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房屋拆遷安置工作管治總結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一、總則
1、凡在本鎮范圍內因涉及暨南大道建設需要,征收或征用集體土地而需要實施房屋及附著物拆遷,并需要對房屋所有權人(以下統稱“被拆遷人”)進行補償安置的,適用本辦法。本鎮范圍內其他集體土地房屋拆遷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2、房屋拆遷必須符合規劃,有利于建設項目實施,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有償的原則。
3、鎮征地拆遷安置辦公室負責對本鎮轄區內房屋的拆遷安置實施監督、管理。
4、鎮人民政府及涉及拆遷任務的各村(社區)必須高度重視拆遷工作,成立專門班子,其它各職能部門應當根據各自職責,共同做好房屋拆遷補償安置的相關工作。
二、房屋拆遷的補償
1、拆除私有房屋,按樓房、平房、簡易房(棚)三種類別進行
補償,補償標準按拆除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積給予補償(具體標準見附表一)。合法建筑面積的確認按照房屋所有權證為準,沒有房屋所有權證的以被拆遷人所辦理的其它合法手續為依據。
2、被拆遷人在規定期限內主動辦理拆遷手續,搬遷出讓的給予一次性獎勵,樓房15元/m2、平房10元/m2、簡易房(棚)5元/m2,對逾期不拆的按有關規定依法強制拆除,不予獎勵。
3、凡拆除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給予20元/m2補償(不論房型),對批準建有新房且應拆除舊房而未拆除的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不予補償。對上述兩種情況在規定期限內拆除的,適當獎勵10元/m2,逾期不拆的按有關規定,依法實施強制拆除。
4、合法用地上擅自搭建的違法建設不予補償,但如在拆遷規定期限內簽訂動遷協議拆除房屋的,給予樓房15元/m2的獎勵,平房10元/m2的獎勵。拆遷公告發出后,未經批準突擊搭建的房屋、圍墻、場地等建(構)筑物不予補償,一律無條件拆除。違法建設的確認以房屋所有權證或其它合法手續為依據。
5、拆除產權不清或產權雖清但所有權分割等有爭議的房屋時,被拆遷人應向拆遷人告知實情。根據評估,經繪圖、攝影、立卷、建檔、證據保全并經公證后,房屋先予拆除,待產權歸屬明確后,憑產權證件辦理相關手續。對拆除設有抵押權的房屋實行安置時,由抵押權人和抵押人重新簽訂協議后,方可進行安置;拆除設有抵押權的房屋放棄安置時,由抵押權人和抵押人重新設立抵押權或者由債務人償清債務后,方可給予補償。
6、被拆遷人因拆遷搬家的,由拆遷人給予每人200元的搬遷補助費,此款一次性結算。
7、過渡住房由被拆遷人自行解決,拆遷人根據在冊常住人口每人給予150元/月的臨時安置補助費,過渡期限以6個月計算,超過期限的按月計算。
三、地面其他附著物的補償(見附表二)
四、拆遷安置標準
1、為適應“農村集鎮化、集鎮城市化、城鄉一體化”標準建設
住宅小區的要求,被拆遷人的住房安置,由拆遷人統一征用土地,統一規劃設計,統一集中建設,安置時按實際面積結算。
安置房分別按80m2、120m2、160m2三種面積房型進行建造。
2、被拆遷人的住房安置,原則上只安置拆遷公告發出之日前在冊常住戶口人員和雖沒有正式戶口但確屬常住人員的房屋產權人。
3、安置面積為每人40m2,超過規定安置面積(每戶人均不得超過10m2),按成本價結算。
4、被拆遷人房屋拆除后,自行解決住房并放棄安置的(包括在鎮區購買商住房),給予規定安置面積300元/m2的安置補償。安置補償金在房屋拆除并經拆遷人驗收后結算兌現。
5、被拆遷人的家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計入安置人口:
(1)原有常住戶口的現役軍人;
(2)原有常住戶口的大中專院校在校學生以及在國外留學的學生;
(3)家在本地,配偶一方戶口在外地;
(4)原有常住戶口,正在勞動教養或拘役服刑期間的人員;
(5)大中專畢業待業人員;
(6)按政策規定應計入安置人口的其他人員。
6、被拆遷人的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安置時可照顧建筑面積25-40m2:
(1)已成婚未生育的家庭;
(2)被拆遷人安置人口中其子年滿18周歲尚未婚配的(法律規
定禁止結婚的情形除外);
(3)被拆遷人屬有女無子戶,其中一女年滿18周歲尚未婚嫁的
(只照顧一女);
(4)符合計劃生育的獨生子女家庭;
(5)符合計劃生育的獨生子女,年滿18周歲尚未婚配的。
符合1-4條款的照顧安置面積不超過25m2,符合第5條款的照顧安置面積不得超過40m2。
7、被拆遷人的家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作安置:
(1)已婚嫁戶口應遷出而未遷出仍保留在拆遷區域內的;
(2)經有關部門批準在其他地方另建住房而原址房屋需拆除的;
(3)已享受國家和單位住房改革等優惠政策的人員;
(4)不屬于房屋拆遷安置的其他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