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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坡耕地治理工程經濟效益調查
1.1調查目的和方法為及時掌握坡耕地治理工程的建設質量和成效,建設高產穩產基本農田,配套水系路網,推廣以農業高產和節水灌溉新技術為重點的水土保持生態建設,根據云南省水利廳的工作安排,省水文水資源局及下屬10個水文分局在所轄試點工程項目區與治理工程同步開展了坡耕地治理項目水土保持監測工作。監測內容包括生態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三大方面,其中經濟效益監測方法是在治理工程涉及小流域內選取典型農戶按照施工前、施工后及投入使用1年后的人均耕地、產量、經濟來源、經濟總收入、純收入等情況進行3次調查,對比分析工程實施給群眾帶來的經濟效益,評價坡耕地綜合治理的總體效果。
1.2典型農戶調查云南省水文水資源局及下屬10個分局在進行坡耕地治理的12個小流域項目區選取具有較好代表性的典型農戶(不少于流域內農戶的10%),從2010年12月開始到2013年11月結束,與治理工程同步開展了坡耕地改造項目實施前后經濟狀況變化情況等方面的典型農戶3次實地問卷調查工作。第一次于各項目區工程施工前開展各監測指標本底調查,第二次于各項目區竣工后第一次大春收割完成后開展各監測指標的對比調查,第三次于各項目區竣工后第二次大春收割完成后開展各監測指標的對比調查。經統計分析,典型農戶調查的各項指標數據與項目區經濟狀況平均水平基本一致,說明選取的典型農戶具有較好的代表性。由于調查的指標較多,因此僅選取其中人均年收入、糧食單產兩個指標進行代表性分析。各小流域3次典型農戶經濟狀況調查統計結果詳見表2。
2坡耕地治理工程經濟效益分析
2.1直接經濟效益分析直接經濟效益包括實施水土保持措施土地上生長的植物產品與未實施水土保持措施的土地上的產品對比增加的產量和產值,以投資回收期直觀反映。為投資總量,萬元;V1為治理前年凈產值,萬元;V2為恢復期年凈產值,萬元;V3為預見期年凈產值,萬元。根據12個小流域坡耕地治理工程完成投資情況和各小流域3次典型農戶調查統計獲得的數據,在不考慮折現率的情況下,計算投資回收期,詳見表3。根據典型農戶問卷調查情況可知,吉科、麻栗樹、小赤田、永樂4個小流域坡改梯后種植烤煙、馬鈴薯、甘蔗、甜脆豌豆、果蔬等經濟價值較高的作物,恢復期短,經濟效益見效快,經計算,若不考慮折現率,則4個小流域坡耕地綜合治理工程投資在4a內能完全收回;石佛山、張畢山、馬桑林洼、秧洛河4個小流域逐步把種植澳洲堅果、咖啡、核桃等經濟價值較高的熱帶作物作為農村產業結構調整的重點,3~5a才能掛果,恢復期相對較長,短期內經濟效益不明顯,而拖潭溝小流域坡改梯后第一年種植烤煙,第二年沒有種烤煙和經濟作物,導致了年凈產值總量大大減少,因此這5個小流域坡耕地綜合治理工程投資在不考慮折現率的情況下6~11a能收回成本;白革龍小流域坡耕地治理直接經濟效益一般,需16a方可收回成本;曼版河和羅灣兩個小流域坡耕地治理直接經濟效益較差,需22~31a才能收回投資成本。
2.2間接經濟效益分析間接經濟效益是在直接經濟效益基礎上,經過加工轉化,進一步產生的經濟效益,其主要內容包括坡改梯后節約出的勞工數量和價值。根據GB/T15774—2008《水土保持綜合治理效益計算方法》,節約的勞工計算式。根據云南省水文水資源局對各小流域治理前后的實地調查資料可知,治理前由于受地形條件限制,耕作整地以人力和畜力為主,1hm2土地翻耕須投入60工日,坡改梯完成后可使用小農機翻耕,1hm2土地只需投入6~8工日,省時省力,勞動生產率大幅提高。由表4可知,各小流域每年可以節約勞工總價值高達115萬元以上,此時為恢復期,待進入預見期后,各小流域種植的經濟林將開始發揮顯著效益,且經濟林耕作整地要求相對農作物種植更為寬松,可節省更多工時,項目實施間接經濟效益相當可觀。
2.3土地生產率分析由表2典型農戶調查結果可知,除永樂、張畢山、麻栗樹小流域因調整產業結構種植經濟作物,糧食單產略有減少外,其余小流域糧食單產均有不同程度的增加。說明坡改梯后實現了水系路網配套,耕作條件改善,糧食增產增收,土地生產率提高,經濟效益顯著。
