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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為認真貫徹落實中紀委、中組部《關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進一步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見》,我縣高度重視,精心部署,全面展開了整治工作,現將整治情況匯報如下:
一、黨組重視,統一認識
《干部任用條例》是總結我們黨的干部工作幾十年的實踐經驗基礎上形成的,對于防范和治理用人上的不正之風有著極其重要的作用。因此我縣黨組始終堅持將按規定選拔任用干部工作擺在重要的工作日程,特別是堅決杜絕發生在用人上有不正之風的行為。縣黨組召開了*次黨組會,專題研究貫徹執行中紀委、中組部意見的文件精神,并結合我縣實際情況進一步細化,共分為五個方面15項具體工作任務,明確了責任科室和時間要求。一是繼續加強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規的學習。二是實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一報告兩評議”。三是集中清理反映違規用人問題的舉報。四是抓好干部選拔任用有關基礎工作。五是建立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工作開展情況報告制度。
二、采取措施,認真落實
(一)加強學習培訓,認真落實到實際工作
一是深入學習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規
借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之機,縣委制定了學習教育培訓計劃,認真組織**次**人次黨員和干部學習中央、省市有關《整治意見》及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規,其中,新進領導班子成員有**人次參加培訓,通過教育培訓,使全體黨員和干部領會和掌握中央、省市精神和政策法規,并落實到實際工作中。
二是嚴格遵守執行干部任用工作政策法規
在選拔任用干部中,認真貫徹《干部任用條例》等一系列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規和制度,嚴格按政策法規辦事,始終做到堅持原則不動搖,執行標準不走樣,履行程序不變通,遵守紀律不放松。帶頭嚴格遵守和執行《干部任用條例》和其他配套的干部選拔任用政策法規,切實用科學、嚴密的程序和制度,確保把人選準用好,維護風清氣正的良好局面。
(二)加強監督檢查,建立完善的監督制度
一是強化監督意識,提高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全過程監督的自覺性,努力營造自覺監督的良好氛圍。二是改進監督手段,增強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全過程監督的主動性。實現由可塑性監督向強制性監督轉變,增強干部監督機構的權威性;由被動監督向主動監督轉變,增強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的實效性;由主要靠人為監督向主要靠制度和法規進行有效約束轉變,增強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全過程監督的法制性。三是突出程序監督,提高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全過程監督的可操作性。重點加強民主推薦環節的監督、干部考察環節的監督、討論決定環節的監督,切實把好決策審批關。四是完善監督制度,實現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全過程監督的規范性。建立完善《科級領導干部監督管理辦法》、請銷假制度、干部推薦、考察、討論決定責任制和用人失察失誤責任追究制度,逐步實現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科學化、民主化、制度化。
(三)嚴肅查處整治,防止不正之風的出現
一是不折不扣地執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各項規定和有關法規,做到對本級管理的干部的任用,不符合規定的不上會,不符合規定的不上報,不符合規定的不審批。二是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監督檢查辦法》,認真開展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自查,嚴肅查處用人上的不正之風。
(四)嚴格考核制度,明確干部的工作職責
加強對領導干部和組工干部的考核,筑牢抵御用人上不正之風思想防線,防止出現用人不正之風。同時,擴大干部工作民主,進一步完善民主推薦、民主測評制度,規范干部任用提名制度,推行地方黨委常委會任用干部票決制,逐步擴大差額票決的比例和全委會表決干部的范圍,進一步探索完善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全過程監督的有效措施和辦法,增強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和公開性,讓選人用人權在陽光下運行,進一步落實人民群眾對干部選拔任用的“四權”。探索完善組織部門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內部監督機制,進一步明確內部有關機構的工作職責,健全決策、執行、監督、咨詢系統,形成科學分工、相互配合、合理制約、高效運行的工作機制。
(五)強化落實責任,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狠抓責任落實。各黨(工)委、黨組把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風作為一項重要任務,擺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實擔負起政治責任,加強組織領導,形成由組織人事部門主要領導牽頭抓總,帶頭學習,全縣各黨(工)委、黨組書記具體抓落實,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整體工作合力。
二是精心制定方案,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各黨(工)委、黨組根據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工作的總體目標,研究制定本單位、本部門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工作的規劃和措施。圍繞加強教育、深入檢查、嚴肅查處、完善機制、創新制度,精心謀劃的工作目標和任務,切實找準本單位、本部門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明確整治工作的重點,增強整治工作的針對性,確保整治工作取得扎實成效。
三是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組織人事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認真抓好整治工作任務的落實。紀檢監察機關要認真履行職責,嚴肅查處違反組織人事紀律的案件。組織人事部門和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強合作,及時溝通有關情況,切實形成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工作的合力。
三、深入整治,取得成效
通過整治工作的深入開展,促進全縣廣大黨員干部充分認識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工作的重大意義,深刻理解和把握整治工作的目標和要求,加大了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工作的力度,增強了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強化了群眾的民主監督力度,營造有利于提高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質量,構建了組織工作的新格局,有效防止和糾正選人用人上不正之風的良好環境,進一步堅定了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風提高選人用人的公信度的信心和決心。
今年,縣委高度重視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規的學習,認真貫徹落實《干部任用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采取一系列切實可行的措施,較好地預防了用人上的不正之風,確保無選人用人上不正之風現象的發生。
四、存在的突出問題
當前,在干部選拔任用干部方面主要存在“兩個進一步”問題:一是對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經常性教育、管理、監督仍需進一步加強;二是在全面防范用人上不正之風的社會環境還需進一步優化。
五、意見建議
(一)進一步深入學習宣傳干部選拔任用政策法規。在縣委黨校各主體班次增設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規內容,并列入教學計劃,合理安排課時,落實講授人員。
(二)進一步從整體上不斷推進干部制度改革步伐。按照上級干部制度改革精神,認真抓好《干部任用條例》、中央“5+1”文件和11個法規文件的貫徹落實,進一步提高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規范化水平。
(三)進一步加強對黨政領導和干部選拔任用監督。從制度建設入手,繼續堅持黨委民主生活會、談心談話、警示教育、誡勉等一系列制度,從源頭上防止和克服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違紀違法行為。
(四)進一步拓寬干部選拔工作中的選人用人渠道。要進一步拓寬選人用人視野,堅決執行選人用人不唯學歷唯能力,不唯資格唯實績,加大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互為補充的工作力度,將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落到實處。
(五)進一步完善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的考核機制。要進一步擴大干部選任工作中的民主,要把干部考察工作與考核工作規范統一,要進一步加大日常考核力度,既掌握干部的“顯績”,又掌握干部的“潛績”,防止考察干部失真失實。
(六)進一步加大選拔任用工作中的責任追究力度。要按照選用干部工作科學規范運作的要求,進一步建立健全干部責任追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