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住宅區物業管理考核辦法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一、考核范圍和對象
人民政府,市開發區管委會;市房管局、建設局、規劃局、城管局、公安局、物價局、工商局、衛生局、環保局、質監局、供電公司、民政局、消防支隊、園林局。
二、考核內容和標準
(一)考核內容
1、人民政府,市開發區管委會
把物業管理作為社會穩定和民生工作的重要內容;加強對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工作的指導、協調和監督,推進“三位一體”工作;督促街道(鄉鎮)會同區房管部門做好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組建、換屆和備案工作,幫助業主把好業主委員會人選關;落實街道(鄉鎮)、居委會對業主委員會的指導、監督和日常管理及考核工作;督促街道(鄉鎮)、居委會積極疏導、調解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各類民間糾紛,處理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群眾投訴;定期組織召開相關部門和單位參加的住宅物業管理聯席會議,協調解決小區管理中的綜合性問題;加強組織領導,提供保障,對轄區內各相關部門進行考核。
2市房管部門
加強物業服務企業資質管理和項目經理資格管理;對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歸集、使用進行監管和指導;配合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查處物業服務企業的違法行為;規范物業管理的招標投標工作,實行建管分離;加強物業管理項目的評優評先管理;組織開展物業管理及其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活動;依法對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3市建設部門
對在建住宅項目進行質量監督和施工管理,實行居住區和施工區相分離;落實住宅交付使用前的公建配套驗收工作;處理房屋保修期內由于工程質量問題引發的投訴和矛盾;理順供水管理體制,確保水壓、水質,參與改造老化的供水、排水管網,處理供水、排水事故的應急維修;落實相關單位對燃氣設備、設施進行維修、養護和改造,設置管道的防攀爬裝置。
4市規劃部門
負責新建住宅小區的統一規劃,按規定配置各類公建配套設施;配合各區政府對涉及已建成的物業管理區域內規劃調整的申請進行審核;協調解決涉及規劃的歷史遺留問題;對物業管理區域內未經規劃許可,擅自搭建建(構)筑物或破壞房屋外貌的行為進行查處。
5市城管部門
對物業管理區域內環境衛生進行檢查、指導和監督;對物業管理區域內的亂設攤點、飼養家禽、亂拋垃圾等行為進行查處;加強物業管理區域內戶外廣告設施的監督管理和安全檢查;落實相關單位及時清運小區垃圾。
6市公安部門
指導、督促物業服務企業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指導落實對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范設施;消除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治安隱患,及時查處治安案件,調解各類涉及治安管理的矛盾;加強對外來人口和寵物飼養工作的管理。
7市物價部門
對物業管理活動中的各項收費進行檢查和管理,對超標準和超范圍收費進行查處;受理物業管理收費價格咨詢及投訴,協調解決因物業管理收費引發的矛盾和糾紛。
8市工商部門
加強企業登記審查,查處在住宅小區擅自將居住用房改變為非居住用房,從事無照經營的行為。
9市衛生部門
對物業管理區域內二次供水的衛生進行監督管理;對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傳染性疾病工作進行預防、宣傳、處理。
10市環保部門
負責對物業管理區域及周邊的建設項目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和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對物業管理區域及周邊的油污、煙塵、噪音等污染源依法實施監督管理,對違反環保法律法規的行為依法進行查處;對空調安裝等涉及環保的投訴和糾紛進行調查處理。
11市質監部門
對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電梯等特種設備進行安全監察,督促使用單位做好特種設備的注冊登記、維護保養、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等工作;查處安裝、改造、維修和使用中的違規行為;調查處理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特種設備事故。
12市供電公司
負責物業管理區域內供電共用設備、設施的維修和養護,改造老化的供電線路,處理停電事故的應急維修,保障居民正常用電。
13市民政部門
落實街道(鄉鎮)、居委會對業主委員會的指導、監督和日常管理。
14市消防部門
負責物業管理區域內消防水源、消防設施、消防通道等與消防安全相關工作的監督管理。
15市綠化部門
負責物業管理區域內綠化管理工作的指導和監督,查處損綠毀綠的違法行為。
(二)考核標準
1、政府,市開發區管委會
實行目標管理量化積分制考核,基本分值100分,其中各考核內容的年度目標完成情況,占70%;市相關部門及群眾評議情況,占30%。
2市直各主管部門及下屬單位
實行目標管理量化積分制考核,基本分值100分,另設附加分。其中各項考核內容的年度目標完成情況,占70%;市相關部門及群眾評議,占30%。
附加分是指部門工作受到上級表彰情況加分,受國家級表彰加5分、省級表彰4分、市級表彰3分。同一工作受表彰情況不重復計分,按最高級別計分;受市級表彰最高不超過6分;受省級表彰最高不超過8分。附加分總分最高不超過10分。
對市直各主管部門下屬單位的考核以各主管部門與下屬單位簽定的年度目標責任書作為考核依據,結合考核內容所屬部分的完成情況。
三、考核程序和要求
(一)考核組織及獎項分配
由市政府辦、市人事局組織市綜治辦、市房管局等相關部門參加,負責對各區政府、市開發區管委會和市直各主管部門及其下屬單位的具體考核工作,對考核最終結果予以公示,并將考核結果報市政府。單項工作先進獎表彰先進區政府(或管委會)1個、先進集體8個、先進個人15人。
(二)考核時間
在每年12月中、下旬進行,具體考核時間安排另行通知。
(三)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評為先進
1未完成市委、市政府下達的目標任務的;
2在黨風廉政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環境保護、計劃生育和安全生產等方面,出現按規定應當“一票否決”情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