2.4脫貧致富奔小康分析根據云南省農民人均純收入2010年3952元、2011年4722元、2012年5417元、2013年6141元的情況,用地方政府規定的脫貧與小康標準衡量,對比分析治理前后小流域人均純收入變化情況,確定小流域貧、富、小康狀況。由表1可知,各小流域3次典型農戶調查表明:曼版河、羅灣、拖潭溝3個小流域農村經濟比較薄弱,無明顯的支柱產業,坡改梯后與治理前相比,農民人均收入無明顯變化,遠遠低于全省農民人均水平,仍處于貧困狀況;石佛山、白革龍、秧洛河3個小流域坡耕地治理后人均純收入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但處于恢復期,仍低于2012年全省農民人均純收入5417元,與小康水平還有一定的差距;小赤田、永樂、張畢山、馬桑林洼、吉科、麻栗樹6個小流域治理后效益尤為明顯,人均純收入比治理前大幅提高,超越了2013年全省農民人均純收入6141元,已提前達到人均純收入6000元的小康水平。
3結論與建議
(1)云南省坡耕地水土流失綜合治理試點工程實施非常必要,對遏制項目區的水土流失、改善農民的生產條件、有效促進當地產業結構調整、提高土地的產出率和農民群眾的收入起到了很好的試點示范作用,有利于山區、半山區村民安居樂業。(2)計算表明,云南省坡耕地水土流失綜合治理試點工程實施后,12個小流域直接經濟效益總體較好,但由于各項目區水熱條件、種植結構等方面的差異,直接經濟效益、投資回收期也存在較大差異。在不考慮折現率的情況下,吉科、麻栗樹、小赤田、永樂4個小流域投資成本在4a內能完全收回,而白革龍、曼版河、羅灣3個小流域坡耕地治理直接經濟效益較差,需要16~31a才能收回投資成本。(3)計算表明,云南省坡耕地水土流失綜合治理試點工程實施后,各小流域每年均可以節約勞工總價值115萬元以上,間接經濟效益相當可觀。待進入預見期,各小流域種植的經果林發揮顯著效益,將可節省更多的工時,間接經濟效益會更加顯著。(4)云南省坡耕地水土流失綜合治理試點工程實施后,曼版河、羅灣、拖潭溝3個小流域農民人均收入無明顯變化,遠遠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仍處于貧困狀況;張畢山小流域由于調整產業結構種植澳洲堅果、咖啡、核桃等經濟作物,恢復期相對較長,農民的收入略有下降,但整體收入水平不低;其余小流域的農民人均收入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尤其是小赤田、永樂、馬桑林洼、吉科、麻栗樹5個小流域,經濟作物的多元化種植取得了較好的經濟效益,農民人均純收入比治理前大幅提高,基本與2013年全省農業工作會議上力爭農民人均純收入達到6200元的目標相接近,達到了脫貧致富奔小康的治理目的。(5)總體看來,實施坡耕地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工程符合云南的實際情況,為探索坡耕地水土流失綜合治理積累了新經驗。工程實施后水土流失得到了相應的治理,實現了水系路網配套,改善了原有坡耕地的交通、灌溉等耕作生產條件,調整了產業結構,土地生產率提高,作物產出量有所增加,糧食增產增收,經濟效益顯著,小流域內群眾生活水平有較大提高,有效促進了群眾脫貧致富奔小康,達到了農業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目的。(6)為使曼版河、羅灣、拖潭溝、白革龍等小流域盡快脫貧致富,建議當地政府和水行政主管部門對當地群眾的耕作種植技術加強培訓和指導,讓農民學習相關的農業科技知識,特別是對產業結構進行合理的調整,使土地利用更趨合理,減少糧食作物種植面積,增加價值較高的經濟作物,從而提高坡耕地治理收益率,縮短項目投資回收期,使項目區生態、經濟、社會效益協調健康快速發展。
作者:文朝菊 袁樹堂 丁俊凱 劉新有 單位:云南省水文水資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