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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加強農村飲水安全項目建設資金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財建〔2002〕394號)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結合農村飲水安全項目特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使用中央預算內固定資產投資補助資金(含國債項目資金,下同)的農村飲水安全項目。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建設單位是指具體組織和實施農村飲水安全項目建設的機構,不包括項目主管部門。
第四條各級財政部門負責審核下達預算、撥付資金、監督管理資金、審核批復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等工作。
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是農村飲水安全項目行業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編制年度項目計劃、審查項目實施方案、監督工程招投標過程和組織竣工驗收等工作。
第二章預算管理
第五條財政部負責中央預算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預算管理,依據有關規定審核、下達農村飲水安全項目預算。其中:中央本級項目預算,下達中央單位;補助地方項目預算,下達省級財政部門,同時抄送水利部。省級財政部門在收到中央財政預算文件后,應商同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按規定及時審核和下達預算。
實行政府采購的項目按相關規定執行。
第六條農村飲水安全項目實行“先審核,后下達預算”的辦法,財政部門按有關規定對不符合要求的項目可以暫緩或停止下達預算。
第七條預算下達后,必須嚴格執行。未經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調整預算。對確需調整的,應嚴格按照預算調整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補助地方農村飲水安全項目的中央預算內固定資產投資補助資金要納入地方同級財政預算管理。
第三章資金管理
第九條有關部門應按照預算管理、國庫集中支付、政府采購、基本建設項目管理等相關規定管理和使用資金。
第十條有關單位要積極落實配套資金和自籌資金,保證農村飲水安全項目的順利進行。凡配套資金和自籌資金不能落實的,上級財政部門可停止或暫緩撥付中央預算內固定資產投資補助資金。
第十一條水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在申報項目時,應及時與同級財政部門就項目申報規模、配套資金規模以及資金使用和管理等進行溝通和銜接,確保農村飲水安全項目地方財政配套資金能按規定及時足額到位。
第十二條農村飲水安全項目建設資金必須嚴格按照批復建設內容和標準安排使用,??顚S?,主要用于材料費、設備費、人工費、按國家規定開支的其他費用,以及農戶補貼等。
各地區、各單位不得以任何方式擠占、截留、滯留、挪用建設資金。
第十三條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轉讓、拍賣等收入應納入同級財政預算管理。水行政主管部門應商同級財政部門同意并報有關部門批準后,繼續用于當地農村飲水安全項目建設。
第四章財務管理
第十四條各地財政、水行政主管部門應指導和督促建設單位認真執行基本建設財務制度,嚴格按照批準的概預算建設內容,做好賬務設置和賬務管理基礎工作,對農村飲水安全項目建設資金單獨核算。
第十五條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各項支出應按現金管理有關規定執行,除對農民補貼可以現金結算外,嚴禁以大額現金支付工程款及其他費用。
第十六條建設單位管理費應從嚴控制,費用開支范圍和標準應符合相關規定。
第十七條農村飲水安全項目單項工程報廢,必須經有關部門鑒定,分清責任。因不可抗力或建設單位、農戶等其他原因造成的單項工程報廢損失,按項目財務隸屬關系由同級財政部門批準后,作增加建設成本處理;因項目施工單位原因造成的單項工程報廢損失,由施工單位承擔責任。
第十八條按照項目建成后的產權歸屬,農村飲水安全項目完成投資按以下情況進行財務處理:
戶用飲水工程(單戶或聯戶),中央預算內固定資產投資補助資金形成的資產,產權歸屬農戶所有,建設單位作待核銷基建支出處理,在竣工財務決算按規定批復后,沖銷相應的資金。
