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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臨床藥學的發展,合理用藥被提到應有的高度。然而,自合理用藥提出至今,不合理用藥情況仍十分嚴重。據世界衛生組織(WHO)一份調查資料表明:全球每年約有近1/3的患者死于不合理用藥,而非疾病本身[1]。在我國,不合理用藥占用藥者的l0%~30%,不僅造成藥品資源浪費,加重了患者的經濟負擔,而且已成為影響國民健康的重要因素[2]。因而,不合理用藥已成為醫療行業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促進合理用藥便成為臨床藥師的工作重點。
合理用藥(reasonableapplication)是指根據疾病種類、患者狀況和藥學理論選擇最佳的藥物及其機制,制定或調整給藥方案,以期有效、安全、經濟地防治和治愈疾病的措施。合理用藥的基本要素包括用藥的安全性、有效性、經濟性和適當性[3]。合理用藥涉及醫師、藥師、護理人員、患者及社會的方方面面,這首先要求醫師對疾病作出正確的診斷,并熟知藥物的藥理作用及其不良反應,選擇適宜的藥物;藥師協助制定合理的用藥方案,包括恰當的給藥途徑,合適的劑量,按合理的時間間隔給藥;護士應該正確進行藥物治療,督促患者遵醫囑用藥;另外需要患者良好依從完成正確的藥物治療療程,達到預期的治療目標。
2不合理用藥的主要表現及原因
2.1不合理用藥的主要表現:(1)藥物選擇不當,包括臨床適應證不適宜、藥物有禁忌癥、藥物劑型不適宜、聯合用藥選擇有配伍禁忌或不良相互作用、重復用藥等。(2)藥物應用方法不當,具體包括藥物應用劑量偏大、偏小;療程不足或療程過長;時間或濃度依賴性藥物的給藥頻次、給藥時間間隔不適宜;給藥途徑不當;無依據的超說明書用藥。(3)當患者不需要藥物治療或可用可不用治療時,無原則地用一些無效也無害的“藥物”,或無病用藥,以及不必要的預防用藥;輕癥用重藥,這里的“重”有兩層含義,一層含義指貴重藥,如無必要地使用價格昂貴的藥品,為提高醫療單位的經濟收入而開大處方,開價格昂貴的進口藥;另一層含義指用藥分量重。(4)患者看病急于求成,多方就診,而醫師又未及時在門診病歷中詳細的記錄用藥情況,導致重復用藥;或為提高療效,想當然加大藥物劑量或服藥1~2天療效不明顯,私自停藥、換藥;另外患者片面地相信藥品的宣傳廣告,不適當地甚至錯誤用藥,或用假藥及劣藥。
2.2不合理用藥的原因分析:不合理用藥主要有醫療機構和患者兩方面的原因。在我國患者使用的藥物絕大多數來自醫院,因此大多數不合理用藥發生在醫療機構,不合理用藥占用藥總數的12%~32%。臨床用藥涉及診斷、開處方、配方發藥、給藥及服藥、監測用藥和評價結果等環節,關系到醫生、藥師、護士、患者及家屬乃至社會各方面。其不合理用藥原因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方面:(1)醫師是疾病診斷和治療的主要責任者,掌握著是否用藥和如何用藥的決定權。因此,臨床用藥不合理,醫師有不可推卸的責任。醫生個人的醫療技術水平、臨床用藥經驗、藥物信息掌握程度、職業道德、工作態度等,都會影響其藥物治療決策,導致不合理用藥。(2)藥師在整個臨床用藥過程中是藥品的提供者和合理用藥的指導及監督者。藥師對不合理用藥的責任主要有:調配處方時發生錯誤;或只知道照方發藥,沒有執行處方的四查十對,未向患者詳細解釋藥品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缺乏與醫護人員的密切協作與信息交流。(3)護理人員負責給藥操作及監督患者用藥。給藥環節發生的問題也會造成不合理用藥。如未正確執行醫囑,使用了失效的藥品,臨床用藥觀察、監測、報告不力,給藥過程操作不規范、發錯藥物等。(4)患者因素:患者積極配合治療,遵照醫囑正確服藥是保證合理用藥的一個關鍵因素。患者不遵守醫生制定的藥物治療方案的行為稱為患者不依從性。患者不依從的原因主要有:對藥物療效期望過高;理解、記憶偏差;不能耐受藥物不良反應(ADR);經濟承受能力不足;濫用藥物等。
3臨床藥師在不合理用藥中應發揮的作用
