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科技常委會管理制度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第一條區科學技術協會七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常委會)由區科學技術協會委員會全體會議選舉產生,是委員會的常設機構,在委員會閉會期間行使委員會職權。
第二條常委會由主席、副主席和常務委員組成。主席主持常委會工作,副主席協助主席工作。
第三條常委會的職權:
一、研究貫徹中央、省、市、區委和上級科協的批示或部署的重要工作;
二、審議區科協年度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并向全委會報告;
三、決定舉行召開科協全委會和代表大會;
四、執行區科協全委會的決議、決定;
五、在全委會閉會期間,批準變更或增補區科協委員、常委、副主席、主席;經主席提名,決定秘書長、副秘書長;
六、審議批準申請加入或退出區科協的區級學會(協會、研究會)和基層組織;
七、聘請專家顧問;
八、履行《中國科學技術協會章程》區科協全委會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四條常委會委員有權對區科協機關工作進行監督,對機關工作人員提出批評及改進工作的建議;有權對常委會會議議題提出建議;有權對區科協所屬學會(協會、研究會)和基層科協組織的工作進行視察,開展工作調研。
第五條常委會委員應執行《中國科學技術協會章程》和區科協代表大會、全委會及常委會會議的決議、決定;按規定參加常委會的活動,完成常委會布置的工作任務;加強同科技界和其他有關方面的聯系,支持學(協)會和基層科協組織的活動,及時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見和訴求;利用各種資源為科協工作牽線搭橋,提供方便,共同促進科協事業發展。
第六條常委會會議每半年舉行一次,必要時可臨時舉行。由科協主席主持,也可由主席委托副主席主持。
第七條常委會會議議程由區科協辦公室(科普科)根據年度工作或征詢有關主席意見提出,提請主席審定,于會前7天將會議的有關事項通知常委會委員。
第八條常委會會議的主要任務為:
一、行使本制度第三條規定的職權;
二、討論決定委員會及常委會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三、審議提交全委會的文件;
四、審要的調查報告、建議書和其他專項報告。
第九條常委會舉行會議,必要時可以邀請其他有關人員列席。
第十條常委會會議要發揚民主,對議題進行充分協商討論,全面反映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實行民主集中制原則,少數服從多數;遇重大問題可采用口頭、舉手、無記名投票三種方式表決。會議的議案及其他需要表決的事項,須經常委會全體組成人員過半數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一條常委會組成人員因事、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出席會議時,須請假。必要時,可以委托他人出席。
第十二條常委會組成人員因故需變更,由其所在單位(學會或其他組織)及時向區科協報告,區科協辦公室(科普科)按章程規定程序負責辦理變更手續,并提交全委會(或常委會會議)審議確認。
第十三條常委會作出決議、決定,須經主席簽發。
第十四條常委會會議由區科協辦公室(科普科)編發會議紀要,以區科協名義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