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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本文主要從工作原則與目標;組織體系和部門職責;疫情監測;病例診治與報告;疫情處置;預防控制措施、保障措施;進行講述。其中包括:貫徹“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協調聯動、科學防治”的原則、組織領導體系、預防控制與監測預警體系、醫療救治體系、衛生監督體系、信息監測、病人監測、環境監測、質量控制、病例診斷及報告、病人的診治、開展流行病學調查,查明傳染來源、做好消毒處理工作、做好密切接觸者醫學觀察、大力開展健康教育和愛國衛生運動,提高環境衛生質量和群眾防病意識、加強重點部位、重點人群腸道傳染病防治工作、開展重點人群免疫預防、規范工作行為,完善防控網絡、開展技術培訓,組織應急演練、做好物資儲備、加強部門協作、強化督導檢查等,具體材料詳見:
夏秋季是手足口病、霍亂、細菌性痢疾、甲型病毒性肝炎、傷寒副傷寒和感染性腹瀉等腸道傳染病的高發季節。為全面做好我市夏秋季傳染病防治工作,有效防范疫情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和省、市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制訂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則與目標
按照手足口病、霍亂、細菌性痢疾、病毒性肝炎、感染性腹瀉等腸道傳染病預防控制技術方案,貫徹“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協調聯動、科學防治”的原則,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診斷、早隔離、早治療”。認真落實各項預防控制措施,加強宣教培訓,規范工作程序,加強信息收集、疫情監測、病人的診斷與救治,提高應急處置能力,防止夏秋季傳染病疫情發生、擴散與蔓延,保護群眾身心健康。
二、組織體系和部門職責
(一)組織領導體系
為加強我市夏秋季傳染病防治工作領導,確保工作質量,市政府成立了以副市長曹琳瑛任組長,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洪四國、市衛生局局長周海宏任副組長,衛生、教育、愛衛辦、工商、藥監、質監、廣電和各鄉鎮(街道)主管副職為成員的市夏秋季傳染病防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周海宏兼任,副主任由市衛生局副局長高建華、高瑞增擔任,具體負責制定全市夏秋季傳染病防治工作方案,全面抓好傳染病防治工作的組織協調、預防控制、健康教育、物資儲備和監督檢查等工作。
(二)預防控制與監測預警體系
衛生部門要進一步健全完善市、鄉、村三級防控網絡,負責全市腸道傳染病疫情監測與分析預警、流行病學調查、消毒、實驗室檢測和健康教育工作,充實應急處置隊伍,做好檢測、調查處置等物資準備工作。
教育部門要在各中小學校、托幼園(所)設置1—2名專(兼)職疫情監測報告與防控工作人員,負責組織落實本單位學生(幼兒)每日晨檢、飲用水與食品衛生管理、預防性消毒與滅蠅、健康教育、疫情報告等傳染病防控措施,認真配合衛生部門開展疫情調查處理工作。
愛衛辦要結合全市開展的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健康**、幸福人民”行動和創建省級衛生城等活動,按照相應規范和標準,在全市深入開展改水改廁、防蠅滅蠅和糞便、垃圾無害化處理等愛國衛生活動,做到常抓不懈,保質保量。
廣播電視部門要積極配合衛生、教育、愛衛辦等部門,廣泛開展傳染病防治知識的宣傳工作。
各鄉鎮(街道)要成立相應的夏秋季傳染病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在市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負責組織落實轄區內公共場所及用品的預防性消毒、飲用水衛生管理、衛生宣教和糞便、垃圾的無害化處理、滅蠅等傳染病防控措施,開展愛國衛生運動,配合衛生部門做好疫情監測與調查處理工作。
(三)醫療救治體系
各級醫療機構自4月15日起至10月31日止,要按相關標準和要求建立腸道門診,配足具有相應資質的醫護人員,認真做好腸道傳染病病人的篩查處置工作;嚴格落實傳染病報告制度,完善工作流程,加強院內消毒隔離及醫療廢物處置,防止醫源性和院內感染事件的發生;組建腸道傳染病臨床救治小組,負責危重病人的救治工作。
(四)衛生監督體系
市衛生局要成立督導檢查組,依法加強對全市各單位和醫療機構、重點場所、重點人群的傳染病監管與傳染病防控措施落實情況的督導檢查工作。
