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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藥學專業的設置目標是培養能有效提供滿足新時期臨床診療服務需求和藥物指導的臨床藥學服務人才,而開展臨床藥學教育則是培養臨床藥師的主要途徑,是臨床用藥安全、有效的重要保障。本研究主要比較分析美國、英國、法國和日本等國家的藥學教育模式及其特點,以供借鑒。
1臨床藥學教育發展簡史
臨床藥學(Clinicalpharmacy)是研究臨床藥物治療疾病的合理性與有效性的藥學學科。其主要內容是研究藥物在人體內代謝過程中發揮最高療效的理論與方法,側重于藥物和人之間的內在關系,直接涉及藥物本身,用藥對象和給藥方式,關乎到整個醫療服務質量與治療效果。臨床藥學實踐包括藥學服務基本原理,融合了專業治療學知識、經驗及判斷力的關懷取向以確保患者的最佳治療結果[1]。藥學服務(Pharmaceuticalcare)即藥學人員利用藥學專業知識和工具,向社會公眾(包括醫藥護人員、病人及其家屬、其他關心用藥的群體等)提供與藥物使用相關的各類服務,包括藥學知識咨詢、藥品信息宣傳、用藥規范、藥物毒副作用與藥物治療注意事項等。臨床藥學(Clinicalpharmacy)起源于美國,并于1965年開始逐步建立了臨床藥師服務體系,推出“生物醫學模式”的藥學教育,并對全國藥學院實行強制性的臨床藥學教育[2]。之后,歐美各國相繼在醫學和藥學專業高校設立了臨床藥學專業教育,并改革了藥學相關教育模式,使臨床藥學教育步入了新的歷史發展階段。
2國內外臨床藥學教育模式比較
通過文獻分析法,研究者收集和整理了國內外臨床藥學教育模式的基本資料,并對這些資料進行了比較分析(見表1)。在學制設計上,主要有以美國為代表的靈活學分制、以英國為代表的傳統學分制、以法國和日本為代表的傳統學年制、以澳大利亞為代表的學分學年制。在課程體系設置上,主要有以美國代表的實行學科交叉、重視綜合性的實驗課程、開展討論課程、充分展示學生的主動性;以英國為代表的實行交叉學科教學、注重實驗課與理論課相結合、學生參與教學討論;以日本為代表的實行4+2模式(4年課程學習和2年臨床實踐)、教師指導和自由討論同步進行。在教育層次上,國內外高校均實行本科和研究生教育,部分國家有預科和專科層級的教育。在臨床藥師教育與執業資格規定方面,澳大利亞和新西蘭的藥事法規定只有通過認證的藥學專業的畢業生才能申請注冊藥師[3];日本臨床藥師法規定必須是藥學專業畢業生通過臨床藥師資格考試才能獲得執業資格[4];英國和美國藥師學會明確規定,唯有藥學博士才能申請執業藥師資格參與臨床藥學服務工作。經過50多年的發展,臨床藥學的課程設計和教學模式已逐步完善,尤其是學制和課程安排方面,已經將醫學和藥學基礎課程,以及臨床實踐課程緊密鏈接,在臨床藥師資格審定和考核以及服務模式上也進行了相應的規定,突出為臨床診療用藥的服務功能。其教學與實踐服務內容包括收集患者用藥史、藥物利用評價、藥品不良反應、藥學教育、藥學信息咨詢服務、合理有效使用藥品、降低基本藥物的治療成本、優化臨床治療與康復效果等。從國內外的文獻報道可知,表1中所列的臨床藥學教育模式各有特點,如美國的臨床藥學教育體系是建立在嚴格的臨床醫學教育的基礎之上,歐洲國家的臨床藥學教育則是參照藥劑學、藥理學、生物學和臨床醫學等專業進行改進和調整,日本的臨床藥學教育則更加注重實踐教學和培養,這些都提示這些國家的臨床藥學教育是建立在本國臨床藥學服務要求和人才培養模式基礎之上的。
3對我國臨床藥學發展的啟示
