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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夯實社區管理基礎工作,不斷加強社工干部隊伍建設,進一步推進和諧社區建設,根據有關規定,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各項制度。
一、社區網格化管理制度
為夯實社區管理的基礎工作,按照責任分工“線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原則,社工在負責分管線工作的同時,認真抓好責任區塊內的各項日常工作。
一、區塊
以樓棟黨支部地域范圍為基礎,結合適當的人口數量,兼顧居民的生活習慣傳統,將各個社區劃分為若干個責任區塊。
二、責任
每個區塊落實1至2名社工,對區塊內的各項日常工作全面負責,按照街道對社區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要求,認真落實好各線布置的任務,及時全面收集掌握各方面信息,為居民提供各方面服務。
三、走訪
在完成分管線工作的同時,每周走訪住戶達5戶以上,全年訪遍責任區塊內全體住戶。
四、記錄
走訪要有書面記錄,詳細記錄每戶走訪對象的具體情況,并有走訪對象的簽署意見。走訪記錄要長期保管積累,形成社區民情檔案。
五、交流
各個社區定期或不定期召開走訪碰頭會,溝通交流,互換信息,共同研究解決走訪中發現的問題。
六、評議
社區書記、主任(副書記、副主任)定期對每位社工的走訪情況和走訪記錄進行評議,簽署建議意見。
每周走訪住戶未達5戶,或走訪記錄不完整、走訪對象未簽署意見的,認定該周走訪未完成。
根據全年的走訪記錄和反饋意見等各方面情況,由書記、主任(副書記、副主任)和街道駐社區干部對每位社工年度走訪工作作出評價,作為日常考核的主要依據之一。
全年3周以上走訪未完成,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優秀等次,12周以上走訪未完成,年度考核確定為基本稱職等次。
七、督查
社區辦不定期采取各種形式,對各社區網格化管理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督查,督查結果作為日常考核的依據。各社區要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本社區網格化管理的落實。
弄虛作假達3次,日常考核確定為不稱職等次。
社區內全年平均每人2周以上走訪未完成,書記、主任(副書記、副主任)日常考核確定為不稱職等次。
二、社工日常考勤制度
按照統籌工作需要與個人生活需要、考勤與工資獎金及年度考核掛鉤的原則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日
周一至周五為工作日,具體上下班時間與街道一致。
二、值班
公休日實行值班制度,每天至少安排1-2人以上值班,值班時間視作工作日,列入日常考勤。
三、加班
確因工作需要,并經社區辦批準,在公休日或法定節日加班的,加班時間視作工作日,列入日常考勤。
四、考勤
1、考勤由社區書記、主任負責,各社區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制定具體辦法。
2、上下班遲到或早退15分鐘內(含15分鐘),每3次視作事假1天。
3、上下班遲到或早退15分鐘以上,每1次視作事假半天。
4、曠工按事假的兩倍計算。
5、公差視作出勤,以上級通知或書記、主任指派為準。
五、請假
分為事假、病假、年休假、生育假,請假以書面形式逐級審批,病假、生育假需出具醫院病假條。書記、主任請事假、病假1天以上報街道聯系領導審批;其他人員請事假、病假3天以內,由社區書記、主任審批,3天以上(含3天)由社區辦審批。年休假、生育假報社區辦審批。
六、結果運用
日常考勤與獎金、年度考核掛鉤。當月事假累計在3天以內,按實際出勤天數支付考勤獎,5天以內(含5天),考勤獎按全月的70%支付,5天以上10天以內(含10天),考勤獎按全月的50%支付,10天以上不支付考勤獎。因病請假,按實際出勤天數支付考勤獎。全年事假累計達30天,年度考核確定為基本稱職等次,曠工累計達15天,年度考核確定為不稱職等次。
七、督查
各社區每月初將社工上一月考勤情況上報社區辦,社區辦根據上述規定計算發放考勤獎。社區辦將不定期采取各種形式開展督查,如社區上報的情況經核查不符合實際,書記、主任當月的考勤獎按應發額減半發放。
三、社區特色工作制度
特色工作指在社區管理、社區服務、社區文化、社區黨建等方面的創新,包括工作內容的創新、管理制度的創新和方式方法的創新,或在原工作基礎上的深化拓展。特色工作實行項目化管理,務求取得實際效果。
一、項目申報
年初,由各社區根據實際情況,擬訂計劃方案上報社區辦,通過必要性和可行性評估后,列為特色工作項目。各個社區每年度要有1個以上特色工作項目。
二、項目實施
項目實施過程,必須要堅持節約經費原則和務求實效的原則,落實責任人,落實具體措施,確保項目取得預期成效。
三、項目宣傳
加強對項目實施情況的宣傳,注重對經驗做法的總結提煉,在區級以上報刊雜志、電視臺或網絡等媒體上,須要有2篇以上宣傳報道。
四、經費補助
項目經費先由社區自行籌集使用,項目取得成效后,被區級部門以上發文推廣,或區級以上領導批示肯定,或區級以上發文表彰,或街道認為確實取得實效的,在年終予以專項補助。