三、疫情監測
(一)信息監測
各級醫療機構要認真落實24小時疫情值班制度,發現傳染病患者,要立即報告當地鄉鎮衛生院或直接上報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電話:****);各行政村(居委會)衛生所,要加強本村(居)傳染病疫情監控工作,發現腸道傳染病患者,要按相應規范和標準進行診治、登記,并及時上報所在地鄉鎮衛生院,衛生院核實確診后,直報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全市疫情信息監控,每天定期對網絡直報疫情進行主動搜索,做好傳染病日報分析工作,每周收集、分析手足口病等腸道傳染病疫情信息,及時發現疫情線索并采取有效預防控制措施。
(二)病人監測
全市各醫療機構要做好預檢分診。診療過程中,要提高對手足口病、霍亂、菌痢、傷寒、感染性腹瀉等腸道傳染病的監測敏感性,經預檢為腸道傳染病疑似或確診病例,要及時轉至本院腸道門診診治。
腸道門診要配備必需的人員、設施和采樣器械,建立腹瀉病人登記、消毒隔離、傳染病報告制度,對前來就診的腹瀉病人要逐例、逐項登記,做到病人便檢標本“有瀉必采”,做好手足口病、霍亂病原學相關項目檢測,做到早發現、早診斷、早報告、早治療。
(三)環境監測
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要按照省、唐山市有關腸道傳染病監測方案要求,定期進行水源、食品和外環境的腸道傳染病病原學監測工作。
(四)質量控制
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要定期對轄區內各醫療機構腸道傳染病監測工作進行質量控制,每日審校和分析醫療衛生機構疫情報告情況,開展腹瀉病人監測質量控制工作。
四、病例診治與報告
(一)病例診斷及報告
根據手足口病、霍亂、細菌性痢疾、傷寒副傷寒、感染性腹瀉等腸道傳染病診斷標準,在診療過程中,對診斷為疑似、臨床診斷或確診病例者,各醫療機構應按規定填寫“傳染病報告卡”,在規定的時限內進行網絡直報。
各醫療機構發現并診斷疑似或臨床診斷的霍亂、大腸桿菌0157病例和其他腸道傳染病暴發疫情,應立即電話報告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接到疫情報告后,立即開展流行病學調查,進行初步核實,并將初步核實結果及時按程序逐級報告,確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按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辦法》規定的內容、方式、時限和程序進行網絡直報。
(二)病人的診治
1.各級醫療機構要成立手足口病等腸道傳染病搶救治療組,按照相應的救治工作規范,負責本院的手足口病等腸道傳染病病人的搶救治療,努力降低病死率。
2.各醫療機構發現腸道傳染病危重病人時,必須按照有關規范及時轉診到市醫院傳染病分院進行隔離救治,不宜轉診的要及時請上級醫院專家會診。
3.各醫療機構要做好消毒隔離工作,要做好轉送病人救護車、污染場所的消毒和醫護人員的安全防護工作,防止醫源性傳播。
五、疫情處置
(一)開展流行病學調查,查明傳染來源
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接到手足口病、霍亂、細菌性痢疾等腸道傳染病病例或疑似病例報告后,按照相應預防控制技術方案要求,組織相關人員赴現場開展流行病學調查,核實診斷,查明傳染來源和傳播途徑,判定、追蹤調查密切接觸者,實施醫學觀察。
接到學校、企業等集體單位腸道傳染病疫情報告后,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要按照相應預防控制技術方案要求,及時組織人員赴現場開展流行病學調查、核實診斷、查明傳染來源、確定密切接觸者,采取控制措施控制疫情。
構成突發疫情事件的,市衛生部門要按規定及時上報市政府,迅速啟動《**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二)做好消毒處理工作
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各級醫療機構要按照方案要求做好疫點終末消毒和預防性消毒。醫療機構做好對就診病人分泌物、排泄物、污水、污物等消毒處理;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做好病人疫點終末消毒工作。
(三)做好密切接觸者醫學觀察
對經流行病學調查確認的密切接觸者,分別按照相應預防控制技術方案要求開展醫學觀察。對手足口病、霍亂等密切接觸者實施居家醫學觀察,由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負責每日上門了解密切接觸者健康狀況,落實采樣送檢、預防性服藥等措施,指導疫點、疫區做好飲食衛生和飲水衛生及糞便消毒管理工作。
