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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村鎮規劃集中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政發〔〕)精神,為確保我縣村鎮規劃集中行動順利進行,全面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思路、基本原則和目標任務
(一)總體思路。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切實轉變發展觀念,統籌城鄉區域發展。從年開始,用三年左右的時間(-),開展村鎮規劃集中行動,以逐步實現村鎮規劃基本覆蓋為重點,以非常辦法、非常措施、非常力度推進村鎮規劃編制和村莊治理,健全村鎮規劃建設管理體制,完善長效管理,實現城鄉經濟社會與環境協調發展。
(二)目標任務。經過三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完成縣域村鎮體系規劃、鄉鎮總體規劃,以及村委所在地村屯、中心村和交通干線沿線戶以上自然村等村莊規劃的編制和審批,使我縣的村鎮規劃建設依法管理、有序發展,逐步實現規劃科學、機制健全、設施完善、功能較全、集約節約、環境優美、村容村貌特色鮮明、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長遠目標。
(三)基本原則
1.堅持依法規劃。編制村鎮規劃要把統籌城鄉一體化發展的要求體現在規劃中。編制縣村莊布局規劃要按照《縣域村鎮體系規劃編制暫行辦法》的要求,確定村莊布局、產業布局,統籌協調農村的各項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布局,明確需要編制規劃的村莊,明確重點建設的中心村,提出中心村建設指導標準。鄉鎮規劃和中心村規劃要達到《城鄉規劃法》要求的規劃深度。規劃編制要依法組織,在報送審批前,編制機關應將規劃成果予以公示,征求群眾意見。規劃接法定程序審批后,要依法嚴格組織實施。
2.因地制宜,分類指導。接照“建設中心村、整治基層村、培植特色村、合并弱小村、保護歷史文化村”的原則,統一編制區域內村莊規劃。園區駐地、鎮駐地的村莊要按照城鎮社區的要求進行規劃編制;中心村要突出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以及公益事業的配套;基層村要重點做好村莊整治,安排必要的生產生活設施配套;特色村要因村制宜,突出自我發展能力;規模較小、位置偏遠的弱小村,要逐步向中心村遷移。
3.加強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銜接。村鎮規劃的編制要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綜合整治規劃等部門規劃相銜接,村莊規模要做到合理用地、集約用地。科學統籌農用地整理、農村建設用地整理與城鄉建設用地增減相掛鉤,構筑農村建設、土地綜合整治和產業集聚發展的統一平臺。
4.保護生態環境和文化資源。編制村鎮規劃時做好污永、垃圾集中處理設施等的配套規劃。對文物保護單位和具有歷史價值的古鎮、古村落、古民居和紀念性建筑,要進行重點保護和修繕,彰顯農村歷史文化底蘊。住宅布局和民居設計應充分結合當地自然、人文、民族特點,真正體現出聚散相宜、錯落有致、風格各異的新農村村容風貌。
5.充分尊重農民意愿。村莊規劃要把群眾的意愿放在首位,在確定村莊布局時廣泛征求村民意愿,實行民主公示制度,規劃成果要充分運用“四議兩公開"工作法,增強農民對規劃的認同感和執行規劃的自覺性。
二、資金籌措和管理
(一)資金籌措。縣財政在年度預算中安排村鎮規劃編制經費。此外,結合農村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和農村土地整理整村推進項目,將土地整理資金的規劃編制經費予以整合,爭取上級有關部門的支持。
(二)資金管理。縣財政局設立村鎮規劃集中行動資金專戶,實行報賬式管理,封閉運行、專款專用。
三、實施步驟與階段
村鎮規劃集中行動涉及面廣、任務繁重、時間緊迫。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深入實際,加強協調,落實責任,高效實施,科學管理,確保村鎮規劃集中行動各項目標任務的順利完成。在組織編制村鎮規劃中,應按規劃指導層面由上往下的原則,區分輕重緩急,按三個層面分三個階段實施。
第一階段(年--月):編制縣域村鎮體系規劃和鄉鎮總體規劃。按照《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辦法》的要求,啟動縣域鎮村體系規劃和鄉鎮總體規劃的編制或修編,明確需要編制規劃的村莊數量,年內全面完成上述兩類規劃的編制和審批。組織編制村委所在地的村屯規劃,以及中心村的規劃,并完成上述村屯規劃的審批。同時,完成鄉鎮規劃建設管理人員及村莊規劃協管員的培訓。
第二階段(年--月):繼續推進編制村委所在地的村屯以及中心村的規劃,同步組織編制主要交通干線沿線村屯的規劃,并基本完成規劃審批。
第三階段(年--月):組織編制主要交通干線沿線村屯的規劃及其他村屯的規劃,并基本完成規劃審批。
在組織實施中,上述三個層面的規劃可同步部署、統籌推進、交叉進行,確保按時間節點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
四、主要內容
(一)開展農村宅基地和房屋確權登記。對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土地承包經營權和房屋所有權進行確權登記,明確產權。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到村或組,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到用地單位或個人。承包地、自留地、宅基地和農民住房確權到戶。通過確權登記,推動土地承包經營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探索建立對農民自愿放棄宅基地的補償機制。
(二)加強村鎮規劃建設管理。依托“農事村辦”、“四議兩公開”等制度,加強對村委成員規劃建設基礎知識的培訓,建立村屯建設管理委員會等村民組織,實行自主管理;完善相關管理制度和村民公約等,將村屯建設的日常事務納入村規民約的管理范疇,探索建立政府行政管理與村民自治相結合的管理新模式。
