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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分析各大高校公共危機的實際情況,本項目組成員于2013年12月份至2014年2月份對清華大學、西安交通大學、中國農業大學、北京工商大學、中國礦業大學、華北電力大學、西安理工大學及寶雞文理學院等8所高校進行高校公共危機的專項調查,調查結果見表1至表4。此次問卷調查,一共發出800份問卷,收回問卷720份,回收率達到90%。由調查數據可以得出:當前我國不論是985、211院校還是普通院校都存在著注重發展的同時卻忽略了對潛在的突發性事件的監測與預防的問題,并且缺乏有效的高校公共危機事件應對機制。由于我國與西方國家的基本國情存在著本質上的不同,因而,我國高校對公共危機的應對及管理方法和國外的公共危機應對及管理方法有著很大的差別。目前,我國國內學術界對于公共危機管理的研究起步較晚、研究力度不夠,尚未形成完整的理論體系。隨著社會的發展,高校盲目擴大招生,高校校園內危機事件不斷出現,學者們才開始投入到高校公共危機的理論研究之中。
1.各大高校公共危機應對機構的設立(1)危機應對機構設立的專業水平欠缺自2003年發生SARS危機之后,國務院建立了應急辦,并要求各級政府建立相應的辦事機構。為了滿足上級的要求,各基層縣市建立了應急管理辦公室。隨后,組織機構從安排專門的組成人員到有專門的辦公地點等方面逐步完善。不過,看似完善的危機應對機構實際上只是一個虛設的機構,如表1所示,80.2%的單位沒有專門設置危機管理機構,只是為了應付上級的檢查,既沒有機構定編,也沒有人員編制和工作經費。高校校園里的危機應對機構存在同樣的問題,大多是為了應對檢查而臨時建立的,平時沒有相關人員對校園里潛在的危機進行動態分析和預警。(2)危機應對機構層級劃分不夠清晰我國各大高校基本上把危機事件分成四級,分別為特別重大事件、重大事件、較大事件及一般事件。并且按照危機的不同程度,由相應的職能部門分別管理職能范圍內的危機事件。這些規定,從理論上看科學合理,層級之間、條塊之間,職能清楚,職責明確。但在實際操作中,缺陷顯而易見,運作起來存在諸多的困難和問題。從分級看,層級之間的界線十分模糊,具體哪一級危機事件由哪級職能機構負責管理,沒有明確界定。從分類看,危機事件往往涉及多個職能部門,由于條塊之間職責沒有分清,究竟由誰負責,由誰領導,沒有明確劃分,導致危機管理誰都有責任,誰又都推脫責任,致使日常危機預防管理相互推諉,主動預防、自覺防御的積極性不足,危機預防管理難以真正落實。(3)危機應對機構之間缺乏有效溝通由于目前各大高校對于危機發生后的處理具有滯后性,缺乏危機事前預防,加上組成人員及部門間的臨時性、部門利益性,缺乏良好的協調機制,致使危機管理行動遲緩,效率低下。在突發性事件之前沒有專門的人員進行及時預警,領導團隊在較短的時間內很難獲取有效的信息,導致工作不能達到預想的效果。因此,一個高效統一的危機應對機構是保證安全穩定的校園環境的必要條件。
2.高校公共危機應急預案的制定情況目前,大多數高校公共危機的應急預案都是學校的保密文件,由表2數據可知,39.3%的學校有應急預案但學生沒有見過,可見,應急預案并不為廣大師生知曉。(1)應急預案缺乏對新危機的應對能力從制定初衷上來看,高校制定危機預案的初衷大多數只是高校管理主體的個人意愿而并非考慮本學校的具體情況,并沒有針對高校面臨的所有突發問題,提出詳細的應急措施,明確各個部門的職責和分工。另一方面,預案的制定沒有結合新突發危機的特點,缺乏對新出現危機的應對能力。(2)應急預案的制定缺乏依據從制定過程上來看,應急預案的設計沒有經過具體調查,很少參考危機管理的具體操作指南,基本上都是互相模仿,學校也沒有投入相應的資金,更沒有對突發性事件進行演練。(3)應急預案信息大量冗余從發揮作用上來看,有些高校針對制定的專項預案,詳細規定了處理危機事件的程序,這些應急預案同時也基本具備了可操作性和針對性的特點。各大高校為了謀求自身發展,不斷擴大招生人數,導致高校不斷出現各種各樣的新的危機,高校進而會制定出相應的應急預案。然而,預案數量的過量增長并沒有對應對危機事件起到完全積極的作用,反而還造成了信息的大量冗余,致使危機發生時應急人員不能在第一時間內提取有效信息,導致危機發生時應急人員束手無策。因此,當前各大高校的應急預案總體上還是缺乏科學性和實用性。
