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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研究有關民營企業的稅收政策具有一定的理論意義。我國稅法沒有規范我國民營企業納稅的具體規定,借鑒國外成熟的民營企業稅收制度與政策,研究符合我國國情的民營企業稅收政策,有利于完善我國稅收體系,為制定合理的民營企業稅收政策提供理論依據。另一方面,研究有關民營企業的稅收政策也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研究符合我國國情的民營企業稅收政策,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減輕其稅收負擔,保障民營企業的健康發展,保證國家財政收入的穩定持續增長。
一、當前我國民營企業稅收政策現狀分析
(一)對民營企業與稅收政策的界定
對于民營企業的準確定義,目前學界并沒有統一的說法。一般意義上,民營企業是從企業性質的性質來劃分企業類型,即相對于國有性質而言的。因此,民營企業可以指除“國有獨資”、“國有控股”外的所有企業。為保持前后一致,本文將民營企業的界定為私營企業與個體經營企業,相關數據選取也以此作為標準。稅收政策是政府財政政策的一種,指政府為了實現特定的政策目標,運用稅收手段調控宏觀經濟的方式。稅收政策也是稅收制度的一種,也體現在稅制要素的不同規定,但具有臨時性、靈活性等特點。在規范的稅收制度下,國家為了促進民營企業的發展,往往在一般的稅制規定內,做出一定的調整,如縮小課稅范圍,降低稅率,延遲稅款征收等,以降低民營企業的稅收負擔。
(二)民營企業稅收政策的現狀
本文從一般性稅收政策和稅收優惠政策兩個方面分析陳述民營企業所得稅稅收政策的現狀。從一般性稅收政策來看,個人獨資企業與合伙企業以外的民營企業按照25%的稅率,對來源于中國境內外所有扣除一定的費用后納稅。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以及個體工商戶按照個人所得稅的生產、經營所得納稅,稅率是5%――35%的五級超額累進稅率。從稅收優惠政策來看,一是對小微企業實施稅收優惠――對于符合規定的小微企業,企業所得稅稅率按20%征收。而且,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萬元的小微企業,按其所得的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優惠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二是,促進民營企業融資的稅收政策。民營中小企業對于投資的吸引力不夠,我國政府為了緩解民營企業融資困難的問題,出臺政策鼓勵投資企業對于特定民營企業的投資。
二、國外扶持民營企業的稅收政策
西方國家促進民用企業發展的稅收政策有很多,其中具有代表性的主要有美國和德國的稅收政策:
(一)美國扶持民營企業的相關政策
美國陸續頒布實施了《小企業投資法》、《納稅人免稅法》、《經濟復興稅法》等。首先,允許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選擇按個稅納稅方式繳納所得稅,避免重復征稅;其次,在企業投資方面,允許企業使用加速折扣,加速民營企業資本周轉速度;最后,利用稅收政策鼓勵企業進行科技創新。
(二)德國扶持民營企業的相關政策
德國扶持民營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很全面,深入到了企業發展的各個方面。首先,為促進民營企業的發展,德國給以其所得稅低稅率的優惠政策;其次,在鼓勵企業投資上,德國政府對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投資于機器設備的部分給予附加折舊的優惠;最后,德國政府對特定地區的企業給予5年內免除特定稅費的稅收政策扶持。
(三)國外民營企業稅收政策的啟示
一是,政策目標明確。國外政府都對民營企業在本國經濟中的重要地位有著充分的理解和認識,制定的促進民營企業發展的相關稅收政策目標明確,特定的稅收政策對應民營企業發展中的特定問題。為了切實保障民營企業的合法權益,將促進民營企業發展的稅收政策通過立法確定下來,將民營企業的扶持政策法制化。
二是, 分類實行稅收優惠。各國對民營企業的稅收政策并非完全相同,對于不同類型的民營企業有不同的稅收優惠。各國政府稅收優惠政策對于技術創新企業都給予了區別一般企業的所得稅優惠。此外,對于落后地區的民營企業,政府也設立了特定稅收政策給予稅收優惠,如德國政府對在落后地區新建立的企業,給予5年內免征營業稅的稅收扶持。
三是,多種方式并存。各國采取了多種稅收優惠方式一同來扶持民營企業的發展。例如:美國的稅收優惠政策中,既有對小規模企業的稅率優惠,又有鼓勵投資的加速折扣優惠,還有對投資收益的減免稅。
