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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對強農惠農資金的管理,做好強農惠農資金管理中存在有關問題的整改工作,根據市領導的指示與安排,近期我們就該項工作進行了調研。調研范圍為全市,覆蓋時間為2007—2009三個年度;調研采取實地查看、開座談會、個別交談、入村入戶訪問、審閱有關資料等方式進行。現將調研情況具體報告如下:
一、強農惠農資金清理情況
1、強農惠農資金清理情況
我市共清理強農惠農資金項目149個,覆蓋2007—2009三個年度,涉及中央、省、市、縣四級強農惠農資金571363.98萬元,其中:2007年度113908.91萬元,2008年度206180.31萬元,2009年度251274.76萬元。
中央和省級三年共安排470299.64萬元。2007年度88750.33萬元,2008年度172696.93萬元,2009年度208852.38萬元。其中:農業保險補助經費三年分別是:2007年6304.84萬元、2008年7715.91萬元、2009年8029.62萬元;計劃生育站所建設經費三年分別是:2007年500萬元(包括2005年、2006年站所建設經費,下同)、2008年496萬元、2009年129萬元;農村沼氣建設三年分別是:2007年3964.37萬元、2008年5859.18萬元、2009年1937萬元。
市級財政三年共安排強農惠農資金24291.76萬元。2007年度7545.81萬元,2008年度8734.24萬元,2009年度8011.71萬元。其中:農業保險補助經費三年分別是:2007年402.91萬元、2008年400萬元、2009年385.05萬元;計劃生育站所建設經費三年分別是:2007年39萬元、2008年15萬元、2009年138萬元;農村沼氣建設三年分別是:2007年65萬元、2008年65萬元、2009年80萬元。
縣級財政三年共安排強農惠農資金76772.58萬元。2007年度17612.77萬元,2008年度24749.14萬元,2009年度34410.67萬元。其中:農業保險補助經費三年分別是:2007年175.91萬元、2008年223.07萬元、2009年390.16萬元;計劃生育站所建設經費三年分別是:2007年700萬元、2008年67萬元、2009年3萬元;農村沼氣建設三年分別是:2007年89.8萬元、2008年137.74萬元、2009年259.73萬元。
2、強農惠農資金清理做法
我市按照省強農惠農資金專項清理和檢查工作電視電話專題會議精神,迅速啟動專項清理檢查工作,著重抓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出臺政策,工作部署到位。先后出臺了《關于對違反農民負擔和惠農補貼政策實行責任追究的規定》、《關于進一步加強惠農補貼政策信息公開工作的若干規定》、《市財政涉農補貼資金信息化發放管理暫行辦法》,以及加強涉農工程項目招投標和政府采購管理等一系列規定,以制度保證強農惠農資金和項目的管理。
二是加強領導,組織保障到位。市縣兩級和相關單位都按要求成立了強農惠農資金清理工作領導小組,構建了市縣清查辦—鄉鎮政府—涉農部門單位和清查工作專干組成的三級工作體系。制定《市強農惠農資金專項清理和檢查工作實施方案》和《市強農惠農資金專項清理重點檢查方案》,堅持各級各部門黨政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的領導責任制,將清查工作納入各級政府目標管理考核內容。
三是嚴格要求,清理檢查到位。為了確保強農惠農資金專項清理工作質量,提出“八個統一”的具體要求,即:統一組織實施、統一政策標準、統一工作目標、統一清查范圍、統一清查內容、統一清查尺度、統一整改要求、統一工作紀律。自查自糾工作按照“內容全、數字準、情況真、把關嚴”的原則,對三年四級兩類四個重點的強農惠農資金進行了全面清理,做到了縣級自查面達到100%,市直部門涉農資金清查面達到100%。
二、強農惠農資金檢查中發現的問題
這次專項清理中全市共發現問題296個,其中以往接受檢查發現的問題149個,此次自查發現的問題147個,涉及強農惠農資金7258.03萬元,具體分為以下五個方面。一是虛報冒領騙取財政資金1871.77萬元。二是截留挪用財政資金1824.81萬元。三是未及時撥付支農資金1983.01萬元。四是賬務管理、專戶設置和資金撥付問題663.46萬元。五是其他問題914.98萬元。
