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區委城市規劃監管方案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為進一步鞏固四城同創工作成果,努力營造整潔有序的市容環境,更好地促進我區經濟跨越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根據區委、區政府統一安排和部署,結合中心城區城市管理工作實際,就進一步加強2012年城市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按照區委九屆二次全會的要求,以“建設幸福港城,勇當先鋒”為主題,按照“積極組織、廣泛參與、嚴格標準、保證質量”的原則,大力開展市容環境衛生綜合整治,狠抓城市長效管理措施落實,著力打造中心城區城市管理品牌,推動我區城市管理工作再上新臺階。
二、工作內容
(一)開展城市管理系列主題活動(時間:4月1日——12月31日)
以“建設幸福港城,勇當先鋒”為主題,深入開展城市管理系列主題活動,不斷提升市民的城市管理意識和文明素質,動員廣大市民共同維護城市的市容秩序和環境衛生,在全社會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
1、“小手拉大手,共建美好家園”城市管理小衛士評選活動(時間:4月1日—5月31日)。責任單位:區教育局、區城管局。
在全區中小學廣泛開展“小手拉大手,共建美好家園——城市管理小衛士評選”活動,通過發放致全區中小學生家長一封信、公開課堂、中小學生“一日城管”體驗活動等多種形式,宣傳引導廣大學生及家長養成良好的環境衛生習慣,自覺遵守城市管理法律法規,在此基礎上,在全區各中小學開展城市管理小衛士評選活動,充分發揮先進典型的示范帶動作用,推進中小學生及其家長環境衛生意識和文明素養的提升。
2、“文明城市你我共建,幸福你我共享”——區城市管理文明督導隊成立暨授旗儀式(時間:4月1日—5月31日)。責任單位:各街道辦事處、區城管局、團區委、區文明辦。
為進一步倡導文明新風,以引導廣大市民摒棄“不文明”習慣為重點,成立“五老”督導隊、城管督導隊、大學生督導隊、“門前四包”督導隊,舉辦集中授旗儀式,制作統一馬甲、胸牌和帽子,進行集中培訓,定期組織督導隊走上街頭,勸導不文明行為,宣傳城市管理有關法律法規,動員廣大市民自覺維護城市的環境衛生和市容秩序。
3、“媒體集中宣傳月”活動(時間:5月1日—6月30日)。責任單位:區委宣傳部、區城管局。
通過新聞媒體、廣告媒介、一封信、宣傳車等多種形式,以“除陋習,樹新風”為主題,對城市管理工作進行廣泛宣傳。
(1)在市電視臺《幸福》專欄,播發專題宣傳片,并通過欄目的片頭或片尾制作公益廣告進行宣傳。
(2)聯系市運管處,在地區出租車上張貼“區城管局友情提醒廣大市民:“珍惜環衛工人勞動成果,請勿向窗外亂扔垃圾”等宣傳標語。
(3)聯系市電信、移動等單位通過群發短信等方式進行宣傳。
(4)印發《致廣大市民一封信》,就“除陋習,樹新風”活動以及門前四包等工作走上街頭、走進商戶、走進學校進行廣泛宣傳。
(5)開展集中宣傳日活動。組織工作人員走上街頭,設置宣傳拱門,設立服務咨詢臺,發放宣傳資料進行現場宣傳。
(6)制作宣傳車進行巡回宣傳。
4、“我為城管獻計策”金點子征集和“我眼中的城市美容師”優秀攝影作品征集評選活動(時間:6月1日——7月31日),責任單位:區委宣傳部,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區城管局。
