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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省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進一步深化住建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不斷提高行政審批提速提效提質工作,更好地服務于我縣的科學發展示范點建設。根據我局行政審批工作的實際情況,借鑒市建委的經驗做法,特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總體目標
通過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努力使行政審批事項進一步規范,審批環節進一步減少,審批效率進一步提高,行政審批制度和制約監督機制進一步健全,真正實現陽光審批、高效審批,從根本上達到行政審批“事項、人員”集中,“辦公、授權”到位的“兩集中兩到位”要求。
二、基本原則
1.批管分離原則。實現行政審批和監督管理的相對分離和有機結合,各職能處室制定各相關行政審批事項的審批標準,對審批過程進行協助指導,并對批后項目進行監管;行政許可科行使行政審批的執行權,具體辦理進駐事項;局紀檢部門對審批過程、批后監管等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2.權責統一原則。全面落實審批責任制,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要求,細化行政審批每一環節的權限和責任。明確界定行政許可科與各職能處室分工。行政許可科為行政審批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各職能處室為批后監管的第一責任人。行政許可科與各職能處室在審批過程和批后監管中要做到互相配合、互相溝通、互相監督。
3.公開透明原則。建立健全行政審批過程中的各項規章制度,明確審批流程中各環節具體經辦人員的工作職責,并全部對辦事群眾公布。同時,嚴格落實信息公開制度,依法公開審批條件、審批標準、審批流程及審批結果,提高審批工作的透明度。
4.高效便民原則。按照“能優則優、能減則減”的原則,根據上級有關文件要求,進一步清理審批事項。通過合并項目、并聯審批等方式,來優化審批環節、縮短審批時間、提升審批效能。
三、主要任務
我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務是“清理、規范、創新、建制”。
1.清理審批事項。根據省、廳最新審批事項清理要求,對我局各項審批事項進行清理。清理后所有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日常行政管理服務事項全部進駐縣行政審批服務中心辦理(除房產交易中心、公積金辦理大廳辦理的事項外),原職能處室不再辦理相關事項。
2.規范審批內容。制訂詳細的審批規范和標準,對審批事項的法律依據、申報條件、申報材料、審批流程、審批時間、審批收費及審批裁量權限等進行梳理,做到法律依據充分、申報材料規范、審批流程簡潔、審批標準亮化,切實規范行政審批行為和規范審批自由裁量權。
3.創新審批方式。根據“兩集中、兩到位”的要求,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對各類審批事項進行分類整理,按照審批流程、時間、權限等要求,建立一審一核、聯合會審、疑難研審機制,對一般事項要做到高效快捷,對疑難事項要做到處理規范。弱化審批人權力,降低崗位廉政風險,建立規范、高效、廉潔、陽光的審批運行制度。
4.建立制度保障。由局層面建立完善分類審批、信息反饋、聯系協調、監督檢查等機制,細化執行標準,加強執行力度,確保我局行政審批工作高效運行。
四、實施步驟
為了積極穩妥地推進我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特將有關工作分為六個階段來有序推進:
第一階段:宣傳發動階段。(2013年8月底)
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是推進領導班子、干部隊伍和黨風廉政建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行政執行能力和建設管理能力,進一步塑造住建系統良好形象的一項重要舉措。為此,要在全系統中組織開展專題宣傳工作,進一步統一思想認識,使各單位充分認識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高度重視此次改革工作,在思想上、行動上和局黨委的要求保持一致。
第二階段:事項梳理階段。(2013年9月,法制科牽頭)
