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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有效解決區非法營運車輛干擾營運市場秩序、影響窗口地帶形象等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進一步凈化和規范道路客運市場環境,保障出租車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改善投資發展環境,根據《國務院對〈關于請明確對未取得出租車客運經營許可擅自從事經營活動實施行政處罰法律依據的函〉的復函》、《交通運輸部公安部安監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道路客運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我區實際,決定在全區范圍內集中開展綜合整治非法營運專項行動,現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按照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在區委、區政府的領導下,各職能部門統一協作、積極配合、齊抓共管、各司其職,形成協調一致的工作機制,積極改善群眾公共交通出行條件,加大對非法營運的打擊力度,保障從業人員和廣大群眾合法權益,建立健全長效工作機制,促進客運市場健康發展,全面營造規范、便捷、有序的群眾公共出行環境。
二、工作內容
(一)對私家車改裝成出租車樣式的車輛,未經許可擅自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的各類車輛進行綜合整治。
(二)整頓交通秩序,禁止車輛違章停靠。
(三)開通區區域出租汽車、免費租賃自行車,調整、新增城市公交線路,改善群眾公共交通出行環境。
三、組織領導
為確保本次綜合整治工作取得預期效果,成立綜合整治區非法營運專項行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四個工作專班:
(一)宣傳工作專班:由區委宣傳部牽頭,區宣傳信息中心具體指導,區法制辦、區交通運輸局、區城市管理局、區交通大隊等單位及各街道、辦事處參加,具體負責組織、實施此次專項整治工作的對外宣傳、輿論引導、網絡監督等工作,指導和督查各成員單位宣傳工作開展情況。
(二)綜合執法專班:由區交通運輸局牽頭,區交通大隊、區公安分局、區城市管理局、吳家山街道辦事處、長青街道辦事處參加。負責此次專項整治工作的日常執法過程的取證、立案、處罰、歸檔和安保工作。其中非法營運執法工作由區交通運輸局為主體,道路秩序執法工作由區交通大隊為主體,安保工作以區公安分局為主體。
(三)維穩信訪專班:由區維穩辦牽頭,區信訪局、區公安局、區法制辦、區交通運輸局及各街道、辦事處參加。負責勸導從事非法營運人員自愿退出,負責因此次整治工作導致的上訪等群體性事件的處置,預判可能出現的矛盾并及時化解。
(四)幫扶安置專班: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區民政局、區工商分局、區交通運輸局及各街道、辦事處參加。負責對非法營運人員進行摸底調查,根據自身職能對相關困難人員提供多種類型的幫扶。
四、職責分工
(一)區交通運輸局
1.負責整治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籌備相關工作會議,組織協調綜合整治有關工作。
2.協助區委宣傳部,組織相關部門做好對內、對外宣傳工作。
3.協助對吳家山地區疑似非法營運車輛及人員進行基本信息采集和調查摸底工作。
4.負責組建綜合執法隊伍,對涉嫌從事非法營運的車輛進行調查、取證、認定和暫扣;對認定非法從事客運經營活動的人員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管理條例》及《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省出租汽車客運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予以處罰并建立非法營運車輛檔案。
5.負責科學合理調整、新增城市公交線路,保障群眾正常出行。
6.負責制訂和實施開通區區域出租汽車方案。
7.積極探索和建立非法營運長效治理工作機制,鞏固綜合整治成果。
(二)區交通大隊
1.負責抽派人員參加綜合執法隊伍,協助區交通運輸局運政部門對從事非法營運的車輛進行調查取證;對涉嫌非法從事經營的車輛及人員相關證件實行暫扣;對認定非法從事經營的車輛及人員相關證件進行吊銷。
