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納稅評估綜合工作報告2篇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第一篇
2014年,分局進一步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強化涉稅信息采集,嚴格評估程序,認真開展納稅評估工作,加強部門配合,增強評估實效,使分局納稅評估工作上了一個新的臺階。全年共評估了101戶,有問題戶占95%,主要評估出的稅款是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房產稅及土地使用稅。實現了以評促改、以評促管、以評促查、以評促收的工作要求。
一、2014年度納稅評估總體情況
一是提高認識,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我局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實際情況,強化納稅評估工作的組織領導。特別是9月20日機構改革后專門成立了納稅評估所,專門從事納稅評估工作,組建片區管理模式下的納稅評估組織體系,實行工作目標責任制,調整納稅評估工作責任人,對納稅評估工作的責任人員進行了明確,加強工作考核。按照我局年初確定的工作計劃,納稅評估工作已列入我局征管日常考核工作項目中,從而奠定了納稅評估工作的基礎。
二是強化涉稅信息的采集,為納稅評估提供科學依據。納稅評估需要借助一定的經濟指標來進行科學地測算評估,因此全面采集和掌握涉稅信息是納稅評估的關鍵,根據納稅評估工作專業性強,需要廣泛采集信息的情況,我們將納稅評估與稅收管理員制度相結合,充分發揮片管員的作用。將轄區內納稅人按照地域或稅源大小分配給評估人員,評估人員在日常管理中,多方面收集、掌握納稅人的動態稅收信息,對企業納稅情況進行跟蹤監控,根據工作需要采取各種手段對納稅人信息進行核實,對有問題嫌疑的或低于警戒指標的納稅人進行重點跟蹤監控,找準產生異常申報的真實原因,有針對性的采取措施,防止稅收流失。
三是按納稅評估操作規程,實施納稅評估。我們根據納稅評估操作流程,確定評估對象,按照所搜集的評估對象有關資料,運用預先設定的條件和參數,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政策法規和工作經驗,對評估對象的相關資料依據相關數據指標進行測算和對比分析,查找存在的疑點、問題及其形成原因。就發現的問題和疑點,邀請評估對象進行納稅約談、詢問核實,并就評估分析和納稅約談過程中確認的問題,根據有關政策法規作出評估結論和進行相應處理,最后納稅評估機構將已終結評估的資料分戶整理、裝訂成冊、編號歸檔,從而使納稅評估工作得以順利展開。
四是積極開展日常評估、專項評估等各項納稅評估工作。日常評估,是納稅評估的一種重要評估方式,是日常稅收征收管理的一項重要措施。分局設立了納稅評估崗,指定專人按照簡易程序,對納稅申報的準確性、欠繳稅款的真實性,按照篩選疑似對象、確定對象、約談核實、評定處理等步驟進行評估,有效的促進了日常稅收征管工作。專項評估是納稅評估的主要方式,為了確保專項評估的扎實推進,我們在法規征管科設立了專門的納稅評估辦公室,選調業務水平較高、工作經驗豐富、綜合素質較強的同志,專職或兼職納稅評估工作;并根據納稅評估的工作特點,劃分了評估對象選擇、信息采集、評估分析、評定處理和評估復核等職責,建立起職責明晰、銜接緊密、監督制約的納稅評估工作運行機制。
二、納稅評估發現的普遍性問題
一是偷稅漏稅現象十分嚴重。少數納稅人依法納稅意識不強,財務制度不健全;部分企業財會人員素質偏差,財會知識和稅收政策知識貧乏,其中部分財會人員屬業主的朋友或親戚,每月申報多少稅按業主意思辦;少數小規模納稅人,生意好就“撈一把”,生意不好就“打一槍換一個地方”,把偷稅當作企業利潤;部分業主會計信息資料失真現象較為嚴重,私設外賬甚至兩套賬,資金體外循環經營,銷售收入不入賬等屢禁不止,主動足額申報納稅的少。