我國的臨床藥學發展相對國際藥學服務的發展嚴重滯后,作為臨床藥學發展的基礎的高等臨床藥學教育也滯后于臨床的藥學服務需求,臨床藥學高等教育中的本科臨床人才培養模式仍欠缺系統而完整的研究與實證,未能有效滿足臨床藥學服務人才的需要。從對國外的臨床藥學教育模式的比較分析中得出,各國在臨床藥師培養體系和臨床藥學教育模式的選擇上必須從本國的臨床醫學和藥學教育現狀和實際出發,才能制定符合本國國情的臨床藥學教育體系。因此,我國的臨床藥學教育者應對我國臨床藥學服務的執業要求、提供服務內容和執業所需具備的知識、素質、能力等各方面進行深入地研究與探討,并對現行的臨床藥學人才培養模式進行問題剖析,明確培養目標,立意改革,并借鑒國外成功的藥學教育經驗,才能科學合理地制定相應的教學培養計劃[4-5]。
我國高等藥學教育一直沿用前蘇聯的教育模式,實行的是“專才教育”模式,其特點是對口性強、目標單一、基礎偏窄。在培養學制上,由于我國藥學教育學制沿襲了傳統藥學教育的軌跡,本科教育多采用4年制,也有少數學校的臨床藥學為5年制。生產實習和臨床實習占用半年和1年時間。4年制的臨床藥學本科存在著學制偏短,無法統籌安排醫藥基礎課、專業基礎課、臨床課和專業課以及選修課這幾大塊課程模塊的問題。而反觀各外國的臨床藥學教育,多采用5年制或6年制的學制,解決了臨床藥學生既要學習藥學知識又要學習臨床醫學知識的時間矛盾,保證了臨床藥學畢業生的質量問題,培養出一大批既有著豐富的藥學知識又有著較強的臨床工作能力的臨床藥師,也為各國的臨床藥學的發展打下堅實的人力資源基礎。由此可見,我國四年制的臨床藥學教育必須在學制上進行調整,才能適應這一專業的特點,滿足教學課程安排的需求。
我國的臨床藥學課程設置主要沿用其他專業的課程設置特點,分為大學公共課(基礎課)、專業基礎課、專業課和實踐性教學環節等幾部分,但是課程的設計和編排以及比重等問題沒有得到很好的解決[1]。我國的多家高等醫藥院校在藥學理論知識與臨床實踐技能之間的設置上重理論知識輕臨床實踐,兩者間的比重安排很不合理,主要原因是醫院臨床藥學工作開展的滯后,使臨床藥學生的臨床實踐實習安排與帶教難以得到有力的支持,因而以理論取代實踐,或形式地安排臨床實踐課,成為高等醫藥院校無奈之中的選擇,也成了臨床藥學畢業生在畢業后難以下臨床開展工作的一大原因。而國外的臨床藥學實踐部分,除了重視理論課與實驗課相結合外,在臨床實踐的時間1-2年,或安排學生從一入學就開始接觸臨床工作,保證了學生對臨床工作的熟悉與充分的實踐,對臨床用藥治療的了解與加深了與患者的接觸,這些都成為他們將來獨立開展工作的必備基礎。如果我國的臨床藥學教育在足夠時間長度的學制保證下,安排1-2年的臨床實習期,并請醫院中有較好的臨床經驗的藥師進行帶教,也將有助于臨床藥學生的臨床素質的養成與良好的用藥指導能力的形成。
我國的臨床藥學教育者還應思考如何打破傳統藥學教育模式,通過構建模塊式課程結構和彈性學制或學分制,不斷擴大學生對專業、課程等教學資源的自主選擇權,將會使學生的學習需求與校方所提供的資源得到較好的協調,可以有效地解決學習供需的矛盾。此外,還應注重在課程體系的安排上做好合理化與科學化的改革,參考國外的基礎學科間的交叉設置與教學方式。采用靈活多樣的教學模式,突出臨床藥學教育的特點,采用討論式、啟發式和探究式等多種教學方式,讓學生掌握學習的主動權,并樹立獨立思考的意識,使他們所學的藥學理論知識能與實踐工作進行結合,將知識轉化為應用的能力,將來才能勝任臨床藥師的職責要求。
綜上所述,我國的臨床藥學教育應改革現有的教學體制,以培養具有扎實的藥學基本理論和實踐技能、醫學基本知識及相關自然科學知識,能夠從事臨床合理用藥、治療藥物檢測、新藥臨床評價及其它藥學研究等方面工作的復合型應用型藥學人才為目標,借鑒國外臨床藥學工作的成功經驗與臨床藥學教育的成功經驗,重新考量和設置學制、臨床實踐時間、構建科學合理的臨床藥學課程體系、加強學科交叉結合的綜合性教學、采用適應臨床藥學教育的多種教學方式,革新臨床藥學教育模式[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