發生顯著變化,人居環境得到明顯改善,成功創建市級衛生城區、文明城區、園林城區和建設部數字化管理示范城區。但仍然存在基礎設施欠賬較多、精細化管理水平不高、社會參與意識不強等不足,與第二大城市發展需要還有不小差距。
在新形勢下,進一步加強城市管理工作,有利于發揮城市聚集、輻射和綜合服務功能;有利于樹立良好城市形象,推進對外開放;有利于打造宜居環境,提高人民群眾生活質量;有利于提高城市文明程度,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各地各部門要站在全局和戰略的高度,充分認識進一步加強城市管理工作的重大意義,努力把我區的城市管理工作推向新階段。
進一步加強城市管理工作,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把建成第二大城市的決定》,樹立社會、環境、經濟效益相統一的發展理念,進一步理順城市管理體制,建立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和常態化的齊抓共管城市管理長效機制,形成規范高效的運行體系。強化城市“綠化、美化、亮化、凈化、暢通”管理,改善城市基礎設施,優化城市服務功能,努力把建設成為生態型宜居城市。
進一步加強城市管理工作,要堅持嚴格標準,落實責任;堅持標本兼治,注重長效;堅持民生為先,統籌兼顧;堅持重心下移,屬地管理;堅持量化評價,獎懲激勵;堅持全民動員,社會參與。
二、落實責任
(一)經開區、新區、東開發區及有關部門
1.經開區管委會:負責經開區市政設施、園林綠化建設和管理;負責轄區市容環境衛生管理;負責制止轄區違法建設行為。
2.新區管委會:負責轄區市政設施、園林綠化建設和管理;負責轄區市容環境衛生管理;負責制止轄區違法建設行為。
3.東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轄區市政設施、園林綠化建設和管理。
4.區財政局:負責城市管理資金預算,建立適應城市管理需要的經費投入逐年增長機制。
5.區教委:負責督促學校做好校園環境衛生管理;督促學校加強學生城管法律法規教育,提高學生文明素養。
6.區城鄉建委:負責城市重大基礎設施的規劃建設工作,滿足城市長效管理對市政、環衛、園林綠化設施的需要;負責城市道路、橋涵、排水系統、市政照明建設維護和管理;負責城市供水、供氣、污水處理的行業管理;行使城市規劃建設相關法律法規執法工作;負責建設工程施工場地內市容環境衛生管理。
7.區交委:負責交通基礎設施、交通工具環衛容貌管理;負責公共交通窗口單位容貌秩序、環境衛生、園林綠化的監管;負責超限、超載車輛的監管。
8.區商務局:負責城區農貿市場規劃定點和標準化市場改造;負責協調、督促區屬大型商場、市場管理業主做好市容環境衛生管理。
9.區公安局:負責維護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治安秩序、城市禁放區燃放煙花爆竹的管理和查處、道路車輛亂停亂放、城區社會噪聲行為的查處工作;配合市政部門做好帶泥上路和泄漏、撒落雜物車輛查處。
10.區民政局:負責城區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牽頭城區違規治喪行為查處。
11.區環保局:負責城區無煤區建設;負責餐飲油煙、工業煙、粉塵及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排放、畜禽養殖等污染行為查處;負責城區工業、建筑業及有固定聲源的噪聲管理工作;負責經營性文化娛樂場所環境噪聲污染行為管理。
12.區市政園林局:負責城市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起草城市管理規范性文件、政策和工作標準;受區政府委托分解下達城市管理工作責任目標任務,牽頭組織城市市容環境綜合整治,牽頭組織監督檢查和考評相關責任單位的城市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市容市貌、環境衛生、園林綠化的管理和指導。
