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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后現代風險社會的異質性、復雜性、脆弱性和不確定性,決定了單個組織僅靠自身的有限資源難以應對復雜的犯罪問題。刑罰威懾預防、康復治療預防、情境犯罪預防、綜合犯罪預防等傳統犯罪預防模式,已經不能適應國家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要求。大數據時代為多部門一體化犯罪預防協作機制的構建提供了機遇,利用大數據技術深化犯罪預防體制機制改革,用數據預警、用數據預測、用數據預防的精準預防方式,無疑將進一步推進犯罪預防體系和預防能力的現代化。
關鍵詞:國家治理;犯罪預防;預防體系;預防能力
黨的報告提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1](P28)這既要求更新并樹立新的理念,又要求不斷推進體制機制的深入改革,還要不斷豐富和完善體系,提高黨和國家的治理能力和水平。特別是在大數據和網絡新媒體時代,協同和創新已經成為新的治理理念和治理實踐。正所謂“沒有信息化就沒有現代化”,[2](P1)用數據說話、用數據決策、用數據管理、用數據創新已經成為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手段。正確并高效利用大數據的有利條件,也是全球化和信息化時代不斷提高治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犯罪預防研究領域對于犯罪預防體系和預防能力現代化問題的研究多停留在理論層面上,偏重于對社會協作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的探討,但僅憑這些理論還不夠,各類犯罪預防措施最終能否顯現出成效,離不開數據驅動的預防協作體系和預防能力的提升。因此,在國家治理現代化的背景下來探討大數據時代犯罪預防協作機制的建構和預防能力的建設,對推進犯罪精準預防具有重要意義。
一、認知與反思:人類對犯罪預防實現路徑的積極探索
在傳統的觀念中,人們把犯罪視為惡。馬克思曾說過,蔑視社會秩序的最明顯最極端的表現就是犯罪。[3](P416)違法犯罪是人類社會共同的敵人,在人類歷史的發展進程中,犯罪問題始終是一個常論常新的課題。預防、控制、減少犯罪,或許將伴隨整個人類發展的歷史進程。
(一)刑罰威懾預防模式古典犯罪學派著重于個人自由意志、理性選擇、法律條文、政府結構及人權。該學派認為,犯罪是個人自由意志及理性選擇的結果。犯罪人之所以犯罪是經過犯罪危險的衡量、經濟效益的評估后,所采取的理性行為。因此,古典主義學派主張憑借刑罰的確定性與懲罰措施的嚴厲性來嚇阻有犯罪傾向的犯罪人,從而達到預防越軌、違法、犯罪的目的。古典學派主張管理型的犯罪防控模式。國家的職權就是在其領土的范圍內向社會提供一個安全的保障,提供法律、秩序和犯罪控制等制度性的安排與實踐。古典學派的主張也是一種國家主導型的犯罪防控模式。通過刑事立法、刑事司法和刑事執法三個階段,達到對再犯的預防和對一般潛在犯罪人的威懾。古典學派的主張還是一種科層制的專家治理模式。它是一個橫向相互分工合作、縱向等級化管理的生硬式結構。
(二)康復治療預防模式隨著政治、經濟和文化的發展,到19世紀中后期,犯罪率持續飆升,人們對刑罰威懾預防刑事政策產生了懷疑,因而其受到了猛烈的批判。實證主義學派著重于犯罪行為的生理、生物及社會成因的研究,古典犯罪學派被實證主義犯罪原因理論所取代。實證主義犯罪學派認為,無論是離經叛道者、犯罪者,還是正常的守法者,他們的行為均由其外在的客觀環境與條件或內在的主觀傾向與條件所決定。因此,人類的行為是可以運用科學的方法進行測量,通過科學的手段進行有效控制的。實證主義學派犯罪預防理論有兩個部分。一是生物、心理矯治預防模式。在具有封閉性和強制性特征的罪犯矯治機構中,對各類犯罪人通過收容教育、職業訓練、生活指導、宗教教誨等措施和手段,改變犯罪人的偏差、違法和犯罪行為,幫助其重新回歸家庭和社會。二是社會學預防模式或肅清病源預防模式。犯罪的產生受到許多不良社會因素的影響,因此要找到犯罪背后的社會病理因素或群體性病理因素,并對這些社會或群體病理因素加以糾正、改善,如完善家庭功能、加強學校教育、凈化大眾媒體、進行就業輔導及休閑活動規劃,等等,將犯罪人置于社區、機構或家庭中,增強其適應社會的能力,從而達到犯罪矯治的目的。
