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我們精心挑選了數篇優質飲料推廣策劃方案文章,供您閱讀參考。期待這些文章能為您帶來啟發,助您在寫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層樓。
工作當誘餌騙人先掏錢
數據支持:在我們聯合所做的調查中,有關求職者遇到的各種招聘陷阱中,收取費用的情況最多,占了27%。收取費用陷阱是指在求職過程中收取求職者各種費用,如風險押金、培訓費、服裝費、建檔費等。
經典案例:北京科技大學的學生王宇說,3月7日下午打開自己的郵箱時,發現了一封來自廣州某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的來信,大概意思是:企業看到他的個人簡歷之后十分滿意,已決定錄用他,并為他建立了個人檔案,今年畢業之后即可到該公司上班,工資待遇每月3000元。但公司先要向他收取200元的抵押金,讓盡快匯到公司的賬號上。
“當時看到要交抵押金時,我確實猶豫了,但是轉念又一想,不能因為200元錢而失去這么好的機會啊,所以第二天我就把錢匯過去了。當我在9日打那個公司的電話詢問錢是否到賬時,發現所有的電話不是關機就是占線,就是聯系不上。”王宇說。
專家破案:智聯招聘專家指出,凡是那種簡單聊幾句就同意留下試用并要交一些押金的公司往往都是看中了此“財”而非彼“才”,求職者一定要三思而后行。
據中關村人才市場會展部經理劉禹先生介紹,目前不少房地產公司在招聘員工時就玩這樣的貓膩。他們經常打著入職培訓的旗子,收取幾百元甚至更多的培訓費用,求職者在培訓結束后干不了幾天就被用人單位以各種理由辭退,且不返還培訓費。
應對措施:北京重光律師事務所勞動法專家楊志剛律師提醒求職者,早在1995年,國家就明確要求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名義向應聘者收取報名費、抵押金、保證金等費用。另外,在求職過程中,首先要對求職目標公司的真實性進行核實。而且,遭遇詐騙后要及時報案,不能抱著認倒霉的心態而聽之任之,這樣不僅本人的損失難以挽回,也會讓更多的人上當受騙。
傷害二
招聘是幌子剽竊你作品
數據支持:此次調查結果顯示,有23%的被訪者遭遇過智力陷阱,也就是說他們的勞動成果被招聘方以招聘為由而順利竊取。
經典案例:北京市某職業技術學院廣告專業畢業生劉濤,半年前在招聘會上看中一家廣告公司。她擠進去一打聽才知道,這家公司要求應聘者每人寫一份不同產品的廣告策劃文案,包括服裝、飲料、小家電等。招聘負責人表示,公司將對所有上交的作品進行比較,最終選兩個人。
劉濤領到的是一種功能飲料在北京市場推廣的策劃案,內容包括廣告語、戶外宣傳畫、電視廣告創意及市場推廣活動的詳細計劃。劉濤用了一周時間交了自己的策劃方案,但至今招聘方都沒有宣布招聘結果。劉濤表示:“盡管懷疑人家騙取自己的點子,但如今工作不好找,要是策劃案真被‘白用’了,也只好自認倒霉。”
專家破案:智聯招聘專家表示,智力陷阱則是指以考試為名無償占有程序設計、廣告設計、策劃方案、文章翻譯等。現在招聘過程中的騙取“智力”很常見。這種堂而皇之地占有他人的勞動成果,性質更為惡劣。而廣大求職者要具備慧眼,多加小心。
應對措施:楊律師告訴記者,在不能判斷招聘單位真實意圖,又想取得工作的情況下,需要對自己的勞動成果進行保護。
一、提交策劃案等勞動成果時要準備兩份,一份提交,一份自己留存,在留存份上要求招聘單位簽字確認,以便將來能夠證明勞動成果內容。
二、提交策劃案時附上《版權申明》,并要求招聘單位簽收。最好申明:“任何收存和保管本策劃案各種版本的單位和個人,未經作者劉濤同意,不得使用本策劃案或者將本策劃案轉借他人,亦不得隨意復制、抄錄、拍照或以任何方式傳播。否則,引起有礙作者著作權之問題,將可能承擔法律責任。”
傷害一
工作當誘餌騙人先掏錢
數據支持:在我們聯合所做的調查中,有關求職者遇到的各種招聘陷阱中,收取費用的情況最多,占了27%。收取費用陷阱是指在求職過程中收取求職者各種費用,如風險押金、培訓費、服裝費、建檔費等。
經典案例:北京科技大學的學生王宇說,3月7日下午打開自己的郵箱時,發現了一封來自廣州某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的來信,大概意思是:企業看到他的個人簡歷之后十分滿意,已決定錄用他,并為他建立了個人檔案,今年畢業之后即可到該公司上班,工資待遇每月3000元。但公司先要向他收取200元的抵押金,讓盡快匯到公司的賬號上。
“當時看到要交抵押金時,我確實猶豫了,但是轉念又一想,不能因為200元錢而失去這么好的機會啊,所以第二天我就把錢匯過去了。當我在9日打那個公司的電話詢問錢是否到賬時,發現所有的電話不是關機就是占線,就是聯系不上。”王宇說。