二是帳外經營查處難,直接影響評估效果。通過對四個稅種的檢查評估,戶均查補收入很不均衡,戶均查補收入最高的是房地產業,戶均查補收入30.7萬元,超級市場零售業戶均查補收入為7.4萬元,戶均查補收入最低的是生產性民政福利企業,戶均僅為1.1萬元。不同行業的專項檢查效果大不一樣,關鍵在于經營資金監控難,帳外經營未能得到有效遏制。納稅人的經營資金是其生產經營狀況的真實反映,但是長期以來大量的現金交易游離于稅務部門的監控之外,多頭開戶、用家庭成員和親戚的名義開戶結算等現象也普遍存在,使稅務部門無法對納稅人的帳外經營收入進行核實。我們在對啤酒經銷商進行檢查時就發現,5名啤酒經銷商竟然通過32個銀行存款帳戶結算貨款。
三是財務核算不夠健全,稅收處理不夠規范。 納稅人享受減免稅的前提必須是帳冊核算健全,財務核算規范,符合查帳征收標準。但檢查中發現,一些納稅人的申請報告和對納稅人的調查意見均表明符合查帳征收條件,一旦其取得免稅資格后,無論在財務核算上還是申報納稅上,隨意性均較大,規范性程度遠遠不夠。主要體現上收入的確認、成本的核算和所得的計算等方面規范性不夠。存在著不按稅法規定及時確認收入或提前在減免稅期確認收入、成本計價波動較大及成本結轉不按稅法規定調整也不按財務會計制度規定正確核算、利潤核算不準確等不規范及不合法等問題,認為反正是減免稅,無論自行計算所得的結果、調整的結果和被稅務稽查查處的結果如何,終歸都還是免稅,最多被處罰而已。這種跨入減免稅門檻而放松自身稅收財務核算的不規范現象已成為當前減免稅行業中值得關注的普遍性問題。
三、納稅評估發現的典型性問題
一是減免稅申請材料的真實性不足。 稅法規定納稅人報送的材料應真實、準確、齊全,相關法律責任應由納稅人承擔。但通過檢查發現,有人員比例條件限制的減免稅,納稅人提供的申請材料反映的比例均達到或超過規定標準。但進一步實地核查就不難發現,相關人員掛靠居多,或有意少報生產人員而多報行政管理人員,或多算生產人員中的殘疾人員,以調節占比而獲取稅收減免稅資格,申請材料的內容與實際情況不符現象較多。如某申請享受新辦勞動就業服務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廢舊物資回收經營企業,企業申報和稅務機關調查的從業人數均為3人,其中2人為下崗失業人員,占比66.67%。但在執法檢查中卻發現,該納稅人未反映總帳會計和現金會計的人數,也未反映裝卸搬運人員,占比遠低于60%,不符合減免稅條件,不能享受優惠政策。
二是納稅人租賃經營場所現象較為普通,流動性大。根據規定,申請認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企業必須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但在實際認定工作中發現,大部分企業特別是商業企業的生產經營場所屬于租賃經營,在申請認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時只需要提供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或者協議書,從形式上看企業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但由于商業企業的流動性較大,一旦經營不善,馬上“人走屋空”,從而增加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管理的難度。