清理審批事項,制定審批標準。對我局各項審批事項進行清理。對設定依據、申請條件、辦理程序、申報資料、收費標準、法定期限、承諾期限等重新進行梳理。對保留事項(房產交易中心、公積金辦理大廳辦理的事項除外)進行研究討論,明確審批標準,進一步規范審批自由裁量權限,在此基礎上確定審批方式。
第三階段:建章立制階段。(2013年9月,住建窗口牽頭)
在現有的規章制度基礎上,進一步完善行政許可程序、許可行為監督檢查、行政許可過錯責任追究以及一審一核、聯合會審、疑難研審等各項制度,全面規范審批行為,強化監督管理。組織人事、監察等處室共同研究建立健全內部監管考核機制,加大對行政許可科、各職能處室的監督力度,建立科學的考核制度和激勵機制。
第四階段:人員設置階段。(2013年9月-11月,組織人事牽頭)
1.組織機構設置。第一,為確保我局行政審批工作的高效運作,要建立我局行政審批領導小組機制。成立由局長陳昉為組長,局各分管領導為副組長,各職能處室負責人為組員的領導小組機構,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住建窗口,張之洪副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邰永軍任辦公室副主任。第二,整合窗口現有崗位,將我局審批工作分為規劃、房管、建管、市政園林四大塊,每塊設窗口副主任一名,可由相關處室的分管行政審批的副主任兼任,日常辦公以中心窗口辦公為主,具體負責審批中心事項和協調原處室的批后管理工作。第三,因規劃處已成建制進駐中心,并承擔著規劃科、村鎮處的審批工作,將在規劃處內部根據業務工作進行分組,設置組長,建立層級管理機制。
2.確定審批人員。根據承擔審批事項的不同情況,由局組織人事科會同行政許可科提出房管、建管、市政園林等條塊抽調人員的建議名單。其中各條塊的副職人員將盡早確定,并參與到事項梳理、建章立制等環節工作。所有人員原則要求為素質高、業務熟、能力強并具有執法資格的正式編制人員。在人員全部到位前,由行政許可科對抽調人員和窗口原有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對不適應窗口的人員進行分流,確保窗口審批隊伍素質高、業務熟、能力強。建議名單經局黨委審議通過后正式發文明確,所有人員統一由行政許可科管理、考核,福利待遇不在原單位享受,統一享受局機關待遇。對服從組織統一安排,在行政許可科(窗口)工作滿2年表現突出的人員優先提拔使用。
第五階段:試運行階段。(2013年11月-12月)
在所有事項梳理清楚、審批模式明確和人員全部到位的基礎上,開始試運作。將此階段作為全面實施階段的一個磨合期,由行政許可科負責匯總審批事項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并每月定期向領導小組匯報進展情況,并針對工作存在的問題提出解決方案。
第六階段:全面實施階段。(2014年1月開始)
在試運行完畢后,對需要調整的人員、事項進行全面調整、梳理。從2014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確保行政許可科能夠高效、順暢運作,行政制度改革取得明顯成效。
五、保障措施
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涉及局各個內設科室及相關職能處室,因此,為了能夠順利地推進此項工作,實現總體目標,必須明確以下三方面保障措施:
1.提高認識,形成合力。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是我局提升行政服務效能、規范行政審批行為的有效抓手。全局上下要強化大局意識,將此作為當前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因此,我們組織召開相關工作會議,來進行廣泛動員,以進一步提高認識,統一思想,形成合力,為我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順利推進提供強有力的政治保障和組織保障。
2.明確職責,落實責任。要進一步明確行政許可科及各相關職能處室的具體工作職責,確定各事項的辦理流程、審批標準,明確審批方式和各級自由裁量權限。實行批管分離,加強批后監管,明確行政許可科批什么,職能處室管什么,做到職責明確。同時要強化大局意識,在各個環節上相互配合、相互協作,真正做到勁往一處使,力往一處用。
3.健全制度,確保執行。一是要制定一審一核、聯合會審、疑難研審等審批方法,規范審批方式和審批權限;二是要制定審批信息反饋、批管協調等制度,明確行政許可科和各職能部門的職責,增強責任意識和工作的主動性、自覺性;三是要制定過錯問責追究、紀檢監督等相應的考核激勵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加大對行政審批工作的監督檢查力度,以制度來確保我局行政審批改革的有力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