在市級新聞媒體開設專欄,組織開展“我為城管獻計策——金點子征集活動”。通過征集活動,更加廣泛地聽取市民群眾的意見建議,爭取廣大市民對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此外,開展“我眼中的城市美容師”優秀攝影作品征集評選活動,動員廣大市民用手機、相機拍攝環境衛生和城市管理工作的點點滴滴、好人好事、隊伍風采、工作成效,并對作品進行評選、展覽,通過市民的視角展現城市管理工作者良好的精神面貌和形象。
5、“城市管理社區行”活動(時間:7月1日—8月31日),責任單位:各街道辦事處、區城管局。
結合城市管理工作實際,開展進社區、聽民聲、解民憂、贏民心”工程,組織城管人員進社區舉辦大型法律法規知識宣傳咨詢活動。開展社區優質服務聯系點活動,組織社區志愿者服務隊開展社區環境管理與清潔活動。組織開展廣場咨詢服務,城管法律法規宣傳,同時,開展志愿服務活動,做好城管宣傳工作,引導社會各界廣泛支持與參與,進一步提高全社會對城市管理的認同感和支持度,增強廣大市民遵守城市管理法規、規章的自覺性和積極性。
6、“清潔城市,擦亮窗口”活動(時間:8月1日—9月30日),責任單位:各鄉鎮、場、街道辦事處,區城管局。
動員全區各級機關、企事業單位積極投身到城市環境衛生綜合整治工作中來,以社區為單位,開展結對共建活動,組織機關干部和企事業單位人員開展義務勞動,集中清理衛生死角,清除“三亂”小廣告,維護市容秩序,營造“城市是我家,清潔靠大家”的濃厚氛圍。
7、“從不亂扔垃圾做起”駕乘人員環境衛生意識專題教育活動(時間:9月1日—10月31日),責任單位:區城管局、區文明辦。
通過印發《致駕乘人員一封信》、組織宣講人員到出租車公司及公交公司等單位宣傳環境衛生管理的有關規定、制作宣傳展板巡回宣傳等形式,宣傳引導廣大駕乘人員從自身做起,從不亂扔垃圾做起,自覺維護城市環境衛生和環衛保潔人員的人身安全,共同創造整潔優美的城市環境。
8、“門前四包星級單位評選”活動(時間:9月1日—12月31日)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區城管局。
在全區開展“門前四包”責任制“星級單位”創建活動。對于在責任范圍內市容秩序良好,無店外經營、亂堆亂放、亂停亂擺、毀壞綠化等違章現象的單位,注意店面美化、認真管護市政、綠化、環衛設施的,對城市管理工作給予積極配合的單位授予“星級”榮譽,一個季度一評選,每次授“星”一顆,連續4個月表現突出的,授予“四星”牌,并在年底予以重點獎勵。對于履職不到位,違反市容環境衛生規定的,可隨時摘“星”,并進行相應的處罰。由區城管局定期對評選出來的最佳和最差門店和單位在全區范圍內通報。
(二)開展“清潔環境,美化市容”活動(時間:4月1日——10月中旬)
按照“提升城市品質、塑造海濱城市新形象”的要求,通過集中時間,集中力量,全面開展以規范市容秩序、美化市容環境為內容的專項整治活動。重點整治范圍為:海連路(幸福廣場一凌州廣場)、蒼梧路(學院路一龍河廣場)、通灌路(解放路一朝陽路)、郁洲路(人民路一郁海廣場)、海昌路(解放路一朝陽路)、朝陽路(幸福路一學院路)、隴海東路(通灌路一郁洲路)、大慶東路(通灌路一南極路)、瀛洲路(龍河廣場一寧連高速入口)、龍河廣場、人民廣場。
1、整治市容秩序
(1)取締城區內一、二類道路各類形式未經審批的馬路市場和流動攤點;規范三類道路(背街小巷)影響市容環境且市民生活需求的馬路市場和流動攤點。
(2)城區內無未經審批各類展銷、促銷及擅自批準設置的有礙管理事項。
