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違法建設控管實施方案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一、指導思想
嚴格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市城市規劃條例》和《市控制和查處違法建設辦法<市政府年189號令>》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堅持依法行政、廉潔高效、責權分明的原則,整合資源,聯動控管。從制度入手,堅持抓基礎、抓長效,切實建立健全在建私房違法建設的長效控管機制。
二、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聯合鑒定、審批機制
1、危房鑒定。私人住宅的危房鑒定,由區房管局牽頭,會同區規劃分局、建管站以及申請人所在街道城管部門、執法中隊、社區負責人一并勘察現場,共同認定房屋的危險程度,并分別簽字后進入鑒定程序。區房管局根據聯合鑒定意見,依法依規出具《危房鑒定書》。
2、有證私房改造。區規劃分局以區房管局《危房鑒定書》為依據,定期組織區城管局、房管局、建管站、相關街道召開聯席辦公會,對作出D級危房鑒定的申建私房進行聯合會審,并依法作出行政許可。獲準改建的私房項目,由區規劃分局在申請人居住地進行現場公示,并將許可決定分別抄送區城管局、相關街道和區網格化管理指揮中心。
3、無證私房的危改。集體土地無證危房的維修改造,原則只能按“三原”恢復維修改造。具體程序為:(1)按危房鑒定程序進行危房鑒定;(2)取得危房鑒定證明后,由社區出具證明,證明該房屋的權屬;(3)戶主將書面材料報街道辦事處,由街道辦事處簽署意見,并報區控查違協調辦審查;(4)區查違協調辦審查后將相關資料報區政府辦,由區政府辦審查是否召開相關部門協調會研判,決定是否維修改造;(5)若協調會同意維修改造,則由街道辦事處將維修改造內容在該戶周邊公示三天,若無意見方可進行維修改造。
4、加強在建私房的聯合監管。獲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私房項目,由區規劃分局和街道城管部門聯合放線后進入管理程序。區規劃分局負責建設工程的規劃審核及定點巡查,各駐街城管執法中隊及街道城管科負責日常巡查,區建管站負責施工隊伍的資質審核和建設工程的安全質量檢查,加強對施工隊伍的管理,確保工程合法、安全順利地實施。
(二)建立健全日常巡查、控管機制
區規劃分局、城管局分別負責全區范圍內已批建設項目和未經審批建設項目的巡查、控管工作。各街道辦事處負責所轄區域在建私房違法建設的發現、守控和小型拆除。采取“六個一”的措施,確保工作措施落實到位。即:第一時間發現,社區每天安排專人巡查,對現行違法建設必須做到當日發現;第一時間制止,社區對正在實施的違法建設,必須當場予以勸阻,并在執法人員到達現場之前,派專人現場守控;第一時間報告,對正在實施和正準備實施的違法建設,巡查人員必須在第一時間內向駐街城管執法中隊進行口頭報告,報告人同時將接收報告的執法隊員姓名及報告時間做好記錄;對批后違建,駐街城管執法中隊在接到社區報告后必須在30分鐘內向區規劃分局報告,同時將接收報告人的姓名及報告時間做好記錄;第一時間拆除,駐街城管執法中隊接到社區的違建報告后,必須在30分鐘內趕到現場,對批前違建立即拆除,并由社區負責人簽字認可;第一時間清理,拆除100平方米以下違法建設所產生的建筑垃圾,由街道環衛所在3日內清除完畢,超出100平方米以上的在5日內清除完畢;第一時間回告,對已拆除的違法建設,由駐街城管執法中隊在拆除當天向區拆違專班和相關領導報告。
(三)建立快速拆違機制
按照市政府189號令的要求,對必須依法拆除的批后違法建設,區規劃分局應在24小時內依法作出“立即拆除”的行政處罰決定。批后違建在100平方米以內的由各街道辦事處負責組織拆除,100平方米以上的由區城管局負責組織拆除。批后違建拆除費用由區規劃分局承擔。拆除時限按市政府189號令第二十一條的規定執行:
1、違法建設建至一層尚未蓋頂的,1至3日內拆除完畢;
2、違法建設由一層建至二層的,3至6日內拆除完畢;
3、違法建設建至二層以上的,6至10日內拆除完畢。
(四)建立查控違工作的監察、督促機制
區監察局全程介入在建私房違法建設查、控、管、拆工作,對查控違工作中出現的違法、違紀、違規行為,依法作出處理。區網格化管理監督中心負責在建私房查控違工作的具體督辦,區規劃分局應將已作出行政許可的私房審批項目,送區網格化管理監督中心備查,由其實行全程監控。對建設過程中發生的違法行為,區網格化管理監督中心應按照不同的違建性質,在24小時內向相關管理部門進行案件交辦,并對管理過程進行督促。
(五)全面落實獎懲機制
區政府設立專項經費,對于工作認真負責、成效明顯的單位或個人給予獎勵。對違建發現不及時、拆違不迅速、危房鑒定不真實、控違工作不積極及其他違規違紀行為,區監察局要依法依規作出處理。區查控違協調辦牽頭,每季度召開一次在建私房查控違工作小結會,半年進行年中總結,年底總評,兌現獎懲。
三、有關要求
(一)加強工作領導
各相關責任單位行政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查控違工作第一責任人,對查控違工作負總責,分管領導是查控違工作具體責任人。各單位要成立查控違工作專班,明確責任,落實到人。
(二)加強部門協作配合
每次拆違行動前,區城管局及各街道辦事處要制定周密的行動方案,嚴密組織。區規劃、公安、房管、建管、交管等部門要積極配合,提前介入,做好拆違保障工作。
(三)加強檢查督辦
各責任單位要建立查控違工作日志,完善“一戶一檔”資料,做好臺帳及工作移交單的記錄。區查違辦每月對各責任單位的管理臺帳進行檢查,并對各責任單位查控違工作進行考核評分、匯總通報。對檢查中發現違建隱情不報、少報或拆控違不力的,按照相關規定移交區監察局依法依規追究有關領導和當事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