本單位或農村集體組織所有的飲水工程,中央預算內固定資產投資補助資金形成的資產產權歸本單位或農村集體組織所有,計入交付使用資產價值;產權移交其他單位或農村集體組織所有,作轉出投資處理,在竣工財務決算按規定批復后,沖銷相應的資金。
第十九條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價款結算按有關規定執行,并按結算金額的5%預留工程質量保證金,待工程竣工驗收完成且交付使用一年后再結清。
第二十條項目竣工后,建設單位應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編制竣工財務決算。已具備竣工驗收條件的項目,3個月內不辦理竣工驗收和固定資產移交手續的,視同項目已完工,其費用不得從農村飲水安全項目建設資金中支付。
第五章監督檢查
第二十一條各級財政、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農村飲水安全項目建設資金的監督和檢查,確保資金按規定安排使用。對發現的問題,要按照有關規定做出檢查結論,并將相關情況上報財政部和水利部。
第二十二條各有關部門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重點審核以下內容:
(一)解決農村飲水安全問題戶數、人數及完成情況;
(二)補助農戶標準;
(三)建設單位管理費;
(四)待核銷基建支出;
(五)地方財政配套資金到位情況;
(六)財務處理事項;
(七)政府采購和招投標情況等。
第二十三條有關單位應主動接受群眾和有關方面對農村飲水安全項目建設情況及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工程投資規模、補助標準、補助金額、資金來源構成、解決農村飲水安全問題戶數和人數及完成時間、水價核算等內容應在項目所在地(行政村)張榜公示。
第二十五條凡違反規定,弄虛作假,騙取、擠占、滯留、挪用資金或項目未按規定實施的,除將已撥付資金全額收繳國庫外,各級財政部門要立即停止對建設單位所在地區的資金撥付,并進行全面核查,直至糾正。同時,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并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第六章附則
一、 項目基本情況
根據省批準我縣農村飲水不安全人數為55339人,按不安全類別分為:砷超標2566人,氟超標7192人,苦咸水1781人, 未經處理的iv類及超iv類地表水11454人,鐵超標15225人,用水方便程度不達標4086人,水源保障率不達標7454人。分區域為:水泄鄉飲水不安全人數為3897人,龍門鄉飲水不安全人數為5652人,杉陽鎮飲水不安全人數為9441人,廠街鄉飲水不安全人數為4644人,博南鎮飲水不安全人數為6167人,龍街鎮飲水不安全人數為7314人,北斗鄉飲水不安全人數為4608人。估算投資大約為400元/人,其中:中央和省大約補助為300元/人,,州縣及群眾自籌大約為100元/人。因此估算總投資為2213.56萬元,其中: 中央和省補助1660.17萬元,州縣及群眾自籌553.39萬元。
二、項目實施情況
縣委、政府高度重視農村飲水安全項目的實施,以永政辦發[20__]47號文成立了由分管水利的副縣長為組長、有關單位為成員的項目實施領導組,并設辦公室在縣水利局,各鄉鎮也相應地成立了領導組,加強了對農村飲水安全項目實施的領導。
(一)20__年項目。20__年農村飲水安全項目于20__年底下達計劃和資金,解決我縣砷超標的2566人,其中:水泄鄉砷超標的857人,北斗鄉砷超標的855人,博南鎮砷超標的854人。總計劃投資100.54萬元,其中:中央補助66.47萬元,省級配套10.32萬元,州縣及群眾自籌23.75萬元。目前實施完成投資93.1195萬元。到位資金為93.1195萬元,其中:中央補助66.47萬元,鄉級配套11.9843萬元,群眾自籌14.6652萬元,其余資金未到位。目前項目的工程部份已基本實施完成,正在進行零星掃尾工作及資料整理工作。20__年項目已經要求各鄉鎮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縣級驗收。
(二)20__年項目。20__年農村飲水安全項目于20__年8月下達計劃和資金,解決我縣氟超標的7192人,其中:龍門鄉氟超標的2379人,博南鎮氟超標的1362人,龍街鎮氟超標的3451人。總計劃投資283.08萬元,其中中央補助185萬元,省級配套26.08萬元,州縣及群眾自籌72萬元。到位資金為211.08萬元,其中:中央補助185萬元,省級配套26.08萬元,其余資金未到位。目前項目的測設工作基本完成正在作開工前的準備工作,項目可在20__年12月底前進行管材招標工作及開工,整個項目計劃于20__年2月底前實施完成。
