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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提高全局信息工作質量和服務水平,更好地發揮信息工作了解情況、科學決策、指導工作的職能和參謀助手作用,增強各股室、事業單位報送信息的政治敏感性和工作主動性,經局黨組研究決定,對全局上報信息及采用情況實行記分考核評比制度。
一、考評期間、范圍、及結果應用
考評期間: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考評范圍:局內除機關辦公室以外的全部股室、事業單位。
每季度根據信息上報數量和采用情況進行考核,考核結果通知各參評單位負責人;年底對全局信息工作進行全面考核評價,考評結果將在全局通報,對信息工作后進單位實行約談制度,并根據綜合評分情況確定信息工作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進行表彰。
二、考評辦法及量化標準
實行報送信息基礎分與分級采用分累加記分考核評比辦法。
(一)上報數量考核標準
各股室、事業單位每周報送信息1篇以上,全年報送信息50篇以上;每季度報送長篇調研信息1篇以上,全年報送4篇以上。其中,短篇信息每篇記1分,中篇信息及情況反映類信息每篇5分,長篇調研信息每篇記10分。
(二)加減分項目及標準
1.所報信息被區委《廣陽快報》、《要情匯報》和《情況交流》采用1篇分別記5分、10分、20分;被區政府《昨日要情》、《情況通報》采用1篇分別記5分、10分,被區領導批示則加記一倍分數。所報信息被區級其他媒體采用1篇記10分,被市級及以上黨委、政府機構采用1篇記50分,被市級及以上其他媒體采用1篇記20分。
2.各股室、事業單位必須及時、準確上報涉及勞動保障事業發展及本部門主要工作的重點信息,如就業、勞動保障和維權工作政策性調整及重大事件,中央和省、市、區領導視察調研活動等,全年不能出現遲報、漏報、誤報現象。因重點信息遲報、漏報、誤報給局領導工作造成被動者,直接記為不達標單位,并在全局予以通報批評。
3.局機關辦公室約要信息,按時保質報送的,每篇記5分;不能按通知要求完成約稿者,每篇扣5分。局機關辦公室到各股室、事業單位進行調研,各考核單位協助完成的調研報告,1篇記10分。
4.各股室、事業單位所報送信息要做到格式規范、標題清晰、信息要素完整,對內容陳舊、決策參考價值不高、照搬照抄文件材料等無效信息不予記分。
5.對黨委、政府系統的直接約要信息,須經局機關辦公室審核后上報。各股室、事業單位可將已報送信息直接報送黨委、政府系統外的其他媒體。
6.對重大突發事件、重要社會動態、緊急災情和疫情等緊急情況,各股室、事業單位必須在第一時間報局機關辦公室。同時,要及時續報事態進展、處置措施和事發原因及處理結果。
三、考評條件及結果設置
信息工作考評是局黨組在一個考核年度結束后對每一個被考核單位的綜合評價。
(一)集體評比條件
集體考核標準分為三檔:信息工作先進單位、信息工作達標單位和信息工作不達標單位。上報信息數量達到考核標準要求,且總分數超過50分者為達標單位;上報信息數量未達到考核標準要求,或總分數不到50分者為不達標單位。在達標單位中選取總分前三名為信息工作先進單位。
(二)個人評比條件
信息工作先進個人三名,主要從每年的信息工作先進單位產生,要求在政治上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和責任感,具備較高的信息工作能力和理論水平。
年度考評結果將在全局予以通報,對信息工作先進個人將給予物質獎勵,并將在本單位評優、提職等項工作中給予優先考慮。
四、附則
本辦法自2014年4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