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江水流域畜禽治理方案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近年來,我縣開展聲勢浩大的九龍江水流域(段)環境綜合整治,取締、關閉了禁養區內的畜禽養殖場,整治了一批禁建區外的畜禽養殖場,流域水環境明顯改善。為進一步鞏固整治成果,切實改善流域水環境質量,保障人民群眾生活生產用水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屬地管理”和“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以明確職責分工、強化日常監管、部門聯動為重點,建立起縣、鎮、村三級聯動的監督管理制度,從源頭上預防、制止和打擊禁養區畜禽養殖“回潮”、禁建區新擴改建、禁建區外違規建設、隨意丟棄病死畜禽等現象,切實改善流域水環境質量。
二、組織機構
(一)縣級工作領導小組:成立由縣政府分管領導為組長,縣農業局、環保局主要領導為副組長,縣直有關部門領導和各鎮分管領導為成員的縣畜禽養殖整治長效管理機制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名單附后),負責組織協調全縣九龍江水流域畜禽養殖整治長效管理機制實施工作。抽調縣監察局、效督辦、環保局、農業局人員組成縣級督查組。
(二)鎮級領導小組:各鎮相應成立以鎮長為組長的鎮級工作領導小組及檢查組,并實行分片包干,負責對本轄區內畜禽養殖場(戶)的違規行為進行制止、查處與組織拆除。鎮級工作領導小組要指導各行政村成立村巡查組,村巡查組要認真履行屬地監管職責,加強日夜巡查,實時監控,嚴禁轄區內新擴改建畜禽養殖場,各鎮檢查組要對各村巡查組工作情況進行周檢查,并將檢查情況及時向縣級領導小組匯報,實行周報制度。
三、工作措施
(一)明確職責,落實責任。建立九龍江水流域畜禽養殖長效管理機制,實行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面組織協調、縣直科局掛鉤鎮的工作責任制。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鎮主要領導為第一責任人,鎮政府要協調、解決畜禽養殖整治出現的各種矛盾和問題。掛鉤科局領導為第二責任人,要協助所掛鉤鎮開展畜禽養殖整治工作。縣農業部門要負責本轄區畜禽養殖布局規劃工作,并引導養殖業發展生態養殖模式??h環保部門對本轄區的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實用環保技術、設備的推廣應用。
(二)嚴格審批,科學發展。根據環保要求、環境可容量,堅持限量、提質、增效的原則,嚴格控制畜禽發展規模及總量,堅持科學規劃、科學發展。嚴格審批管理制度,在九龍江流域干流沿江兩岸1公里內、支流沿江兩岸500米內、村莊周邊500米以內、旅游景區、飲用水源地的養殖場,堅決取締。在九龍江流域干流兩岸5公里、支流1公里范圍內擴建、新建的養殖場,堅決不予審批。對禁建區外環保措施配建不到位的養殖場堅決不予驗收,并依照有關規定予以查處。凡新建、改建和擴建養殖場的,在符合《縣“十二五”時期畜牧業發展布局規劃》的前提下,由業主持擬定建設方案及與村簽訂的用地協議向鎮政府提出用地申請,鎮畜牧獸醫站和國土所、村建站負責審核是否符合養殖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要求不得占用林地。經鎮政府審查同意后,由鎮政府發函并提供相應材料報縣國土局、農業局、林業局、環保局等部門審核,各相關部門審核同意后,由鎮政府報縣人民政府批準后方可興建。對未實行審批擅自新建的畜禽養殖場,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當地鎮政府要會同相關部門及時制止。
(三)三級聯動,鞏固成效。實行村級日巡查、鎮級周檢查、縣級月督查的三級聯動機制,堅決遏制禁養區養殖反彈,制止禁建區新建擴建改建和禁建區外違規建設,加強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設施的管理,嚴禁隨意丟棄病死畜禽,嚴禁屠宰病死豬。日常排查的內容包括:禁養區內是否存在養殖反彈情況;禁建區污染治理設施配套建設情況及是否存在新建、擴建、改建的現象;禁建區外是否有違規建設;是否有隨意丟棄病死畜禽和屠宰病死豬。
1、日巡查:村級巡查隊對轄區內的畜禽養殖整治工作進行實時監控,負責做好本村養殖反彈和其他違法違規現象的日常排查,并將巡查情況報告鎮檢查組,若當日發現存在違法違規現象,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于發現之日起10日內整改到位。逾期未整改到位的由鎮檢查組督促整改;10日內仍未整改到位的,由鎮領導小組組織實施強制拆除。發現隨意丟棄的病死畜禽要立即處理。