專家破案:智聯招聘專家指出,凡是那種簡單聊幾句就同意留下試用并要交一些押金的公司往往都是看中了此“財”而非彼“才”,求職者一定要三思而后行。
據中關村人才市場會展部經理劉禹先生介紹,目前不少房地產公司在招聘員工時就玩這樣的貓膩。他們經常打著入職培訓的旗子,收取幾百元甚至更多的培訓費用,求職者在培訓結束后干不了幾天就被用人單位以各種理由辭退,且不返還培訓費。
應對措施:北京重光律師事務所勞動法專家楊志剛律師提醒求職者,早在1995年,國家就明確要求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名義向應聘者收取報名費、抵押金、保證金等費用。另外,在求職過程中,首先要對求職目標公司的真實性進行核實。而且,遭遇詐騙后要及時報案,不能抱著認倒霉的心態而聽之任之,這樣不僅本人的損失難以挽回,也會讓更多的人上當受騙。
傷害二
招聘是幌子剽竊你作品
數據支持:此次調查結果顯示,有23%的被訪者遭遇過智力陷阱,也就是說他們的勞動成果被招聘方以招聘為由而順利竊取。
經典案例:北京市某職業技術學院廣告專業畢業生劉濤,半年前在招聘會上看中一家廣告公司。她擠進去一打聽才知道,這家公司要求應聘者每人寫一份不同產品的廣告策劃文案,包括服裝、飲料、小家電等。招聘負責人表示,公司將對所有上交的作品進行比較,最終選兩個人。
劉濤領到的是一種功能飲料在北京市場推廣的策劃案,內容包括廣告語、戶外宣傳畫、電視廣告創意及市場推廣活動的詳細計劃。劉濤用了一周時間交了自己的策劃方案,但至今招聘方都沒有宣布招聘結果。劉濤表示:“盡管懷疑人家騙取自己的點子,但如今工作不好找,要是策劃案真被‘白用’了,也只好自認倒霉。”
專家破案:智聯招聘專家表示,智力陷阱則是指以考試為名無償占有程序設計、廣告設計、策劃方案、文章翻譯等。現在招聘過程中的騙取“智力”很常見。這種堂而皇之地占有他人的勞動成果,性質更為惡劣。而廣大求職者要具備慧眼,多加小心。
應對措施:楊律師告訴記者,在不能判斷招聘單位真實意圖,又想取得工作的情況下,需要對自己的勞動成果進行保護。
一、提交策劃案等勞動成果時要準備兩份,一份提交,一份自己留存,在留存份上要求招聘單位簽字確認,以便將來能夠證明勞動成果內容。
二、提交策劃案時附上《版權申明》,并要求招聘單位簽收。最好申明:“任何收存和保管本策劃案各種版本的單位和個人,未經作者劉濤同意,不得使用本策劃案或者將本策劃案轉借他人,亦不得隨意復制、抄錄、拍照或以任何方式傳播。否則,引起有礙作者著作權之問題,將可能承擔法律責任。”
傷害一
工作當誘餌騙人先掏錢
數據支持:在我們聯合所做的調查中,有關求職者遇到的各種招聘陷阱中,收取費用的情況最多,占了27%。收取費用陷阱是指在求職過程中收取求職者各種費用,如風險押金、培訓費、服裝費、建檔費等。
經典案例:北京科技大學的學生王宇說,3月7日下午打開自己的郵箱時,發現了一封來自廣州某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的來信,大概意思是:企業看到他的個人簡歷之后十分滿意,已決定錄用他,并為他建立了個人檔案,今年畢業之后即可到該公司上班,工資待遇每月3000元。但公司先要向他收取200元的抵押金,讓盡快匯到公司的賬號上。
“當時看到要交抵押金時,我確實猶豫了,但是轉念又一想,不能因為200元錢而失去這么好的機會啊,所以第二天我就把錢匯過去了。當我在9日打那個公司的電話詢問錢是否到賬時,發現所有的電話不是關機就是占線,就是聯系不上。”王宇說。
專家破案:智聯招聘專家指出,凡是那種簡單聊幾句就同意留下試用并要交一些押金的公司往往都是看中了此“財”而非彼“才”,求職者一定要三思而后行。
據中關村人才市場會展部經理劉禹先生介紹,目前不少房地產公司在招聘員工時就玩這樣的貓膩。他們經常打著入職培訓的旗子,收取幾百元甚至更多的培訓費用,求職者在培訓結束后干不了幾天就被用人單位以各種理由辭退,且不返還培訓費。
應對措施:北京重光律師事務所勞動法專家楊志剛律師提醒求職者,早在1995年,國家就明確要求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名義向應聘者收取報名費、抵押金、保證金等費用。另外,在求職過程中,首先要對求職目標公司的真實性進行核實。而且,遭遇詐騙后要及時報案,不能抱著認倒霉的心態而聽之任之,這樣不僅本人的損失難以挽回,也會讓更多的人上當受騙。
傷害二
招聘是幌子剽竊你作品
數據支持:此次調查結果顯示,有23%的被訪者遭遇過智力陷阱,也就是說他們的勞動成果被招聘方以招聘為由而順利竊取。
經典案例:北京市某職業技術學院廣告專業畢業生劉濤,半年前在招聘會上看中一家廣告公司。她擠進去一打聽才知道,這家公司要求應聘者每人寫一份不同產品的廣告策劃文案,包括服裝、飲料、小家電等。招聘負責人表示,公司將對所有上交的作品進行比較,最終選兩個人。