(三)情境犯罪預防模式無論是刑罰威懾預防還是康復治療預防,都有一個預置的前提性假定,即犯罪人與正常人存在一些差異,即存在所謂的基因缺陷的違法者和人格缺陷的違法者、智力缺陷的違法者、社會化程度低的違法犯罪者。英國內政部的評論人員認為,早期的犯罪預防理論執著于犯罪病因的探索,但氣質型或者社會結構方面的條件不應該是產生犯罪問題的唯一原因。[4](P76)以“犯罪原因”探究為中心的犯罪分析模式很難對犯罪預防起到精準的效果,不僅犯罪原因的研究一直處于眾說紛紜、多論并存的狀況,而且犯罪學家往往認為犯罪主要是由生理因素、心理因素、社會因素等引起,警察對犯罪的干預微不足道。因此,即使弄清了犯罪原因,警察也無助于控制犯罪。“原因”是結構性和難以改變的,但“條件”是可控的和容易改變的。由此犯罪預防所關注的焦點,從對犯罪人個體的矯正轉向對犯罪行為所產生直接環境的改善。情境犯罪預防模式認為,混亂無序的空間環境對犯罪有誘發和催化作用,大部分的犯罪集中在少數的特定地點和可預測的時間內,所以在犯罪防控實踐中興起情境犯罪預防、通過環境設計預防犯罪、防衛空間設計等預防設計方案。英國建筑設計安全計劃(SBD)實施后,各類投機犯罪活動明顯減少,盜竊減少了80%。[5](P218)但是,情境犯罪預防一直遭到學界的嚴厲批評,如研究范圍的局限性,其對犯罪歷史、犯罪心理、犯罪認知沒有給予應有的關注;如研究對象的缺失,把關注點僅僅局限于街頭犯罪,遺忘或忽略了家庭暴力、法人犯罪、白領犯罪,以及對權力持有者犯罪的漠視等。情境犯罪預防理論也受到了被害人責任理論的廣泛非難,情境預防理論認為殺人、傷害、熟人強奸等犯罪,被害人在犯罪過程中扮演著舉足輕重的作用。此外,目標加固、控制接觸、出入檢查、技術監控等技術手段,將加速社區凝聚力的下降,同時易對社區居民人身權利造成侵害,最終走向“堡壘社會”。
(四)綜合犯罪預防模式20世紀90年代初期,左派現實主義理論、共進和保守理論、右派現實主義犯罪學理論的興起,促使犯罪預防決策價值取向的定位再一次發生了變化,開始了多方位、多對象、分目標、分階段、分步驟的綜合犯罪預防模式。比較有代表性的有從環境設計、犯罪高發區和高發群體、刑罰層面的美國三級犯罪預防理論;以及以犯罪人、被害人和犯罪情境,以犯罪發展階段的犯罪前、犯罪中和犯罪后為橫向維度,劃分九個階段進行防控的荷蘭二元模式。考察中國的犯罪預防實踐,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是中國對犯罪預防的基本模式。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融打擊、防范、教育、管理、建設、改造為一體,以宏觀預防和微觀預防為主要內容,通過政治、法律、行政、經濟、文化、教育等手段的綜合運用,預防、減少和控制違法犯罪行為的發生和發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自1991年實施以來,雖然對中國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堅強有力的保障,但是犯罪數量卻一直在增加。據學者測算,中國改革開放以來,城市化水平增長了2.6倍,而刑事案件立案率卻增長了7.48倍。[6](P3)為了使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發揮最大效能,中國學者張瑋建議通過立法來規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法律實施體制;學者宋浩波認為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具體應以公安機關或其他具有具體執法功能的機構為基礎,聯合其他司法機關、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及群眾進行系統建設。[7](P389)
