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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執行《中共漳浦縣委辦公室、漳浦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嚴厲打擊非法占用林地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切實保護林地資源,維護林業發展秩序,促進生態鎮建設,決定在全鎮范圍內開展打擊非法占用林地專項執法行動。為確保專項執法行動順利實施,特制定本方案。
指導思想
緊緊圍繞建設“更加優美、更加和諧、更加幸福”的生態鎮目標,認真貫徹執行《森林法》等法律法規,深入開展嚴厲打擊非法占用林地專項執法行動,進一步維護林業秩序,保護林地資源,保障生態建設。
主要內容
(一)重點打擊區域
亭里、后湖、月嶼、半石、前湖等5個行政村和沙荒林場。
(二)重點打擊對象
2012年元月以來在林地上非法投建鮑魚場、高密度養殖場、開墾種植農作物、采石、采沙、采礦、取土、圍建水庫、投建房屋、廠房或其他建筑設施等毀林占地行為。
時間步驟
(一)排查階段(6月1日——6月30日)
各村組織力量進行排查,結合林地保護利用規劃編制材料,全面摸清本轄區林地資源遭受破壞情況。認真分析研判情報信息,掌握問題突出的重要部位、重點對象以及林區環境。
(二)打擊階段(7月1日——9月30日)
針對排查中發現的問題,集中力量,組織相關執法人員對現行的違法行為進行查處。涉嫌犯罪的,及時按法律程序移送公安部門處理。
(三)總結階段(10月1日——10月31日)
認真總結成功的經驗和做法,分析存在的問題,提出加強林地管理的工作意見。完善森林資源保護管理制度,建立管理、監督、處罰有效協作機制,落實目標管理責任制。以專項執法行動為契機,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嚴厲打擊頂風作案,突發性侵占林地案件。
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各村、各有關部門務必提高認識,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落實責任。為確保專項行動的順利實施,鎮里專門成立赤湖鎮嚴厲打擊非法占用林地專項執法行動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鎮林業站(見附件),具體負責專項行動的日常工作。各村也要成立相應領導小組,負責本轄區執法行動的組織和指揮工作。各有關部門必須在鎮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明確責任,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協調行動,確保此次專項行動任務順利完成。
(二)廣泛宣傳,打造聲勢
要通過報紙、電視、廣播、宣傳標語、條幅等方式廣泛宣傳本次專項行動的目的、意義,大力宣傳《森林法》、《省林地管理辦法》;及時通報專項執法行動共開展情況和大要案的查處情況等,并選擇一些典型案件予以公開曝光,以震懾罪犯,教育群眾,形成強大的輿論攻勢和執法氛圍,有效震懾違法犯罪、保護森林資源安全。
(三)突出重點,嚴厲打擊
把非法占用林地案件頻發、非法行為突出的行政村作為重點打擊對象,特別是亭里村,更是重中之重,要集中力量實施有效打擊、該整改的堅決整改,該取締的堅決取締,以強有力的措施狠剎各類非法占用林地行為。對拒不執行的單位和個人,要堅決依法從重從嚴處理,真正打到痛處、要害。
(四)明確分工,落實責任
1、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村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專項行動的組織實施,全面落實專項行動三個階段的工作任務,并承擔主要的責任。對本行政區域內個別頂風作案,強行占用林地、擅自改變林地用途的對象,如投建鮑魚場、圍建高密度養殖場等,需要多部門聯合執法,強制恢復林業生產條件的,必須制定現場執法預案,及時報告鎮林地專項執法行動領導小組審定。
2、林業站負責配合各村開展綜合執法專項行動,并依據林業法律法規對各村上報的違法占用林地案件從嚴從快嚴厲查處。查處過程中,發現有其他違法行為的,移送相關部門處理。
3、國土資源所負責排查所有礦山情況,發現非法采礦、采沙、取土等毀林占用林地案件,及時告知林業執法部門查處。
4、邊防派出所及行政派出所負責在專項執法行動過程中維護執法環境,處置突發事件,對阻擾執法、暴力抗法行為要果斷處置;負責對林業部門移送涉嫌非法占用農用地(林地)等刑事案件依法立案查處,并及時控制相關人員,加大打擊力度。
5、海洋與漁業站負責對違法占用林地中涉及違反海洋漁業等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查處,如鮑魚場、高密度養殖場等對象違反規定占用海域進行排水、取水的。
6、供電所負責排查非法獲取、使用電力以及合法取得電力后非法使用、轉供情況;負責對違法占用林地的水產養殖場所切斷生產用電,拆除電力設備和設施;嚴禁向非法投建的水產養殖場所提供生產用電,并追查生產用電來源。
7、鎮紀檢監察部門負責調查國家工作人員和村干部違法參股侵占林地,以及對違法破壞森林資源提供庇護情況;對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立案查處,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五)密切協作,形成合力
各村、各部門在開展打擊違法占用林地專項行動中,要全面清理、不留死角盲區,堅決剎住毀林開墾和亂占林地的歪風。發現重特大亂占林地案件,要及時向鎮專項執法行動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對毀林開墾數量巨大、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對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要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