13.區文廣新局:配合做好城市管理宣傳工作。
14.區衛生局:負責愛國衛生工作;牽頭做好國家衛生城市創建工作。
15.區工商分局:負責戶外廣告管理;協調督促菜市場管理業主做好劃行歸市工作,協調督促農副產品經營點進入農貿市場的疏導工作;配合市政部門規范商業門店經營行為,做到坐商歸店。
16.區政府新聞辦:負責城市管理宣傳工作;負責指導、協調有關部門加強公益性社會宣傳設施維護管理工作;負責督促、指導、協調相關部門加強網絡輿情的收集、研判、報送和引導工作。
區經濟信息委、區人力社保局、區移民局、區民宗僑臺辦、區林業局、區政府法制辦、區民防辦、區殘聯、區食藥監分局、區廣播電視臺、三峽都市報社等部門或單位按照職責協同做好城市管理工作。
(二)街道辦事處:負責本轄區環境衛生、市容市貌、支次干道及社區市政設施和園林綠化的管理;會同區市政管理監察支隊對設立在本街道的市政管理監察大隊的管理;負責本轄區內機關、企事業單位城市管理工作監督考核。
(三)鎮鄉人民政府:實行轄區負責制,負責對轄區內容貌秩序、環境衛生和園林綠化的日常管理;負責轄區內市政環衛設施建設維護管理;建立完善轄區內社區(村)、單位管理考核機制。
(四)社區(村)居委會:負責社區(村)公益性服務設施日常管理;負責背街小巷、小區樓院環境衛生、容貌秩序監督管理;組織動員居民參與城市管理活動。
三、嚴格管理
(一)抓好環境衛生管理
一是提升環境衛生管理水平。城區路面實行全域、全時、常態化保潔,普掃作業每日不少于2次,保潔率達100%,路面、樹圈、路沿石干凈,無垃圾、無積水、無污垢、無痰跡煙蒂、無果皮紙屑,窨井蓋、果皮箱等設施無破損、整齊干凈;推進環衛作業機械化,主、次干道機掃率達80%,達到路面見本色的要求;嚴格實行生活垃圾袋裝收集和密閉運輸,做到日產日清,城區生活垃圾收集率和無害化處置率達98%;推進餐廚垃圾集中收集處置;強化水域清漂,防止0.3平方米以上的垃圾帶流出清漂水域,加強消落區及庫岸衛生管理,實現“江清岸潔”目標。
二是加強餐飲項目油煙治理。禁止在城市建成區無公共煙道的綜合樓、住宅樓內新建擴建餐飲項目。原餐飲項目采取安裝油煙凈化設施、專用煙道等辦法限期治理。取締餐飲店燃煤爐灶,推廣使用清潔能源。開展無煤街道、無煤社區創建活動。
三是加強城區噪聲治理。嚴格環境噪聲排放標準,加強工業噪聲、建筑施工噪聲、交通運輸噪聲以及商業經營活動、文化娛樂活動等社會生活噪聲的治理。
四是加強城區揚塵治理。落實建筑施工工地和煤炭堆碼場出入口道路硬化、工地圍擋、沖洗設施、降塵設施、清掃保潔等規范化管理措施。嚴格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和煤炭運輸管理,完善密閉運輸措施,嚴禁運輸車輛冒裝、帶泥上路、拋灑、滴漏、塵土飛揚、超載超速和偷運亂倒建筑垃圾等違章違規行為。開展創建“揚塵控制示范街道”活動。
五是加強畜禽養殖管理。對城市建成區內的畜禽養殖場限期予以搬遷、取締。
(二)抓好容貌秩序管理
一是加強臨時占道規范化管理。按照“主干道嚴禁、次干道嚴控、社區和背街小巷規范”的要求加強臨時占道的管理,規范主干道、廣場等公共區域商業促宣(展銷)活動,對占用主次干道的郵政亭、信息亭、售貨亭等進行減量、規范、上檔??茖W制定臨時占道規劃,逐步實現“坐商歸店、農貿歸市、散攤歸區、夜市歸點”的目標。開展創建“主要支次干道占道經營嚴控管理示范街區”和“背街小巷占道經營規范管理示范街區”活動。
二是加強建筑物和道路容貌管理。開展建筑物立面綜合整治,定期排查建筑物外墻面磚安全隱患,規范設置空調機、防護網、雨棚及各類管線。道路管線入地埋設,架空管線隱蔽設置。
三是加強店招店牌和戶外廣告設置管理。店招店牌的設置符合規范要求,按照專項規劃分步推進店招店牌整治。戶外廣告的設置符合規劃要求,拆除影響市容市貌的戶外廣告。加強公益廣告管理,嚴格公益廣告的規劃審批。做好“牛皮癬”等小廣告的清理工作。
