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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書記《關于教育問題的談話》,對于進一步振興我國的教育事業,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也為青少年學生法制教育工作指明了方向。為認真學習和貫徹江總書記重要談話精神,全面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根據依法治省決定和司法部、教育部、中央綜治辦、《關于進一步加強青少年學生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通知>(司發通[*)036號),就進一步加強青少年學生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進一步提高對盲少年學生法制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認識
依法治國,關鍵在法治,基礎是教育。法制教育是學生素質教育的重要內容。法制教育在促進學生形成良好行為習慣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青少年學生是祖國的未來和希望,他們的法律素質如何,關系到現代化建設的成敗,他們能否健康成長,直接關系到國家的前途和命運。因此,必須將法制宣傳教育列入教育發展和教育事業的整體布局中,并切實予以加強。通過法制宣傳教育,弘揚法治精神,宣傳法治思想,傳播法律知識,增強學校領導、廣大師生的法制觀念和學法、用法、知法、守法的自覺性,推進依法治教,確保青少年健康成長和教育事業持續發展。
經過三個五年普法,我省青少年學生法制教育事業取得較大成就,但在新形勢下還存在一些不足。如有的學校片面追求升學率,削弱思想品德和政治法紀教育工作,有的學生法制觀念仍然比較淡薄,違法犯罪現象時有發生;法制教育時間、課時落實不夠,針對性、系統性不夠強;師資缺乏系統培訓,沒有形成良好的工作機制。各級學校、教育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一定要從科教興國、依法治國的戰略高度,從落實素質教育的基本要求和教育引導青少年學生成為德、智、體、美等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接班人的要求出發,抓住機遇,真抓實干。要改變法制教育零打碎敲的局面,整體推進青少年學生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全面提高全體學生和教師整體法律素質,使我省青少年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取得突破性的進展。
〔二)探索有效途徑,切實加強青少年學生法制教育工作
抓好青少年學生法制教育工作,首先必須強化教師法律素質。教育主管部門要制定計劃,并和普法辦共同對各級學校領導和政治教師進行分期分級法制培訓,增強他們的法律知識水平和依法管理能力。有條件的地方要逐步建立健全學校普法教育講師團。各級各類學校都要組織教師員工學習有關法律、法規知識,提高他們的法律素質,并把此作為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的重要內容之一。省教委和省司法廳要組織力量編寫中小學教師的法制教育培訓教材。力爭從20*年起,中小學法制課教師實行持證上崗,上崗證書由省教委和省司法廳統一制發。
進一步發揮課堂教學主渠道功能。教育主管部門要制定完善法制教育計劃,在小學、初中、高中的思想品德、公民、政治課中加大法制教育份量,在其他學科教學中也要滲透法制教育,切實解決法制教育進課堂問題。教育內容要密切結合青少年學生學習和健康成長的需要,適合其年齡、心理特點、知識結構和認知水平。既要避免抽象,又能使學生懂得基本法律知識和基本法律原理。
不斷探索法制教育方式方法,增強法制教育的實效性和吸引力。要把課堂教育與多種形式的教育結合起來,通過舉辦法制文藝晚會、模擬法庭、法制講座、法律知識競賽、法制征文和“學生帶法回家”等生動活潑的形式開展青少年學生法制教育。要把法制教育與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紀律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密切結合起來,把反面典型教育與正面教育、全面教育與個別教育、自學與學校教育密切結合起來,把法制教育與日常行為規范達標、依法治校結合起來,使這項工作落到實處。
