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縣政出臺女工生育保險實施辦法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第一條為落實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維護女職工的合法權益,均衡用人單位生育保險費用負擔,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加強生育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及《省城鎮職工生育保險暫行辦法》(政〔〕34號)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我市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用人單位和職工。
第三條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城鎮職工生育保險工作的監督管理,市醫療保險基金管理服務中心具體經辦生育保險業務。
第四條參保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必須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
第五條城鎮職工生育保險與基本醫療保險實行一體化管理和服務,職工生育費用補貼由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基金統一征繳,支出分別列賬管理。根據目前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結余實際,我市暫不調整征繳比例。
參保職工個人不繳費。
第六條本辦法中的生育費用補貼是指對參保職工因生育發生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治療費、床位費和藥費給予的補貼。
第七條生育保險執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實行定額補貼。補貼標準如下:
1、順產700元;
2、剖宮產1500元;
3、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胎增加200元。
上述補貼標準為報銷上限,實際發生額低于標準數額時,按實際發生額報銷。
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應根據全市經濟發展和物價水平變化情況,對職工生育保險待遇適時進行調整。
第八條生育保險實行定點醫療服務。定點醫療機構為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中經衛生部門批準設置婦產科的醫院。參保職工在非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生育費用統籌基金不予支付。急診、轉院、異地人員參照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條參保女職工在妊娠首次檢查后,應持《準生證》原件、復印件,醫保手冊,IC卡及身份證,到醫保中心填寫《市城鎮職工女工生育保險住院備案表》登記備案。
第十條每月下旬,參保職工持《市城鎮職工女工生育保險住院備案表》、《準生證》、IC卡及身份證、醫院診斷(原件),醫院收費收據(原件)、病例復印件、出院證、出生醫學證明或死亡證明,到醫保中心申領生育醫療費補貼。
第十一條參保職工生育的福利待遇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財政、衛生、計劃生育、物價等部門要配合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做好生育保險相關工作。
第十三條本辦法未盡事宜按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有關規定執行。有關征繳管理、監督檢查和處罰按國家《社會保險征繳條例》執行。
第十四條本辦法由市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本辦法自年1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