三、促進民營企業發展的稅收政策的改進思路
首先,完善支持民營企業發展的稅制體系。在增值稅制度上,擴大一般納稅人的征收范圍,保證企業的公平競爭。在所得稅優惠上,可以考慮進一步降低小微型民營企業的所得稅率,根據小微企業的盈利狀況進一步細化稅收優惠措施。在營業稅方面,對于民營企業納稅人可設計起征點。
【關鍵詞】稅收政策;建筑企業;影響研究李曉明
0.引言
稅收政策是政府調控市場的重要手段之一,同時也是企業經營的重要外部環境之一,各企業生產經營活動方向和效益很大程度上受到了稅收政策的影響,稅收政策的調整和完善對產業升級和經濟增長有著深遠的影響。近幾年來,我國所進行的一系列稅收政策的調整和改革,從整體上為減輕企業稅收負擔,增強我國企業競爭力和促進產業技術升級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的同時,也對企業經營和效益產生的不同程度的影響。因此,研究稅收政策變化對企業經營和效益的影響有其重要性。
本文分為兩部分內容,先通過理論分析稅收政策實現過程,結合現有關于稅收政策變化對企業經營影響的研究,構建稅收政策變化及對企業經營和效益的產生影響的一般框架模型。其以寧波市建筑業為例,結合行業特點和發展現狀,分析并探討稅收政策變化對寧波市建筑企業經營活動和效益的影響。
1.稅收政策變化影響企業經營和效益的理論分析
1.1稅收政策的傳導機制分析
稅收政策傳導機制是稅收政策工具變量經由某種媒介體的傳導轉變為政策目標變量的實現過程。在稅收政策發揮作用的過程中,各政策要素通過媒介體相互作用形成一個有機聯系的整體。[1]而這一有機整體的良性運作不僅影響著稅收政策的有效性,還會影響政策所作用市場的發展以及其環境中企業的經營活動方向和效益。按照媒介體的不同,可以將稅收政策的傳導機制分為:以稅收負擔為媒介體的傳導機制和以稅收歸宿為媒介體的傳導機制,具體作用過程見下表1,2。
表1 以稅收負擔為媒介體的稅收政策傳導機制
表2 以稅收歸宿為媒介體的稅收政策傳導機制
從上表可見,稅收負擔的傳導作用與稅收政策對象的負擔能力相關,只有當兩者相適應時,傳導機制的作用才是有效的。而稅收歸宿只有在稅負易轉嫁的流轉稅為主體的稅收中才起傳導性作用,并存在不同時期的變動特點,只有適應稅收歸宿的時期性特點才能產生正向傳導作用。同時還可以發現,企業作為市場經濟的細胞,不管是稅收政策目標的直接對象,還是稅收政策傳導作用的間接對象,在這一有機聯系的整體中,企業的經營活動和效益會受到影響。
1.2稅收政策變化影響的行業差異性分析
盡管近年來我國一系列的稅收政策調整和改革,從整體上為減輕企業稅收負擔,增強企業國際競爭力和促進產業升級有著積極推動作用。但由于各行業生產和投資結構的特殊性,這些稅收政策變化對于不同行業有著不同影響力度和方向。以增值稅改革為例,2009年1月1日,國務院在全國范圍內推行增值稅轉型改革,來鼓勵投資和擴大內需,提高企業競爭力和抵御風險能力。但增值稅轉型對各個行業的影響不盡相同。對于設備、工具類固定資產投資額較大的機械制造、石油化工、建材、鋼鐵等主要制造行業,由于增值稅改革為促進企業自我投資的積累意圖,增值稅進項稅抵扣額增加,企業實際增值稅率下降。[2]而科技型企業固定資產設備折舊率高,增值稅改革的成本一次列支有助于提升科技企業的投資意愿,降低企業成本支出,提升企業業績回報。[3]但對于如大型煤炭企業等資源性開采行業,由于其增值額比重高,實際稅率高于其他行業,其增值稅價格轉移又受到市場制約,因此改革對此類行業卻有著較大的負面影響。
1.3稅收政策影響企業經營和效益的框架構建
從上可見,稅收政策變化對企業經營和效益存在影響,但具體政策內容對企業的影響與企業所在行業特性和整個經濟大環境形式有著密切關系。稅收政策對企業經營和效益的影響,將引起企業經營活動方向的變化,整個產業結構的調整,影響政策目標的有效性,進而引起稅收政策的調整和改革,形成一個循環的有機聯系整體,因此,可以建立以下稅收政策對企業經營和效益影響的分析框架(如下圖1):
圖1 稅收政策影響企業經營和效益的框架
運用上面建立的分析稅收政策變化對企業經營和效益產生影響的分析框架,下面將以寧波市建筑業為例,分析稅收政策變化對其企業的影響,發現問題并給出相應的政策建議。
2.稅收政策變化對寧波市建筑業企業影響的案例研究
2.1建筑業的行業特點和涉稅情況