重視引導和幫助青少年學生在法制實踐中受教育。要繼續通過團隊活動、校外活動,“青年志愿者”、“大中學生社會實踐”、爭創“優秀青少年維權崗”等形式,指導、鼓勵和幫助學生積極參加各種法制實踐活動,在實踐中增長法律知識。要加強對學生組織和學生依法維護合法權益的指導,使青少年學生懂得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同不良行為作斗爭,增強青少年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
繼續重視家庭和社會對青少年學生的法制教育。通過配備法制副校長、聘請法制輔導員、建立法制學校、家長學校、警校共建、社區法制教育中心、結對幫教,開展社區教育等載體和制度,強化學校、家庭、社會一體化的法制教育網絡,引導青少年學生增強法制觀念。
(三)進一步深化依法治校工作,促進學校依法管理
大力宣傳憲法、國旗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禁毒法規、教育法、教師法、職業教育法、義務教育法等與青少年健康成長和教育教學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建立依法治校領導機構,制定規劃,落實責任制,建立健全規范學生行為和教育管理行為的規章制度和配套措施。學校領導和教師要帶頭學法用法,做到為人師表。加大依法治校考核力度,使之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核范圍。加強學校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加大對學校周邊治安環境集中整治力度。要針對當前存在的侵害青少年權益的突出問題,一個一個加以解決。
【關鍵詞】 教育治理;依法治教;法治化
教育治理法治化是在教育領域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具體體現。全面推進依法治教,把政府、學校、社會、公民等教育法律關系主體和各類教育活動納入法治化軌道,是完善教育依法治理、促進教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選擇;是新常態下實施科教興國戰略,進一步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發展,提升人才培養質量,實現教育現代化的重要保障。國家教育部制定的《依法治教實施綱要(2016―2020年)》提出,要依法維護人民受教育權益、維護教育領域的公平正義、保障教育秩序的安全穩定。如何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進教育事業改革發展,各地和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進行了積極而有益的探索,取得了階段性成果,但仍需要進一步改革和完善。
一、時代需求:教育治理法治化的必然性
當前,改革進入深水區,教育領域亦是如此,面臨的都是“硬骨頭”、難問題。廣大人民群眾密切關注著教育的發展,對接受高質量、多層次的教育,有著越來越強烈的需求,供需矛盾日趨突出。如何突破制約教育發展的瓶頸和障礙,只能是在法治的軌道上進行改革,建設更為高質、合理、有效的教育體系。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對依法行政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一個國家整體生活狀況的好壞,在很大程序上取決于其行政執法水平的高低,依法行政可以說是依法治國的關鍵。[1]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必須按照依法行政的各項要求,強化教育行政管理法治化建設,促進依法履行行政職能,規范教育行政執法,全面落實法治要求,構建公平正義的教育法治環境。同時,教育治理法治化是規范辦學、破解學校管理難題的必然選擇。作為依法治教重要組成部分的依法治校,就是在落實學校辦學自的基礎上,實現學校管理與運行機制的制度化。[2]學校作為具有公共管理職能的社會組織,需要按照法律至上,保障權利、制約權力的原則,用法治的方式對學校工作全局、管理全程進行統攝和指導。當前,學校辦學過程中法律問題、管理漏洞與矛盾糾紛日漸突出,給學校管理帶來了許多新的問題和挑戰,必須通過依法治校,實現管理的制度化、規范化和法治化。
二、區域實踐:內江市依法治教成效
四川省內江市教育系統以法治精神為引領,堅持在法治軌道上開展工作,全面推進依法治教,切實推進教育行政管理觀念與方式轉變,推動各級各類學校依法辦學、規范管理,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教育評價監督,促進人才培養機制和教育管理體制改革,[3]開拓了依法治教工作的新局面。
1、以法治意識為導向促進行政管理法治化
按照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要求,遵循管辦評分離的總體思路,市、縣(區)教育部門加快形成法治化的教育行政管理體制,健全法律規范的實施與監督機制。