3.各大高校領導主體法律意識淡薄目前,我國大多數高校在危機事件處理中,從表3中可以看出,有43.7%的學生對校園周邊安全宣傳教育情況是不清楚的,說明高校的領導層沒有加強對大學生進行法律知識的教育意識。高校大多是以高校管理主體為導向,對于校園中的危機事件發生的主體采取的基本上是打壓的方式,對于突發性危機事件的處理也主要是領導依據過去的經驗。危機事件的應對機構一般都是臨時設立的領導機構,這些機構的人員大多對學校師生和校外人員及媒體保持著緘口的態度,除非某突發性事件涉及重大危機問題,一般不會利用法律的手段來處理。目前,危機預防和預警的法律制度并沒有完全列入到社會管理體制當中,因而我國在公共危機的法律制度方面還需要不斷完善。
二、我國高校公共危機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成因分析
1.我國高校公共危機管理中存在的問題(1)缺乏專門的法定管理機構目前我國高校危機管理機構大多數是臨時設立的,付出高成本在短期內可能有效果,但是不利于經驗的積累。從事危機管理事務的工作人員往往不是專業的,也沒有接受過危機管理方面的培訓,這大大降低了危機管理人員的工作效率。(2)缺乏切實可行的應急預案我國高校的應急預案基本上都是保密性文件,對于應急預案是否知曉的問題,從項目組成員整理的調查問卷可知,90%以上的學生并不知曉,也有將近10%的學校領導及教師也不了解學校的應急預案。目前我國部分高校的應急預案還是趨于形式化,預案的內容也不是經過詳細調查而形成,只是對之前預案的照搬,一旦危機來臨時,危機管理主體往往只會相互推卸責任或者陷入手忙腳亂的困境,這不僅危害了廣大師生的切身利益,也嚴重影響了危機事件的解決效率。(3)缺乏完備的法律制度保障改革開放30多年以來,我國各級政府集中一切力量,大力發展經濟,往往忽視了潛在的公共危機。個別高校的領導層大多是掩蓋本校發生的危機。因而,使得危機預防和預警的法律制度并沒有完全列入到社會管理體制當中。
2.高校公共危機事件發生的誘因(1)高校管理缺漏及監控不足隨著我國高校辦學規模的不斷擴大,伴隨著更多的不確定因素的出現,大多高校的管理水平沒能跟上,管理缺漏的現象日益顯露。從部分高校的實際情況來看,廣大教職工和學生只是被高校管理者視為教育和管理的對象,他們并沒有以人為本的理念,服務意識淡薄,更不用提及服務質量了,對于師生反映的問題只是做些表面文章,并沒有采取相應的可行的措施解決。(2)大學生的心理素質相對薄弱化近些年,隨著高校招生規模的不斷擴大,大學生的就業壓力也越來越大,壓力的逐漸變大,導致大學生的心理素質不能良性發展。不斷發生的投毒、跳樓等事件,無一不體現這一問題的嚴峻性。如今大學生面臨的各種困惑、迷惘、不安、緊張交織在一起,給他們帶來的心理沖擊比以往任何一個時代都更強烈、更復雜。如表4數據所示,大多數大學生在面臨危機時不知如何應對。因此,一旦面臨一系列生理、心理、社會適應的難題時,便會對其心理產生較大的影響,如果這些沖突和矛盾得不到及時有效的疏導、解決,便會發展至比較嚴重的地步。(3)教師隊伍質量的良莠不齊近年來,進入高校的教師在學歷學位層次上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多數高校中具有博士學位和碩士學位的教師逐年增加。但由于一些地方院校其自身的局限性,在引進高層次人才方面有一定的困難,因此具有研究生以上學歷的教師占專任教師的比例偏低。另外,越來越多的年輕教師加入到高校教師隊伍中來,雖然這些年輕教師有符合高校要求的學歷,但在實際教學當中,仍有許多缺乏經驗的年輕教師,這樣就嚴重影響了學校的教學質量,高校在人才招聘方面應該多考慮挖掘人才的方案,且在后期還應該注重對人才的培養。[5](4)社會環境的不斷惡化我國部分地區的教育資源配置嚴重失衡,連同在中國相對公平的高考也存在“特權”群體泛化的情況,由于受教育權利和機會的不平等等現象的出現,引發了學生的受挫情緒,導致了許多學生采取了某些偏激行為以宣泄內心的不滿。改革開放以來,越來越多的人涌入經濟發達地區,導致這些地區的犯罪案件持續增長,因而經濟發達地區的政府應該加強對本地區外來人口的監管力度,以確保周邊高校保持安全穩定的校園環境。
