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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規范社會消防安全管理,推進消防工作社會化進程,提升社會火災防控水平,切實保障消防工作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依據《省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實施意見》和《市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實施方案》,經區政府研究決定,從2010年至2012年,在全區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特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總體目標
以提高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落實政府部門消防工作“四項責任”、夯實農村社區火災防控“四個基礎”、提高消防監督管理“四個水平”為著力點,力爭通過三年努力,切實推進消防工作社會化進程,構建政府、部門、單位、公民“四位一體”的責任體系,全社會抗御火災能力明顯增強,重特大火災事故特別是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得到有效遏制,10萬人口火災死亡率小于0.19人。
組織機構
區政府成立以區委常委、副區長張聚華為組長,安監局局長王云波、橋西公安分局副局長周長征為副組長,區消防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負責同志為成員的橋西區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橋西公安分局,主任由橋西公安分局副局長周長征同志兼任,具體負責此項工程的組織實施,督導調度,考核通報等工作。
工作任務
(一)深化社會單位“四個能力”建設,提升社會單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要將“四個能力”達標建設列入消防工作先進單位評選重要內容,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和督查機制,推進工作深入有效開展;各社會單位要進一步深化“四個能力”建設,落實主體責任,規范日常管理,整改火災隱患,維護消防設施,強化員工教育,提升單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員工整體素質。2010年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全部達標;2011年鞏固“四個能力”建設成果;2012年“四個能力”建設水平提檔升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明顯提升。
1.強化培訓。自2010年6月份開始,組織社會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及各行業、系統主管人員,進行“四個能力”專項培訓,培養“四個能力”建設“明白人”;各社會單位組織開展全員培訓,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員工普遍達到“三懂三會”(懂基本消防常識、懂消防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會查改火災隱患、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人員疏散),一般單位員工達到“一懂三會”(懂本崗位火災危險性,會滅火、會疏散、會逃生),定期開展實戰演練,確保工作實效。
2.整體推進。各部門各單位在前段工作基礎上,借鑒全國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現場會參觀點先天下購物廣場、世貿酒店、天鵝湖夜總會、恒新紡織廠、云水方舟等單位建設模式,組織社會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參觀學習精品示范單位經驗做法,分類打造本轄區、本系統“四個能力”建設精品示范單位,督促按照《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指南》(DB13/T1138-2010)的要求,整體推進,深化達標建設。
3.達標驗收。各單位完成“四個能力”建設后,上報公安消防大隊和派出所進行達標驗收。消防大隊和派出所要嚴格按照建設標準,逐一驗收,合格一個,頒發一個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驗收達標單位證書;對不合格的,要提出改進措施,并督導落實。
(二)強化政府部門“四項責任”,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1.落實組織領導責任。要將消防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保障消防工作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針對消防安全突出問題,適時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對發現的重大火災隱患,實行政府掛牌督辦。按照省、市要求,成立消防安全委員會,健全消防工作聯絡員制度,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全體會議,研究解決消防工作重大問題;年底前,制定消防“十二五”發展規劃,全區重大火災隱患和火災隱患突出單位必須銷案。2011年起,抓好消防“十二五”發展規劃的落實。2012年,“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消防工作格局進一步完善。
2.落實監管責任。建立健全消防工作部門信息溝通和聯合執法機制,涉及消防安全的審批項目,行政審批部門嚴把審批關;行業、系統主管部門將消防工作納入本行業系統管理內容,依法履行消防監管責任,制定本行業、系統“四個能力”建設方案并督促落實。2010年,在文體、教育系統開展試點建設,及時總結推廣經驗。2011年,全面推廣試點經驗。2012年,各行業主管部門自覺依法履行監管職責,形成消防工作齊抓共管的長效機制。
3.落實設施建設責任。堅持消防事業與經濟社會協調可持續發展,所有項目建設必須符合消防安全條件,與消防設施同規劃、同建設、同運營;凡公共消防設施不能滿足需要的,及時增建、改建、配置或進行技術改造;凡新建或改造道路,必須同步建設市政消火栓,無市政供水管網的村莊,同步建設蓄水池和取水點。2010年、2011年,抓好城鄉消防規劃落實,完成已鋪設供水管線道路消火栓補建、新建。2012年,新鋪供水管線的道路按規定建設市政消火栓。
4.落實檢查考評責任。要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政府目標責任、領導干部政績、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創建文明城市(村)和平安地區考評內容,每年逐級簽訂消防工作目標責任書;納入政務督查內容,定期對有關部門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情況進行督導考評。各行業、系統主管部門每年對本行業、本系統消防工作進行考評。各部門要強化考核問責,對發生重大以上火災事故的,實行社會治安綜合考評一票否決。
(三)夯實農村社區火災防控“四個基礎”,消除消防工作薄弱環節
1.加強基層消防組織建設。農村、社區要建立消防安全組織,確保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2010年,城市街道辦事處成立消防安全領導組織,組織開展消防宣傳和消防安全檢查;建立區、街道辦事處和村(居)分級負責的農村消防工作機制,推行村民消防安全自治。2011年,各行政村、城市社區落實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健全農村、社區消防安全管理機制。