三是企業會計綜合素質整體不高,核算準確性亟待提高。根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管理辦法的規定,申請認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企業必須會計核算健全,有完善的財務機構,會計人員有獨立的工作能力。我們在評估認定工作中發現,部分會計人員沒有接受過正規的財會知識培訓,素質較低,計算機應用水平更低,根本不能適應企業會計核算的要求。有的企業在認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時有正式會計人員,但在實際工作中由企業負責人的子女、親戚等擔任,不能正確、準確進行財務會計核算。一般納稅人企業會計兼職現象比較普遍,通常一人兼三至四家乃至更多家的企業會計,由于時間倉促,會計處理過于簡單,導致不能進行正確的賬務處理,不能準確反映財務狀況和生產經營的實際情況,數字不真實,資料不可靠,不能準確核算銷項稅額、進項稅額和應納稅額。
四、納稅評估建議與對策
一是建立科學規范的納稅評估體系,強化稅源管理。隨著征管改革的不斷深化,信息化建設步伐的加快,加大了依法治稅力度,促進了征管質量的提高。但由于征管對象的復雜化、現金交易的擴大以及不開發票收入不入賬、做假賬、二套賬等情況時有發生,偷稅隱蔽性越來越強。納稅評估的開展恰恰能解決這個問題。因此,應該進一步拓展評估范圍,充分運用金稅工程、CTAIS、納稅評估等軟件,將納稅評估對象涵蓋全部納稅人,對信息數據進行分析、評定,規范涉稅行為,優化納稅環境。
二是確立“服務型”的納稅評估,融洽征納關系。通過經常性的納稅評估分析,可以有效地對納稅人的依法納稅狀況進行及時、深入的控管,糾正納稅人的涉稅違法行為,提高他們依法納稅的自覺性。同時,將評估結果與當事人見面,通過約談或質詢等方式讓對方說明、解釋,是對納稅人進行稅法宣傳解釋、幫助他們提高納稅意識的有效的途徑。納稅評估對一般涉稅問題的處理解決了納稅人由于對稅收政策不了解、財務知識缺乏而造成的非故意偷稅問題,減少了納稅人進入稽查的頻率,減少了稅務機關和納稅人雙方因直接進入稽查后對案情分歧而產生直接沖突的可能,起到了服務納稅人、優化經營環境的作用。因此要樹立服務的觀念,提高納稅人依法納稅意識,倡導納稅人誠信納稅。
三是提高信息采集量,整合信息。納稅評估受信息質量、系統軟件、評估人員素質等諸多因素制約,以能獲取和儲存必要的涉稅信息數據為基礎,并依托符合工作實際的評估信息分析系統。因此,一是要建立和完善評估信息提供機制,稅務機關通過法規、規章等法律形式,制定納稅人必須提供的信息項目和具體要求,以確保評估信息的準確全面;二是依托計算機網絡,提高信息收集能力和質量,以多元化電子申報為切入點,提高信息的加工能力和利用效率,減少人工輸入信息量,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三是運用計算機網絡技術,將分散于CTAIS稅收征管系統、金稅工程系統、進出口退稅系統、生產企業免抵退系統和工商、銀行、地稅等內部、外部系統的納稅人的各種經濟信息進行整合,實現涉稅信息共享。
四是強化培訓,提高評估人員的綜合素質。一要加強對納稅評估人員的培訓,對評估工作涉及的稅收業務、財務管理、計算機操作技能、各項評估應用指標的分析、與納稅人的約談技巧等進行系統輪訓。二是適時組織開展評估工作經驗交流會、典型案例分析會,通過評估人員對評估方法、約談技巧、報表分析方法等進行交流總結,使干部的評估水平在相互探討中得以共同提高。
五是加強考核,增強管理員的工作責任感。設置合理的考核指標,,細化考核的環節,將納稅評估列入管理員崗位責任考核范圍,把納稅評估的工作質量和成績,與個人的獎懲、評先評優、能級的升降掛鉤,在評估隊伍營造一種立足崗位、努力工作、積極向上的工作氛圍,促進評估工作走上科學化、規范化的道路。在完善納稅評估制度的基礎上,建立納稅評估復查機制,由納稅評估領導小組負責對納稅評估各環節制度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定期對評估案件組織復查。針對企業反饋的評估人員操作過程的違法違紀行為進行調查,調查屬實的堅決嚴肅處理,嚴格過錯責任追究制。