六、預防控制措施
(一)大力開展健康教育和愛國衛生運動,提高環境衛生質量和群眾防病意識
各級各部門要充分運用廣播、電視、宣傳櫥窗和宣傳手冊等多種宣傳形式,廣泛開展以夏秋季傳染病防控知識為重點的健康教育活動,普及衛生科普常識,指導廣大群眾做好傳染病的預防,提高全民防病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深入開展愛國衛生運動,重點抓好“五清理、一消殺”,即清理垃圾、清理廁所、清理溝河池塘、清理庭院住宅、清理攤點和消殺病蟲媒生物,不斷提高城鄉環境衛生質量和群眾健康水平。
(二)加強重點部位、重點人群腸道傳染病防治工作
1.加強學校、建筑工地等集體單位傳染病防治。醫療衛生機構負責監督和指導學校、托幼機構、建筑工地等集體單位按照腸道傳染病防治工作要求,加強飲用水衛生管理,做到提供開水或符合衛生要求的飲用水;加強集體食堂食品衛生管理,注意操作衛生,防止食品污染。積極開展腸道傳染病宣傳教育,培養良好的衛生習慣,減少和防止腸道傳染病、食物中毒發生。一旦發現有腸道傳染病或食物中毒現象,要及時報告所在鄉鎮衛生院或直接上報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積極協助做好調查處理。
2.加強外來流動人口腸道傳染病防治工作。各鄉鎮(街道)要將外來流動人口傳染病防治工作納入本轄區傳染病防治工作計劃,重點做好對建筑工地等外來人口集聚地的腸道傳染病防治工作,定期對外來人口集聚地的飲水、飲食衛生和糞便管理等傳染病防治工作進行檢查和督導,控制外來流動人口傳染病疫情發生。
(三)開展重點人群免疫預防
對飲食從業人員、保育員、賓館服務人員、旅游服務人員等重點人群,按自愿、自費原則開展霍亂等疫苗免疫接種,以保護重點人群,減少因重點人群感染造成腸道傳染病傳播與爆發。
衛生部門在疫情應急處置時,如需在學校、工地等人數較大范圍采取預防性服藥或應急接種的,要請示市政府批準后方可實施,實施過程中要密切觀察措施效果及有關反應,并及時報告和處理。
七、保障措施
(一)規范工作行為,完善防控網絡
衛生部門要加強對夏秋季傳染病防治工作的領導,負責全市夏秋季傳染病防治工作的組織協調、監督檢查、預防控制、健康教育等防治工作。要組建防治督導小分隊,加強對全市夏秋季傳染病防治措施落實情況的督查。
各級醫療機構要認真落實夏秋季傳染病防控措施,進一步充實、加強防控力量,完善相應工作制度,加強防病值班和疫情報告,確保通訊、交通暢通和信息快捷。要加強腸道門診管理,規范工作行為,調整充實腸道傳染病搶救治療專家組人員,努力提升全市腸道傳染病防控與醫療救治工作質量。
(二)開展技術培訓,組織應急演練
衛生部門要組織對全市衛生行政管理人員和醫療衛生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衛生監督機構業務人員開展腸道傳染病業務技術培訓工作,重點開展腸道傳染病防治基本知識、診斷標準和治療原則、實驗室檢測、疫情報告的程序和基本要求、流行病學調查與疫點處理、消毒等業務技術的培訓。定期組織開展腸道傳染病應急演練,不斷提高我市衛生系統應急意識和實戰能力。
(三)做好物資儲備
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各醫療機構,要按照夏秋季傳染病防治工作要求及有關標準,配置必要的診治設備,儲備充足的治療藥品、防護設備、消殺器械和藥品、現場流行病學調查與采樣檢測設備和試劑以及通訊網絡設備等,以保證全市夏秋季傳染病防治工作順利開展。
(四)加強部門協作
為確保我市夏秋季傳染病預防控制工作質量,各鄉鎮(街道)、各有關部門和醫療衛生機構要加強溝通、協調,建立信息通報制度,形成政府領導、部門協作,齊抓共管、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
(五)強化督導檢查
衛生部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加強對夏秋季傳染病防治措施落實情況的督導檢查,及時發現并掌握防治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并督促相關單位切實落實整改。對防治措施不力、出現明顯疏漏的單位和個人,要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衛生監督機構要在衛生部門的領導下,加大傳染病防治執法監督檢查力度,加強消毒產品、醫療防護用品的質量抽檢工作,強化消毒產品的效果監測,保障我市夏秋季傳染病防治措施的有效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