二、甄別與取舍:后現代性風險社會的犯罪預防模式轉型
英國犯罪學家戈登•休斯在考察刑罰威懾預防、康復治療預防、情境犯罪預防、綜合犯罪預防等理論之后,在《解讀犯罪預防———社會控制、風險與后現代》一書中,他超越技術評價范式的視角,利用后現代風險社會理論與社群主義分析,將犯罪預防置于不斷變化的歷史、社會、文化、制度中重新進行詮釋,為我們重新審視犯罪預防策略提供了一個全新的視角。英國著名的社會理論家和社會學家安東尼•吉登斯認為,后現代性社會一個主要的變化是信任與風險環境的更迭以及本體不安全感的增加。后現代社會與風險共生共存,犯罪不再被認為是異常社會現象,正如同是交通事故一樣的常見性社會風險。后現代性風險社會理論似乎顯現出遠離犯罪預防的嘗試,正在轉變為風險管理模式。“超越預防”并非是摒棄預防,而是在風險社會中,我們要監測風險、識別風險、預防風險,把風險消滅在萌芽狀態,或使風險損失最小化。當前,中國已經進入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的關鍵階段,在體制轉軌、社會轉型、利益多元、矛盾凸顯的新形勢下,中國社會的區域結構、城鄉結構、空間結構、組織結構都在發生著重大的變化。社會的同質性進一步消解,異質性持續增加,社會分化的烈度、速度、深度、廣度比以往任何時候都要深刻,這些都迫切要求犯罪預防體系和預防能力研究的立場、進路、方法、視角發生相應的改變。
(一)變“單打獨斗”為“多方共治”犯罪深受政治、經濟、文化、教育等眾多因素影響,關系復雜、牽涉面廣,僅靠公安機關一方的力量,成本高、見效慢。尤其在當前網絡電信詐騙、食品藥品安全、破壞生態環境等犯罪領域,市場、社會與政府幾乎具有同等的治理能力。信息即權力,數據即力量。美國交通運輸部門與Inrix等公司合作,通過GPS裝置傳輸的數據和信號,適時提醒司機注意路況險情。2006年,美國警務人員把20多年的交通事故數據和犯罪數據整合,通過GIS制圖和空間分析發現二者發生的地點有驚人的重疊。美國國家司法援助局、國家司法研究所和國家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局等部門聯合成立了“犯罪和交通安全”工作組,開展聯合治理。互聯網技術的迅猛發展和廣泛普及,犯罪分子犯罪新技術日新月異,新手段不斷翻新,最終傷害的是“命運共同體”的每一個人及相關組織。預防犯罪是一項系統的工程,需要全社會共同合作與參與。面對侵財犯罪多發、暴恐犯罪頻發的嚴峻現實,公安機關強有力的預防和打擊固然不可或缺,但市場和社會力量的積極參與也不可或缺。只有堅持犯罪預防共治思維,讓政府、市場、社會三者力量之間形成最佳合力,構筑多元共治的預防模式,才能實現精準預防犯罪的目標。堅持多元共治思維,打響犯罪預防的“人民戰爭”,是實現善治的優選路徑。
(二)變“打擊導向”為“預防導向”當前,國內外形勢正在發生著復雜而深刻的變化,境內外因素相互交織、傳統非傳統安全因素相互交織、現實虛擬社會相互交織、敵我人民內部矛盾相互交織,“四個相互交織”的特點日趨突出。德國爾里希•貝克教授曾坦率地說,當代中國社會因巨大的社會變遷正邁入風險社會,甚至將可能進入高風險社會。[8](P44~45)面對日益嚴重的犯罪形勢,長期把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放在打擊犯罪、定罪量刑的研究上。重刑主義猶如猛藥,可能會解一時之痛,但不能消滅犯罪,甚至可能會加重病癥。美國行政學家奧斯本和蓋布勒也認為政府管理的目的是“使用少量的錢預防,而不是花大量的錢治療”。[9](P164)因此,必須徹底破除“重打擊、輕預防”的慣性思維,牢固樹立“打防結合、預防為主”的理念,始終把工作基點放在有效預防上,加強研判和預警,提升工作的前瞻性、預見性和主動性。