(三)20__年項目。1、20__年第一批農村飲水安全項目于20__年8月下達計劃和資金,解決我縣苦咸水1781人,其中:水泄鄉苦咸水的1000人,廠街鄉苦咸水的781人??傆媱澩顿Y71萬元,其中:中央補助49萬元,省、州、縣及群眾自籌22萬元。目前到位資金為中央補助49萬元,其余資金未到位。目前項目的測設工作基本完成正在作開工前的準備工作,項目可在20__年12月底前進行管材招標工作及開工,整個項目計劃于20__年2月底前實施完成。2、20__年第二批農村飲水安全項目于20__年12月下達計劃,解決我縣農村飲水不安全4425人,其中:用水方便程度不達標1816人, 未經處理的iv類及超iv類地表水2609人。其中:杉陽鎮用水方便程度不達標1231人,龍街鎮用水方便程度不達標585人, 龍門鄉未經處理的iv類及超iv類地表水2609人??傆媱澩顿Y222.93萬元,其中中央補助178.33萬元,省、州、縣及群眾自籌44.6萬元。到位資金為中央補助178.33萬元,其余資金未到位。目前項目正在作開工前的準備工作,項目的管材用量已經上報州水利局,由州水利局進行管材招標工作,整個項目計劃于20__年12月底前開工,20__年2月底前實施完成。
(四)20__年項目。20__年農村飲水安全項目已經上報實施方案,解決我縣農村飲水不安全24100人,其中:未經處理的iv類及超iv類地表水8845人,其它飲水水質超標問題15255人。其中:水泄鄉的未經處理的iv類及超iv類地表水2040人,龍門鄉未經處理的iv類及超iv類地表水664人,龍街鎮的未經處理的iv類及超iv類地表水1641人,北斗鄉未經處理的iv類及超iv類地表水2500人, 博南鎮未經處理的iv類及超iv類地表水20__人, 杉陽鎮其它飲水水質超標問題9441人, 廠街鄉其它飲水水質超標問題3863人, 博南鎮其它飲水水質超標問題1951人。該項目待可研和實施方案批準,投資計劃下達后組織測設和組織實施工作。
三、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一)農村飲水安全項目無前期工作經費,可研、實施方案的編制及項目申報評審經費難以籌集。
(二)農村飲水安全項目點多面廣,且單項工程投資小,帶來實施難度大。
(三)在項目實施中,只有國家資金有保障,省州縣配套難以落實,造成資金缺口大群眾集資投勞任務重。
(四)項目下達計劃較晚,因此項目實施有所滯后。
(五)農村飲水安全項目于20__年底進行規劃,由于規劃時間較長,而造成在規劃中部分農村飲水不安全的群眾已通過解決,而部分在規劃中屬安全飲水,但現已不安全,因此在實施中矛盾突出。
(六)農村飲水安全項目實施程序規范、要求較嚴、工作量大,部分鄉鎮水利工作站水利工作人員少難以按時完成計劃工作。
四、今冬明春計劃
(一)完成20__年的項目并組織驗收工作。
關鍵詞:農村飲水 飲水安全 安全工程
1項目劃分的概念、原則和審批程序
1.1項目劃分的基本概念水利水電工程項目質量一般按項目工程、單位工程、分部工程、單元工程四級進行控制。項目工程劃分為若干單位工程,單位工程是指具有獨立發揮作用或具有獨立施工條件的建筑物。單位工程劃分為若干分部工程,分部工程是指在一個建筑物內能組合發揮一種功能的建筑安裝工程。
對單位工程安全、功能或效益起決定性作用的分部工程稱為主要分部工程。分部工程又分為若干單元工程,單元工程是指在分部工程中由幾個工序(或工種)施工完成的最小綜合體,是日常質量考核的基本單位。
1.2飲水安全工程項目劃分的原則和依據飲水安全工程項目劃分,以《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質量檢驗與評定規程》、《江蘇省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文件匯編》及《江蘇省水利工程施工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主要依據,其他行業標準參照使用。工程施工準備階段,以工程項目的設計批復、工程總體布置、施工方案劃分單位工程和分部工程,粗略劃分單元工程。開工后,結合工程結構、質量評定、施工工序等,以有利于質量控制,有利于施工,有利于質量評定的原則,對單元工程進行修正、調整。
1.3項目劃分程序
項目劃分由項目法人組織監理、設計及施工等單位共同參與,劃定單位工程、分部工程,同時確定主要單位、主要分部、重要隱蔽單元和關鍵部位單元工程。項目法人在工程開工前將項目劃分表及說明書報市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站審批,質量監督站審核后,將結果書面通知項目法人,審批后的項目劃分將作為項目質量控制的依據。工程施工中,如需對單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重要隱蔽單元工程和關鍵部位單元工程的項目劃分進行調整時,項目法人應重新報送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確認。