(三)建立村鎮建設規劃技術服務體系。逐步組建農村規劃建設技術服務單位,為農村規劃設計提供規劃、勘察、設計、監理、產權登記以及培訓等技術服務。允許并支持具有注冊規劃師執業資格的人員以個人身份從事規定范圍內的村莊建設規劃設計。
(四)建立村鎮規劃建設管理與土地管理聯動工作機制。
1.建立規劃聯動機制。建立村鎮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及土地整理整村推進規劃的聯動機制。規劃建設部門與國土資源部門要密切配合,銜接好村莊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整理整村推進規劃。在縣域村莊布局規劃中要有與土地利用規劃銜接情況的說明,規劃審批時,要有國土資源部門的意見。國土資源部門在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制定土地整理整村推進規劃時,也要有與村鎮規劃相銜接的情況說明,規劃審批時要有規劃建設部門的意見。
2.建立管理聯動機制。規劃建設部門要依據已批準的村鎮規劃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在村鎮規劃區內受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申請時,應要求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必須持有國土資源部門批準的用地許可文件。國土資源部門在受理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和宅基地使用權申請登記時,應要求必須具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不符合規劃的宅基地,不予確定農村宅基地使用權。
通過建立規劃國土的兩級聯動機制,以規劃為先導,在我區村鎮實現依法統一提供宅基地、統一進行基礎建設、統一接入公共設施統一整理退宅還耕土地、統一推進農業規模種植,共同搭建統籌城鄉和加快推進新農村建設的新平臺、新機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明確職責。
1.健全機構,加強領導。為切實加強對村鎮規劃集中行動的組織領導,成立橫縣村鎮規劃集中行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
2.明確職責,落實分工。村鎮規劃集中行動要形成政府統籌推進、部門齊抓共管、村民委員會積極配合、村民群眾共同參與的工作格局。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扎實推進各項工作。
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牽頭村鎮規劃集中行動相關工作。指導和協調村鎮規劃編制,組織對集中行動實施進度、規劃編制、技術標準、工作落實情況等進行督促檢查,組織有關部門抽查和驗收;承擔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將村鎮規劃集中行動工作納入上級相關規劃;對規劃編制、項目推進情況進行檢查指導。
縣民政局:負責指導和協調村鎮規劃涉及的行政區劃調整、撤村并點工作。
縣財政局:負責籌措、撥付和管理財政資金,監督指導財政性資金的規范使用,對口爭取上級資金支持。
縣審計局:負責政府投資資金使用的審計監督,對項目決算組織實施專項審計。
縣國土資源局:負責協調縣提供村鎮規劃集中行動涉及村屯的第二次土地調查成果資料,做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村鎮規劃的對接,協調村屯規劃與土地利用等。
縣文化廣播影視和體育局:負責組織整理村屯文化資源的相關資料,指導村屯文化資源的保護和合理利用,協調村屯項目建設和文化遺產資源保護與利用問題。
鄉鎮人民政府:負責組織轄區內村鎮規劃集中行動的群眾動員,規劃編制和評審、審批,做好相關基礎數據的核查落實等工作,協助開展村莊規劃協管員培訓,落實建房審批、技術服務等相關工作。
(二)加強村鎮規劃技術培訓。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負責對村莊規劃協管員、建筑工匠的培訓,培訓結束后分別發給村莊規劃協管員、村鎮建筑工匠證書。
(三)明確規劃成果和技術標準。縣域村鎮體系規劃、鎮鄉總體規劃必須由具有相應規劃編制資質的單位承擔,規劃成果要達到國家相應規劃標準。行政村委所在地村莊、戶以上的村莊、歷史文化名村、主要交通干道沿線村莊,以及風景名勝區周邊村莊的規劃必須由具有相應規劃編制資質的單位承擔,規劃成果要達到“三圖一說明”(現狀及村莊位置圖、規劃總平面圖、道路交通及市政管線規劃圖、規劃說明書)的規劃標準。其余一般村莊的規劃,可由鄉鎮政府組織技術人員和村莊規劃協管員編制村屯規劃總平面圖。
(四)多形式組織規劃編制力量。村鎮規劃集中行動任務繁重,必須大力動員和組織各類規劃設計單位積極參與。一是對區內有資質的規劃編制單位,采取政府購買服務、劃片包干,以及包縣、包鎮等形式安排規劃編制任務。二是將村鎮規劃編制項目按區域“捆綁打包”,通過招投標方式打包給編制單位。三是采取青年志愿者小分隊、應屆畢業生實習、學生社會實踐等活動的形式,組織師生參與村鎮規劃集中行動。四是由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指導經培訓的村莊規劃協管員編制一般村莊的規劃。五是積極組織周邊縣份的規劃編制單位參與村鎮規劃集中行動。六是由縣文物部門指導村屯規劃協管員編寫村屯文物保護與利用的有關內容。
(五)加強督查,嚴格考評。將村鎮規劃集中行動列入對鄉鎮政府及相關部門年度工作考評內容。實行定期報告制度,各鄉鎮要落實專人,負責與縣村鎮規劃集中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聯系,并在每月1日前上報上月進度。對工作抓得緊、成效明顯的鄉鎮,給予表彰;對工作不到位、進度慢或成效不明顯的,縣政府將通報批評并限期整改。鄉鎮政府每年要對規劃實施情況,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作出報告。
(六)加強宣傳,營造氛圍。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絡、宣傳欄和標語等多種形式,提高干部群眾的思想覺悟和認識水平,在廣大干部群眾中形成共識,營造全社會支持配合的良好氛圍。要及時報道村鎮規劃集中行動的進展情況,宣傳好典型、好經驗、好做法,激發廣大干部群眾的積極性、創造性,引導社會各界廣泛參與,為改善農村人居環境作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