劉濤領到的是一種功能飲料在北京市場推廣的策劃案,內容包括廣告語、戶外宣傳畫、電視廣告創意及市場推廣活動的詳細計劃。劉濤用了一周時間交了自己的策劃方案,但至今招聘方都沒有宣布招聘結果。劉濤表示:“盡管懷疑人家騙取自己的點子,但如今工作不好找,要是策劃案真被‘白用’了,也只好自認倒霉。”
專家破案:智聯招聘專家表示,智力陷阱則是指以考試為名無償占有程序設計、廣告設計、策劃方案、文章翻譯等。現在招聘過程中的騙取“智力”很常見。這種堂而皇之地占有他人的勞動成果,性質更為惡劣。而廣大求職者要具備慧眼,多加小心。
應對措施:楊律師告訴記者,在不能判斷招聘單位真實意圖,又想取得工作的情況下,需要對自己的勞動成果進行保護。
一、提交策劃案等勞動成果時要準備兩份,一份提交,一份自己留存,在留存份上要求招聘單位簽字確認,以便將來能夠證明勞動成果內容。
二、提交策劃案時附上《版權申明》,并要求招聘單位簽收。最好申明:“任何收存和保管本策劃案各種版本的單位和個人,未經作者劉濤同意,不得使用本策劃案或者將本策劃案轉借他人,亦不得隨意復制、抄錄、拍照或以任何方式傳播。否則,引起有礙作者著作權之問題,將可能承擔法律責任。”
傷害一
工作當誘餌騙人先掏錢
數據支持:在我們聯合所做的調查中,有關求職者遇到的各種招聘陷阱中,收取費用的情況最多,占了27%。收取費用陷阱是指在求職過程中收取求職者各種費用,如風險押金、培訓費、服裝費、建檔費等。
經典案例:北京科技大學的學生王宇說,3月7日下午打開自己的郵箱時,發現了一封來自廣州某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的來信,大概意思是:企業看到他的個人簡歷之后十分滿意,已決定錄用他,并為他建立了個人檔案,今年畢業之后即可到該公司上班,工資待遇每月3000元。但公司先要向他收取200元的抵押金,讓盡快匯到公司的賬號上。
“當時看到要交抵押金時,我確實猶豫了,但是轉念又一想,不能因為200元錢而失去這么好的機會啊,所以第二天我就把錢匯過去了。當我在9日打那個公司的電話詢問錢是否到賬時,發現所有的電話不是關機就是占線,就是聯系不上。”王宇說。
專家破案:智聯招聘專家指出,凡是那種簡單聊幾句就同意留下試用并要交一些押金的公司往往都是看中了此“財”而非彼“才”,求職者一定要三思而后行。
據中關村人才市場會展部經理劉禹先生介紹,目前不少房地產公司在招聘員工時就玩這樣的貓膩。他們經常打著入職培訓的旗子,收取幾百元甚至更多的培訓費用,求職者在培訓結束后干不了幾天就被用人單位以各種理由辭退,且不返還培訓費。
應對措施:北京重光律師事務所勞動法專家楊志剛律師提醒求職者,早在1995年,國家就明確要求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名義向應聘者收取報名費、抵押金、保證金等費用。另外,在求職過程中,首先要對求職目標公司的真實性進行核實。而且,遭遇詐騙后要及時報案,不能抱著認倒霉的心態而聽之任之,這樣不僅本人的損失難以挽回,也會讓更多的人上當受騙。
傷害二
招聘是幌子剽竊你作品
數據支持:此次調查結果顯示,有23%的被訪者遭遇過智力陷阱,也就是說他們的勞動成果被招聘方以招聘為由而順利竊取。
經典案例:北京市某職業技術學院廣告專業畢業生劉濤,半年前在招聘會上看中一家廣告公司。她擠進去一打聽才知道,這家公司要求應聘者每人寫一份不同產品的廣告策劃文案,包括服裝、飲料、小家電等。招聘負責人表示,公司將對所有上交的作品進行比較,最終選兩個人。
劉濤領到的是一種功能飲料在北京市場推廣的策劃案,內容包括廣告語、戶外宣傳畫、電視廣告創意及市場推廣活動的詳細計劃。劉濤用了一周時間交了自己的策劃方案,但至今招聘方都沒有宣布招聘結果。劉濤表示:“盡管懷疑人家騙取自己的點子,但如今工作不好找,要是策劃案真被‘白用’了,也只好自認倒霉。”
專家破案:智聯招聘專家表示,智力陷阱則是指以考試為名無償占有程序設計、廣告設計、策劃方案、文章翻譯等。現在招聘過程中的騙取“智力”很常見。這種堂而皇之地占有他人的勞動成果,性質更為惡劣。而廣大求職者要具備慧眼,多加小心。
應對措施:楊律師告訴記者,在不能判斷招聘單位真實意圖,又想取得工作的情況下,需要對自己的勞動成果進行保護。
工作當誘餌騙人先掏錢
數據支持:在我們聯合所做的調查中,有關求職者遇到的各種招聘陷阱中,收取費用的情況最多,占了27%。收取費用陷阱是指在求職過程中收取求職者各種費用,如風險押金、培訓費、服裝費、建檔費等。