(三)變“關注案件”為“關注問題”自1970年起,美國警察發現,快速的巡邏車、高效能的決策指揮體系以及疲于奔命的警察,并不能有效減少犯罪。美國堪薩斯州預防巡邏實驗結果證明,增加巡邏的密度和時間,并不能有效地降低犯罪率以及降低居民對犯罪的恐懼感。美國費城警察局對該局2004年至2010年建設的116個視頻監控系統(CCTV)進行犯罪預防效能的評估,結果發現僅僅有限的CCTV具有犯罪預防價值。居民希望警察重視長期或嚴重的犯罪問題,而不僅僅是少數犯罪個案。風險社會中犯罪預防不能僅局限于犯罪案件,而應該定位為系列問題的有效解決,這就需要我們在國家治理的視閾下,堅持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有效防范化解管控公共安全風險,著力解決影響社會安定的深層次問題,編織立體化、信息化的犯罪預防體系。
三、協同與善治:多機構一體化犯罪預防協作機制的構建
全世界許多國家和地區,犯罪預防都是通過多機構協作來實現的。1991年,英國內政部《“使社區更安全”的報告:地方政府參與多機構犯罪預防模式計劃》的《摩爾更報告》,強調預防犯罪是全社會的任務。隨后英國實行的“鄰里守望計劃”“街頭監督計劃”“睦鄰巡邏計劃”“城市復興計劃”“社會治理計劃”,[10](P116)把多機構協作犯罪預防模式擴展到普通市民。科克豪特夜盜犯罪預防項目將多機構協作犯罪預防模式和社會犯罪預防模式融為一體,在三年的時間里將科克豪特的入室盜竊犯罪發案率降低了75%。[10](P121)美國的“CompStat”模式通過構建計算機網絡時空平臺,把州和聯邦的警務信息進行有效整合,并關聯相關的社會大數據,提供了強有力的數據收集、整理、分析、展示工具,從而實現降低發案、減少犯罪問題、遏制和預防犯罪的目標。英美等國家多機構協作預防犯罪模式的成功實踐,對我國犯罪預防機制的構建有著十分有益的啟示。犯罪預防和應對不僅僅是公安機關一家的職責和任務,政府、市場和社會是整合社會資源、凝聚社會力量、維護社會穩定的三大主體。
(一)犯罪預防體系現代化2015年9月,國務院的《促進大數據發展行動綱要》中明確指出,“推動大數據發展和應用,打造精準治理、多方協作的社會治理新模式”,[11](P1)這為犯罪預防信息資源整合共享和多機構一體化犯罪預防機制的構建奠定了良好的基礎。第一,政府主導。黨的報告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社會治理體制,提高社會治理社會化、法治化、智能化、專業化水平。[1](P49)在多年的綜合治理工作中,各級各地的綜治委、政法委、公檢法司等機構的案卷、文書、基礎信息中積累了大量的違法犯罪數據。教育、衛生、交通、住房、民政、金融等部門的數據同樣可以反映犯罪活動的時空分布和一些反社會行為。以上各部門的數據都具有數量大、種類全、時效高等特性,但是真正的價值卻沒有實現。一些數據長期被束之高閣、鎖在柜中,各部門之間形成“數據壁壘”。“大數據之‘大’,不僅僅意味著數據之多,還意味著每一個數據都能獲得生命、產生智能、散發活力和光彩。”[12](P290)強調政府在預防犯罪的主導作用,這一思想并不是新的提法。19世紀霍亂爆發,造成了全球性的災難,導致人類大規模的死亡,最終通過清潔飲用水源、減少空氣雜質等方法得到了解決。人類能否控制甚至戰勝某種疾病,絕非僅僅與醫學和技術本身有關,而是社會綜合治理的結果。創新社會治理,有效預防犯罪,是一項極為艱巨、繁雜、長期的系統工程,政府必須發揮主導作用,實現犯罪預防手段從單一向懲治、教育、預防等多種手段綜合并用轉變。注重運用互聯網、物聯網、云計算、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手段開展信息采集、研判、預警等工作。