(1)依法全面履行職責。按照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的原則,2014年起,市、縣(區)教育部門依法清理、精簡行政權力,重點梳理在行政許可、行政處罰、學校管理等方面的職責,市級教育行政管理部門編制了16項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以及146項規范辦學的負面清單。
(2)確保決策科學合法。事關教育發展全局和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決策事項,廣泛聽取意見,建立重大教育決策事項民意調查制度、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制度,建立教育決策咨詢論證專家庫,鼓勵專家、專業機構長期跟蹤研究重大教育問題。
(3)建立健全運行機制。以教育部出臺的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中小學教育質量評價、各類學校辦學、中小學校長等標準體系為指導,制定切合各地和各校實際的標準、規范和程序。依法聯合政府有關部門,實行市、縣(區)整體聯動。建立健全糾紛處理機制,設立調解委員會,引導師生和民眾合法、合理表達訴求。
(4)強化監督考評效用。完善教育系統內部審計、舉報等制度,增強監督合力和實效。2015年,市教育局聘請了第三方審計機構,依法對全市學校和單位進行財務審計,充分發揮內部審計的“免疫”功能。實行教育領域信息公開,重點推進教育經費預算、公共資源配置、入學規則與招生政策、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重要改革事項等方面的信息公開。
2、以法治思維為指引推進學校管理法治化
以建設依法辦學、自主管理、民主監督、社會參與的現代學校制度為目標,健全學校規章制度,完善內部治理結構,促進學校治理法治化。
(1)筑牢依法治校基礎。首先,以章程為統領完善學校制度體系。2014年起,市、縣(區)教育部門按照屬地管理原則,開展所屬學校章程制定與核準工作,并啟動章程核準后的執行和監督評價機制建設,督促學校以章程為統領,完善管理制度和配套政策。其次,以法治為核心完善內部治理結構。科學設置組織機構并建立合理的崗位責任,按照規章制度設立運行機制、監督機制和考核機制等。建立設置法治副校長,聘請法律顧問,充分發揮法律專家對校園各類事務的指導與顧問作用。
(2)破解依法治校難題。事事與家長、學生簽訂協議或合同,這是內江市在探索依法治教過程中發現的“土辦法”,也是被現實倒逼出的一項管理智慧。[4]針對學生安全管理、安全事故處理等關鍵環節,與學生及其家長簽訂安全管理合同;針對新進教師容易流動、教育教學經驗欠缺等問題,與新進教師簽訂合同;針對部分教師評聘高級職稱后工作激情減退、作用發揮不明顯等現象,與擬評聘高級職稱的教師簽訂合同;針對師德建設的重點和難點,簽訂師德合同。2015年,全市約50萬師生參與了合同管理,妥善解決了學生安全事故、教師職稱評定等多起糾紛。
(3)強化學校法治教育。通過兩年多的探索,內江市總結出了校園法治教育“五落實”的實踐經驗。落實教材:各學校以法治教育整合各類專項教育,編寫切合實際的地方教材和校本教材,營造校內法治氛圍,打造實景教材。落實師資:充分發揮政治課教師、班主任、法治副校長、法治輔導員的作用,安排他們專兼職承擔法治教育課程,整合社會資源,建設法治教育志愿者隊伍。落實課時:利用社會實踐、班團隊等課時加強法治教育,各學校每周至少安排1至2節法治教育課,各學校每年至少舉辦1次法治講座。落實考試:從2015年開始,內江市中考政治學科的考試內容中增加了不低于20分的法律知識。將法律知識納入學生重點考查范圍,并記入學生成長檔案。落實經費:對法治教育進行專門預算,將義務教育階段法治教育納入教育經費保障范圍,實行專款專用,確保足額到位。
3、積極引導社會參與教育治理法治化
學校存在于社區,其發展也依托于社區,讓社區參與學校發展有助于實現學校系統與社會大系統的協調。[5]內江市著力構建社區、家庭和學校“三位一體”的育人機制,形成家庭、社區與學校的良性互動機制。
(1)探索建立社區參與學校治理的新機制。各中小學校建立了有社區組織代表、家長代表、企事業單位代表、教師和學生代表組成的學校社區協調委員會,每年召開一次會議,對學校發展規劃、工作計劃、重大建設項目和涉及社區家長、學生重大利益的有關問題進行共同協商,定期通報學校工作開展情況,增進溝通和了解。整合社會資源,聯合公檢法部門和社會團體共建法治教育實踐基地,目前,已建成市中院少年法庭、資中木偶戲劇團2個實踐基地。
(2)積極發揮家長在學校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各級各類學校建立了家長委員會,引導家長委員會參與學校管理,充分發揮家長委員會紐帶作用。制定了《關于加強家庭教育的實施意見》和《內江市家庭教育指南》,引導家長依法科學開展家庭教育。定期家訪、組織座談,共同探討學生教育和學校發展問題,大力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學校發展的良好環境和氛圍。
