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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純販毒女性犯的人格特征
純粹販毒型女性罪犯既有其區別于純粹販毒型男性罪犯的人格特點,又有區別于其他類型女性罪犯的人格特點。
(一)純販毒女犯與純販毒男犯的人格特征比較筆者選取具有小學以上文化程度的云南省某監獄55歲以下只販不吸的男性罪犯30名,云南省某女子監獄55歲以下只販不吸女性罪犯30名。據筆者統計,從年齡上來說,純販毒型女犯集中于26—45歲中青年段,占83.34%,多于男性純販毒犯同一年齡段地人數;從婚姻狀況來看,離婚女犯的比例大于男犯,說明女性純販毒罪犯較易受家庭環境變化的影響,有約10%的女犯在離婚后走上了販毒的道路;從刑期上來看,男女犯都是15年以上、無期、死緩的重刑犯,但相比較而言,女性純販毒犯的刑期較男犯輕,而同類男犯被判為死緩的達到100%,女犯被判為死緩的只占20%,女犯刑期多集中于≤15年,占到53.55%;從入監前職業看,男犯入獄前為農民的占50%,女犯入獄前多為無業人員,占到50%。對純販毒男犯和純販毒女犯的EPQ和16PF的平均數進行差異顯著性檢驗發現以下差異:1.純販毒女犯平均分顯著高于同類男犯的人格特征(1)在掩飾性、世故性上,純販毒女犯平均分高于同類男犯的平均分。純販毒女犯的EPQ掩飾傾向62.37①、16PF世故性7.17②,兩類罪犯這兩項都具有顯著差異,P=0.000<0.05③。說明純販毒女犯較能更好地掩飾自己,較為精明世故,這也就是當今女性販毒大都利用欺騙手段的原因之一。EPQ掩飾傾向T分在61.5以上為高分,說明其掩飾性強,不誠實。(2)在穩定性、有恒性、自律性上,純販毒女犯的平均分高于同類男犯的平均分。純販毒女犯16PF中穩定性5.97、有恒性6.17、自律性6.37,都高于同類男犯,而且兩類罪犯這三項都具有顯著差異,穩定性(P=0.015<0.05)、有恒性(P=0.023<0.05)、自律性(P=0.001<0.05),顯示出純販毒女犯較男犯情緒穩定成熟,更能面對現實,做事有恒負責、自律嚴謹。(3)在感情用事與安詳機警、心理健康水平上,純販毒女犯的平均分高于同類男犯的平均分。純販毒女犯的(X3)感情用事與安詳機警6.57、(Y1)心理健康水平22.70④,而且這兩類罪犯這兩項都有非常顯著的差異,X3(P=0.000<0.05),Y1(P=0.021<0.05)。表明純販毒女犯處事安詳機警,較有進取心,但有時顯現出固執己見,不計后果,貿然行事的一面,因為她們的敢為性平均分高于同類男犯敢為性平均分,只是二者沒有顯著差異;而且她們的心理健康水平比同類男犯高,且達到常模的心理健康水平。2.純販毒女犯平均分顯著低于同類男犯的人格特征(1)在精神質、敏感性、緊張性、幻想性上,純販毒女犯的平均分低于同類男犯的平均分。EPQ精神質34.63(P=0.000<0.05)表明女犯較能更好地與人相處,適應環境,態度溫和;16PF中敏感性4.67(P=0.000<0.05)、幻想性4.40(P=0.000<0.05)說明女犯多能著重現實、客觀,冷酷,在緊要關鍵時刻也能十分鎮靜;緊張性5.40(P=0.027<0.05)表明女犯遇事較少有緊張困擾之感。此外,在聰慧性上純販毒女犯的平均分雖然比同類男犯的平均分稍高,但無顯著差異,而且兩類罪犯的聰慧性平均分都很低,說明他們的抽象思維能力都很差。(2)在果斷性、獨立性、創造性上純販毒女犯的平均分低于同類男犯平均分。純販毒女犯的(X4)怯懦與果斷4.20(P=0.031<0.05)說明女犯通常人云亦云,優柔寡斷,受人驅使而不能獨立,依賴性強,缺乏主見,隨群附眾,更希望和集體一起行動;(Y3)創造性69.67⑤(P=0.000<0.05)顯示出女犯在創造力方面較弱。