三、對發現的問題進行嚴肅整改
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暴露的薄弱環節,我市采取查找原因、定性分析、分類處理、限期整改的辦法,進行嚴肅整改,具體抓好三項工作,確保整改取得成效。
一是存在問題必須迅速整改。縣級自查自糾和市級重點檢查發現的違紀違規問題中,目前已整改到位3142.13萬元,占已發現問題金額的43.3%,其中:單位歸還的資金1581.57萬元;個人歸還的資金170.14萬元;通過調賬處理的資金1390.42萬元。
二是涉案人員必須嚴肅查處。全市共查處140人(以往135人,本次5人),其中:行政處罰65人、組織處理23人、黨紀政紀處理45人,移交司法機關處理7人。
三是規章制度必須健全完善。各縣區針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著手健全完善相關強農惠農資金管理制度,確保強農惠農資金管理制度化、規范化。
四、強農惠農資金管理存在的問題
強農惠農資金是一項利國利民的好政策,促進了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但在具體實施中存在著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
一是資金整合難。要實現強農惠農資金的有效整合,在部門權益分配和調整上存在著制度設計等方面障礙。
二是普惠到位難。以按農業稅計稅面積為主分配補貼、補助資金到縣區,在實際發放過程中,由于方方面面的原因,難于按照政策標準落實到位,農民上訪情況時有發生。
三是效益發揮難。農民所享受農業補貼、補助的增長速度低于農業生產資料價格的上漲速度,弱化了惠農政策的效果,壓縮了農民增收空間,影響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
四是配套落實難。主要是地方經濟基礎薄弱、發展后勁不足,地方可用財力增長空間趕不上政策配套要求。
五是成本控制難。惠農補貼資金發放工作面廣量大、歷時較長、程序繁多,綜合發放成本一般都超過了發放資金的10%。
六是信息核準難。由于涉農基礎數據年年有變化、鄉村干部變動頻繁等原因,加大了補貼、補助信息的核準難度,加之部分鄉村干部工作方法簡單,違規違紀現象時有發生。
五、解決存在問題的幾點建議
1、強化資源的統籌化管理,有效整合強農惠農資金
主要在制度設計時,通過深入、細致的調查研究和反復論證與權衡,全面提高政策制度設計的針對性和前瞻性,擺脫部門利益影響,在發展大農業,促進農業跨越式發展的思維模式和視野下逐步實現強農惠農資金的有效整合,確保資金使用實際效果。比如說,將產糧、產油、產豬大縣獎勵資金、土地整理資金和農業綜合開發資金整合到一起,統籌使用到農業基礎設施的建設中,提高農業生產保障水平。
2、強化政策的普惠化管理,切實健全資金分配機制
一是把資金分配與各地實際情況結合,確定一些硬性的數據和因素作為分配的基本依據,實事求是,不搞“一刀切”。特別要進一步提高中西部欠發達地區強農惠農資金補助標準,充分發揮惠農補貼正向激勵作用。二是把資金分配與績效考評相結合,確定切實可行的績效考評辦法,資金先預撥,年終考核后算總賬;三是把資金分配與動態管理相結合,加強對補助對象和項目實施動態分析,克服基數一定多年不變的固定分配模式。特別是在中央和省政府的種糧補貼、農資綜合補貼政策調整時,逐步解決好不能享受補貼政策或者低標準實施補貼政策的問題,實施補貼政策的全覆蓋。
3、強化信息的對稱化管理,加大惠農政策宣傳力度
一方面綜合運用各種宣傳手段,讓農民朋友享有充分的知情權和監督權,使黨的強農惠農政策真正到村入戶。另一方面要切實強化惠農基礎信息的收集、整理、審核、呈報和管理,夯實惠農政策的執行基礎。
4、強化資金的網絡化管理,著力完善基層服務體系
一是整合鄉鎮財稅信息網和中國農民補貼網兩個資源,逐步擴大各類涉農補貼、補助網絡發放范圍,嚴格惠農資金發放機構管理,提升惠農資金發放服務質量,確保惠農資金封閉運行,專款專用。二是與鄉鎮職能轉變相結合,建立完善的基層服務體系,統一負責農業基礎數據收集采樣、惠農政策宣傳、農技推廣、惠農資金監督管理等工作,其人員和工作經費納入預算管理,由各級財政部門分級負擔。三是提高服務質量,增加金融服務網點,方便農民領取補貼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