五、項目考核
特色工作列入街道對社區年度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按照街道制定的考核辦法予以加分。
四、社工年度考核制度
按照日常管理與年度考核相結合、激勵與鞭策相結合、廣泛發揚民主的原則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分類
1、日常工作考核評價(40%)
根據網格化管理制度、分管線工作完成情況、考勤情況等日常工作表現,以及各方面反饋情況進行綜合評價。書記、主任由考核組評價(20%)和街道各線各辦評價(20%)組成。副書記、副主任、一般社工由書記、主任評價(20%)和考核組評價(20%)組成。
2、居民評議(20%)
由考核組組織社區黨員、居民代表召開述職測評大會對社工進行評議。
3、社工互評(10%)
由街道駐社區干部負責組織社區內社工開展互評。
4、街道領導評價(30%)
書記、主任由街道領導班子進行評價。副書記、副主任、一般社工由社區委(社區辦)進行評價。
二、評價方法
各類考核均采用百分制進行量化打分,按規定比例取加權平均數作為綜合得分。
三、考核等次
考核結果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和不稱職等次。
根據六個社區全體社工的綜合得分排名,依次取前3名正職和前6名副職、一般社工,確定為優秀等次。符合前述否決情形的,取消優秀等次資格,依次遞補。
綜合得分在75分以上確定為稱職等次,60分以上75分以下,以及符合前述特定情形的,確定為基本稱職等次。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確定為不稱職等次:
1、綜合得分在60分以下。
2、曠工達15天。
3、發生重大工作失誤。
4、由于個人行為,對社區、街道造成重大負面影響。
5、應當確定為不稱職等次的其它情形。
四、考核結果運用
考核結果與年度獎金、交流、解聘、續聘掛鉤。
(一)支付年度考核獎金
1、年度考核獲稱職等次,按規定系數享受年度考核獎金。
2、年度考核獲優秀等次,按規定系數享受年度考核獎金,另按獎金基數的10%享受額外獎金。
3、考核獲基本稱職等次,按獎金基數的70%支付年度考核獎金。
4、年度考核獲不稱職等次者,不享受年度考核獎。
(二)交流
年度考核獲基本稱職等次者,社區辦進行誡免談話,當事人可以進行陳述和申辯,如無正當理由,續聘時列為交流對象。
(三)解聘、續聘
1、聘用期內,每年度考核優秀或稱職者,應當予以續聘。
2、聘用期內,連續兩個年度考核基本稱職者,提前解除聘用關系;聘用期內,最后一個年度考核基本稱職,續聘后第一個年度考核仍然基本稱職者,提前解除聘用關系。
3、聘用期內,累計兩個年度考核基本稱職者,不予以續聘。
4、聘用期內,年度考核獲不稱職者,提前解除聘用關系;聘用期內最后一個年度考核不稱職者,不予以續聘。
五、社工工資、保險、福利制度
按照總體水平與城鎮職工平均工資基本接近、激勵與鞭策相結合的原則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工資
基本工資由崗位工資、職務工資、考勤獎三部分組成。
1、崗位工資
以社區工作年限(含原居委會工作年限)為依據,累計計算,達到規定年限晉升到相應檔次。
5年以下5-10年10-20年20年以上
600元650元700元750元
2、職務工資
根據現任職務確定,職務變化,檔次相應變化。
一般社工副職正職
500600700
3、考勤獎
當月全勤,考勤獎金按600元/月計發。當月事假累計在3天以內,按實際出勤天數支付考勤獎,5天以內(含5天),考勤獎按全月的70%支付,5天以上10天以內(含10天),考勤獎按全月的50%支付,10天以上不支付考勤獎。考勤獎按全月的50%支付,5天以上,不支付考勤獎。因病請假,按實際出勤天數支付考勤獎。
二、加班工資
確因工作需要,并經街道社區辦批準,在公休日加班的,安排補休或以工作日平均工資的2倍支付加班工資,在法定節日加班的,以工作日平均工資的3倍支付加班工資。
三、獎勵性工資
獲得社會工作初級職稱、中級職稱和高級職稱,崗位工資分別增加50元、75元、100元。
四、帶薪休假
按照勞動法有關規定享受帶薪年休假、生育假。
五、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待遇,繳納住房公積金。
六、法定節日福利
法定節日以現金或實物形式發放福利,具體標準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七、年度考核獎
1、根據街道對社區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結果,確定年度考核獎金基數。
2、獎金系數依據職務確定:
一般副職正職
3、根據社工年度考核等次支付獎金
年度考核稱職,按上述系數支付獎金。
年度考核優秀,按上述系數支付獎金,另按基數的10%支付額外獎金。
年度考核基本稱職,按基數的70%支付獎金。
年度考核不稱職,不支付獎金。
八、節支獎
街道下撥的辦公經費年終有結余,結余部分可按一定比例提取,作為獎金發放。
九、創收獎
各社區通過各種渠道開發積累的共建經費,可視創收金額與年終結余情況,酌情計提發放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