(二)純販毒女犯與女性搶劫犯、女性盜竊犯的人格特征比較筆者在云南省某女子監獄選取具有小學以上文化程度、55歲以下的盜竊犯、搶劫犯各30名,與30名純販毒型女犯進行比較。對三類女犯的EPQ均值和16PF的平均數進行差異顯著性檢驗發現:1.純販毒女犯平均分顯著高于女性搶劫犯、女性盜竊犯平均分的人格特征(1)純販毒女犯平均分同時顯著高于女性搶劫犯和盜竊犯的人格特征。純販毒女犯自律性的均分為6.37,顯著高于女搶劫犯均分5.20和女盜竊犯均分4.23,說明純販毒女犯較兩類女犯自律嚴謹,較能合理支配自己的感情和行為但也常會固執己見。(2)純販毒女犯平均分顯著高于女性搶劫犯的人格特征。純販毒女犯還在(X3)感情用事與安詳機警(P=0.000<0.05)上的均分6.57顯著高于女性搶劫犯,表明純販毒女犯比女搶劫犯自制力強、做事嚴謹、較為注重現實。(3)純販毒女犯平均分顯著高于女性盜竊犯的人格特征。純販毒女犯還在EPQ掩飾傾向均分62.37(P=0.000<0.05)、16PF穩定性5.97(P=0.010<0.05)、懷疑性4.83(P=0.017<0.05)和世故性7.17(P=0.031<0.05)的均分顯著高于女性盜竊犯,說明純販毒女犯較女性盜竊犯能更好地隱蔽自身,情緒穩定、成熟老練。2.純販毒女犯平均分顯著低于女性搶劫犯、女性盜竊犯均分的人格特征(1)純販毒女犯平均分同時顯著低于女性搶劫犯、女性盜竊犯的人格特征。純販毒女犯在16PF中(X2)內外向的平均分是5.90低于女性搶劫犯6.90和女性盜竊犯6.87,并且具有顯著差異,P=0.035<0.05、P=0.041<0.05,雖然這三類女犯都不內向,而且女性搶劫犯和盜竊犯都是非常外向,但純販毒女犯比另外兩類內向些,屬于中間型。純販毒女犯興奮性的均分為6.33顯著低于女搶劫犯均分7.83(P=0.002<0.05)和女盜竊犯均分8.00(P=0.001<0.05),說明純販毒女犯較其他兩類女犯出事更為冷靜、謹慎,給人穩重的感覺。純販毒女犯幻想性均分為4.40顯著低于女性搶劫犯均分5.80(P=0.001<0.05)和女性盜竊犯均分6.00(P=0.000<0.05),說明純販毒女犯較為現實,在緊要關鍵時刻也顯得很鎮靜。純販毒女犯(X4)怯懦與果斷均分為4.20顯著低于女性搶劫犯均分5.20(P=0.003<0.05)和女性盜竊犯均分5.97(P=0.000<0.05);獨立性均分上純販毒女犯為3.80也顯著低于女搶劫犯4.90(P=0.009<0.05)和女性盜竊犯5.87(P=0.000<0.05),說明純販毒女犯常人云亦云,依賴他人,事事遷就以取得他人歡心。(2)純販毒女犯平均分顯著低于女性搶劫犯的人格特征。純販毒女犯還在16PF中敏感性4.67(P=0.001<0.05)、緊張性5.40(P=0.012<0.05)、創造性69.67(P=0.007<0.05)均分都顯著低于女性搶劫犯,說明純販毒女犯遇事理智、著重現實,信賴隨和、創造力較差。
二、以販養吸型女性罪犯的人格特征
(一)以販養吸型女性犯與以販養吸型男性犯人格特征比較筆者在云南省某女子監獄選取具有小學以上文化程度、55歲以下的30名以販養吸型女犯和云南省某監獄30名以販養吸型男犯進行比較。對以販養吸女犯和同類男犯的EPQ、16PF平均數進行差異顯著性檢驗發現:1.以販養吸型女性犯平均分顯著高于以販養吸型男性犯的人格特征(1)以販養吸型女性犯比同類男犯更善于人際交往但疑心重。通過比較,發現16PF中(X2)內外向5.83(P=0.000<0.05)、樂群性7.03(P=0.002<0.05)、興奮性7.90(P=0.000<0.05)、世故性6.50(P=0.010<0.05)、懷疑性5.30(P=0.001<0.05)。