五、通過納稅評估對征管工作的評價
(一)提高了申報質量,減少了稅款流失。由于納稅評估是稅務機關通過案頭審核,對納稅人當期納稅申報情況進行定性和定量分析,及時發現“疑點”,采取進一步征管措施,督促納稅人糾正差錯,從而有效地降低稅收風險,保證納稅人的納稅申報質量,大大減少了稅款流失。
(二)提高了稅源監控水平。稅源監控是稅收管理的核心,也是防止稅款流失的基本途徑。納稅評估就是對稅源進行動態監控,通過約談、舉證等方式,可以有效解決納稅人因主觀疏忽或對稅法理解錯誤而產生的涉稅問題;通過掌握稅基和納稅人資金周轉情況,了解資金的來龍去脈,對納稅申報進行監控;通過納稅評估反饋到稅務登記、發票管理、行政審批等各征管環節,既可保證稅收征管各環節的協調統一,又可剖析問題,區分責任,解決征管中“疏于管理、淡化責任”的問題,稅收征管能力得到了加強,稅源監控水平得到了提高。
(三)實現了納稅評估和稅務稽查的良性互動。納稅評估與稅務稽查都是稅收征收管理的重要手段和重要環節。納稅評估通過為納稅人提供納稅服務來提高納稅人的納稅信用,稅務稽查則通過處罰來促進納稅人依法納稅。一方面,納稅評估通過評估分析,發現疑點,直接為稅務稽查提供案源,不僅可使稽查選案環節避免隨意性、盲目性,而且可以使稅務稽查的實施做到目標明確,重點突出,針對性強;另一方面,納稅評估有利于稅務稽查內部的專業化分工,并對稽查實施產生制約,有利于發揮稅務稽查中規范納稅行為、完善稅收征管、形成法制威懾、增加財政收入的整體效能,從而實現納稅評估和稅務稽查的良性互動。
(四)進一步強化了稅法宣傳。通過函告或約談等形式要求納稅人說明、解釋疑點,為稅務機關與納稅人面對面宣傳提供機會,是增強納稅意識的最好途徑,對理順征納關系、樹立隊伍形象也具有重要的作用。
第二篇
2014年,今年來,地稅分局納稅評估工作,在市局的正確領導下,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科學化、專業化、精細化管理為指導,充分發揮納稅評估在稅源監控、組織收入和納稅服務等方面的綜合功效和核心職能,精心組織,強化征管,優化服務,深化管理,確保了全年地稅收入的持續增長,為促進地方經濟和社會平穩較快發展作出了應有的貢獻。現將納稅評估綜合情況報告如下:
一、2014年度納稅評估總體情況
2014年,分局大膽探索,積極嘗試,逐步實現納稅評估工作的常態化、規范化和科學化。全年共開展納稅評估101戶次,補繳金額億元,占全市地稅評估補繳總額的%;納稅評估出有問題戶占95%,主要評估出的稅款是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房產稅及土地使用稅。共組織約談16次,發現疑點條,評估入庫稅款萬元,加收滯納金萬元。全年為稽查提供案源共移交件,同比增長。實現了以評促改、以評促管、以評促查、以評促收的工作要求。
(一)嚴格納稅評估指標要求。今年,我分局按照市局年初核定下達的評估工作任務和指標,層層分解,落實到位,跟蹤監測,到年末,各項指標全部達標。主要對象的年評估面達到了50%以上;其他企業所得稅或個人所得稅由地方稅務局管理的納稅人年評估面為5%。純營業稅戶納稅人年評估面為7%。每個稅收管理員每月納稅評估戶數平均在3戶。自查補繳稅款、責令補繳稅款,均高于當年稅收收入的2%;納稅評估出有問題戶數均高于市局要求。