建筑業與其他行業相比具有投資規模大,回收期長,資產負債率高,涉及面廣,運作程序復雜等特點。[4]其涉及的稅種包括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增值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印花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個人所得稅、房產稅、教育費附加等稅種,這些稅種共同構成了建筑業的稅收制度。[5]2009年1月1日起開始實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在建筑業營業稅政策作了重大調整,最主要的是調整了建筑業營業稅的計稅依據。“十二五”規劃指出“擴大增值稅征收范圍,相應調減營業稅等稅收”,表明我國增值稅將在“十二五”期間進行一次全盤“擴圍”改革,增值稅將全面覆蓋營業稅征收范圍。這一改革從總體上有利于企業發展,但建筑行業作為與貨物交易密切相關、與抵扣鏈條完整性關聯度高的行業,其在稅率設置、農民工工資抵扣、存量固定資產抵扣等方面的不同步以及在稅收征管、發票管理等方面的差異,將帶來不利影響。
一、當前我國民營企業稅收政策現狀分析
(一)對民營企業與稅收政策的界定
對于民營企業的準確定義,目前學界并沒有統一的說法。一般意義上,民營企業是從企業性質的性質來劃分企業類型,即相對于國有性質而言的。因此,民營企業可以指除“國有獨資”、“國有控股”外的所有企業。為保持前后一致,本文將民營企業的界定為私營企業與個體經營企業,相關數據選取也以此作為標準。稅收政策是政府財政政策的一種,指政府為了實現特定的政策目標,運用稅收手段調控宏觀經濟的方式。稅收政策也是稅收制度的一種,也體現在稅制要素的不同規定,但具有臨時性、靈活性等特點。在規范的稅收制度下,國家為了促進民營企業的發展,往往在一般的稅制規定內,做出一定的調整,如縮小課稅范圍,降低稅率,延遲稅款征收等,以降低民營企業的稅收負擔。
(二)民營企業稅收政策的現狀
本文從一般性稅收政策和稅收優惠政策兩個方面分析陳述民營企業所得稅稅收政策的現狀。從一般性稅收政策來看,個人獨資企業與合伙企業以外的民營企業按照25%的稅率,對來源于中國境內外所有扣除一定的費用后納稅。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以及個體工商戶按照個人所得稅的生產、經營所得納稅,稅率是5%———35%的五級超額累進稅率。從稅收優惠政策來看,一是對小微企業實施稅收優惠———對于符合規定的小微企業,企業所得稅稅率按20%征收。而且,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萬元的小微企業,按其所得的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優惠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二是,促進民營企業融資的稅收政策。民營中小企業對于投資的吸引力不夠,我國政府為了緩解民營企業融資困難的問題,出臺政策鼓勵投資企業對于特定民營企業的投資。
二、國外扶持民營企業的稅收政策
西方國家促進民用企業發展的稅收政策有很多,其中具有代表性的主要有美國和德國的稅收政策:
(一)美國扶持民營企業的相關政策
美國陸續頒布實施了《小企業投資法》、《納稅人免稅法》、《經濟復興稅法》等。首先,允許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選擇按個稅納稅方式繳納所得稅,避免重復征稅;其次,在企業投資方面,允許企業使用加速折扣,加速民營企業資本周轉速度;最后,利用稅收政策鼓勵企業進行科技創新。
(二)德國扶持民營企業的相關政策
德國扶持民營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很全面,深入到了企業發展的各個方面。首先,為促進民營企業的發展,德國給以其所得稅低稅率的優惠政策;其次,在鼓勵企業投資上,德國政府對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投資于機器設備的部分給予附加折舊的優惠;最后,德國政府對特定地區的企業給予5年內免除特定稅費的稅收政策扶持。
(三)國外民營企業稅收政策的啟示
一是,政策目標明確。國外政府都對民營企業在本國經濟中的重要地位有著充分的理解和認識,制定的促進民營企業發展的相關稅收政策目標明確,特定的稅收政策對應民營企業發展中的特定問題。為了切實保障民營企業的合法權益,將促進民營企業發展的稅收政策通過立法確定下來,將民營企業的扶持政策法制化。二是,分類實行稅收優惠。各國對民營企業的稅收政策并非完全相同,對于不同類型的民營企業有不同的稅收優惠。各國政府稅收優惠政策對于技術創新企業都給予了區別一般企業的所得稅優惠。此外,對于落后地區的民營企業,政府也設立了特定稅收政策給予稅收優惠,如德國政府對在落后地區新建立的企業,給予5年內免征營業稅的稅收扶持。三是,多種方式并存。各國采取了多種稅收優惠方式一同來扶持民營企業的發展。例如:美國的稅收優惠政策中,既有對小規模企業的稅率優惠,又有鼓勵投資的加速折扣優惠,還有對投資收益的減免稅。
三、促進民營企業發展的稅收政策的改進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