三、改革完善:教育治理法治化的策略
1、完善教育治理法律制度體系
隨著我國教育立法進程的發展,教育法治體系不斷完善,但與改革發展的快速步伐和民眾日益提高的意識與要求相比,仍存在較多的空白和明顯的滯后性,尤其是基層實踐中無法可依的問題最為突出。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中已明確指出,依法加強和規范公共服務,完善教育等領域和方面的法律法規。在加強國家層面教育立法的同時,地方立法的進度也必須跟上。應著重針對基礎教育、入學規則、師資待遇等難題進行立法和制定政策,堅持科學性、實效性和可操作性,能確實擔負起促進教育公平正義、推進學校自主辦學、維護師生權益的作用。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在國家和地方立法精神的指導下,積極利用教育政策、制定實施方案等,推出與基層實踐相結合的行動準則和規范性文件,確保行政的法治框架。各學校按照內部管理實際需求制定教育紀律,維護正常的教學、教育和管理秩序,[6]以章程為統領,完善常規管理制度,形成健全、規范、統一的制度體系,以制度來調節和控制學校內部各種關系以及部門和個人行為的規范。
2、健全教育治理工作運行機制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按照職權法定、簡政放權的原則,明確行政權力清單,健全依法行政依據,優化運行流程,提高行政效率。針對教育審批、確認等公共服務事項,要落實標準化要求,定期調整,以適應社會發展和民眾所需。堅持科學民主決策,積極適用法律顧問制度,注重決策的專業性和合法性審查。規范教育行政執法,嚴格按照程序行使權力,明確執法責任,確保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將事前管理、事中監督和事后處罰相結合,正確運用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執法手段,正面應對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及時處理案件,引導民眾合法理性表達訴求。主動執行信息公開的相關規定,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原則。
理順政府和學校的關系,尊重學校自主辦學的主體地位,健全校長負責制,完善內部治理結構和各類議事規則,依法規范辦學行為。把法治作為解決校內糾紛和沖突的基本方式,綜合運用調解、申訴、仲裁等各種爭議解決機制。充分發揮教職工、學生及家長參與學校管理并進行監督的效能,健全社會參與機制,廣泛爭取社會支持。
3、推動法治教育創新實踐
增強教育系統法治觀念是依法治教的基礎性工程,要讓教育部門領導干部、行政工作者、學校管理者及廣大師生樹立尊法、守法、學法、用法的思維與理念。實施法治教育,要有針對性,應該分層次、分類別、分階段進行,針對領導干部、管理者和教師的法治培訓應體現不同的側重點,針對各學段、各年級學生呈現梯級的教育目標和學法內容,針對女性學生、留守兒童等特殊群體的應有專項教學內容。國家教育部已啟動《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綱》編制工作,各地和各學校應根據實際編寫地方教材和校本教材。實施法治教育,應體現實效性,尤其要針對青少年的身心特點,符合其實際需求。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重點應是切實維護受教育權和身心健康權利,避免違法侵害,避免學生因無知而導致的犯罪或過錯行為。實施法治教育,還要注重實踐性,要考慮青少年對法治教育的接受意愿,增加學習的實踐性、參與性和趣味性。可結合各類活動開展法治教育,開發生動性強的教學課程,爭取社會支持共建校外實踐基地,促進中小學生以多種形式參加法治教育。
【參考文獻】
[1] 傅治平 余宗健.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熱點難點解析[M].國家行政學院出版社,2014.110.
[2] 陳至立.全面推進依法治教,開創21世紀教育振興的新局面――在全國教育法制工作會議上的報告》[N].中國教育報,1999.12.25.2.
[3] 內江市教育系統依法治教工作行動計劃(2015年―2020年),內教黨委,z2014{102號.
[4] 李益眾,翁小平,施劍松.用法治方式求解學校管理“方程式”[N].中國教育報,2014.11.24.5.
[5] 袁貴仁.中小學校管理評價[M].人民教育出版社,2014.46.
[6] 馬雷軍,劉曉巍.中小學依法治校實務[M].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2015.68.