經典案例:北京科技大學的學生王宇說,3月7日下午打開自己的郵箱時,發現了一封來自廣州某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的來信,大概意思是:企業看到他的個人簡歷之后十分滿意,已決定錄用他,并為他建立了個人檔案,今年畢業之后即可到該公司上班,工資待遇每月3000元。但公司先要向他收取200元的抵押金,讓盡快匯到公司的賬號上。
“當時看到要交抵押金時,我確實猶豫了,但是轉念又一想,不能因為200元錢而失去這么好的機會啊,所以第二天我就把錢匯過去了。當我在9日打那個公司的電話詢問錢是否到賬時,發現所有的電話不是關機就是占線,就是聯系不上。”王宇說。
專家破案:智聯招聘專家指出,凡是那種簡單聊幾句就同意留下試用并要交一些押金的公司往往都是看中了此“財”而非彼“才”,求職者一定要三思而后行。
據中關村人才市場會展部經理劉禹先生介紹,目前不少房地產公司在招聘員工時就玩這樣的貓膩。他們經常打著入職培訓的旗子,收取幾百元甚至更多的培訓費用,求職者在培訓結束后干不了幾天就被用人單位以各種理由辭退,且不返還培訓費。
應對措施:北京重光律師事務所勞動法專家楊志剛律師提醒求職者,早在1995年,國家就明確要求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名義向應聘者收取報名費、抵押金、保證金等費用。另外,在求職過程中,首先要對求職目標公司的真實性進行核實。而且,遭遇詐騙后要及時報案,不能抱著認倒霉的心態而聽之任之,這樣不僅本人的損失難以挽回,也會讓更多的人上當受騙。
傷害二
招聘是幌子剽竊你作品
數據支持:此次調查結果顯示,有23%的被訪者遭遇過智力陷阱,也就是說他們的勞動成果被招聘方以招聘為由而順利竊取。
經典案例:北京市某職業技術學院廣告專業畢業生劉濤,半年前在招聘會上看中一家廣告公司。她擠進去一打聽才知道,這家公司要求應聘者每人寫一份不同產品的廣告策劃文案,包括服裝、飲料、小家電等。招聘負責人表示,公司將對所有上交的作品進行比較,最終選兩個人。
劉濤領到的是一種功能飲料在北京市場推廣的策劃案,內容包括廣告語、戶外宣傳畫、電視廣告創意及市場推廣活動的詳細計劃。劉濤用了一周時間交了自己的策劃方案,但至今招聘方都沒有宣布招聘結果。劉濤表示:“盡管懷疑人家騙取自己的點子,但如今工作不好找,要是策劃案真被‘白用’了,也只好自認倒霉。”
專家破案:智聯招聘專家表示,智力陷阱則是指以考試為名無償占有程序設計、廣告設計、策劃方案、文章翻譯等。現在招聘過程中的騙取“智力”很常見。這種堂而皇之地占有他人的勞動成果,性質更為惡劣。而廣大求職者要具備慧眼,多加小心。
應對措施:楊律師告訴記者,在不能判斷招聘單位真實意圖,又想取得工作的情況下,需要對自己的勞動成果進行保護。
一、提交策劃案等勞動成果時要準備兩份,一份提交,一份自己留存,在留存份上要求招聘單位簽字確認,以便將來能夠證明勞動成果內容。
二、提交策劃案時附上《版權申明》,并要求招聘單位簽收。最好申明:“任何收存和保管本策劃案各種版本的單位和個人,未經作者劉濤同意,不得使用本策劃案或者將本策劃案轉借他人,亦不得隨意復制、抄錄、拍照或以任何方式傳播。否則,引起有礙作者著作權之問題,將可能承擔法律責任。”
傷害一
工作當誘餌騙人先掏錢
數據支持:在我們聯合所做的調查中,有關求職者遇到的各種招聘陷阱中,收取費用的情況最多,占了27%。收取費用陷阱是指在求職過程中收取求職者各種費用,如風險押金、培訓費、服裝費、建檔費等。
經典案例:北京科技大學的學生王宇說,3月7日下午打開自己的郵箱時,發現了一封來自廣州某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的來信,大概意思是:企業看到他的個人簡歷之后十分滿意,已決定錄用他,并為他建立了個人檔案,今年畢業之后即可到該公司上班,工資待遇每月3000元。但公司先要向他收取200元的抵押金,讓盡快匯到公司的賬號上。
“當時看到要交抵押金時,我確實猶豫了,但是轉念又一想,不能因為200元錢而失去這么好的機會啊,所以第二天我就把錢匯過去了。當我在9日打那個公司的電話詢問錢是否到賬時,發現所有的電話不是關機就是占線,就是聯系不上。”王宇說。
專家破案:智聯招聘專家指出,凡是那種簡單聊幾句就同意留下試用并要交一些押金的公司往往都是看中了此“財”而非彼“才”,求職者一定要三思而后行。
據中關村人才市場會展部經理劉禹先生介紹,目前不少房地產公司在招聘員工時就玩這樣的貓膩。他們經常打著入職培訓的旗子,收取幾百元甚至更多的培訓費用,求職者在培訓結束后干不了幾天就被用人單位以各種理由辭退,且不返還培訓費。
應對措施:北京重光律師事務所勞動法專家楊志剛律師提醒求職者,早在1995年,國家就明確要求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名義向應聘者收取報名費、抵押金、保證金等費用。另外,在求職過程中,首先要對求職目標公司的真實性進行核實。而且,遭遇詐騙后要及時報案,不能抱著認倒霉的心態而聽之任之,這樣不僅本人的損失難以挽回,也會讓更多的人上當受騙。