(3)已建規范便民疏導點經營秩序良好,內部管理機制完善,周邊無任何形式的攤外攤現象。
(4)清理整治沿街兩側住戶、商家門前、窗下亂堆亂放雜物以及占道加工、占道經營、店外經營等問題。
(5)沿街道路兩側建(構)筑物及公共場所的護攔、樹木、綠籬等處無晾曬或吊掛物品等問題。
(6)督促并推進沿街建筑物的清洗、粉刷和修飾,保持清新美觀。
(7)督促并推進落實城區內建設工地、拆遷工地、待建地塊及時按要求設置圍檔,查處施工工地出口未進行硬化、未設置車輛沖洗臺及相應的泥漿沉淀和排水設施等現象。
(8)加強夜市、便民攤點(亭)、瓜果銷售等各類臨時性規范疏導點管理工作,嚴格開、撤市時間,嚴格查處市場外溢等違法違章行為,任何橋梁、涵洞處(周邊)不得設置任何形式的經營設施和攤點。
(9)加大亭棚管理力度,拆除違章亭棚,嚴格查處未經批準亭棚私自移位、外立面亂張貼、亂懸掛、超出經營內容等現象。
(10)規范非機動車停放管理,取締存有廣告和陳舊破損的非機動車停放架。
(11)小街巷無亂堆亂放、無積存垃圾,立面整潔。
2、開展環衛達標活動
(1)從業人員著標志性工作服,在規定時間內完成道路清掃作業,春、夏季一、二類道路、主要節點每日兩次灑水,達到路見本色的標準。
(2)綠化帶保潔與道路、人行道保潔同步,及時清除白色污染及其它雜物,確保綠化帶內整潔衛生,嚴禁將垃圾雜物掃入綠化帶內。
(3)垃圾收集清運日產日清,垃圾收集點每日兩清運。垃圾容器完好、潔凈、周圍三米內無散落、存留垃圾和污水,并擺放整齊,做到車走地凈,無積存垃圾,垃圾容器內垃圾無外溢現象。
(4)垃圾轉運站設備運行良好,管理制度上墻,有垃圾清運量記錄臺帳,無安全生產事故。垃圾轉運站周邊衛生整潔,無明顯臭味,無蚊蠅,垃圾日產日清。
(5)公廁周邊10米內環境整潔,無積存垃圾和亂堆雜物情況,公廁內有管理制度,管理間干凈整潔,無堆放雜物。公廁內設施完好,按規定設置明顯標志,上下水通暢,保潔及時,內外墻壁無污跡、亂貼亂畫等情況。
3、凈化立面容貌
(1)及時查處城區內廣告、店招空置、破損現象,并在5日內跟蹤督促其修復。
(2)嚴格查處并及時處理沿街兩側建筑物、構筑物、路面或其它公共設施上亂張貼、亂涂寫、亂刻畫等違法行為,次日九時后無任何形式的“三亂”小廣告現象。
(3)清理整治沿街兩側商家在店面、門臉、櫥窗等處張貼、涂寫或者設置的具有廣告性質的各類張貼物。
(4)徹底清理整治各類違章及未經審批設置的廣告牌及落地燈箱、條幅、布幔等問題。
(5)清理拆除或提檔改造噴繪布及低質材的廣告牌、店招(牌),新上店招(牌)的路段或單個樓體必須統一規范,不得使用噴繪布等低材質制作,并全部實施亮化。
(6)積極推進屬地建筑(構)物及公共廣場夜景亮化建設。新推進亮化載體不得少于6項。
(三)機關單位與街道社區聯建共創活動(時間:4月1日——12月31日)
在全區開展機關單位與街道社區聯建共創活動,動員廣大機關單位和干部職工堅決服從統一部署,迅速采取行動,滿腔熱情地參與到聯建共創活動中去,為實現市區和社區“環境衛生好、綠化美化好,友愛互助好、治安管理好”的創建目標,打造文明和諧新形象,作出應有的貢獻。
1、聯建共創責任單位的主要任務
(1)開展一系列旨在提高市民文明整體素質的各項教育活動。組織開展以“環境衛生好、綠化美化好、友愛互助好、治安管理好”為主要內容的文明社區(小區、樓院)聯建共創競賽,打造文明示范社區。
(2)扎實推進“門前四包”責任制的落實。
(3)組織駐社區單位、小區、居民樓院及居民住戶開展環境衛生“周比月評”活動。
(4)對所包干社區(地段)的環境衛生、占道經營、違章搭建等影響市容狀況進行督查,并負責督促整改、落實到位。
