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強化項目創建征遷規定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為了進一步加強我區項目建設征遷工作的組織領導,加快工程建設的步伐,做到規范、高效推進,特制定《項目建設征遷工作有關規定》,具體如下:
一、關于征遷工作
1、項目業主職責
(1)負責項目建設的前期手續報批工作,如項目規劃選址、用地預審、規劃許可、用地勘界、征地告知、社保審核、工程可行性報告(項目立項)、工程項目方案設計、地質勘探、施工圖設計、圖紙審查和工程招投標等前期手續。
(2)負責項目建設征地拆遷補償安置方案、實施細則起草和報批工作。
(3)負責組織對項目用地范圍的放樣。
(4)負責項目征地拆遷工作的協調,對影響全局的問題,無法解決的提交項目征遷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5)負責項目征地、房屋拆遷、地上構筑物、附著物補償款的審核和撥付工作。
(6)負責安置房建設工程進度款審核和撥付工作。同時負責召集相關部門按規定對工程管理過程中上報工程變更進行研究按規定批準。
(7)負責項目凈地后的工程建設(安置區建設除外)。
2、所在鄉鎮職責
(1)負責征地拆遷全面工作。根據項目建設審批的征地拆遷補償安置方案和實施細則開展征遷工作。
(2)負責按項目建設審批的征地拆遷補償安置方案和實施細則與被征遷戶進行談判,擬定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并按規定簽訂后由項目業主審核蓋章。
(3)負責項目建設范圍內土地的管理,牽頭組織清理群眾借機進行搶建搶栽搶種行為。
(4)負責做好與項目建設有關的群眾思想工作,確保項目工程建設順利進行。
(5)負責按規定委托拆遷公司和評估公司的選擇和合同簽訂工作。被拆遷房屋的殘值歸鄉鎮所有,用于雇傭拆遷隊伍費用,不足部分從房屋拆遷服務費提取;委托評估公司費用由項目業主支出。
(6)負責對項目用地范圍內的土地、果樹及墳墓等地上物進行丈量清點、登記造冊,公示后發放補償款。負責對被拆遷房屋進行丈量、評估、補償、安置的認定;同時項目業主和相關部門派員全過程參與征遷審核工作。
(7)負責交付征遷后的凈地供項目業主工程建設。
(8)負責由項目業主經招投標簽訂施工合同后移交的安置房建設。負責安置房建設的現場管理、組織拆遷戶代表參與安置房工程建設。負責工程進度款、工程變更申報等工作。
(9)負責安置房差價款收取、回遷。
3、國土部門
(1)負責項目用地審批手續的辦理。
(2)協助項目所在地鄉鎮、項目業主開展被征用土地和拆遷房屋,地上構筑物、附著物的丈量確認和內業資料審核等工作。
二、關于征遷經費
根據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關于規范征地拆遷服務費包干有關事項的通知》(市財綜129號)文件有關規定:
1、征地服務費。按照征地補償費總額8%比例提取,其中項目業主按1%比例提取,鄉鎮、村和區國土資源分局按7%比例提取,按3:3:4比例分成。
2、房屋拆遷服務費。按被拆遷房屋建筑面積26元/平方米提取,扣除項目所在鄉鎮職責中第(5)條規定外,結余部分由業主負責按項目業主、國土資源分局、鄉鎮和村1:3:3:3的比例分成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