傷害二
招聘是幌子剽竊你作品
數據支持:此次調查結果顯示,有23%的被訪者遭遇過智力陷阱,也就是說他們的勞動成果被招聘方以招聘為由而順利竊取。
經典案例:北京市某職業技術學院廣告專業畢業生劉濤,半年前在招聘會上看中一家廣告公司。她擠進去一打聽才知道,這家公司要求應聘者每人寫一份不同產品的廣告策劃文案,包括服裝、飲料、小家電等。招聘負責人表示,公司將對所有上交的作品進行比較,最終選兩個人。
劉濤領到的是一種功能飲料在北京市場推廣的策劃案,內容包括廣告語、戶外宣傳畫、電視廣告創意及市場推廣活動的詳細計劃。劉濤用了一周時間交了自己的策劃方案,但至今招聘方都沒有宣布招聘結果。劉濤表示:“盡管懷疑人家騙取自己的點子,但如今工作不好找,要是策劃案真被‘白用’了,也只好自認倒霉。”
專家破案:智聯招聘專家表示,智力陷阱則是指以考試為名無償占有程序設計、廣告設計、策劃方案、文章翻譯等。現在招聘過程中的騙取“智力”很常見。這種堂而皇之地占有他人的勞動成果,性質更為惡劣。而廣大求職者要具備慧眼,多加小心。
應對措施:楊律師告訴記者,在不能判斷招聘單位真實意圖,又想取得工作的情況下,需要對自己的勞動成果進行保護。
一、提交策劃案等勞動成果時要準備兩份,一份提交,一份自己留存,在留存份上要求招聘單位簽字確認,以便將來能夠證明勞動成果內容。
二、提交策劃案時附上《版權申明》,并要求招聘單位簽收。最好申明:“任何收存和保管本策劃案各種版本的單位和個人,未經作者劉濤同意,不得使用本策劃案或者將本策劃案轉借他人,亦不得隨意復制、抄錄、拍照或以任何方式傳播。否則,引起有礙作者著作權之問題,將可能承擔法律責任。”
傷害一
工作當誘餌騙人先掏錢
數據支持:在我們聯合所做的調查中,有關求職者遇到的各種招聘陷阱中,收取費用的情況最多,占了27%。收取費用陷阱是指在求職過程中收取求職者各種費用,如風險押金、培訓費、服裝費、建檔費等。
經典案例:北京科技大學的學生王宇說,3月7日下午打開自己的郵箱時,發現了一封來自廣州某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的來信,大概意思是:企業看到他的個人簡歷之后十分滿意,已決定錄用他,并為他建立了個人檔案,今年畢業之后即可到該公司上班,工資待遇每月3000元。但公司先要向他收取200元的抵押金,讓盡快匯到公司的賬號上。
“當時看到要交抵押金時,我確實猶豫了,但是轉念又一想,不能因為200元錢而失去這么好的機會啊,所以第二天我就把錢匯過去了。當我在9日打那個公司的電話詢問錢是否到賬時,發現所有的電話不是關機就是占線,就是聯系不上。”王宇說。
專家破案:智聯招聘專家指出,凡是那種簡單聊幾句就同意留下試用并要交一些押金的公司往往都是看中了此“財”而非彼“才”,求職者一定要三思而后行。
據中關村人才市場會展部經理劉禹先生介紹,目前不少房地產公司在招聘員工時就玩這樣的貓膩。他們經常打著入職培訓的旗子,收取幾百元甚至更多的培訓費用,求職者在培訓結束后干不了幾天就被用人單位以各種理由辭退,且不返還培訓費。
應對措施:北京重光律師事務所勞動法專家楊志剛律師提醒求職者,早在1995年,國家就明確要求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名義向應聘者收取報名費、抵押金、保證金等費用。另外,在求職過程中,首先要對求職目標公司的真實性進行核實。而且,遭遇詐騙后要及時報案,不能抱著認倒霉的心態而聽之任之,這樣不僅本人的損失難以挽回,也會讓更多的人上當受騙。
傷害二
招聘是幌子剽竊你作品
數據支持:此次調查結果顯示,有23%的被訪者遭遇過智力陷阱,也就是說他們的勞動成果被招聘方以招聘為由而順利竊取。
經典案例:北京市某職業技術學院廣告專業畢業生劉濤,半年前在招聘會上看中一家廣告公司。她擠進去一打聽才知道,這家公司要求應聘者每人寫一份不同產品的廣告策劃文案,包括服裝、飲料、小家電等。招聘負責人表示,公司將對所有上交的作品進行比較,最終選兩個人。
劉濤領到的是一種功能飲料在北京市場推廣的策劃案,內容包括廣告語、戶外宣傳畫、電視廣告創意及市場推廣活動的詳細計劃。劉濤用了一周時間交了自己的策劃方案,但至今招聘方都沒有宣布招聘結果。劉濤表示:“盡管懷疑人家騙取自己的點子,但如今工作不好找,要是策劃案真被‘白用’了,也只好自認倒霉。”
專家破案:智聯招聘專家表示,智力陷阱則是指以考試為名無償占有程序設計、廣告設計、策劃方案、文章翻譯等。現在招聘過程中的騙取“智力”很常見。這種堂而皇之地占有他人的勞動成果,性質更為惡劣。而廣大求職者要具備慧眼,多加小心。
應對措施:楊律師告訴記者,在不能判斷招聘單位真實意圖,又想取得工作的情況下,需要對自己的勞動成果進行保護。
