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村級聯防暫行制度及考核辦法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一、機構設置
各村設置一支專職聯防隊,人事歸口各村委會,工作業務由派出所管理、指導,隊員人數3至5人,由各村專職綜治副書記兼任隊長。
二、裝備
強光電筒二只、反光馬夾二件、橡皮棍三根、警用摩托車1-2輛,必要的通信工具。
三、權限和職責
(一)權限:
1、有維護巡防責任區治安秩序的權利,但不得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
2、對現行違法犯罪嫌疑人員,有權抓獲并扭送公安機關,但不得私自實施拘留、關押、審訊等剝奪、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不得沒收財產、罰款。
3、對發生在巡防責任區內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治安災害事故現場有保護現場的權利(保全證據、維護秩序、提供情況),但無權勘查現場。
4、在巡防責任區內,可以對有可能危害轄區居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可疑人員、可疑車輛及其攜帶裝載的物品,實行檢查權。但不得搜查他人身體或扣押他人合法證件、合法財物。
5、值勤巡邏檢查中,遭到暴力侵犯時,有權采取正當防衛。但不得對違法犯罪嫌疑人員或對已停止暴力侵犯人員辱罵、毆打或者教唆他人毆打。
6、對有違反治安管理處罰行為的人有制止、勸阻和批評教育的權利,但無權治安處罰和對其打罵。
7、有宣傳國家法律法規,協助居民群眾及時整改不安全因素的權利,但不得推銷或強制安裝非公安部門批準同意的各類防盜防護設施產品。
(二)職責
1、協助公安機關維護巡防責任區內的治安秩序;
2、協助公安機關開展巡邏守護、預防、制止違法犯罪行為,控制案件發生;
3、協助公安機關開展清理清查、守候伏擊、詢問檢查,發現和抓獲現行違法犯罪嫌疑人員;
4、協助公安機關開展安全防范情況檢查,提示有關單位、居民消除安全隱患;
5、對巡防責任區內發生的案件、事件應及時報告公安機關和通知事主,采取措施保護現場,協助公安機關維護現場秩序,并提供有關情況;
6、協助公安、綜治、社區開展公共安全和治安防范的宣傳教育,提高居民群眾的安全防范意識,增強群眾的法律意識;開展以“防盜、防火、防事故、防破壞”為重點的四防安全檢查,注意發生隱患,落實整改措施和安全防范設施;
7、協助公安、社區掌握社會動態和對轄區輕微違法犯罪人員及外來流動人口的日常管理。
8、接受居民群眾合理求助,竭誠為群眾服務,幫助排憂解難。積極參加搶險救災,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
9、完成公安機關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務。
四、規章制度
(一)值勤制度:
1、各村聯防隊每天夜間值勤,由派出所統一安排。
2、值勤方式主要以公路沿線及主要交通要道設卡為主,配以警用摩托車巡邏相結合。
3、做好值勤記載,按時上報工作月報。
(二)工作例會制度:
綜治辦、派出所每月召開一次隊長工作例會,主要內容是總結前階段工作,檢查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分析通報治安形勢,部署下一步工作。
(三)值勤紀律:
1、遵紀守法,依法辦事;
2、服從命令、聽從指揮;
3、堅守崗位,盡職盡責;
4、檢查規范,文明執勤;
5、服務群眾,接受監督。
(四)注意事項:
1、遵守交通法規,嚴格持證駕駛機動車輛,嚴禁酒后駕駛、無證駕駛機動車輛。值勤時如因無證駕駛、酒后駕駛機動輛造成的交通事故及意外事件,責任由駕駛者本人自負。非公務和值勤不得駕駛警用摩托車。
2、嚴格執行保密紀律。不得泄露工作任務,對違法犯罪嫌疑人員的個人隱私不得傳播,不得向外泄露舉報人及其提供的情況。
3、認真執行值勤制度。嚴格執行作息時間,不得遲到、早退,不得無故缺勤。
五、工作目標與任務
1、熟知本轄區的外來人員及私房出租戶狀況,并有記載,全年不少于一次向公安機關提供外來人員違法犯罪情況的有效線索。
2、對轄區的常住重點人員做到“五知”:知經常落腳地、知經常交往人員、知經濟收入狀況、知聯系方式、知活動規律;
3、通過設卡巡邏力爭半年抓獲一個行政拘留以上人員,一年抓獲一個打擊對象(刑事拘留以上人員)。
4、刑事發案明顯減少,力爭刑事案件的發案率同比下降20%以上。
5、不發生因工作值勤不當引起的群眾投訴、上訪等情況。
6、對轄區內的不穩定因素、社會動態要及時掌握,并及時、正確向有關部門反映。
7、積極參與各類因民間矛盾引發糾紛的調解工作,及時化解矛盾,全年不發生民轉刑案件。
8、加強技防村建設,動員村民推廣家用防盜報警器的安裝。做好治安防范宣傳教育工作,動員轄區各企事業單位做好技防工作。
六、聯防隊員報酬及費用
聯防隊員報酬及費用由鎮政府和村二級共同負擔(按實際工作月份計算)。
1、鎮政府負擔基本工資、服裝費,基本工資每月780元,其中基礎工資600元,考核工資180元,每月撥款至派出所,由派出所設立專款帳戶,每月統一發放。服裝由派出所統一購置。
2、村級負擔社保、醫保、獎金及其他費用,社醫保由各村按實際負擔人員每月交納。獎金由鎮核定標準,由村年終一次性發放。
七、考核細則
1、上班值勤一月內發現遲到、早退一次扣30元,二次以上有一次扣50元,全年累計達五次以上的,村委會有權對其進行解聘。
2、每抓獲一名符合行政拘留人員,獎勵200元;每抓獲一名打擊對象(勞動教養以上)獎勵400至1000元;提供線索,經查證有效,根據具體案件,給予相應獎勵,協助破獲刑事案件每起獎勵100元。
3、通過外來人口管理,協助查獲網上“三逃”人員每查獲一人獎勵1000元。
4、在值勤過程中,私自扣押嫌疑人財物,或扣押、拾交的財物不主動移交有關部門處理的,一經查實,扣1000元;因違法值勤引起投訴、上訪的,經查實扣1000元。
5、村內存在重大社會不穩定因素及治安問題,未能及時上報,造成群眾到鎮、市或進省去京上訪的,扣500元。
6、未能積極調解,做好勸導工作,未及時上報,造成重大民轉刑案件的,每發生一起扣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