2灌南縣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項目劃分2.1工程的建設內容灌南縣農村飲水安全工程主要建設內容為:新鑿深水井、新建廠房、改造廠房、更換深井泵、新增變頻器及二氧化氯發生器、改造管網、入戶工程等。農村村民居住分散,多以行政村或聯村形式建設一處供水工程。
通過聯網將全縣156個深井取水點整合成48座規模水廠,每個規模水廠為獨立供水單位。每處獨立供水單位按照功能屬性可劃分四個組成部分,即:取水工程、輸配水工程、入戶工程及附屬工程。取水工程主要包括深水井、水泵、消毒設備、變頻設備等;輸配水工程主要包括輸水主管、支管、干支管附屬設施等;入戶工程主要包括入戶管道、水表及水表井、水龍頭等;附屬設施包括輸變電設施、機井房、水廠場院綠化及硬化設施等。
2.2項目工程、單位工程的項目劃分灌南縣從2008年~2010年共分三批實施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每批單獨作為一個項目工程,單獨進行建設管理,單獨驗收。因此,將縣內同一年度的飲水安全工程劃分為一個項目工程,將每個能夠單獨發揮工程效益的規模水廠工程劃分為一個單位工程。
2.3分部工程、單元工程的項目劃分分部工程劃分中,將規模水廠內能組合發揮一種功能的建設安裝工程劃分為一個分部工程,將對單位工程的安全、功能或效益發揮起主要控制作用的分部工程定為主要分部工程。安全飲水單位工程包含的分部工程有各個取水點工程、輸配水管工程、入戶工程等,對各分部工程根據設計結構、施工部署、工序或結構組成再進一步劃分單元工程。
2.3.1取水點工程
取水點工程由房屋、深井、電氣設備等組成。取水點分部工程一般可劃分為深井工程、房屋、電氣設備、管道沖洗消毒、院內綠化及硬化五大單元工程類型。單元工程類型確定后,再根據各個單元組成或工序進行評定單元工程。深井工程單元評定資料包括鉆孔、井管安裝、填礫與管外封閉、洗井及出水量核定等;房屋單元工程評定資料包括基礎、墻體、屋面、門窗、內外裝飾等;電氣設備單元工程評定資料包括水泵、變頻器、二氧化氯發生器購置安裝;管道沖洗消毒單元工程評定資料包括充水、加藥、消毒、沖洗等;院內綠化及硬化單元評定資料包括院內綠化、混凝土地坪、圍墻、院內外道路等。
2.3.2輸配水管網工程
依據GB50141-2008《給排水構筑物施工及驗收規范》和SL310-2004《村鎮供水工程技術規范》等規范要求,輸配水管網分部工程主要為管道安裝工程,具體分為溝槽開挖、管道鋪設、管道試壓、溝槽回填四道工序。
灌南縣飲水安全工程輸配水管
道直徑最大為140 mm,最小的為50mm,且管道分部密集。根據工程特點將施工圖中每個水廠改建及新建的管道進行編號,然后再進行分區。分區的原則是:每區管道長度基本相同,管道相距相對集中,管道工程量大小相近。管道工程以一個安裝區段為一個評定單元,管道多以每2500~3000 m為一個評定單元。
每個單元工程的評定資料分為
土方開挖、管道安裝、管道試壓、土方回填等。在管道工程質量控制中,中間產品管材、管件、閘閥等應有生產許可證、出廠合格證、試驗檢測報告等。施工管理及質量評定標準應符合《給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
2.3.3入戶工程
入戶工程主要由入戶管道安裝、水表及水表井安裝、水龍頭及站管安裝四個部分組成。
入戶工程量大面廣,幾萬戶居
民,且入戶管道長短不一。入戶分部工程的單元以單位水廠內的村組街道作為評定單元。村組戶數較少,就合并幾個村組為一個評定單元,原則確保每個評定單元的入戶數量相近,我們以200戶左右為一個評定單元。
每個單元工程的評定資料分為
土方開挖、管道安裝、土方回填、水表安裝、水表井制作安裝、水龍頭及站管安裝等。在入戶工程質量控制中,中間產品管材及管件、水表、閘閥、水龍頭等配件均須有生產許可證、出廠合格證、試驗報告等。施工管理及質量評定標準應符合《給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
3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項目劃分注意事項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參照基建項目結合本身工程特點進行項目劃分,但飲水安全工程內容多、規模小,不能死搬硬套。首先,在分部工程劃分上應保證同一單位工程中,同類型分部工程的工程量相差不能太大,一般不宜超過30%,同一單位工程中的分部工程數量不應少于5個,分部工程中的單元工程數量不應少于3個;其次,現有的水利工程質量評定標準及評定表還不能滿足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的需要,很多單元工程就要參照市政、水利、給排水等工程的質量評定標準進行評定。建設單位或監理單位在工程施工前,要結合相關規范要求補充相應的質量評定標準及評定表,使工程質量等級有明確的評定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