在國家層面應成立犯罪預防數據分析中心,及時出臺大數據技術、標準、協議等規范,打破基于權力所形成的各種利益固化的體制壁壘,統一政府各部門數據編碼,互通、共享、交換標準,從根本上解決上下對接難、內外融合難等問題,打破地區部門界限,促進條塊深度融合。第二,市場發育。在社會治理中,互聯網企業日益成為社會治理的“推手”和“高參”。百度、阿里巴巴、騰訊等互聯網企業積累了大量有價值的社會數據。“360”旗下的“天眼系統”基于海量數據挖掘,引入機器智能學習算法,提前洞悉各種安全威脅,并對受害目標和攻擊源頭進行精準定位。阿里巴巴集團安全部運用互聯網技術,在全國首次采用遠程視頻方式向遠在國外的被害人進行取證。騰訊基于大數據分析的智能反詐騙產品“鷹眼智能反詐騙盒子”,能夠及時向正在遭受詐騙的受害人發送提醒,最大限度地遏制詐騙犯罪發生。政府部門掌握著海量數據,但是絕大多數非結構化數據長期被束之高閣。一些企業擁有專業數據分析應用技術,卻苦于沒有結構化數據。如何實現協同創新、合作共贏?應以社會化、市場化、產業化為導向,政府部門與市場主體加強合作。統籌有關地方、部門和互聯網企業資源力量,建立以市場為主導的政府數據運行機制,按市場規律和風險等級分級開放政府數據資源。授權和鼓勵第三方參與政府數據資源開發,從無償提供向平等合作轉變,并向市場購買社會數據及服務,激活各方潛藏的巨大市場價值,為大數據技術研發、產業孵化、推動應用,營造公平競爭的法治環境、政策環境和市場環境,努力實現政法綜治專業數據、政府部門管理數據、公共服務機構業務數據、互聯網數據集成應用。第三,社會協同。從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期的治保組織,20世紀80年代初期的糾察隊、聯防隊、護校隊、護街隊,到新時期的義警、治安積極分子,這些都是我國群眾力量參與犯罪預防的有益探索和實踐。但是民間社會力量在參與犯罪預防的實踐中,也暴露出自發性、盲目性、利己性等弱點。對于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而言,如何清晰把握犯罪的生成機理、動力機制和演化規律,構筑科學的多機構協作機制,不僅需要良好的頂層設計,也需要多元社會參與主體的協同配合。國家治理視閾下犯罪預防不能僅依靠傳統的權威,而要轉變思路,從“管理”走向“治理”。犯罪預防的主體要多元化,要將各種公共機構、私人機構、社會機構納入權力的中心。通過合作、協商的伙伴關系的建立,實現對犯罪的精準預警、預防和預控。在數據挖掘、數據融合、犯罪分析、犯罪預防等方面進行全方位優化,以形成大數據聯盟,并最終形成犯罪預防的合力,努力讓過去諸如公安機關“跑斷腿”、研判數據“樣本少”、部門信息“不關聯”、防控措施“粗線條”等現象徹底消失。
(二)犯罪預防能力現代化互聯網經濟的快速發展創造了巨大的價值,利用互聯網實施“不在場”犯罪也日益增多。當今,正進入“萬物互聯”的智能時代。大數據不僅是經濟變革和技術革命,更是一場國家治理理念和實踐的革新。黃仁宇在談及中國的落后原因時,直言不諱地指出:中國的落后,根源之一就是“中國未能像西方那樣實行‘數目字管理’的現代治國手段”。[13](P2)當前,無論是犯罪總量還是不法程度,網絡犯罪較之在物理空間實施的同類傳統犯罪,幾乎都呈現出幾何級的增長。因此,必須積極適應發展的新形勢,加快推進政府、市場、社會數據資源挖掘、整合、共享和應用,讓海量數據成為犯罪預警、預防、預控的源頭活水。現代社會,大數據不僅是破解社會治理難題的革命性力量,也是精準犯罪預防的重要手段。一方面,應盡快出臺數據采集國家標準,做到統籌規劃、統一標準、協調配套,形成“標準數據”或“通用數據”,切實解決三大主體系統繁雜、信息壁壘、共享不夠等問題;另一方面用機器采集逐漸替代人工采集,圍繞關乎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人、地、物、網”等基本要素,全面加強各類基礎信息的實時采集、動態錄入,建立犯罪預防數據庫。