關鍵詞:高校;依法治校;制度建設
一、依法治校的提出
1999年12月,前教育部長陳至立同志在第一次全國教育法制工作會議上就依法治校作了題為《全面推進依法治教,開創21世紀教育振興的新局面》的報告,報告中指出:“依法治校就是要在依法理順政府與學校的關系、落實學校辦學自主權的基礎上。實現學校管理與運行機制的制度化、規范化,形成政府宏觀管理,學校依法按照章程自主辦學,依法接受監督的新格局。”2003年7月17日,教育部頒發了《關于加強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見》,指出:“實行依法治校。把教育管理和辦學活動納入法治軌道。是深化教育改革。推動教育發展的重要內容。也是完成新時期教育工作歷史使命的重要保障。”依法治校因此進入人們的視野。事實上,“依法治校”源自“依法治國”的理念,又是依法治國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貫徹黨的十五大精神。推進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也是現代高校重要的辦學理念。特別是隨著我國高等教育事業的快速發展,確立高校依法治校的辦學思路和治校方略,對于推動高等教育快速、平穩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依法治校的內容
(一)依法治校的主體
高校“依法治校”,就是要求高校管理者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對高校的具體事務進行管理,體現出法治精神。就“依法治校”的主體——即高校的管理者而言,一般我們可以從兩個層面進行理解:宏觀層面,國家機關以高校為對象,從外部依法管理和規范學校行為的角度而言。主要是各級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門,包括其他國家行政機關對學校的各項事務進行依法管理:微觀層面,從高校自身的管理角度而言,高校管理者依法從內部對學校的各項具體事務進行管理。
“依法治校”所“依”之“法”有廣義和狹義之分。狹義的“法”主要指專門的高等教育法律、法規和規章,其中包括高校依據《高等教育法》、《教育法》等上位法制定的高校內部的規章制度。廣義的“法”不僅包括狹義的“法”的范疇,還應該包括《憲法》、《行政法》、《民法》等與高等教育有關的法律法規。高校“依法治校”既應依據專門的高等教育法律、法規、規章和制度。又應依據全社會共同遵守的一般法律。
(二)依法治校的內容
根據教育部頒發的《關于加強依法治校的若干意見》及其他有關文件,高校依法治校的目標是:依法理順政府與高校的關系,落實學校辦學自主權,完善高校各項民主管理制度,提高高校依法處理各種關系的能力,實現高校管理與運行的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把這些目標細化開來,高校依法治校包含了如下幾方面的內容:第一,轉變政府職能,依法行政,對高校進行宏觀管理;第二,建立健全高校規章制度,理順涉及高校的法律關系,擴大高校辦學自主權,建立依法決策、民主參與、自我管理、自主辦學的工作機制和現代大學制度。逐步實現高校管理的科學化、法制化、民主化、規范化。促使高校形成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機制;第三,加強法制宣傳教育,提高高校管理者、教師和學生的法律素質:第四,健全救濟機制,建立完善的救濟渠道,依法保障教師和學生的合法權益。形成良好的學校育人環境:第五,高校要貫徹、落實國家的教育方針,堅持正確的辦學方向。實現高等教育的公平。
為高等教育改革與發展創建良好的法制環境:第六,建立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的和諧校園。
三、依法治校視角下的高校制度建設
(一)高校制度
制度并不只是限于經濟領域,而且普遍存在于人類社會當中,是人們行為的普遍準則,如約定俗成的道德觀念、法律:法規等都在制度的范疇之內。“制度”就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按一定程序辦事的規程。結合現代制度經濟學家諾思對于“制度”的理解,我們認為“制度”是一種規則或規則體系,人們依靠它來衡量自己的行為和處理事務。在此基礎上。高校的規章制度,就是高等學校為了實現自己的目標,要求師生員工共同遵守的法規、規章和章程,以及按一定程序辦事的各項規定。
制度與法律有著內生的相關關系:人們普遍認可的。由國家立法機關將之上升為國家意志的制度,就是法律。法律具有國家強制力,這是區別于一般制度的根本所在。但是,另一方面,各種規章制度的制定依據是國家的各種法律、法規和規章。高校的規章制度也不能例外。高校制定規章制度必須以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依據,其內容和執行程序等必須符合法律、法規和規章的相關規定,不能隨意創設,并且都應該納入到法制建設的軌道上來。