一、提交策劃案等勞動成果時要準備兩份,一份提交,一份自己留存,在留存份上要求招聘單位簽字確認,以便將來能夠證明勞動成果內容。
二、提交策劃案時附上《版權申明》,并要求招聘單位簽收。最好申明:“任何收存和保管本策劃案各種版本的單位和個人,未經作者劉濤同意,不得使用本策劃案或者將本策劃案轉借他人,亦不得隨意復制、抄錄、拍照或以任何方式傳播。否則,引起有礙作者著作權之問題,將可能承擔法律責任。”
傷害一
工作當誘餌騙人先掏錢
數據支持:在我們聯合所做的調查中,有關求職者遇到的各種招聘陷阱中,收取費用的情況最多,占了27%。收取費用陷阱是指在求職過程中收取求職者各種費用,如風險押金、培訓費、服裝費、建檔費等。
經典案例:北京科技大學的學生王宇說,3月7日下午打開自己的郵箱時,發現了一封來自廣州某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的來信,大概意思是:企業看到他的個人簡歷之后十分滿意,已決定錄用他,并為他建立了個人檔案,今年畢業之后即可到該公司上班,工資待遇每月3000元。但公司先要向他收取200元的抵押金,讓盡快匯到公司的賬號上。
“當時看到要交抵押金時,我確實猶豫了,但是轉念又一想,不能因為200元錢而失去這么好的機會啊,所以第二天我就把錢匯過去了。當我在9日打那個公司的電話詢問錢是否到賬時,發現所有的電話不是關機就是占線,就是聯系不上。”王宇說。
專家破案:智聯招聘專家指出,凡是那種簡單聊幾句就同意留下試用并要交一些押金的公司往往都是看中了此“財”而非彼“才”,求職者一定要三思而后行。
據中關村人才市場會展部經理劉禹先生介紹,目前不少房地產公司在招聘員工時就玩這樣的貓膩。他們經常打著入職培訓的旗子,收取幾百元甚至更多的培訓費用,求職者在培訓結束后干不了幾天就被用人單位以各種理由辭退,且不返還培訓費。
應對措施:北京重光律師事務所勞動法專家楊志剛律師提醒求職者,早在1995年,國家就明確要求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名義向應聘者收取報名費、抵押金、保證金等費用。另外,在求職過程中,首先要對求職目標公司的真實性進行核實。而且,遭遇詐騙后要及時報案,不能抱著認倒霉的心態而聽之任之,這樣不僅本人的損失難以挽回,也會讓更多的人上當受騙。
傷害二
招聘是幌子剽竊你作品
數據支持:此次調查結果顯示,有23%的被訪者遭遇過智力陷阱,也就是說他們的勞動成果被招聘方以招聘為由而順利竊取。
經典案例:北京市某職業技術學院廣告專業畢業生劉濤,半年前在招聘會上看中一家廣告公司。她擠進去一打聽才知道,這家公司要求應聘者每人寫一份不同產品的廣告策劃文案,包括服裝、飲料、小家電等。招聘負責人表示,公司將對所有上交的作品進行比較,最終選兩個人。
劉濤領到的是一種功能飲料在北京市場推廣的策劃案,內容包括廣告語、戶外宣傳畫、電視廣告創意及市場推廣活動的詳細計劃。劉濤用了一周時間交了自己的策劃方案,但至今招聘方都沒有宣布招聘結果。劉濤表示:“盡管懷疑人家騙取自己的點子,但如今工作不好找,要是策劃案真被‘白用’了,也只好自認倒霉。”
專家破案:智聯招聘專家表示,智力陷阱則是指以考試為名無償占有程序設計、廣告設計、策劃方案、文章翻譯等。現在招聘過程中的騙取“智力”很常見。這種堂而皇之地占有他人的勞動成果,性質更為惡劣。而廣大求職者要具備慧眼,多加小心。
應對措施:楊律師告訴記者,在不能判斷招聘單位真實意圖,又想取得工作的情況下,需要對自己的勞動成果進行保護。
九十年代后期,飲品的消費結構從解渴功能為主開始向保健功能轉化,保健型飲品的市場消費需求迅速增長。公司決策層希望抓住這一契機,推出消費者喜愛的保健型飲品。
公司預定推出的保健飲品X是一種富含維生素C和牛磺酸及多種維生素的蘋果香型保健飲料,具有滋養強身、消除疲勞的功效,其味酸甜圓潤,冰凍后更加爽口。X原產于日本,在日本市場的消費者認同度很高,其銷售約占日本滋補飲料市場的20%,算得上舉足輕重的熱銷產品。公司向日本企業引進技術并合作生產,首期投入1000萬元人民幣,經過半年投資與試產,順利生產出第一批成品。可以說,A公司引入和推廣的X飲品,至少在產品特色、技術支持、保健功效、市場需求、營銷渠道五大方面均具備了顯著的優勢,尤其是目前中國市場上尚無能與之匹敵的其他同類產品或企業,千載難逢的市場機遇加上強有力的資金支撐,沒有人會對其良好的推廣前景產生懷疑。 市場推廣方案
公司首先選擇了保健意識成熟、消費能力較強的廣州市場作為首批投放地,并兩次派人南下廣州、深圳進行市場調研,先后在兩地隨機問卷調查了2000名消費者,其中1200人參加了試飲活動。結果顯示:85%的消費者喜歡X飲料的口感,60%的人感覺飲品對消除疲勞確有效果,55%認為7.5元的定價可以接受。在此基礎上,公司組織人員經過近兩個月的討論研究,最終形成了第一階段(約一年)的市場推廣策劃方案:
產品定位:維生素類功能型保健飲品(口服液)
產品包裝:100ML棕色玻璃單瓶裝(每瓶可服用1-2日)
營銷賣點:滋養強壯,消除疲勞
目標市場:白領階層(企事業中、高層管理者),運動愛好者
定價方案:價5元/瓶,建議零售價7.5元/瓶
投放區域:廣州市
分銷策略:以超市為首選銷售渠道,而后向酒樓、娛樂場所、運動會所延伸鋪貨
切入方式:新產品會
廣告方案:產品上市后一周內逐次啟動,半年內總預算250萬元。
(1) 電視廣告:由日方免費提供,在廣州有線電視臺以兩部30秒電視廣告帶交叉連續播出兩個月。播出時間選擇在晚上8-9時黃金檔期。
30秒電視廣告帶之一:吉祥物卡通廣告,突出宣傳都市工作節奏快,生活競爭壓力大,飲用X能消除疲勞,滋養強身。
30秒電視廣告帶之二:白領卡通形象廣告,忙于工作直至滿天星光才回家,由于過度疲勞跌到,補充一瓶X后,重新有力地站起,精力充沛地投入工作。
廣告主題詞:累了就喝X
(2) 廣播廣告:在廣州音樂電臺二套節目《馬路福星》中逢整點播放,同時配以與電視廣告相同的背景音樂帶。
(3) 流動廣告:穿過廣州鬧市區的3路、6路公共汽車車體廣告
促銷方案:
(1) 新產品會:
特邀廣州知名大中型超市經理及特約經銷商、相關部門、廣州主要媒體參加并作重點報道。
(2) 產品義賣活動:
與廣州市委合作,在各大商場門口進行希望工程義賣捐獻活動,為期10天,同時做試飲促銷。
營銷管理:由20名營銷能手組成X產品廣州經營部,執行企劃方案,協助經銷商工作并負責市場指導。 問題出在哪
整體上而言,這份推廣方案雖不是無懈可擊,也應該說是比較可行且有明確的市場針對性,整個方案的制定遵循了先調查、后定位、再策劃的正確營銷思路。A公司對待營銷推廣的態度是謹慎的:市場調查可謂認真慎重;廣州是我國白領階層相對集中,消費意識超前的城市之一,產品導入區域的選點也不錯;產品的目標市場定位比較清晰,整體而言,白領階層的購買能力較強、保健意識濃厚;廣告主題和產品賣點的訴求比較一致;促銷資金投入也比較充裕。似乎沒有理由去懷疑,X飲品打開市場之門是順理成章、水到渠成之事。
然而,筆者在認真閱讀了朋友傳來的相關材料,并委托廣州同行對當地同類產品的消費環境、需求心理、購買習慣再次進行調研,同時對這一企劃案的出籠過程、方案的內在結構進行了詳細分析后,吃驚地發現,這一貌似合理可行的市場開發策劃方案,實際上是一個充滿誤區與問題的“陷阱”,潛藏著導致失敗的危機,其執行很可能難以取得理想的推廣效果。我們不妨從幾個方面來剖析一下這個“完美”方案的“致命傷”:
問題之一:市場調查數據的可靠性如何?
1.調查對象有多少白領階層?
公司先后對廣州進行問卷調查和試飲反應調查,應該說調查方法比較規范,樣本量也足夠大,但問題是兩次調查都是隨機取樣,而未控制被調查的消費者特征,那么所調查的對象中有多少是白領階層人士或運動愛好者(即X產品定位的目標市場)?從調查匯總數據上看,顯然受訪的人群中只有很少人是X飲品未來的目標消費者,那么,建立在這一基礎上的整個企劃案將成為無源之水,無本之木。
2.目標市場的消費狀況如何?
即便對一部分受調查的白領階層,目標市場的消費頻率有多高?每周或每天飲用多少瓶?在企業預定的每瓶7.5元的價格下,目標市場的消費量和消費頻率又是多少?令人遺憾的是A公司所做的調查中幾乎沒有涉及。雖然調查顯示有55%的消費者認為可以接受,但關鍵的問題是能“接受”多少次?這些預測市場規模和制定營銷方案的關鍵因素在兩次調查中恰恰被忽略了,以此制定的營銷方案難免缺乏說服力。
3.調查問卷的設計失誤
再回頭看看調查問卷的內容,如問卷中出現了這樣的問題:“你喜歡酸甜口味的飲料嗎?”、“你喜歡X飲品的口感嗎?”,設計者顯然將消費心理與購買行為混同了,前者只是一種沒有條件限制的偏好,后者卻是消費者實實在在的選擇。“喜歡”并不等于購買,“可以接受”也不等于“習慣經常飲用”。策劃者顯然缺乏調查問卷的設計知識,這些調查問題不是故意誘導受訪者就是評價標準模糊。此外,調查人員還向試飲一周的消費者了解“你感覺X飲品是否對消除疲勞有效?”,且不說試飲者的回答是否有給公司“留面子”的因素,這一問題本身就含有強烈的暗示效應,屬于典型的技術錯誤。以此調查得到的數據來制定的營銷方案,其效果恐怕難以樂觀。
4.消費環境與時尚觀念如何?
A公司調查中缺少的另一方面信息是,廣州消費者究竟是如何看待保健飲料的?保健飲料的整體消費習慣如何?筆者在補充調查中發現,我國保健品市場經過十多年發展,城市消費者對滋補保健品的認知已相當理性和成熟,可選產品增多,滋補保健品的需求基本上呈“慢熱”型,廣告與促銷影響力下降,已不可能出現類似八十年代初期那樣“廣告一響,黃金萬兩”的情況了。產品如何定位,如何更有效地使用促銷資金,這是需要公司策劃人認真考慮的。
問題之二:產品定位與形象
1.是高檔滋補口服液還是保健型普通飲料?