第一,熱點識別。犯罪現象是一定時空下的產物,犯罪的分布也容易受到空間維度的依賴性、空間異質性等條件的影響。隨著公安部“金盾工程”的持續深入推進,各地公安機關相繼開發警用地理信息系統。但從目前的實際運用來看,各地的系統大多數仍停留在簡單的儲存、展示、查詢等功能,地理信息系統強大的空間分析功能沒有得到充分挖掘和應用。如果將地理信息系統與犯罪預測、預警和預控充分融合,必將成為進一步深化警用地理信息系統應用的重要課題。犯罪制圖與數據分析,通過大量的空間或非空間數據進行制圖與分析,能夠迅速了解犯罪的空間分布模式,犯罪與其他變量的空間位向和關聯,辨識犯罪熱點地點、熱點街道或路段、熱點區域。將文本屬性的犯罪數據,通過計算機和GIS與圖層關聯后,能夠呈現出犯罪的空間分布、擴散和轉移情況,進一步掌握犯罪的生成機理、動力機制和演化規律。通過制作犯罪專題圖,還可以分析潛在的犯罪,追蹤犯罪者的行動軌跡,從而使犯罪預防措施的執行產生更加優質的效能。第二,多元布控。多元布控不同于單一布控,是將每個被布控人員的各類關聯信息一并納入布控視線。針對嚴重危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強奸、搶劫、縱火、盜竊等累犯,可以結合GIS、GPS與RFID功能對其電子定位和監控,隨時掌控累犯行蹤,加以制約以減弱其可能的犯罪動機。面對日益增加的突發事件與城市中復雜的地理環境,當接到報警求助電話時,利用GIS和GPS系統可以立即知悉事發地點,縮短反應時間。在圍捕犯罪嫌疑人時,通過預設程序布控后,平臺系統自動對其自然人、生物人、虛擬人身份以及密切關系人進行深入關聯,實時關聯布控,合成分析重點對象的活動痕跡。第三,犯罪預測。預防離不開預測,預測是預防的前提。沒有一定的預測,預防就是無的放矢。傳統被動反應式警務在犯罪控制上遭遇邊際效能困境,基于大數據驅動和情報主導的預測警務是未來警務創新的重要方向。正如美國《環球雜志》所言,預測警務在世界范圍內正“悄然”興起,它必將成為減少犯罪發生,進行安全防范的重要手段。聯合國“全球脈動計劃”利用大數據對推特、臉譜數據和文本信息進行實時監測、“情緒分析”,可以對動亂、沖突、疾病提供預警。美國孟菲斯警局自2006年開始使用犯罪預測系統,5年時間嚴重的財產和暴力犯罪率下降了驚人的25%。[14](P34)基于圖計算引擎和算法,通過大量訓練和模擬標注,預測可疑團伙,挖掘及監控以盜養吸團伙、販嬰團伙等。以重點人員為基礎,擴展關系密切的隱形重點人,標注可疑團伙。根據侵財、涉毒等不同案件特征和特定行為數據,預測出嫌疑犯罪團伙,并對可疑團伙整體進行行為監控、預警和布控。通過高危人員預測、犯罪時空預測、犯罪特征預測、犯罪概率預測,使“經驗主義”模糊預防模式,邁向精準犯罪預防模式。第四,被害預防。長期以來,以懲處、教育、改造犯罪人為主導的犯罪管理模式在我國綜合治理中處于主導地位,但這種模式忽略了被害人對犯罪預防的作用。[15](P219~223)傳統犯罪學研究忽視被害人在犯罪案件或事件中所扮演的角色,近期的許多研究發現,除完全無辜被害者外,絕大多數違法犯罪行為,被害人與犯罪人均應該擔負不同程度的責任,而不能僅僅把關注的目光投放在犯罪者的動機與行為上。犯罪預防策略應該從犯罪加害人、被害人及犯罪情境綜合來研究,犯罪預防工作需從傳統的犯罪預防擴及被害預防,潛在被害人和被害人自覺發現和消除自己存在的容易招致犯罪侵害的各種因素,以減少可能的被害機會來預防被害或再度被害,從而實現減少犯罪的目的。在當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如何發揮被害預防在犯罪預防體系中的作用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研究課題。
作者:金蓉1,張寧2 單位:1.中國人民公安大學,2.中國人民公安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