四是加強煙花爆竹燃放管理。劃定煙花爆竹燃放區域,堅決遏制在禁放時段、禁放區域違規燃放煙花爆竹。進一步完善、強化監管措施,規范煙花爆竹生產、運輸、儲存和銷售行為,切實堵住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源頭。
五是加強城區農貿市場管理。制定城區農貿市場規劃,加快推進菜市場改造升級工作,完善配套設施,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對改變農貿市場用途的行為堅決予以糾正。
六是加強違規治喪行為的管理。加強城區治喪基礎設施建設,提高治喪場所服務水平。堅決查處亂搭設靈堂(棚)、噪音擾民等違規治喪行為。
七是加強非法搭建建(構)筑物管理。按照“嚴格控制增量、逐步減少存量”的要求,加大對城區非法建(構)筑物的監控力度,有效遏制非法建(構)筑物新增,有計劃強力推進非法建(構)筑物的拆除工作,強化城市規劃管理,維護城市市容景觀。
八是加強看相算命和流浪乞討人員的管理。清理看相算命人員,做好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工作,推進文明城區建設。
九是加強寵物管理。嚴格按照《市養犬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對寵物在公共場所造成環境污染的行為進行監督處罰。合理劃定寵物交易場所,禁止違規占道交易行為。
十是加強洗車場、修車點、廢品收購點的管理。禁止占用城市道路、人行道等區域從事洗車、修車等行為,嚴格洗車場的審批管理。禁止在城區主干道、窗口地區范圍內設置廢品收購點。
(三)加強園林綠化風景名勝管理
一是加強城市綠地、行道樹精細化管理。按照《市城市園林綠化養護質量標準》,實行城市綠地、行道樹的分級管護。公園、綠地植物生長正常,喬灌木、綠籬、地被植物修剪符合觀花、觀果、觀葉、塑形要求,無死株、枯株,病蟲害防治及時。行道樹無死樹、斷樁、缺株,枝下高、樹高、冠幅一致,整形修剪符合要求,無明顯病蟲害。樹圈內無積水,樹圈完好率90%以上。
二是嚴格園林綠化行政審批。嚴格按照《市城市園林綠化條例》要求,各類建設工程項目配套綠地建設符合舊城改造綠化率指標不低于25%;新區開發建設綠地率指標不低于30%;學校、醫院、療養院(所)、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公共文化體育場地、部隊等綠地率指標不低于35%。
三是加大風景名勝區建設監管。嚴格按照國家規定及《市風景名勝區管理條例》進行保護,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風景名勝區內從事開山采石、圍湖造田、開荒等改變地貌和破壞環境、景觀的活動。做好造林綠化、護林防火和病蟲害防治工作。
(四)加強市政設施管理
認真貫徹《市市政設施管理條例》,嚴格執行國家和市有關技術標準和技術規范。做好道路、橋涵、排水、城市照明等市政設施日常監測、維護和安全管理。做好城市防汛搶險、市政工程竣工驗收工作。確保車行道平整,人行道無破損,城市橋梁安全、排水通暢、城市照明和道路附屬設施等市政設施處于正常使用狀態。嚴格管理市政設施占、挖、接、改、拆行為。按照《區城市夜景燈飾管理辦法》,努力提高夜景燈飾管理智能化水平,建設燈飾開啟集中控制系統,實現統一、分級、分區、分時控制。
(五)抓好城市公共交通管理
一是加快推進城區路名牌、交通標志標識、公交站牌的規范化改造。
