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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主要根據國內期刊數據主要來源CNKI近10年(2003~2013)的檢索情況,進行相關綜述。在中國期刊網中輸入“大學生"和“社會實踐”,以此為篇名、匹配精確進行查詢,得到標題含有“大學生社會實踐"的學術論文共計1308篇。輸入“大學生社會實踐”和“評價”,以此為篇名、匹配精確進行查詢,得到標題含有“大學生社會實踐評價”的學術論文共計12篇,核心期刊共1篇。由此可見,在眾多研究“大學生社會實踐”的論文中,能夠對大學生社會實踐的評價體系進行研究的文章并不多見。在收集到的文獻資料中,很多學者都認識到了建立評價指標體系的重要性。他們認為缺乏客觀、科學的評估指標體系,沒有對社會實踐過程和結果提出明確的要求標準,社會實踐評價的操作性極差,很難對社會實踐的真正效果做出定性或定量的客觀、公正的評價。
在探討大學生社會實踐考核評價方式和評價指標的文獻資料中,歸納整理之后有以下兩類。第一類是理論派。趙振華認為可采用定性方法和定量方法相結合的方式,最終形成學分,記入學生學分檔案。他認為應建立科學的評估機制,具體方式為:1)成立二級評估委員會或小組,實行定性定量考評,堅持學生自測與集體(小組)評估相結合;2)如實記錄社會實踐活動各項資料、學生具體表現以及實踐單位評價;3)學院(系)要建立社會實踐活動信息接收、反饋及處理機制;4)學校要出臺有關社會實踐活動的條例與管理辦法,各學院(系)、班級制定實施細則。宋一、祁金利認為在考察大學生社會實踐的效果時,應堅持“顯性與隱性指標相結合”的原則。“顯性指標”就是考察大學生在社會實踐中參加了哪些具體環節的活動,承擔了哪些具體任務,解決了哪些具體問題等;所謂“隱性指標",是指學生參加社會實踐而形成調查報告的質量、水平以及工作態度,思想收獲等。他們的研究都對建立評價指標體系提供了一定的思路、方法以及應該考核的內容,但是在如何建立評價指標體系方面卻沒有更深入的探討,這也促使本研究朝著建立切實可行的評價指標體系而努力。第二類是實踐派。陳立力提出了4個一級指標、9個二級指標、24個三級指標。4個一級指標分別是實踐主題、實踐計劃、實踐態度和能力和實踐成果。他對每個一級指標都進行了較為仔細的解讀。黃平根據教育評價的原則和策略,提出了大學生社會實踐評價指標體系包括10個評價要素和27項評價指標。10個評價要素分別是大學生社會實踐指導思想、大學生社會實踐的領導、投入情況、指導老師隊伍建設、大學生社會實踐納入教學計劃、大學生社會實踐具體實施情況、“三下鄉”和“四進社區”工作、社會實踐基地建設、學生思想道德修養與動力能力及綜合素質、社會評價與就業、學校大學生社會實踐特色。他們的研究在如何建立評價指標體系方面做出了可借鑒的樣本,但部分指標的評價缺乏可操作性。
2大學生社會實踐評價體系的設計
社會實踐活動評價體系,要著眼于激發學生對各種形式社會實踐活動的興趣,引導學生按自己所學專業和未來發展選擇實踐主題,推進社會實踐活動扎扎實實開展,防止功利化和走過場。根據教育評價理論,結合前人的研究成果與筆者長期組織與參與大學生社會實踐的經驗,進行研究與探索,提出大學生社會實踐評價體系。
2.1評價的主體傳統的社會實踐評價主體較為單一,往往是學校或指導教師,由參與社會實踐的大學生提供社會實踐的相關材料,由學校團委等主部門通過對社會實踐材料的評比進行評價。傳統的評價忽略了參與實踐的主體和對象的評價。評價的主體應該包括參與者即學生的自我評價、組織者即學校或指導教師的評價、實踐對象即實踐單位、社會評價和聘請的專家評價。
2.2評價的內容評價的內容應從社會實踐籌備之初開始直至實踐活動總結結束的全過程。按照時間順序評價內容可分為:前期準備、實踐過程與實踐總結三個階段的內容。在設計評價內容時要將形成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評價內容具體見評價指標。
2.3大學生社會實踐評價方法假設評價小組中共有P人,每個人分別的權重為bj,每位評價者評出成績為,最后總成績(W)則由每位評價者的成績按權重算出,。其中,Wi為一級指標的權重,Xi為一級指標的得分,n為一級指標的個數;一級指標Xi又由二級指標加權合成算得。以某團隊對參與社會實踐的一組評價數據為例,解釋如何計算結果。評價的主體分別是學生、指導老師、實踐單位和專家。當然,我們可以分設定其不同的權重。假設學生評分的權重為20%,指導教師評分的權重為30%,實踐單位的評分權重為20%,專家的評分權重為30%。以下為各個評價主體對各個指標的評分。根據計算公式計算,學生、指導教師、實踐單位及專家給出的社會實踐成績分別為C1=82.4、C2=81.4925、C3=81.86,C4=83.865。則該社會實踐的總成績。本研究中嘗試著對大學生社會實踐的全過程進行形成性評價和總結性評價,并運用數學方法將評價結果以數字形式表現出來,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主觀描述性評價的無法比較性和存在較大彈性的不足。當然,這只一個不太成熟的體系,還需要在實踐過程中加以驗證和完善。在指標體系中最為關鍵指標項目與指標的權重數,這兩數可根據學校要求的不同和側重的不同而做出相應調整。最后,本研究的指標體系和評價計算方法,既可以評價社會實踐本身,也適用于評在社會實踐過程中學生個體的成績。
作者:代婭麗單位:重慶第二師范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