(二)著力提高納稅評估質量。根據日常納稅評估的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企業所得稅及綜合基金等主要內容,在完成評估面的基礎上,我們非常注重提高評估質量。根據工作實際,重點抓了主要對象和重點對象的納稅評估工作。組織征管人員定期進行納稅評估的經驗交流和案例分析,著力提高納稅評估工作的質量和效率。同時合理安排工作部署,把納稅評估工作與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12萬元以上個人所得稅申報工作、發票管理、定額核定、巡查等工作有機結合起來,促進各項工作指標的全面完成。
(三)落實納稅評估工作責任。將評估計劃確定的評估人員作為評估案例的第一責任人,要求其對評估案例負責。根據評估工作實際,綜合運用多種評估分析方法,充分發揮納稅評估應有的作用。并不定期組織評估案例的復查工作,于下半年繼續組織納稅評估案例及卷宗質量的評比,并對復查和評比情況進行總結。
二、納稅評估發現的普遍性問題
分局以征管信息系統采集的各類征管數據為基礎,應用同比、環比、配比等方法,設置了票表比對差異率、社保工資總額與企業所得稅工資總額差異率、房產稅繳納稅額變動率等50多個評估指標和已上線運行46個評估指標、28個預警指標,對重點稅源戶逐戶監測,積極推進專項評估和行業評估。從定期生成的綜合統計評析結果看,納稅評估發現的普遍性問題:
(一)商貿企業應付賬款或預收賬款上長期掛賬,未作賬務處理。通過對營業稅重點稅源企業、汽車駕訓行業、二手房轉讓項目征收土地增值稅及建筑、安裝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重點抽查等的專項納稅評估;結合稽查建議及稅收管征難點、熱點與重點,有針對性地開展了交通運輸業、金融業、酒店業、廣告業、旅游業、農副產品加工業、設計和工程監理行業、醫療行業、網吧行業、倉儲碼頭企業、村(居)委會、經費自給事業單位和部分社團組織、中介機構等的專項評估。我們發現,商家中特別是經營緊俏物資的商家中存在應付賬款長期掛賬現象,在對預收貨款與該企業的實際經營能力生產周期經營特點等因素分析后,結果二者極不吻合,及時檢查出未結轉收入未計提銷項稅金。
(二)法人經營范圍同時變更,而庫存商品賬上仍存在大量庫存。目前,隨著經濟形式的千變萬化,納稅人的短期經營行為屢見不鮮為減少各類審批環節降低開辦費用保留一般納稅人資格謀求利益的最大化,一些納稅人往往通過變更法人經營范圍的方式注銷老公司成立新公司,因此,隨著變更的完成,公司原業務品種的經營已經停止,新的業務品種開始經營。然而在企業庫存商品賬面上仍存有大量原業務品種的庫存,企業存在庫存商品已出庫而未計收入的問題。
(三)工業企業其他業務收入科目發生額為零。從事生產加工的企業在生產過程中,不同程度地會有邊角料下腳料殘次品的存在,此部分材料一般可分為一是用于再生產,二是按照廢品進行處理變賣。但我們發現一些并不具備相當的技術實力和邊角料二次處理能力的企業,卻在企業的生產成本科目中都無體現,其他業務收入科目發生額為零,這些工業企業廢料收入普遍存在藏匿,企業明顯未記收入也未記銷項稅金。
三、納稅評估發現的典型性問題
近年來,虛增開發成本而減少土地增值稅清算稅款現象時有發生,為此,2014年,根據分類管理、分類評估的思路,分局把建筑業稅費委托代征情況作為重點進行評估。為了強化對“甲方供料”的稅源控管,依據房地產納稅評估數學模型建立過程中采集的數據,分類測算確定了建筑安裝工程成本中,人工費約占15%,材料費約占60%~65%,機械費用、其他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約占20%~25%的預警指標區間。在對一房地產開發企業案頭評估中,發現其承建開發的某機關辦公樓和宿舍樓項目成本撥款率為43.1%,可能存在“甲方供料”未按規定申報的疑點。通過納稅約談,該企業承認,工程施工用的地下管樁、水泥、鋼筋、砌塊、瓷磚等部分建筑材料由建設單位提供,由于先期按“甲方供料”扣稅與施工方發生爭議,后期發生的“甲方供料”未再扣稅,經過耐心細致的政策講解和稅法宣傳,輔導該企業及時扣繳稅費60余萬元。本案詳細介紹了納稅評估的方法和流程,尤其是甲方供用材料如何代征建筑業稅費及甲方供用材料如何界定的問題,具有典型性,對我們以后的納稅評估工作具有指導作用。