二是加強停車場規劃與建設??茖W規劃城區停車場(點),分類明確住宅小區、學校、辦公場所、體育場館、交通樞紐等11類停車位設置要求。嚴格堅持“主干道禁止,次干道和小區適當”泊車,以緩解“停車難”。新建、改建、擴建大(中)型公共建筑、商業街區、旅游區、住宅區,按照規定標準配建公共停車場。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按照規劃要求建設停車場或者留有專門的場地,供車輛停放。鼓勵單位和個人在符合城市規劃和有關規定的條件下,利用閑置的廠房、空地等建設停車場。鼓勵建設科技含量高、智能化、立體化公共停車場。加強對現有室內停車場的管理,完善功能,提高使用率。對挪用的室內停車場限期恢復。
三是整頓城區摩托車、殘疾人三輪車營運秩序。通過整頓,有效遏制交通事故,進一步規范城區交通秩序。
四是整治公交車、出租車“三亂”現象。重點抓好火車站、機場、港口碼頭等“窗口”區域監管,督促汽車運輸企業健全約束機制,堅決制止拒載、強制收費、態度惡劣、不到站上下客、賴站等各類違規經營行為。
四、加強保障
(一)強化組織保障
成立區政府區長任組長,區級相關領導任副組長,區級相關部門和街道辦事處負責人為成員的區城市管理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市政園林局。區城市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每季度召開一次城管聯席會,研究部署城市管理中的重大問題。
(二)強化宣傳教育
繼續深入開展衛生城市、文明城市的創建活動,強化城市管理宣傳教育,提高市民文明素質。強化城市管理主題宣傳,實現熒屏、廣播、報紙、網絡全覆蓋;加強城市管理法規宣傳,普及城市管理法規知識,提高市民參與度,增強自覺維護城市環境的意識;強化城市管理輿論監督,及時收集市民的意見建議,辦好“城市環境衛生曝光臺”欄目,編發有深度的專題報道,形成政府部門與市民的良性互動。
(三)強化基層工作
街道辦事處對本轄區的城市管理負有全面責任,街道辦事處和社區居委會要充分發揮城市管理中的基礎作用,真正實現管理無縫隙、責任全覆蓋。在明確區級部門城管工作職責的同時,建立和完善城市管理工作下沉機制。設立以街道字號冠名的市政管理監察大隊,下沉街道辦事處負責管理,實現管理重心下移。建制鎮建成區內鎮容鎮貌的管理標準要參照街道辦事處,逐步提高容貌、環境衛生、戶外廣告、市政設施、園林綠化的管理水平。
(四)強化設施設備保障
繼續有序推進城市道路和管網下地改造,抓好環衛公廁、垃圾壓縮站、垃圾焚燒發電廠、垃圾處理場、建筑垃圾填埋場、糞便消納站的規劃和建設,加快推進清漂碼頭建設。抓好城市廣場、公園的建設管理,營造城市宜居環境。根據工作需要,按標準配置作業、執法車輛等設備。
(五)強化人員經費保障
根據城市管理工作需要,參照有關規范標準,增加環衛工作人員數量,配備城管執法人員,充實區公安局城管治安支隊力量。加強數字化城市管理隊伍建設。建立城管經費投入逐年增長保障機制,使城市管理經費能隨城市規模的擴大和城市管理任務量的增加而增加,實現足額保障。
(六)強化監督考核
將區城市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的城管工作納入區委、區政府年度目標考核體系,分值為8分。區城市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對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的城管工作進行考核。對街道實行按月考核,對市、區兩級中心鎮及城市規劃區內的鎮鄉實行按季度考核,對其余鎮鄉實行半年考核,對區城市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中的區級部門實行半年考核。由街道對轄區機關、企事業單位實行雙月考核,對社區實行月度考核??己私Y果報區政府,抄送區考核辦和領導小組辦公室,并在新聞媒體上予以公布。對街道、中心鎮及規劃區內鎮鄉,考核結果連續三次名列分類考核最后一名的,予以通報批評,單位作出書面檢查,區政府分管領導約見其主要負責人談話誡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