3.1合理用藥的基本要素:從用藥的過程和結果考慮,合理用藥應當包括安全性、有效性、經濟性和適當性4大要素。(1)安全性:安全性是合理用藥的首要條件,它強調讓用藥者承受最小的治療風險獲得最大的治療效果。(2)有效性:是通過藥物治療達到預定的目的:治愈疾病、延緩疾病進程、緩解臨床癥狀、預防疾病發生、調節人體生理功能。(3)經濟性:強調以盡可能低的治療成本取得較高的治療效果,合理使用有限的醫療衛生資源,減輕患者及社會的經濟負擔。(4)適當性:是用適當的藥品,以適當的劑量,在適當的時間,經適當的途徑給適當的患者,使用適當的療程,達到適當的治療目標。
3.2臨床藥師如何在臨床合理用藥中發揮作用
3.2.1臨床藥師必須提高自身綜合素質,更好地為臨床合理用藥服務。臨床藥學的特點是醫藥結合,臨床藥師工作的重點是以患者為中心,提高藥事服務,促進合理用藥。因此,臨床藥師不僅要有扎實藥學知識,必須具備相當的醫學知識,所以臨床藥師必須盡可能補充臨床專業知識,多學習與臨床用藥有關的跨學科知識,同時通過不斷實踐來提高藥學知識及用藥水平,不斷提高自身專業素質。將自身的藥學知識變成服務患者的優勢,承擔起合理用藥的責任,擔當起醫生的用藥參謀。只有這樣才能提高藥學服務,促進合理用藥。
3.2.2臨床藥師必須注意收集、整理最新醫學及藥學信息,編制醫院基本藥物目錄和處方集。臨床藥師必須要學會通過各種途徑獲取藥物的最新動態、藥物治療中最新成果、ADR以及那些最適合臨床需要的信息。并對搜集到的信息進行分類、整理,定期通過專題講座向臨床醫生、護士進行介紹。另外根據醫院的實際情況,通過參考“國家基本藥物”和“國家處方集”,與臨床專家共同探討,進行醫院基本藥物目錄和醫院處方集的編寫,并根據臨床應用情況進行定期補充和修改。為臨床治療選擇所需藥品,為醫師及藥師制定合理用藥方案提供依據,使臨床用藥更趨合理。
3.2.3臨床藥師必須積極參與完善合理用藥監管制度。醫院應成立由臨床藥學人員及臨床專家組成的不合理用藥監管小組,負責醫院藥物的合理應用和臨床用藥監督管理,促進臨床合理用藥,減少ADR的發生。不合理用藥監管小組按照國家及衛生部關于臨床合理用藥的規章制度,結合醫院實際情況,制定醫院用藥的管理方法和具體措施,制定醫院《抗菌藥物合理應用管理規范》、《處方合理用藥評價辦法》、《不合理用藥責任追究制度》、《藥品使用動態監測制度》、《藥物不良反應監測報告制度》等,并參與檢查和監督[4]。
3.2.4臨床藥師必須深入臨床,參與臨床查房及藥物治療,加強醫囑用藥監督。臨床藥師深入臨床參與查房是藥學服務的主體。通過參加交班、查房、會診,病歷分析討論等專業活動,詳細了解患者病情,全面了解疾病的特點,了解醫生的用藥思路并參與重點患者藥物治療,閱讀病歷、書寫典型病例藥歷,查閱服藥與治療用藥醫囑記錄,對醫生的用藥方案進行評價,對不合理用藥給予指出和提出合理化的建議。藥師要進行專科用藥調查分析,收集與反饋有關藥物信息,學習和了解專科疾病的特點與用藥規律,并協助處置專科的合理用藥工作。與醫生討論藥物治療方案,監測藥物治療過程和效果,避免藥物不良反應和不良相互作用。通過深入臨床,使臨床藥物治療更加安全、有效、經濟和適當,使不合理用藥減少。
3.2.5臨床藥師參與藥學監測,堅持ADR報告制度:臨床藥師參與患者用藥情況監測。監測患者用藥的依從性,監測給藥劑量是否合理。根據患者病情及時調整用藥劑量。對一些重點藥物和重點患者進行血藥濃度監測(TDM),并根據測定結果,隨時調整用藥劑量或用藥間隔,觀察患者用藥后藥效及不良反應,設計個體化的治療方案,為臨床用藥提供科學依據[5]。由于我國不合理用藥較多,導致藥物發生不良反應率高且嚴重,故應堅持ADR監測報告制度,反饋ADR。
3.2.6臨床藥師參與組織合理用藥知識培訓和考核:臨床藥師及相關專家定期就有關合理用藥知識對臨床醫師及護士等進行培訓及專題講座,通過各種形式對醫務人員進行醫院合理用藥宣傳和培訓,并進行相應的考核。通過制定《藥訊》,重點介紹有關合理用藥知識,定期為臨床醫務人員提供醫院藥物使用信息并指出存在的問題,使醫務人員掌握合理用藥的原則和知識,及時了解最新的用藥進展和要求,培養合理用藥的意識。
4小結
合理用藥不僅要求臨床藥師通過自身的不懈努力與臨床實踐,結合臨床醫學基礎不斷強化藥學知識,深入地了解藥物的有效性、安全性及藥動學規律,和醫師共同制定合理的給藥方案,實現提高臨床藥物治療水平,提升患者生存質量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