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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發展觀這一豐富的內涵如果充分運用到農村合作金融的具體實踐中,將會更好地促進農村合作金融又好又快發展。根據永州實際,可從以下七方面下功夫:
一是堅持以人為本,按照現代金融企業要求培育高素質人才。
首先,要牢固樹立人才是第一資源的觀念。要制定人才發展戰略,加強人力資源能力的建設,深化人力資源管理體制改革,建立健全符合現代金融企業制度,以品德、能力和業績為重點的選人用人、人才評價和激勵保障機制,實施人才培訓和職業生涯規劃工程,吸引各類優秀人才投身全市農村合作金融事業。其次,要積極開展金融職業培訓。采取多種形式開展崗位專業知識和技能培訓,加快培訓各類金融專業人才、復合型人才,特別是要造就一批德才兼備、具有創新意識和國際視野的高級管理人才。再次,要繼續完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要繼續推進勞動用工制度改革,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實施市場化方式用工。全面推行從業人員資格認證制度,實行持證上崗制度。此外,要切實提高職業道德素質。從業人員良好的職業道德素質是提高風險管控能力,促進金融機構穩健發展的重要基礎。
二是理順產權關系,發揮農村合作金融體制機制優勢。
體制機制問題是困擾農村信用社改革發展的重大瓶頸,當前農村信用社要把體制機制創新作為制度創新的突破口來抓。要以督促理事會、監事會設立辦事機構和配備專職人員,認真履行決策、監督職能為突破口,逐步推進解決理事會、監事會與經營層職能重疊交叉的問題。要支持農村合作金融機構按照現代金融企業制度的要求,結合自身實際大膽進行管理創新,鞏固和發展改革成果,提升核心競爭力,如實行扁平化管理創新和績效管理創新等。
三是鼓勵探索創新,提升農村合作金融市場競爭能力。
首先,要創新金融產品,滿足多層次金融服務需求。要按照《關于大力發展農村小額貸款業務的指導意見》,繼續完善小額信用款和聯保貸款,將其打造成獨具特色的信貸品牌。要積極研發和引入多樣化的金融產品,完善金融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創新擔保機制,拓寬服務領域,積極支持現代農業,逐步將在城市開發、開辦的保險、、租賃、保管、擔保、個人理財、信息咨詢、銀行卡等新產品推廣到廣大農村。創新利率定價機制,推行差別定價和風險定價政策,通過風險利率覆蓋風險,滿足農村多元化金融服務需求。其次,要創新業務合作,實現金融服務有效供給。在農村金融市場競爭日趨激烈的格局下,要正確認識形勢,更新經營理念,轉換經營機制,革新業務流程,細化市場定位,充分發揮地緣、人緣和網絡優勢開展競爭。
四是強化風險管理,確保農村合作金融實現穩健運行。
首先,要加強信用風險管理。要加大對存量不良貸款的清收和處置力度,建立不良貸款清收和處置責任制,切實將責任落實到部門、落實到人,并嚴格實行目標考核和獎懲機制,努力提高新增貸款質量,確保新增貸款不良率控制在2%以內,抓好貸款五級分類工作,全面真實地反映貸款質量,縮小分類偏離度,嚴格控制大額授信,切實防止貸款集中風險,繼續推行大額貸款臺賬制度,加強大額貸款風險管理。其次,要加強市場風險管理。加強對同業拆借、存放同業、票據業務、債券投資業務的管理,在防范風險的同時提高盈利能力。再次,要加強對單體高風險機構管理。
五是繼續深化改革,不斷增強農村合作金融發展后勁。
要高度重視農村合作金融機構改革工作,進一步加強對農村合作金融機構改革發展工作的領導,多關心農村信用社的經營發展,并針對當前農村信用社改革發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認真研究,努力幫助解決實際困難。通過深化改革,加快發展,把農村信用社早日辦成資本充足、產權明晰、治理完善、內控嚴密、財務良好、服務高效,具有較強競爭能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的地方性現代金融企業和現代銀行機構。
六是增強服務觀念,進一步發揮農村金融主力軍作用。
