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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省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市地質災害防治規劃》以及《市2020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2019年地質災害情況和2020年地質災害現狀
2019年,受強降雨影響,全區共發生地質災害6起(含險情),1起達到省廳統計標準,災害規模均為小型,無直接經濟損失。按災害種類分,崩塌3起、滑坡3起。其中新發生地質災害3起,老點復活發展3起。區的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采用省自然資源廳的氣象地質災害預警預報產品,及時向全區預警,2019年13次,氣象地質災害預報預警后,各地采取了緊急避讓措施,共轉移72戶130人。在強降雨期間,及時通過移動信息平臺發送20次5500條信息。2019年,全年累計投入地質災害防治資金90萬元,其中省級財政支持12萬元,市級財政撥付28萬元,區級財政50萬元;實施地質災害搬遷避讓安置項目6個,搬遷安置群眾14戶49人;實施工程治理項目2個,基本完成的1個,另有1個正在實施治理中,2020年底完成并驗收。
2020年1-3月,全區共發生地質災害4起(含險情),4起均未達到省廳統計標準,均為小型崩塌,無直接經濟損失。
截至2020年3月31日,區現存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各類地質災害(隱患)點共計88處,全部納入監測點序列。按災種分,崩塌24處,滑坡38處,泥石流12處,地面塌陷14處。按規模分:中型隱患點6處,小型隱患點82處。我區地處皖南中低山和丘陵地區,也是地質災害易發多發地區,隨著城鄉工程建設步伐加快,自然和人類活動的雙重誘發因素始終存在,地質災害潛在威脅不容忽視,各級政府應高度重視,認真做好防范工作。
二、2020年重點地質災害防范區域和防范期
(一)地質災害重點防范區域:
責任單位: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1)東南低山地質災害防范區域
行政地域:
災害類型:崩塌、滑坡、泥石流、巖溶塌陷。
(2)西南丘陵及山間盆地地質災害防范區域
行政地域:
災害類型:崩塌、滑坡、泥石流、巖溶及采空地面塌陷。
(3)東北丘陵地質災害防范區域
行政地域:街道辦事處、街道辦事處。
災害類型:崩塌、滑坡、泥石流。
(二)重點防范期
根據多年氣象降雨特征,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質災害重點防范期為汛期時段,時間為4—9月份,嚴冬強降雪期間亦須高度防范;巖溶地面塌陷、采空地面塌陷等地質災害應予常年關注。
三、2020年地質災害防治任務
(一)地質災害隱患點搬遷治理工作
全力推進地質災害避讓搬遷與工程治理項目建設,2020年繼續推進實施地質災害工程治理項目2處,地質災害中型點降級6處。(見附表1)
(二)地質災害隱患點監測
1、各鎮(街)要在汛前完善地質災害隱患點的群測群防監測網絡,并通過印發文件、媒體上公告等形式向社會公布。
2、根據地質災害的屬性特征,重要隱患點的威脅程度,結合當前防治工作成果確定我區今年重點防范監測的地質災害隱患點21處(見附表2)。
(三)地質災害調查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按照屬地管理的要求,認真開展本轄區的地質災害汛前調查、汛期巡查、汛后復查工作,掌握隱患點的發展趨勢,區地質災害應急小組要積極協助各地開展地質災害隱患調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
四、地質災害防治措施
(一)加強領導,普及宣傳。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從以人為本和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出發,進一步增強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責任感、緊迫感,切實加強領導,強化監管職能,最大限度地減少因地質災害造成的人民群眾生命財產損失。要充分利用電視、廣播、網絡、報刊等媒體,加大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宣傳力度,扎扎實實地做好宣傳、培訓工作,普及地質災害防治基本知識,進一步增強廣大干群對地質災害危害性的認識和地質災害防治意識以及自救、互救能力,提高抗災救災能力,確保一方平安。
(二)完善方案,強化責任。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認真編制本轄區2020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并報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備案。各行業部門應根據各自工作區域和地質災害防治特點,編制部門2020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要嚴格執行汛期值班制度、地質災害氣象預警時段值班制度、險情巡查制度、災情速報制度和強降雨(雪)天氣下的“點對點調度”制度,按照《市區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的要求,落實應急救災物資、設備、資金、人員,建立應急工作機制,確保災害發生時能夠有序、高效地開展救援工作。同時,根據機構改革職責劃分,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加強與應急部門的溝通協調,爭取應急補助資金,做好防范工作。
(三)落實經費,提供保障。根據年度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監測、值班、突發應急需要,區財政安排一定的地質災害防治專項經費用于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要做到專款專用。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根據本轄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實際需要,安排一定的地質災害防治專項經費,用于地質災害隱患調查、監測、預防、應急和重點地質災害隱患點的治理。按照《轉發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辦公室關于對設立防汛值班補貼的答復意見的通知》(省防指辦[2008]5號)文件對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值班值守工作人員予以補貼。補貼標準參照中共市區委辦公室《關于加強法定節假日和雙休日值班工作的通知》(貴辦秘[2015]6號)。
(四)加強評估,超前防范。嚴格按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令第394號)、自然資源部(原國土資源部)《關于加強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的通知》(國土資發[2004]69號)和省人民政府令《省地質災害易發區農村村民建房管理規定》(第253號)要求,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內進行工程建設和編制村莊、集鎮規劃時,必須進行地質災害隱患性評估,把好源頭關。在劃定的地質災害隱患區內,禁止審批新建住宅以及爆破、削坡和從事其他可能引發地質災害的活動。因工程建設引發以及可能引發地質災害的,工程建設單位應負責治理并加強地質災害監測。
(五)加大重點地質災害隱患點搬遷治理工作力度。各地應采取有效措施,現場指導、督促落實,加快地質災害隱患點治理進度,切實做好地災隱患點汛期防范和監測工作。區政府將根據簽訂的《重點地質災害隱患點治理防范工作目標責任書》對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進行考核,并通報考核結果。對未完成目標任務的,取消以獎代補資金,資金缺口由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自行承擔。各級政府可采用多種獎勵、激勵措施,爭取搬遷治理工作的主動性,多渠道解決治理經費,達到應搬早搬,消除隱患威脅。
(六)嚴肅紀律,追究責任。對于行政機關及工作人員不按照本防治方案履行職責義務,違反《地質災害防治條例》規定的,將依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市地質災害防治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辦法的通知》(池政辦[2009]43號)精神,嚴肅追究當事人的行政責任,觸犯黨紀、政紀的,依法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