以販養吸女犯均分均顯著高于同類男犯。表明以販養吸女犯較同類男犯性格外向、熱情,與人相處時合作和適應的能力較強,喜歡和別人一起工作。處事更加精明世故,注重現實,但不易信任他人。(2)以販養吸型女性犯比同類男犯冒險敢為、變革、機警、果斷、好強固執。在敢為性7.13(P=0.009<0.05)、(X3)感情用事與安詳機警6.00(P=0.000<0.05)、實驗性5.83(P=0.000<0.05)、(X4)怯懦與果斷5.03(P=0.049<0.05)、恃強性6.77(P=0.000<0.05)以販養吸女犯均分顯著高于同類男犯。說明她們比同類男犯冒險敢為,少有顧忌,變革、機警、果斷但好強固執。(3)以販養吸女犯(Y1)心理健康水平平均分23.23(P=0.009<0.05),同類男犯為20.17,表明女犯心理健康水平達到常模平均水平。(4)聰慧性4.80(P=0.005<0.05)以販養吸女犯雖高于同類男犯,但也是低水平的,說明她們的聰慧性低,分辨能力差。2.以販養吸型女性犯均分顯著低于以販養吸型男性犯的人格特征通過比較,發現敏感性5.50(P=0.025<0.05)、幻想性5.13(P=0.004<0.05),以販養吸女犯均分較同類男犯低。敏感性純販毒女犯均分為5.50顯著低于同類男犯,表明以販養吸女犯較同類男犯著重現實,對待問題的態度客觀、冷靜,更為冷酷;幻想性以販養吸女犯均分為5.13也顯著低于同類男犯均分6.33,表明以販養吸女犯較同類男犯現實,在緊要關頭也表現得十分鎮靜;雖然在緊張性、(X1)適應與焦慮項上二者的平均數沒有顯著差異,二者的分數都較高,但以販養吸女犯均分為5.80、同類男犯為6.10,適應與焦慮以販養吸女犯均分為5.80,同類男犯為6.00,說明以販養吸女犯較同類男犯遇到事情時的緊張困擾之感低于同類男犯。
(二)以販養吸型女犯與純粹販毒型女犯人格特征比較筆者選取具有小學以上文化程度云南省某女子監獄55歲以下的30名以販養吸型女犯和30名純販毒型女犯進行比較。通過對以販養吸女犯和純販毒女犯的EPQ均值、16PF均值進行平均數差異顯著性檢驗發現:1.以販養吸型女性犯平均分顯著高于純販毒女性犯的人格特征(1)以販養吸型女性犯比純販毒女性犯外向、興奮、敏感。通過比較,發現以販養吸女性犯在EPQ中的(E)內外向均分為71.80,16PF中(X2)內外向平均分6.97(P=0.025<0.05)、興奮性7.90(P=0.001<0.05)、敏感性5.50(P=0.045<0.05)。說明以販養吸女犯的性格更外向、開朗,敏感且感情用事。(2)EPQ精神質41.07(P=0.000<0.05)、恃強性6.77(P=0.012<0.05)、(X4)怯懦與果斷性5.03(P=0.014<0.05),以販養吸型女性犯均分都顯著高于純販毒型女性犯。說明以販養吸型女性犯適應環境的能力較純販毒型女犯差;以販養吸女犯恃強性均分為6.77較純販毒女犯高,其(X4)怯懦與果斷性均分為5.03較純販毒女犯高,表明以販養吸女犯較純販毒女犯獨立、固執。2.以販養吸型女性犯均分顯著低于純販毒女性犯的人格特征(1)通過比較,發現在EPQ掩飾傾向均分上,純販毒型女犯62.37,呈現出高分特征,以販養吸女犯為55.10,明顯低于純販毒型女犯,兩類罪犯的差異顯著(P=0.002<0.05),說明以販養吸女犯不如純販毒女犯會掩飾和隱藏自己。(2)自律性5.43(P=0.026<0.05)以販養吸女犯的均分顯著低于純販毒女犯的均分。表明以販養吸女犯的自我控制情緒的能力不如純販毒女犯,內心充滿矛盾卻無法靠自己來解決。(3)在(Y4)適應環境的能力①方面,以販養吸女犯均分為19.00也顯著低于純販毒女犯均分21.37,兩類罪犯差異顯著(P=0.008<0.05),雖然二者的平均分都低于常模,但相比之下,以販養吸女犯平均分更低,這表明以販養吸女犯適應力較差,較難適應新的環境。