保健品是一種典型的“內在性”產品,包裝的心理效應在營銷中的作用是非常明顯的。X飲品的包裝除標簽改為中文外,基本沿用了日本引進的原型,產品包裝的接受度如何?公司的前期調查根本沒有考慮這些。時至今日,中國老百姓對口服滋補品已經相當熟悉,消費者心目中的滋補口服液與普通飲料的外觀形態有顯著的差別。筆者所做的補充調查中,大多數消費者都將5-10ML小型多瓶盒裝視為滋補口服液的標準外觀(如娃哈哈、太陽神口服液),而將50ML以上單瓶包裝視為飲料或藥品的典型特征(如各種品牌的果汁飲料、礦泉水)。就其產品定位而言,X飲品的外觀顯然很容易讓人產生錯誤聯想,這種酷似止咳糖漿的包裝與口服液的形象吻合嗎?如果定位于保健型飲料,又如何解釋其接近口服液的價格?
2.產品的特色訴求是什么?
營銷傳播的核心,是在產品相關要素的支持下,塑造產品獨特的形象和賣點,建立產品與市場同類競爭品牌的差異,而X滋補飲品策劃的賣點—滋養強壯、消除疲勞,可以說是所有口服液的基本功能,無法構成與其它保健飲料的顯著差異。其廣告的主題訴求也與過去暢銷一時的太陽神、沈陽飛龍、振華101等品牌雷同,犯了營銷活動的大忌。此外,消費者能否理解維生素與“消除疲勞”之間的關聯性呢?
問題之三:廣告運作
1.廣告投放滯后,促銷“火力”分散
新產品廣告投放的重點,首先是力爭在產品上市之前,即在目標消費群中建立一定的知名度和理解度,營造一種市場“饑餓感”,使產品在上市后能得到消費者與中間商認同,迅速提升其購買率。而上述策劃案中,廣告的重點投放期被安排在產品導入市場之后,這樣廣告的預期效應會大大降低,尤其是保健類產品,在沒有廣告支撐的情況下上市,難免“門前冷落鞍馬稀”,試想,哪一個消費者會貿然去購買從未聽說過的補品?分銷商的工作難度也會相應增大。
另一方面,當地的媒體費用高昂,公司將250萬元的促銷費用分別投入電視、廣播、車體、現場促銷、公關宣傳等多種媒體,能堅持多久?促銷力量的分散必然導致促銷效率的低下。
2.廣告形象的認知差異
策劃方案中對電視廣告內容的選擇同樣未經過周密的分析,公司只是簡單地使用了由日方提供的廣告腳本,兩則廣告均采用卡通動畫的形式,廣告主角也是較為夸張的卡通形象。而中、日兩國的文化尤其是消費文化存在明顯的差異,在日本,卡通形象頗受成人消費者喜愛,老少咸宜;而中國老百姓就不同了,卡通動畫往往被看成兒童的游戲,多數成人消費者對卡通形象的認知是活潑、夸張、虛擬、妄想,這與我國消費者對保健品功能穩定安全、作用可靠的要求恰恰構成強烈的反差。一成不變地套用,消費者尤其是追求穩健的白領階層能接受嗎?
3.媒體的選擇適當嗎?
策劃方案中的另一問題是對廣告媒體的選擇,筆者認為,營銷傳播要達到最高效率,廣告媒體選擇應以目標市場收視率最大為基本原則,而不是簡單地選擇傳播面(發行量)最大的媒體,無效傳播同樣是對營銷資源的浪費。既然產品以中、高收入的白領階層為市場,那么就要考慮《馬路福星》的聽眾是誰?電視廣告選擇的頻道、欄目和時間有多少白領階層觀看?根據筆者的補充調查,廣播的聽眾大多是司機、學生及部分老年人;而晚上8-9時大部分白領人士仍在忙于工作,實際上很少接觸這類電視節目和廣告。
問題之四:渠道與促銷抉擇
1.分銷渠道的選擇正確嗎?
按公司制定的計劃,廣東省糖酒公司與廣州市陽光超市連鎖有限公司將成為X飲品的特約經銷商,前者與廣州市各大百貨商廈保持良好的合作關系,后者擁有數十家超市連鎖店,同時兼營批發業務,公司首選大中型超市作為X飲品的主銷渠道。筆者從補充調查了解到,消費者購買這類產品,通常選擇可信度和專業化程度更高的醫藥商店、百貨商場或專賣店,而在超市購買的產品基本以日用生活雜品和快速消費品為主。這套分銷計劃顯然存在失誤。
2.分銷渠道的管理與服務如何完成?
對于滋補口服液這類“內在性”產品而言,消費者很難直觀地獲取產品的技術信息,銷售人員的現場推介無疑是最重要的,然而僅憑A公司駐穗經營部的十余名營銷人員根本不能做到處處兼顧。此外,如何確保兩家經銷商之間不產生渠道沖突和價格惡性競爭?經銷商與X飲品經營部的職能如何協調配合?這些都是需要解決的問題,營銷計劃中卻沒有詳細的說明。
3.公關活動的時機選擇適當嗎?
公關活動的重點在于提升公司的公眾形象、傳播良好的企業文化,達到間接促銷的目的。企劃方案中有關義賣捐獻希望工程的活動有其思路積極、創意新穎的可取之處,但在新產品知名度很低、尚未達到一定銷售規模的情況下,活動介入的時間是否太早了些?此外公關活動如何與產品的主題訴求連接起來也需仔細斟酌,一旦操作不當反而會給企業帶來極大的負面影響。 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