四、納稅評估建議與對策
一是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評估機制。成立了納稅評估機構,專門從事納稅評估工作,根據納稅評估的工作特點,劃分了評估對象選擇、信息采集、評估分析、評定處理和評估復核等職責,建立起職責明晰、銜接緊密、監督制約的納稅評估工作運行機制。組建片區管理模式下的納稅評估組織體系,調整納稅評估工作責任人,對納稅評估工作的責任人員進行了明確,加強了工作考核。分局改變以往納稅評估的單向模式,制定《納稅評估管理辦法》,從制度上確立了分局內部納稅評估工作的原則及方式、程序及要求、獎懲及措施等,加強與納稅人溝通聯系,減少納稅人的納稅風險。
二是強化涉稅信息采集,充分運用網絡技術。加快信息資源的整合,充分利用計算機管理系統的功能,豐富納稅評估信息資源,實現涉稅信息共享,不斷優化完善納稅評估軟件,減少人工輸入信息量,提高信息的加工能力和利用效率,為納稅評估提供最快速便捷的信息資源,提高計算機利用效率。分局根據納稅評估工作專業性強特點,充分發揮片管員的作用,多方面收集、掌握納稅人的動態稅收信息,對企業納稅情況進行跟蹤監控,根據工作需要采取各種手段對納稅人信息進行核實,對有問題嫌疑的或低于警戒指標的納稅人進行重點跟蹤監控,找準產生異常申報的真實原因,有針對性的采取措施,防止稅收流失。
三是嚴格納稅評估規程,正確實施納稅評估。分局根據納稅評估操作流程,按照行業、稅種等稅源分布狀況挑選評估對象,把重點稅源戶和注銷戶、零申報戶作為今年評估工作的重點,使納稅評估工作從“粗放型”向“集約化“轉變,成為夯實征管基礎,提高征管質量的重要手段。運用預先設定的條件和參數,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政策法規和工作經驗,對評估對象的相關資料依據相關數據指標進行測算和對比分析,查找存在的疑點、問題及其形成原因。就發現的問題和疑點,邀請評估對象進行納稅約談、詢問核實,并就評估分析和納稅約談過程中確認的問題,根據有關政策法規作出評估結論和進行相應處理,最后納稅評估機構將已終結評估的資料分戶整理、裝訂成冊、編號歸檔,從而使納稅評估工作得以順利展開。
四是注重納稅評估創新,突出地稅評估特點。分局進一步創新納稅評估工作思路。企業所得稅納稅評估包括綜合評估及項目評估。綜合評估是指對納稅人一定時期所得稅申報情況的全面評析;項目評估是對納稅人一定時期涉及所得稅管理的若干具體項目進行的審核、分析。建議采取綜合評估與項目評估的結合的方法,一方面可以解決專業評估人員人手少、評估力量不足的矛盾,另一方面可以結合稅收管理員的日常管理加大對特定項目評估審核的力度,充分發揮稅收管理員的主觀能動性。
五、通過納稅評估對征管工作的評價
一是以評估“促”收入。通過納稅評估,及時發現問題,及時督促糾正,改變了組織收入工作依賴納稅人自行申報“靠天收”的局面,把握了征收工作的主動權;二是以評估“控”稅源。在評估工作中,評估指標的選取運用,信息數據的綜合分析,為開展行業稅負監控提供了有價值的基礎信息,促進了稅源管理的科學化、精細化。三是以評估“強”征管。通過地稅納稅評估管理信息系統,認真解剖分析征管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及時反饋給有關業務崗位,實現以評促管,提高了征管質量和征管效能。四是以評估“優”服務。分局評估人員在進行評估約談和實地評估的過程中,向納稅人廣泛宣傳稅收政策,輔導納稅人健全財務核算,督促引導納稅人自查自糾,有效降低了納稅人的涉稅風險,構建了和諧的征納關系,為完善納稅服務體系不斷注入了新的生機和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