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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委、市政府對2016年“十個突出問題”承諾整改工作的有關要求,為切實解決城市綠化建設品質不高、特色不鮮明、生態綠化管控不到位、綠化管理不及時等問題,順利完成區政府承諾整改的各項工作任務,結合我區城市綠化建設與管理的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一)科學編制綠化建設規劃。編制完成區園林綠化“十三五”專項規劃,落實2016年園林綠化工作計劃。
(二)推進道路綠化建設。完成《市人民政府關于批轉市2016年綠化工作方案的通知》規定的城市主干道行道樹、隔離帶綠化、匝道綠化、立交橋節點綠化等建設目標任務。
(三)嚴格控制生態底線。嚴格落實《市基本生態控制線管理規定》,嚴格控制生態線內項目審批,依法、依規辦理相關行政許可手續,嚴控生態隔離帶、生態綠楔等生態底線區隨意變更等現象。
(四)提升綠化管理養護水平。進一步落實“路段長”責任制,實施精細化管理,加強城區綠地管理,將“路段長”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區屬主次干道道路綠化養護覆蓋率達到100%。
(五)加強監管及處置力度。加大對毀綠、占綠和損壞園林綠化設施行為的巡查及處罰力度,建立完善毀綠、占綠監督管理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處理相關毀綠、占綠案件。
(六)強化社會監督。設立24小時投訴舉報電話59712345,確保5個工作日內回復,回復率100%,受理及調查處置率100%。
二、工作內容及責任分工
(一)科學編制綠化建設規劃。編制完成區園林綠化“十三五”專項規劃,落實2016年園林綠化工作計劃。
責任單位:區發改委、區民防辦(園林局)、區規土分局
完成時限:2016年6月
(二)推進道路綠化建設。完成《市人民政府關于批轉市2016年綠化工作方案的通知》規定的4座立交匝道綠化提升改造和2條高架中分隔離帶綠化建設目標任務。
責任單位:區民防辦(園林局)、區建設局、區財政局、區城管委
1.2016年城區主次干道道路綠化景觀改造提升
城區主次干道道路改造項目,2016年3月開工,2016年11月完工。建設責任單位:區民防辦(園林局)
其中示范路綠化景觀改造提升項目,2016年3月開工,2016年5月完工。建設責任單位:區民防辦(園林局)
2.4座立交匝道和2條高架中分帶綠化提升
黃浦路立交匝道,2016年1月開工,2016年2月完工。建設責任單位:區民防辦(園林局)
循禮門通道匝道,2016年1月開工,2016年2月完工。建設責任單位:區民防辦(園林局)
三金潭立交匝道,2016年1月開工,2016年2月完工。建設責任單位:區民防辦(園林局)
平安鋪立交匝道,2016年3月開工,2016年4月完工。建設責任單位:區民防辦(園林局)
大道高架中分帶,2016年1月開工,2016年2月完工。建設責任單位:區民防辦(園林局)
二環線段高架中分帶,2016年1月開工,2016年2月完工。建設責任單位:區民防辦(園林局)
(三)嚴格控制生態底線。嚴格落實《市基本生態控制線管理規定》,嚴格控制生態線內項目審批,依法、依規辦理相關行政許可手續,嚴控生態隔離帶、生態綠楔等生態底線區隨意變更等現象。
責任單位:區民防辦(園林局)、區規土分局
完成時限:2016年12月
(四)提升綠化管理養護水平。進一步落實“路段長”責任制,實施精細化管理,加強城區綠地管理,將“路段長”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區屬主次干道道路綠化養護覆蓋率達到100%。
責任單位:區民防辦(園林局)
完成時限:2016年5月
(五)加強監管及處置力度。加大對毀綠、占綠和損壞園林綠化設施行為的巡查及處罰力度,建立完善毀綠、占綠監督管理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處理相關毀綠、占綠案件。
責任單位:區城管委、區民防辦(園林局)、各街道辦事處
完成時限:2016年12月
(六)強化社會監督。確保5個工作日內回復,回復率100%,受理及調查處置率100%。
責任單位:區數字化辦、區民防辦(園林局)、區城管委
完成時限:2016年12月
三、工作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區“城市綠化水平不高”問題承諾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由區委常委、副區長余松任組長,區政府辦副主任羅慶豐、區民防辦(園林局)主任(局長)孫漢平任副組長,區發改委、區建設局、區城管委、區財政局、區規土分局、各街道辦事處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民防辦(園林局),負責日常管理和協調聯絡工作。各相關部門和單位要擔負起城市園林綠化規劃設計、建設和協助工作職責,共同推進2016年園林綠化建設任務的完成。
(二)建立統籌協調機制。建立區園林部門與國土規劃、發改委、建設局等部門之間聯席會議機制和并聯評審制度。加強部門間統籌協調,著力協調解決對園林綠化問題重視不夠,研究不透的問題;建立重大項目、重要區域園林綠化專項整體規劃、綜合設計機制,解決各建設業主在園林綠化規劃設計上畫地為牢、各自為政的問題;建立園林綠化建設管理與市政建設、水務、交通等建設管理部門之間的合作機制,解決配套綠化建設管理盲點。
(三)加強宣傳與服務。一是加強園林法規、知識的宣傳,引導群眾自覺遵守園林法規,監督違法行為,積極倡導社會各界關注、支持、參與城市綠化建設管理工作;二是做好園林政務信息公開,公開綠化用地調整、占用、建設項目進展等相關信息,主動接受社會監督;三是加強社會單位自管綠地的服務與指導,切實做好居住區、廠區、學校、企業等綠化技術服務工作。
(四)建立檢查考核責任追究機制。一是完善綠化日常巡查,落實綠化建設和養護管理日常巡查制度,保證經費投入和人員配備,完善標準和流程,整合專業部門和第三方考核工作力量,提高巡查效率和水平,及時發現問題、督促解決問題;二是建設項目在日常巡查基礎上,每半年進行檢查考核。從文明施工,建設質量等方面對參建5方(業主、設計、施工、監理、勘察單位)單位和項目負責人進行總結評定,相關紅黑榜;三是對履職不到位,對明查暗訪、群眾投訴、媒體曝光問題整改不力,造成不良影響和后果的,依照相關規定和程序實施責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