2.完善區道路標識,通過設立禁停標志、設立標牌,劃定禁停線等方式合理設置禁停區。
3.加強對吳家山地區窗口地帶禁停區的巡邏檢查,提高電子監控設備使用率,加大對違規占用道路停車行為的處罰力度。
(三)區公安分局
1.負責抽派人員參加綜合執法隊伍,協助區交通運輸局、區城市管理局開展整治非法營運專項行動,負責打擊城市客運市場黑惡勢力,嚴厲查處阻礙執行公務、暴力妨礙執行公務的行為。
2.制定防范預案,配備流動執法車輛,一旦在綜合執法過程中遭遇圍攻,能快速調集警力,果斷處置;對嚴重阻撓非法營運案件查辦、暴力抗法和滲透、操縱非法營運的惡勢力團伙依法嚴厲打擊;做好群體事件的處置預案及應急處置工作。
(四)區城市管理局
1.負責抽派人員參加綜合執法隊伍。
2.協助區交通運輸局開展區域出租汽車“的士島”、招呼站等配套設施的規劃、建設工作,在吳家山地區設立公共廁所等便民設施。
3.推進區便民自行車服務系統建設。
(五)區工商分局
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職能,依法加強對客運和道路旅客運輸企業監管,積極配合交通主管部門查處取締無照經營行為,凈化營運市場秩序。
(六)各街道、辦事處
1.做好轄區內綜合整治工作的宣傳,組織社區(大隊)、居委會等基層組織發放宣傳資料,確保本轄區居民人人知曉。
2.負責對轄區內疑似非法營運從業人員采取入戶調查的方式進行摸底工作。
3.做好疑似非法營運從業人員自行退出的思想工作,化解矛盾,爭取其在規定時間內退出營運。
4.協助做好對疑似非法營運從業人員放棄非法營運后的推薦就業工作。
5.協助做好整治非法營運維穩工作。
6.吳家山街道辦事處和長青街道辦事處要重點做好屬地管理工作,派遣人員參加綜合執法。
(七)區委宣傳部
區委宣傳部負責輿論引導,統一專項整治活動的宣傳口徑;負責各類宣傳口號、標語、公開信等宣傳文字的組織、審核、把關,同時負責協調市級以上主流平面媒體的宣傳報道及輿論協調。
(八)區宣傳信息中心
區宣傳信息中心負責制訂綜合整治工作宣傳方案;指導各成員單位開展宣傳工作;采編、制作、留存相關新聞、視頻、音頻資料并在區電視臺、報進行集中宣傳;負責網上信息、輿情監督和處理,同時負責協調市級以上主流廣電媒體的宣傳報道及輿論協調。
(九)區法制辦
負責綜合整治工作有關文件的合法性審查,為綜合整治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十)區維穩辦
1.負責牽頭維穩工作,制定維穩信訪工作方案。
2.對此次專項行動風險評估及應急預案的審查。
3.負責對群體性事件的現場應急處置、對重點人員的法制教育。
(十一)區信訪局
1.制定整治非法營運引發的信訪突出問題和群體性事件處置工作方案,并貫徹落實。
2.分析研判我區整治非法營運存在的矛盾隱患,提出預防和化解因整治引發上訪活動的建議。
3.有關責任單位交辦涉及非法營運的信訪突出問題,督促其依法依規按政策及時辦理。
(十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1.根據非法營運相關人員自身素質、家庭背景、求職意愿、培訓要求等相關信息,為每名非法營運相關人員制定一份就業援助計劃。
2.走訪轄區企業,結合非法營運相關人員的特點,有針對性的深挖就業崗位,摸清空崗情況。
3.積極搭建就業服務平臺。通過組織符合企業用工條件的人員到企業面試、定期舉辦招聘會等方式,幫助非法營運相關人員與用工企業進行崗位對接。
4.對全區各單位(重點是吳家山街、長青街)現有保潔、保綠、門衛等公益性崗位組織調查摸底,騰出一批公益性崗位,同時仔細研究非法營運相關人員競聘公益性崗位辦法,通過公平、公正、公開的方式擇優錄取。
5.落實社保補貼扶持政策。一方面對符合靈活就業困難人員社保補貼對象的非法營運相關人員,幫助其申報并落實社保補貼。另一方面發揮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社保補貼政策的作用,鼓勵企業更多的吸納符合條件的非法營運相關人員。
6.鼓勵自主創業。針對非法營運相關人員有創業愿望,缺乏創業知識的情況,積極開展全民創業扶持政策、小額擔保貸款工作宣傳工作,在轄區內發放《區申請小額擔保貸款操作指南》,明確了貸款對象及條件、貸款額度、期限、貸款程序等。對已參加創業培訓并符合條件的困難人員優先享受小額擔保貸款。
(十三)區民政局
對自愿放棄從事非法營運從業人員困難家庭,按有關政策給予救助,符合低保條件的納入保障范圍。
(十四)區物價局
1.積極聯系出租汽車營運企業,指導企業按照相關規定申報營運價格。
2.安排好與周邊區的比價,合理制定區客運出租車計價標準和燃油附加聯動機制,監督后期執行情況,規范我區客運出租價格秩序。