(5)按照“區財政扶一點、街道拿一點、駐社區單位出一點、共創單位幫一點”的辦法,積極推進社區路面硬化、道路亮化、空閑地綠化。
(6)加強社區黨建和綜合治理,進一步夯實基層基礎工作。
2、強化聯建共創的主體責任
(1)各牽頭單位負責對所包干社區的聯建共創工作協調,協調各掛點單位落實責任制,做到路段分工明確、工作責任明確。
(2)各掛點單位要按照聯建共創工作的統一部署,密切協作,積極配合,共同推進所包干社區的聯建共創工作。
(3)要廣泛動員轄區市民積極投身創建活動,不等不靠,充分發揮工作的主動性、積極性、創造性,做好各項工作。
(4)區文明辦負責聯建共創工作的組織領導,擬定各階段工作安排和工作重點,并負責對各街道辦事處及各社區的督查落實,定期考評,統一驗收工作。
(四)扎實做好市容環境衛生督查考核工作
根據區委、區政府的要求,依據《關于開展區市容環境衛生督查考核工作的實施方案》,關于印發《區市容環境衛生督查考核細則》的通知精神,繼續加大督查力度,對我區相關部門所承擔的市容環境職責進行督查考核。
1、組織機構
為進一步落實考核機制,成立“區市容環境衛生督查考核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
2、考核內容
(1)《區市容環境衛生督查考核工作的實施方案》
(2)《區市容環境衛生督查考核細則》
3、考核方式
(1)每月綜合考核評分為100分。
(2)由區市容環境衛生督查考核小組成員,依據考核標準,每天對相關部門的市容環境衛生工作進行督查,并作好相關記錄,此項考核占總評分的60%。
(3)每月組織2次由所有承擔市容環境衛生職能單位的相關負責人參加的檢查評比活動,對各職能單位進行統一評分,評分結果納入各單位日常考核范疇,此項考核占總評分的20%。
(4)每月由“區市容環境衛生督查考核小組”對各職能單位的日常督查臺賬進行一次檢查,檢查結果納入日常考核范疇,此項考核占總評分的20%。
(5)設置市容環境衛生考核評比流動紅旗,當月考評第一的單位,獲當月流動紅旗。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形成合力。區政府成立進一步加強城市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由區政府副區長徐雪峰任組長,區城管局局長周云祥任副組長,各鄉鎮、街道、區各有關單位分管領導為成員,承擔各項工作的日常組織、指導、協調、監督、檢查等工作;各責任單位也要分別成立領導小組,做好銜接和配合工作。
(二)分解任務,落實責任。各責任單位要按照方案要求,對相關責任進行層層分解、層層落實,做到定領導、定任務、定指標、定時間、定速度、定質量,形成“千斤重擔大家挑,人人肩上有指標”的創建局面。
(三)廣泛發動,全民參與。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等新聞媒體,加大宣傳力度,營造濃厚的創建氛圍;各部門要結合自身實際,廣泛開展宣傳發動,激發市民參與城市管理工作的積極性。
(四)加強監督,獎優罰劣。區督查辦、區四城同創辦公室要組織相關人員明查暗訪,切實加強對各項工作的指導、檢查和監督,促進問題整改和任務落實,推動各項工作不斷深入、完善;充分運用激勵機制和制約機制,將工作納入年終目標考核內容,區政府將根據年終考核結果,對工作成績突出的,進行表彰獎勵;對工作不落實、履行職責不認真、完成任務不及時的,進行通報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