2、周檢查:各鎮檢查組每周要定期開展檢查,并將每周檢查情況報表報送縣督查組備案。檢查過程中發現村級巡查組存在漏報、瞞報的情況,由各鎮對相關人員進行組織處理并上報縣督查組備案。同時,對發現的違規現象,要求于發現之日起10日內整改到位,逾期未整改到位的,由所在鎮領導小組組織實施強制拆除。
3、月督查:縣督查組每個月至少組織2次對各鎮畜禽養殖整治反彈督促檢查并及時通報督查情況,在督查過程中發現流域鎮存在漏報、瞞報現象,情節嚴重的進行全縣通報批評,對于督查到的違規現象,在電視曝光臺給予曝光,并將督查情況反饋給所在鎮,由鎮里督促落實整改。
4、監督舉報:縣、鎮分別設立舉報電話,舉報電話在電視臺和所轄各行政村村務公開欄予以公開,接受全社會的監督舉報。鎮檢查組接到有關違規建設的舉報,鎮領導小組應在第一時間安排人員到現場核查,經核查屬實后,要立即整改。逾期未整改到位的,追究有關人員責任??h督查組接到有關違規建設的舉報,要立即轉交至所轄鎮處理,并實時跟蹤,定期抽查核實。
(四)抓好示范,全面鋪開。全縣以山城鎮、金山鎮為示范鎮,各鎮安排兩個禁養區村為示范村。示范鎮、示范村要起模范帶頭作用,抓好示范工作,輻射帶動全縣九龍江水流域畜禽養殖整治長效管理機制有效落實。示范鎮、示范村要達到以下要求:巡查檢查管理制度健全、管理隊伍堅強有力;違法違規行為查處及時有力,基本杜絕禁養區回潮、禁建區新擴改建和非法占用山地、林地建設養殖場現象;污染治理設施配套比較完善,污染整治、污染減排效果明顯;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管理、維護有效,指定專人處理病死畜禽和管理處理設施,待遇落實;建立一批示范場、示范戶,鼓勵帶動散養戶做好沼渣、沼液的利用和處理,避免二次污染;探索建立畜禽養殖散養戶密集的區域建設污染物集中處理設施或連片生態治理取得新進展,村莊范圍內基本杜絕養殖現象。
(五)強化問責,確保實效。對禁養區內的養殖反彈現象堅決予以取締,要求于發現之日起10日內拆除搬遷完畢;對于禁建區內環保設施不達標的養殖場(戶),要督促其限期整改、配建到位,沒有配建到位的要責令其關閉,并可根據相關法律由環保部門征收超標排污費;對禁建區及禁建區外的違規新建、擴建現象堅決予以制止,要求在發現之日起10日內整改完畢,10日內未整改完畢,由鎮政府組織人員給以強制執行,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給予從重處理;對隨意丟棄病死畜禽的行為予以嚴厲打擊,一經發現按《動物防疫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給予嚴肅處理,并在全縣給予曝光。對連續兩個月、四次以上被市、縣督查組發現養殖反彈現象或督促違規新建擴建養殖場整改進度緩慢的鎮、村,取消有關農業、環保項目補助資金的申報資格;對鎮主要責任人和掛鉤科局有關責任人進行效能問責。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領導、提高認識。各鎮、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加快建立九龍江水流域(段)畜禽養殖整治長效管理機制的重要意義,增強全局意識,把該項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各鎮要細化本鎮制止違規建設畜禽養殖場的管理措施、責任分工和責任追究辦法,以責任狀形式對干部進行考核,層層落實責任,并實行一票否決。各鎮要及時將鎮工作領導小組、村巡查組、鎮檢查組人員名單報縣督查組備案。各掛鉤科局要成立領導機構,抽調業務骨干組成專門的工作班子,齊心協力抓好落實,確保長效管理機制順利運行。
(二)齊抓共管、形成合力。各單位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對涉及本部門、本行業有關職能進行重新梳理,整合行政資源,并積極主動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調溝通,構建分工明確、程序規范、運作協調、配合密切的聯合執法和案件查處工作機制。各鎮要因地制宜,積極引導養殖戶進行生產轉型,發展與生態環境相適宜的生產項目,增加農民收入。
(三)加強宣傳、營造氛圍。電視臺將設立專欄,加大對整治畜禽養殖污染、制止違規建設畜禽養殖場工作的宣傳,定期報道制止違規建設畜禽養殖場工作先進事跡和典型案例,對頂風搶建、擴建畜禽養殖場甚至阻擾拆除的現象要加大曝光力度。各鎮、各相關部門應加強宣傳發動,對養殖戶做好正面教育與引導,動員其主動配合做好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工作。要廣泛發動群眾積極參與,共同監督,在全社會營造出愛護家園,保護環境的良好輿論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