3.制定區物價局核定區域客運出租車計價標準工作方案,并貫徹落實,確保按時出臺計價標準。
4.成立區物價局區域客運出租價格監督檢查專班,負責客運出租車運營后的日常監管和價格舉報投訴工作。
5.加強與上級物價部門的溝通協調,爭取上級部門在政策上的支持和業務指導。
(十五)區財政局
負責綜合整治工作的經費保障,落實行動中的宣傳、辦公、執法、評估及其它所需經費。
(十六)區監察局
負責對整治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對在整治行動中責任不落實、工作措施不到位、行動遲緩、工作不力的,嚴肅追究相關領導和責任人責任;對收受非法營運相關人員禮品、禮金、有價證券等違法違紀行為的,依照紀檢監察有關規定從嚴處理;違反刑法的,移送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十七)區政務服務中心
負責組織區域出租汽車的招投標工作。
五、實施步驟
本次綜合整治工作從2012年7月至2013年12月,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摸底調查階段(2012年7月18日至8月18日)
由區交通運輸局制定摸底調查登記表,由各相關街道、辦事處對各自轄區內疑似非法營運進行調查摸底調查(包括非法營運車輛數量、型號、駕駛員家庭基本情況、從業原因等),并上報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做到情況清、底數明。區交通大隊要配合吳家山街道辦事處開展調查摸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對采集的信息整理歸檔,為組織實施階段打下堅實的基礎。
(二)宣傳發動、疏導教育階段(2012年8月19日至10月1日)
1.宣傳發動。由區宣傳信息中心制訂綜合整治工作宣傳方案,各相關單位做好宣傳準備工作。9月1日宣傳工作正式啟動,各相關街道辦事處要通過懸掛橫幅、發放資料、設點咨詢、上門勸導等方式,對轄區內長期從事非法營運從業人員自行放棄非法營運,并妥善化解矛盾;區交通大隊要通過宣傳車廣播等形式加大宣傳;相關部門要結合自身行業特點,大力宣傳綜合整治行動的重要意義,宣傳有關的法規政策,講清政策界限,講明從事非法營運的危害,在全區營造濃厚的整治非法營運氛圍,引導群眾乘坐合法交通工具,自覺抵制非法營運行為,從源頭上遏制“黑車”的生存空間。
2.組建綜合執法隊伍。從區交通運輸局、區交通大隊、區公安分局、區城市管理局、吳家山街道辦事處、長青街道辦事處抽派人員組建綜合執法隊伍,抽派的執法人員在整治工作期間必須脫離原工作崗位,在區公路運輸管理所集中辦公。
3.重點地帶整治。本著“綜合整治、疏堵結合”的原則,重點整治七雄路輕軌站、五環大道輕軌站、中百倉儲、四明路農貿市場、區人民醫院、區政務服務中心等六處窗口地帶。參與綜合執法的各執法部門要加強協作,共同探索綜合執法新思路,改進執法方式,創新執法模式,為下一步全面整治做好準備。
4.組織幫扶安置。各街道、辦事處及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民政局要從免費技能培訓、就業幫扶、落實低保、特殊困難救助等方面解決退出非法營運特殊困難人員的實際問題。
5.整治交通秩序。加大對吳家山地區違章停車行為的整治力度,及時清理吳家山地區違章停車。由吳家山街道辦事處組織、發動吳家山地區所有臨街單位和個體經營戶,做好門前道路暢通包保工作,并建立長效機制。
6.開通區域出租汽車工作。區交通運輸局要積極與上級主管部門進行溝通與協商,于2012年9月10日前完成區域出租汽車經營權審批工作,于2012年9月25日前完成經營權招投標工作,于2012年9月26日完成相關配套設施的建設、車輛購置、設備安裝、GPS監控平臺建設等開通前期準備工作,10月1日開始試運營。區物價局按時出臺計價標準。
7.便民自行車服務系統建設。由區城市管理局積極與上級相關部門進行溝通與協商,積極征求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規劃部門及市民的意見,于7月30日前完成初步選址和勘查方案,8月20日完成建設前期手續辦理,爭取啟動建設,10月30日前完成首期便民自行車服務系統建設工作。
8.健全舉報機制,實現群防群治。各相關部門要充分發動群眾參與綜合整治行動,積極爭取群眾支持,實現群防群治區交通運輸局要建立舉報獎勵制度,面向全社會公布舉報電話和網上郵箱,指定專人對舉報情況進行受理和督辦。對積極提供線索、協助查破非法營運車輛案件的群眾給予獎勵,并為投訴舉報人保密。
(三)疏堵結合、全面整治階段(2012年9月25日至2013年9月30日)