農村合作金融機構要深刻領會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精神實質,把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的支農服務工作放到促進農業、農村經濟發展,幫助農民增加收入,支持農村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戰略高度來認識,堅定不移地貫徹“以農為本、為農服務”的辦社宗旨,增強做好支農工作的自覺性和堅定性,不斷加大支農信貸投入,改進服務方式和水平,努力促進農村經濟社會事業的快速健康發展。要充分發揮點多面廣的優勢,完善信貸、資金、結算及為客戶提供信息技術和保障等服務功能,提高支農水平。
七是改善金融生態,為農村合作金融營造良好發展環境。
要積極改善金融法治環境,加快金融立法,健全民商事法律制度,加大對銀行業犯罪打擊力度,從嚴打擊逃廢債行為。要大力培育誠信環境,加快信用村、鎮制度建設,推動打造誠信政府、誠信企業、誠信農戶,盡快建立包括覆蓋所有農戶和農村企業的征信體系。要積極推進信用文化建設,引導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培育優質企業文化,不斷凝聚員工向心力。此外,還要加強與工商、稅務、司法和地方政府的協調溝通,共同推進金融機構經營環境的改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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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農村建設與農村合作金融的關聯性
我們要建設的社會主義新農村就是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提出的,“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這也是我國社會主義農村建設的目標。有學者對新農村建設的五個方面進行了形象的解讀,認為生產發展就是“人人有事干,戶戶有錢賺”;生活寬裕就是“吃住不用愁,醫學不用憂”;鄉風文明則指“鄰里如一家,遵紀又守法”;村容整潔就是“村村美如畫,莊莊開鮮花”;管理民主即“村官拿意見,村民說了算”。這2個字的目標顯然說明,新農村建設的中心任務是經濟建設。通過推進新農村建設,可以加快農村經濟發展,增加農民收入,推進城鄉協調可持續的發展。在這一過程中,金融對新農村建設的支持作用就顯得非常明顯,而農村合作金融完善了金融服務。新農村建設中農民的生產、生活都需要完善的金融服務,離不開合作金融。
新農村建設需要完善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但我/!/國農村金融體系不健全,業務單一,管理粗放,金融服務供給不足,我國現行農村金融體系已很難適應新農村建設的需求。更為嚴重的是,在這種體制安排下,金融機構在農村的活動主要是為城市工業發展動員儲蓄,其邏輯結果必然是農村地區成為城市和工業發展的凈資金提供者。因此,加強農村金融創新,促進農村合作金融的發展,建立一個有效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迫在眉睫。法制是現代金融的基石,所以,要建立農村金融創新的長效機制,必須相應地加快農村金融法制建設的進程,更加有必要研究新農村建設中的合作金融法制創新。
二、新農村背景下法制創新是合作金融功能實現的保證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農村經濟實力極大地增強了。然而,無論絕對水平還是相對水平,城鄉差距越來越大了。農村金融是農村這一特定領域內貨幣流通、資金運動與信用活動的總稱,即以信用手段籌集、分配和管理農村貨幣資金的活動。為適應農村地區需要設立的彼此分工又相互聯系的金融市場和金融機構總和,便構成農村金融范疇。相對于城鎮金融,在服務的對象、經營環境和經營業務等方面,農村金融具有其獨自的特征。法制創新要符合這些特征,才能實現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目標。
論文關鍵詞:金融功能,金融體系,新農村
1問題提出
解決農村“三農”問題是每一屆政府施政的最大重點和難點。農村勞動力的轉移和農業的持續發展均需農村金融的支持(林毅夫,2003)。中國農村仍然是一個資金高度稀缺的經濟地域,農業是資金要素過度稀缺的產業,阻礙農村經濟發展的主要問題是資本高度稀缺(溫鐵軍,2001)。據統計,近年來通過金融渠道和郵政儲蓄渠道每年實現的農村資金凈流出總額約為4000億元左右(何廣文、歐陽海洪,2003)。農村資金的大量外流使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受到嚴重制約(何廣文,2009)。缺乏合適有效的金融機構為農村和農民提供金融服務、無法滿足農村經濟主體的融資需求構成當前農村金融發展的困境,也是造成農民收入增長緩慢的主要原因之一。
