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水上交通安全整頓方案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今年以來,我縣陸續發生多起涉水事故,水上安全形勢十分嚴峻。為切實加強我縣水上安全監管工作,有效遏制水上安全事故頻發的勢頭,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市水上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的要求,結合我縣交通運輸系統實際情況,縣局決定于2012年11月30日至2013年3月31日在全縣水域開展水上安全集中整治行動。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規章,規范水上交通安全監管,針對當前全縣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落實責任,齊抓共管,全面排查和消除各類安全隱患,堅決查處和糾正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加大水上交通安全監管和整治力度,確保我縣水上交通安全平穩有序。
二、工作目標
通過集中整治,全面落實安全責任,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堅決整改一批重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隱患,嚴厲打擊各種水上交通違法行為,規范涉及水上交通安全的單位和個人的生產經營行為,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水上交通重特大事故的發生,實現秩序明顯改善、管理水平明顯提高。
三、組織機構
為加強水上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領導,縣交通運輸局成立水上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動領導小組。
組長:縣交通運輸局局長
副組長:縣交通運輸局工會主席
縣交通運輸局黨委委員、縣地方海事處處長
成員:縣地方海事處、航道站(港口局)、運管所、公路站等單位分管領導,局安全辦、應急辦科室負責人。
整治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縣地方海事處。任辦公室主任任辦公室副主任。
四、時間安排
此次集中整治行動,共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組織發動階段(2012年11月30日至12月10日)
各單位要明確整治目標和重點,認真做好宣傳發動工作;要根據本方案要求,結合實際,分解細化整治任務,制訂具體整治行動方案。開展調查摸底,全面準確掌握本單位、本部門涉及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底數和薄弱環節,增強集中整治行動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第二階段:集中整治階段(2012年12月11日至2013年3月15日)。
對水上交通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開展集中整治。海事部門要實施嚴格的船舶簽證、危險品船舶申報、船舶安全檢查,做好危險品船、渡船、旅游船的實船簽證工作,堅決查糾貨船“三超一無”行為,加強對水上加油站(船)的安全監管;督促鄉鎮政府落實渡口安全主體責任,加強對客渡船、旅游船舶的安全監管,加強重點船舶重點水域船舶的現場監管,嚴格查處船舶在雨、雪、大風、濃霧等惡劣氣候條件下冒險航行等行為;與有關部門共同研究根治淮河非法采砂行為的辦法和措施;督促各水運企業(單位、船主)落實水上安全主體責任,健全企業內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范安全生產經營行為。航道部門要認真開展航道巡查、清障掃床等工作,排查航道不暢因素,及時清除航道礙航物。港口部門要加強對港口碼頭尤其是危險貨物碼頭的安全管理,檢查設施設備是否符合安全生產條件、港口起吊設備是否經過安全檢測、油品碼頭是否規范操作、裝卸作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碼頭上消防器材是否滿足要求,確保港口企業安全生產。運管部門要嚴格把好水運市場準入門檻,對不符合經營資質和經營條件的不得發放經營許可證;在水運企業年度審驗時,要嚴格審核經營行為、安全設施、服務規范,嚴肅處理違規違法行為,對情節嚴重的、處理不到位的不予審驗。公路部門要加強對橋梁的安全監控,對危橋要實現定期巡查制度,密切關注安全狀況;在對橋梁進行建造或改造過程中,要加強施工現場的安全監管,在施工周圍水域設立安全警示標牌,切實把安全工作做到位,確保航道安全。
五、整治重點
這次集中整治行動,重點是全縣鄉鎮渡口、風景旅游水域、客渡船、危險品運輸船、水上加油站(船)、“三無”船舶、飲用水源地、港口碼頭船舶作業點、淮河非法采砂船舶等。
1.鄉鎮渡口:鄉鎮政府要對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主體責任落實是否到位;渡口供乘客上下的安全設施配備情況是否符合規范標準;《渡口告示牌》是否設立,水上搜救電話和海事監督人員姓名及電話是否標明;渡船船舶、船員證書證件有效情況;渡船消防、救生器材配備情況;渡船船員(渡工)水上交通安全專業培訓開展情況;渡運秩序是否良好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定期監督檢查船舶簽證辦理情況。
2.風景旅游水域:涉水旅游經營運輸單位經營資質是否符合運輸許可條件;涉水旅游經營運輸單位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涉水旅游經營運輸單位有否設置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涉水旅游經營運輸單位有無在旅游碼頭等顯著位置設置安全警示標志標識;涉水旅游經營運輸單位是否建立健全應急救援保障體系;有無“三違”現象及處理情況;船舶和船員證書證件是否齊全有效;有無船員安全教育制度及落實情況;船舶配員及消防、救生設備配備情況;船舶安檢和定期簽證情況;旅游船舶活動水域是否劃定及是否存在安全隱患。
3、危化品船舶:船舶和船員持證情況;船舶安檢情況;實船簽證、船舶執行申報制和報港制情況;GPS、AIS安裝運行情況;船舶安全管理體系運行情況;是否嚴格按規定航行、停泊、作業;是否有專項應急處置措施或預案及演練等情況。水上加油船(點)的持證、監管情況。
4、水工作業、重點橋梁:航行通告是否按規定、施工水域是否設置安全標志、是否跟蹤監管、有無臺賬記錄等。
第三階段:總結提高階段(2013年3月16日至3月31日)
各單位對集中整治行動開展情況進行認真總結,提出安全管理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并于3月31日前,將這次集中整治行動的情況和有關表格,書面報局集中整治行動辦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為確保集中整治行動的順利實施,各單位要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明確具體工作機構,做到工作有組織、有計劃、有措施、有保障。要結合部門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集中整治行動實施措施,并及時將整治工作的開展情況上報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廣泛宣傳,營造氛圍。要充分利用媒體和各種宣傳工具,廣泛宣傳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意義及專項整治的目的,營造加強水上交通安全氛圍,增強船員和航運企業的水上安全意識。在整治活動中,通過設立舉報電話、郵箱等方式,暢通社會監督渠道。
(三)落實責任,協作聯動。各單位要按照各自的職責依法加強水上交通安全監督管理,主要領導要親自抓,明確工作任務,落實工作責任。要充分認清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特殊性、嚴峻性和重要性,要把此次集中整治所面臨困難和問題估計足,方法和措施準備全,要直面挑戰,創新思路,采取有力措施,確保集中整治行動取得預期效果。海事、航道、港口、運管、公路等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狠抓落實。要加強與其他行業部門的協調配合,強化聯合執法,形成聯動機制,提高監管效率,嚴厲打擊嚴重影響水上交通安全的違法行為。要加強與周邊縣(區)的聯系,共同做好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四)強化檢查,督促整改。局集中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將不定期牽頭組織對集中整治行動進行檢查,指導督促各單位提高整治效果,在抓落實上狠下功夫,切實提高執行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