三、完善我國高校公共危機管理體制的對策思考
1.完善我國高校公共危機管理機構當前我國高校的危機管理機構大多數是在危機事件發生時臨時成立的,為了實施危機前的演練安排,可以建立一個虛擬的危機管理組織機構,對此機構組成人員進行培訓,并定期組織這些備用人員對高校危機進行專業化的檢測,以便危機事件發生后可以準確界定危機的性質和范圍,隨后組織人員成立危機處理小組對危機進行干預,并采取有效措施對危機進行恢復。各大高校可根據學校自身的具體情況成立相應的危機管理機構。高校公共危機管理機構可細分為決策小組、執行小組和咨詢小組。各大高校在校領導的支持下,有效地發揮相關職能部門的作用以維護校園的安全穩定。如圖1所示,以渭南師范學院的危機管理機構組織結構圖為例。首先明確危機管理機構成員的個人職責,定期召開會議,討論之前制定的危機管理計劃的可行性,在小組成員中設立一個情報員,由情報員定期關注學校近期發生的問題,以有效遏制危機事件的發生。當危機事件降臨時,各小組成員可按照危機管理計劃對具體的危機事件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進行處理,各個部門之間應該密切配合。另外,高校管理主體也可調動廣大師生的主動性,這一股對于化解危機不可替代的力量是不可或缺的。可見,增強高校師生的危機意識,對廣大師生進行危機應對能力培訓是十分有必要的,它可大大促進我國高校危機管理機構的進一步完善(見圖1)。
2.加強高校公共危機預案制定的科學性及可行性公共危機預案在高校危機事件處理過程中起著導向的作用,一個科學合理的公共危機預案可以有效地化解高校公共危機事件的發生。值得強調的是,制定預案不是對他人預案的照搬,而應是各大高校結合自身的具體情況和多年經驗積累的智慧的結晶。另外,要改變以往的將應急預案作為學校的機密文件看待,而應該讓應急預案公開化、透明化。在制定預案之前可以對學校領導、管理人員、教師、學生等人員作問卷調查,讓校園的師生共同參與到預案的制定中來,還可以邀請危機管理專家提一些建設性的意見和建議,經過反復論證,制定出具有科學性、實用性和有效性的危機預案。
3.完善我國高校公共危機管理的法制保障目前我國校園危機管理中,全國各地高校都存在著一定的漏洞。為了更好地管理學校,建議高校管理主體成立靈活的危機事件處理小組,可以在學校設立一個教育法律事務機構,機構成員最好是由管理人員、教師、學生以及法學專家組成,以機構組成人員為學校、學生與法院之間的中介,可以有效地調節學校與學生、學校與外界利益相關者、學生與學生之間產生的糾紛,為校方教育管理提供法律支持,這樣能夠確保師生的切身利益,保證校園秩序的安全和穩定。高校的安全問題是世界性的教育難題,我們呼吁家庭、社區等全社會的力量以及法律、公安等國家職能部門的大力協助,為維護高校師生的利益提供有利的法律保障。正如英國著名危機管理專家邁克爾•里杰斯特所言,預防是解決突發公共事件的最好方法。本文立足于高校公共危機管理理論知識,從我國高校公共危機的現狀出發,在此基礎上對我國高校公共危機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和原因進行分析,對高校公共危機進一步調查研究后,提出了完善我國高校公共危機管理體制的可行性措施。在危機發生前期、危機發生時期和危機發生后能從容妥善應對。在危機發生前期,留心來捕捉各種危機發生的征兆,預防危機事件的發生;在危機發生時,師生要明白應該做什么事情,應該怎樣去做,并保證公眾對事件的了解;在危機發生后,盡量避免外界各種流言產生,防止產生其他不良的后果。妥善應對和處理高校危機事件,不但可以提高各大高校的安全系數,有助于對學子們在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中成長,同時對于各大高校長期快速穩定發展也具有重要的意義。
作者:李紅娜單位:渭南師范學院經濟與管理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