1.全面開展綜合執法。9月25日起,在全區范圍內對非法營運行為開展執法行動,保障區域出租汽車正常經營。針對各類非法營運行為進行嚴格執法。在執法過程中一是要做好調查取證。執法行動要堅持以事實為依據,強化執法人員取證意識,采取多種取證手段,充分利用微型錄音筆、微型攝像機、數碼照相機等現代化取證工具,確保證據充分確鑿。二是要規范執法程序,執法過程要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處理恰當、程序合法。對從事非法營運營運人員依法處罰。建立執法工作檔案,操作規范,執法文明;對逾期不接受處罰決定的,申請法院采取強制措施。三是公開處罰結果。綜合執法隊伍對非法營運依法實施行政處罰,將處罰結果在媒體上進行公示。
2.引導乘坐區域出租汽車。大力宣傳區域出租汽車,做到人人知曉。各街道、辦事處要積極通過各種渠道宣傳區域出租汽車的優點,引導人民群眾自覺乘坐區域出租汽車。
3.強化區域出租汽車管理。區交通運輸局要嚴格按照相關的管理規定,規范區域出租車的營運行為,“起好頭、邁好步”,促進我區區域出租汽車的平穩、有序發展。
4.積極推行定點包干。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全區非法營運多發地點進行責任劃分,區各職能部門進行定點包干,分別負責各非法營運聚集點的交通秩序的協助檢查和非法營運行為監督,發現不法行為及時宣傳、引導并報綜合執法隊伍進行依法查處,確保責任點交通秩序良好,無非法營運現象。
(四)總結表彰、建立長效管理機制階段(2013年10月至12月)
1.建立長效機制。通過綜合整治非法營運專項行動,積極探索綜合整治工作的長效措施,逐步建立起政府統一領導,交通、交管、公安等部門綜合執法,廣大人民群眾積極參與的綜合整治非法營運長效工作機制,防止反彈。各相關單位要長期堅持門前包保和定點包干制度,建立長效管理機制,確保非法營運行為不反彈。
2.進行總結表彰。綜合整治行動告一段落后,各成員單位應對前幾個階段的工作進行認真的回顧與總結,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結合各單位在整治工作中的實際情況,向區政府提出表彰方案,對整治行動中表現突出的先進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
六、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各成員單位要充分認識打擊非法營運綜合整治行動的重要性,切實增強開展專項行動的責任感和緊迫感,把思想統一到區政府的重要批示精神上來,把行動統一到專項行動的部署和要求上來,把綜合整治行動作為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確保社會穩定的一項重要舉措,下大力氣抓緊抓好,切實抓出成效。
(二)加強領導,落實責任。此次綜合整治行動涉及面廣、人數眾多、情況復雜、時間跨度長、工作難度大,各成員單位要結合本單位實際和職能分工制定相應的工作方案。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及時協調解決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各成員單位要加強領導,成立綜合整治行動工作專班,明確責任,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確保整治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三)依法監管,綜合執法。要把綜合整治非法營運行動作為整頓和規范交通秩序的一項重要內容,建立健全整治非法營運行動的工作機制。在區政府的統一領導和部署下,各成員單位要統一行動,相互配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形成協調一致的工作機制。同時各執法部門在日常執法過程中發現的各類非法營運、違章停靠等違法行為,應及時抄報相關執法部門予以處理,也要充分發揮屬地街道辦事處在管理、監督、檢查方面的作用,建立打擊非法營運的聯動機制,形成群策群力抓整治,齊抓共管的局面。
(四)嚴肅紀律,務求實效。為增強處罰的嚴肅性,必須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杜絕隨意降低處罰標準行為。全體執法人員要服從領導小組的統一調度安排,嚴肅工作紀律,明確工作要求,完成工作任務,確保綜合整治行動取得實效。對工作紀律渙散、不服從安排的有關人員,由領導小組辦公室通報其工作單位予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