三、針對不同犯罪動機的女性罪犯心理特征的矯正對策
為了使對女性罪犯的改造起到良好的效果,對純販毒女犯和以販養吸的女犯我們需要采用不同的矯正對策。
(一)針對純販毒女犯的矯正對策1.矯正純販毒型女犯掩飾性、世故性高的人格特征。培養其誠實的品德。首先,民警為女犯樹立誠信的榜樣。創造一個民主的氛圍,民警應以身作則,以保持誠實真摯的態度與女犯交往,民警的言行要言必信、行必果,使女犯信任民警,從民警身上學到真誠的品德。其二,通過具體形式教育女犯誠信做人。由于純販毒女犯認知水平偏低,文化程度大多集中于小學和初中,占86.66%,因此還可以通過一些具體的事例或有教育意義的影視節目教會她們誠實做人的道理。其三,對改造積極、勞動認真、為人真誠守信的女犯給予獎勵,以此強化其誠信的品德。2.矯正純販毒女犯獨立性差的人格特征,可采用目標選擇與實現法。幫助罪犯樹立明確并適合自己的工作目標并以合理的手段滿足需要,實現合理的目標。①因為純販毒女犯獨立性差,缺乏主見,所以很易受周圍環境的影響,認為販毒可以帶來更多的金錢利益,而忽視販毒是違法的行為甚至認為販毒是不犯法的,在這種錯誤認知的引導下,走上了販毒的道路。目標選擇與實現法可以使純販毒女犯認識到販毒是錯誤的違法的行為,追求美好生活應該通過正確合法的手段,教會其理性思考的方式,摒棄通過販毒來獲得利益的錯誤觀念。通過轉變純販毒女犯的認知從根本上使得女犯的行為改變,是改造純販毒女犯治本的方法。3.情感疏導。以情感交流和真誠的態度疏通其情感。不少純販毒女犯是因為家庭經濟困難,為了維持家庭生計最終走上販毒道路。監獄警察應找到情感交流的突破口,對于家庭經濟困難的女犯應給予精神的支撐,物質上可以給予其家庭適當的幫助,使她們在情感上受到觸動。
(二)針對以販養吸型女性犯的矯正對策1.矯正以販養吸女犯興奮性高、自律性差的人格特征,可采用厭惡療法。厭惡療法就是將要戒除的不良行為習慣(或癥狀)與某種不愉快的或懲罰性刺激結合起來,通過厭惡性條件作用達到解除或減少不良行為的目的。②一旦女犯毒癮發作想要吸毒時,就采用給她服用嘔吐藥等方式,將其想要吸毒的不良行為與嘔吐反應聯系在一起,形成新的條件反射來對抗想要吸毒的不良欲念,進而消除這種不良行為。2.矯正以販養吸女犯敢為性、恃強性高的人格特征。以販養吸女犯冒險敢為、固執的人格特征使她們一次又一次以販養吸,因而必須矯正。矯正對策就是剛柔相濟法。對于敢為性、恃強性較高的以販養吸女犯應先強制壓住其冒險敢為的囂張氣焰,后用柔和細膩的方法磨掉其冒險敢為、固執的人格。例如:讓她們做繡花、編織、剪紙、刺繡、縫紉、種植花草等需要耐心和意志力的細活,③培養她們的耐心、意志力、對外界刺激合適的反應能力。3.矯正以販養吸女犯適應新環境能力較弱的人格特征。創造良好的有利于這類女犯適應新環境的氛圍,培養她們適應新環境的能力。監獄可以通過組織各種形式的活動,使這類女犯在適應新環境的綜合能力上有所提升。例如,組織民警和罪犯面對面交流活動,使民警與罪犯之間多交流,增進了解。針對女犯面臨的不同問題,制定相應的矯正計劃。組織文化技能交流活動,使罪犯與罪犯之間互相各取所需、取長補短,學會一技之長,豐富特長,為出獄后能用正當手段滿足自己合理的需要創造條件;組織社會實踐活動,可模擬社會生產、生活,組織女犯進行社會生產生活活動,最終使這類女犯適應環境的能力得到提高,為其進入社會后能更好地適應社會生活環境打下良好的基礎,避免重新犯罪。
作者:楊舒涵 單位:云南警官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