國內外學者多從強化供給,完善體系等方面提出解決途徑,如閆先東、魏曉麗(2009)提出需強化金融機構政策性功能,同時深化信用社改革,積極培育民間信貸組織,允許和引導農民發展資金互助組織。王彬(2008)從農村合作金融功能異化角度提出合作金融形式的重構金融論文,提出通過強制性的農村信用社制度改革來滿足農村合作金融需求可行性不高,必須打破原有的農村合作金融體系,因地制宜地發展新型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目前關于中國農村金融體系構建的研究較少,大部分研究農村金融問題主要是著眼于金融總量、結構、制度等方面,而把農村金融體系作為農村經濟的一個子范疇,從金融功能的視角研究各種金融體系構建的還比較少,當前我國農村金融體系的弊端有哪些?如何構建創新型農村金融體系?對于這些問題本論文將進行進一步的深入研究和探討。
2 農村金融體系功能異化的現狀
本文就金融體系的設立對象及設立目的不同,把農村金融體系分為政府設立非營利性政策性金融體系;民間自發設立非盈利性合作性金融體系;盈利性商業性金融體系。
2.1農業政策性金融功能異化的現實問題
我國農業政策性金融目前的功能狀況,與農業政策性金融所應該具有的功能以及農業經濟發展的實際需要極不相稱,出現了“農業發展銀行難以支持農業發展”的現象。這是當前我國農業政策性金融功能的最大的缺陷。
目前農業發展銀行的籌資功能弱化,資金來源渠道單一,資金來源過度依賴于中央銀行再貸款,難以獲得足夠的資金,特別是無法獲得發放農業生產方面的中長期資金,不適應農業政策性金融長期發展的需要。1993年和1996年,農業銀行成為國有商業銀行后, 其涉農貸款余額占總貸款余額的比重更是逐年降低,其在農村金融市場上的重要地位大大弱化。
2.2商業性金融功能異化的現實問題
(1)對于商業銀行,一方面由于農村金融業務稀少單一,成本高收益低,各商業銀行出于經濟效益考慮不愿在農村投入資金。另一方面,商業銀行對農村資金的“倒吸”,使大量資金由農村流向城市。
(2)郵政儲蓄方面,國家《郵政體制改革方案》出臺以及郵政儲蓄小額存單質押貸款業務試點工作的開展之前,郵儲是“只存不貸”,使得大量農村存余資金大量集中于政府手中被用于其他行業而非農業。
(3)民間金融方面,由于其自身固有的缺陷,使得民間金融在一定程度上又不適應農村經濟的發展需要。民間金融大都追求資金的高時間價值,容易引發“高利貸”的出現金融論文,使得農村的融資成本高,農民承擔不起。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使得民間金融并不能很好地支持新農村建設。
(4)農業保險方面,我國的農業保險也有過長足的發展,但農業保險的發展嚴重滯后于農民對風險控制的需求和農村經濟的發展,表現為“三高三低”,即高風險、高虧損、高需求和低覆蓋率、低供給、低投保率。商業性保險機構的盈利性目標最終不堪承受高風險低回報的壓力,紛紛撤離農業保險市場。政策性農業保險則是保險基金規模較小,理賠及風險補償機制建立滯后,為農保險制度不盡完善。這些都是得使得農業生產沒有充足的保障,農業發展艱難。
2.3合作性金融功能異化的現實問題
農村信用合作社作為合作性金融已經失去了其合作的性質。當前我國大部分農村信用合作社轉型為農村銀行,實行商業化管理,致使大量資金外流,由于非農化傾向不斷加強,農戶間互助合作的性質不斷減弱。
民間資金互助合作社受參與人員的資金、信譽等方面的限制,成員規模及適用范圍局限性很大,實際運行中由于資金互助社的業務定位有問題,一些互助社也面臨著吸存難、內部管理混亂、合作性減弱、內部人控制初露苗頭以及外部環境制約發展等問題。
3 農村金融體系功能異化原因分析
政策性金融體系、商業性金融體系、合作性金融體系作為農村金融體系的主要構成并沒有發揮降低農業投資風險,提高農業資金有效配置的功能,究其原因主要在于農村金融投資風險收益不對稱、國家長期政策發展導向、農村金融機構自身服務方面的缺陷等方面。
4.1 農村金融投資風險收益不對稱
(1)農民信譽問題導致農村金融投資風險高。我國農民整體素質較低,一些農戶的和農村經濟組織信用觀念淡薄,加之金融機構沒有健全的?突信用體制,導致農村金融機構的不良資產巨大,金融機構出于自身利益的考慮,不愿涉足信用狀況不佳的農村市場,農村經濟的融資渠道進一步縮小?