(二)制度建設
制度建設就是通過組織行為改進原有規程或建立新規程。以追求一種更高的效益。高校內部的制度建設水平和機制創新水平直接決定著一所高校的發展水平。從大學發展的歷程來看,大學發展的每一次質的飛躍和突破性進展。無一不是以大學制度的局部或者整體性變革為前提。現代大學的濫觴及其在全球范圍內的迅速擴展,最直接的動力就是大學制度結構的變遷。那些舉世聞名的大學之所以能夠大師云集、學術精進、英才輩出、長盛不衰,無不得益于積極的制度建設和合理的機制創新。
在依法治校的總體環境下,高校管理者依照法律規定制定、建立與健全高等學校的制度體系。使學校的每項事務都能夠按照規章制度進行辦理或處理,真正做到正確配置行政權力和學術權力;通過法律的形式彰顯大學的本質和理念,從而達到突出學校辦學特色,提高學校的辦學質量、聲譽和核心競爭力,促進高校不斷發展壯大的目標。 轉貼于
目前,許多大學的規章制度存在著一定的問題,主要表現在兩方面:一是各種類型的規章制度之間缺乏內在的統一性。或者在內容上互相矛盾,或者只是流于形式,沒有相應的程序規定來保障實施。二是相當一部分大學的規章制度不同程度地存在著與高等教育法律法規相矛盾、相抵觸的地方。這兩個問題的存在嚴重違背了依法治校的辦學理念,同時也阻礙了高校管理的效能。因此。建立健全規章制度,依法治校,顯得更為必要和重要了。高等學校對此要有充分的認識、高度的重視。扎實做好這方面的工作。
第一,高校管理者應當更新觀念,提高對于高校依法治校和制度建設的認識:
依法治校是我們高校進行管理的一個理念,而制度建設是在這個理念倡導之下的具體實踐。作為高校管理重要依據的各項規章和制度,無論在內容上,還是在制定程序上,都應體現這一理念。高校的管理者對于加強制度建設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應當都要有一個統一的認識。必須從高校發展的戰略意義上予以認真對待,
第二,制度的制定程序要規范、合法:
規范的高校制度制定過程一般包括起草、審查、審議與決定以及公布等諸多環節,一般都是由有關職能部門負責起草,法制工作部門負責審查,經校長(院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最后由學校公布施行。
首先,起草工作決定著規章制度草案的質量,發揮著基礎性的作用。因此,在規章制度草案起草工作開始前,有關職能部門必須對擬起草的規章制度進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論證,同時按期編制計劃。經過深入地調研和論證,只有那些各方面條件都比較成熟的規章制度項目,才可以給予批準并列入計劃,之后才能開始起草工作。立項程序中。職能部門還應當采取書面征求意見,召開座談會、論證會和聽證會等多種形式聽取其他有關部門、教職員工和學生的意見。特別是對于涉及教職員工和學生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職能部門就應當組織召開聽證會。其次,在規章制度草案的審查階段,審查標準應當明確并不斷完善。當涉及重大或疑難問題時,還應當邀請有關法律專家給予咨詢論證。再次,在規章制度草案的審議和決定階段,草案必須經校長(院長)辦公會議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審議。經審議通過的規章制度必須在全校范圍內進行公示。
第三,作為規章制度的制定者。高校還應當對規章制度的解釋和適用范圍進行規范,保障規章制度真正得以實施:
一般而言,制定出來的制度的文本形式本身已經確定了適用范圍。但是隨著高教事業的發展,高校在具體管理事務中面臨著很多新的情況,給這些新情況明確適用依據和作補充規定時,應當由學校負責解釋。另外。高校在對規章制度進行解釋和規范適用范圍時,應當明確規章制度之間具有同等效力;對一些特殊的適用范圍也應當給予規范:新的規章制度的規定與舊的規定不一致的,適用新的規定;特別規定與一般規定不一致的。適用特別的規定等等。
第四,高校還應加強規章制度的清理工作,以保持規章制度的生命力。
加強規章制度的清理工作,對于保證高校規章制度體系與法律體系的統一性,與客觀實際的一致性,及其本身的協調性都具有重要意義。具體來說,就是修改或者撤銷那些內容不適當,已不能準確反映實際情況,或者是那些不符合制定時候的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的規章制度:廢止那些因實際情況發生變化,規范對象消失,或者超過適用期,或者主要內容與后來施行的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不符的規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