2.完善消防設施建設。農村公共消防設施建設納入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總體規劃,對木結構等易燃建筑集中、連片村莊,要結合城鄉一體化和新民居建設進行治理,建設消防水源,打通消防通道,拓寬防火間距,提高建筑耐火等級,增強火災抗御能力。城市社區要完善公共消防設施并加強維護保養;每個社區要設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點,配齊配足滅火器材,保證撲救初起火災的需要。2010年,40%的行政村建成消防水池、取水點;2011年,80%的行政村建成消防水池、取水點;2012年,100%的行政村建成消防水池、取水點。
3.夯實群防群治工作基礎。各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要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安全公約,組織開展群眾性的消防工作;居民住宅區物業管理單位要落實消防管理責任,定期開展防火檢查和消防宣傳教育活動,推行多戶聯防和區域聯防制度,互查互督,做到“戶戶聯防、消防自治”。大力實施農村和社區警務戰略,推廣“網絡”排查新模式。
4.夯實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基礎。加強社區、農村消防隊伍建設,城市社區達到消防“六有”(有工作站、有消防器材、有消防宣傳欄、有消防警示牌、有防火巡查、有防火檔案)標準,農村達到“八有”(有專兼職防火員,有義務消防隊,有防火公約,有消防宣傳欄,有消防水源,有消防設施器材,有防火巡查,有防火檔案)標準。2010年,農村“八有”普及率達到80%,社區“六有”普及率達到100%。2011年,農村“八有”普及率達到100%。2012年前,所有村莊、社區要按照有關規定建成專職、志愿消防隊伍。
(四)提高消防監督管理“四個水平”,強化公共管理職能
1.深化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全面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活動,繼續實行掛牌督辦、函告吊證、媒體公示、領導包案等火災隱患整改機制;加強季節性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和重點單位的監督抽查,突出抓好重大節日、重大活動消防安保工作;集中整治城鄉結合部、“城中村”及出租屋、“三合一”場所、建設工地工棚、外來務工人員聚集地、集體宿舍等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問題,全面改善消防安全環境。2010年,各街道辦事處組織開展以商場、市場、人員密集場所、高層地下建筑(含在建工程)等為重點,以建筑消防設施達標為主要內容的消防安全專項整治。
2.開展消防執法規范化建設。規范消防監督執法流程,開展“陽光執法”,提高消防執法的公信力和滿意度。完善消防文職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允許取得資格的消防文職人員從事消防檢查和宣傳教育培訓工作。
3.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活動。充分利用社會資源,抓好大眾化消防宣傳教育,建立健全消防宣傳教育常態化工作機制,深化消防宣傳“六進”活動,配備便攜式消防宣傳教育設備。積極開展多元化消防培訓,培育社會培訓機構,將消防知識納入學歷、義務、職業教育以及領導干部和公務員培訓內容。2010年,建立互聯網消防服務平臺,火災預警,開展網絡宣傳教育和在線咨詢;100%的社會單位員工、20%的城市居民、農村村民接受教育。2011年,60%的城市居民、農村村民接受消防安全消防教育。2012年,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基本實現全覆蓋,80%的城市居民、農村村民普遍教育,人民群眾消防安全素質顯著提升。
4.深化社會消防服務。創新社會管理,推行消防技能鑒定,落實持證上崗制度;強化宗旨意識,提供消防技術咨詢服務,培育和規范消防設施檢測、消防安全監測等社會消防中介組織;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和經濟杠桿作用,將消防安全狀況納入信用等級評定、火災公眾責任保險費率調整內容,推動單位自覺做好消防工作。
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0年6月)。各單位、各部門要成立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領導小組,明確責任,強化措施,制定方案,逐級召開會議,層層簽訂責任狀,全面進行動員部署。
(二)全面推進階段(2010年7月至2012年10月)。各單位、各部門要逐項細化分解目標任務,按照“突出重點、區分層次、分類指導、扎實推進、總體達標”的原則,全力開展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建立和完善聯動工作機制,各系統、部門要將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納入行業系統管理內容,形成“政府牽頭、部門聯動、單位落實、群眾參與”的工作格局。
(三)總結驗收階段(2012年11月至12月)。要把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納入政府工作考評機制,2010年、2011年年底進行一次階段性考核驗收,2012年底進行總體驗收并總結表彰。
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是適應新時期消防工作需要,推動社會消防安全管理創新的重要舉措。各單位、各部門要切實提高認識,將其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消防工作的中心任務來抓,切實把“防火墻”工程作為“民心工程”,動員一切社會力量,加大宣傳力度,按行業、系統和單位分類制定具體建設標準和考核驗收標準,進一步明確工作職責、目標任務和措施要求,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在全社會形成濃厚工作氛圍。
(二)典型引路,示范建設。各街道辦事處要結合實際,針對“防火墻”工作中行業監管、消防安全“四個能力”、農村“八有”、社區“六有”、消防宣傳“六進”、消防監督執法規范化等具體工作,建立1—2個試點,進行重點指導,重點幫扶、重點打造,及時總結經驗做法,組織參觀學習和經驗推廣,充分發揮示范作用,形成以點帶面、因勢利導之勢。
(三)細化任務,全面推進。要堅持“政府牽頭、部門聯動、單位落實、群眾參與”的原則,逐項細化分解目標任務,建立完善聯動工作機制,加強督導,嚴格考評,對成績突出的給予表彰,對工作進展遲緩、成效不明顯的給予通報批評,對重視不夠、組織不力、工作不到位,發生重特大火災事故的,堅決實行“一票否決”,并依法依紀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四)考核驗收,整體達標。區政府將對“防火墻”工程開展情況,每年進行考核驗收。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由公安消防大隊或派出所申報驗收;各部門落實消防工作責任制、夯實農村社區火災防控基礎工作情況,由區政府組織有關部門進行考核驗收;消防監督管理工作由橋西公安分局組織逐級考核。2010年、2011年,由區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對單位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進行階段性考評;2012年第四季度進行總體驗收并總結表彰。
(五)加強信息反饋。各單位、各部門制定的方案和街道辦事處建立的試點單位均于2010年8月1日前報區公安消防大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