(2)農業邊際收益低導致金融收益無法提高。農業較低的邊際收益使得金融產品的成本無法提高,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伴隨著我國各大政策性銀行、商業性銀行的改制,各經濟主體均以追求經濟利潤為最終目標金融論文,依據比較利益來分配資源,使得農業自身積累的資金很大部分通過商業銀行、郵政儲蓄等渠道流向工業領域和城市,出現所謂的“抽水機效應”。
4.2 國家長期傾向的工業化政策
對于發展中國家而言,發展本國經濟、加快工業化進度是提升本國競爭力的核心。我國經濟發展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農業對工業給予的資金支持。計劃經濟體制下,國家動用一切力量來支持工業化進程,不斷壓擠農村剩余資金達到以農促工的目的。而在改革開放以后,國家仍可通過國有金融機構的資金調撥來增加其在工業領域內的投資。國家的這種長期政策性傾向造成了農村金融匱乏,資金支持嚴重不足的歷史烙印。
4.3農村金融機構自身服務方面的缺陷
農村金融機構在服務功能、管理機制、人員素質等方面遠落后于城市金融機構。農村金融機構受人才、交通、通訊、技術、資金等因素制約,其資金利用率低,金融服務產品單一,科技含量低,給客戶帶來諸多不便,使得農村經濟組織及農戶紛紛跑到商業銀行開立賬戶,流失了大量資金。
5 基于功能論的金融體系重構相關政策建議
只有通過體系重構來加強農業金融業務的利益性,同時通過擔保來降低農業風險才能提高金融機構對“三農”的服務力度,加快新農村建設的進程。以下從五個方面來分析:
5.1創新“銀銀”合作方式加強金融機構間功能整合
(1)創新貸款方式。根據農業政策性金融生產扶持功能的內在要求,借鑒國外政策性金融的先進經驗,考慮逐步實行農業政策性金融與商業銀行聯合貸款的辦法,即政策性銀行通過對投資項目發放基礎性貸款,使之符合商業銀行的貸款條件,誘導商業性金融的進入。
(2)創新擔保機制,動員商業銀行及其它社會資金流入。通過為農戶和中小企業貸款提供信用擔保,為商業金融、合作金融信貸資金投入農業和農村創造條件,促進農村信用體系建設,改善農村社會信用環境,從而以少量的資金動員和吸引更多的社會資金流入農業和農村。同時還可以考慮設立風險基金,鼓勵農村信用社等農村金融機構發放農戶貸款,共同促進農村經濟發展。
(3)創新貼現和轉貼現業務模式,促進農業政策性金融生產扶持功能充分發揮。一是對農業生產者和農業企業所持有的與農業政策性金融扶持對象相關的短票據進行貼現。二是對商業銀行或者其它金融機構所持有的上述票據進行轉貼現。三是商業銀行因向農業生產領域發放符合農業發展銀行信貸政策和條件的貸款而持有的票據進行貼現。
5.2創新“銀企”合作方式促進金融體系功能實現
(1)研究和利用好“市場需求—利益主體”互動聯系機制金融論文,通過“公司/協會+基地+農戶”等模式,促進“其他職能機構+農信社”合作模式的發展。以扶持龍頭企業為重點,積極開展商業性信貸業務,穩步推進農村城鎮化和重點基礎設施項目的建設,支持縣域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
(2)在條件成熟的情況下,將部分金融業務通過外包形式給非金融企業,如將信貸營銷職能轉包給信貸經紀公司等,探索“銀企”間的金融合作方式。
5.3創新“銀政”合作方式保障金融體系功能運行
(1)利用地方政府擁有信息網絡等資源優勢,建立農村村民信用體系與信用評估,以期降低農村貸款風險。加強法律建設,加大對失信行為的打擊力度,大力加強信用教育,建立客戶信用檔案,完善誠信體系構建,促進農村金融環境的良性循環。
(2)加大對農村金融機構的扶持力度,通過完善合理的稅收優惠政策,鼓勵、引導商業銀行為農業和農村經濟提供金融服務。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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