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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P2P網絡借貸;銀行P2P平臺;互聯網金融;商業銀行
中圖分類號:F830.31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674-0017-2015(10)-0013-05
我國P2P網絡借貸從2006年起步,2013年末全國范圍內活躍的P2P平臺已超過350家,累計交易額超過600億元。2014年末全國P2P平臺數量增長至2358家,其中活躍的P2P平臺1680家,全年累計成交額3291.94億元。隨著我國P2P網絡借貸行業的迅猛發展,平臺借款主體范圍不斷擴大,P2P衍生出P2B(Person to Business,個人對企業)、P2C(Personal to Company & Platform to Credit Assignment,個人對非金融機構)、P2G(Private to Government,個人對政府項目)等新模式,業務范圍也從傳統的信用借貸、擔保/抵押借貸擴展到供應鏈金融、理財、資產交易乃至支付、征信等領域。
一、設立P2P平臺對商業銀行的戰略意義
P2P網絡借貸直指商業銀行的服務盲區,滿足了長尾人群的經營消費融資需求,拓展了新的投融資渠道。P2P網絡借貸目前仍集中于小額信貸直接融資,業務領域與銀行尚無實質上的競爭,但隨著P2P產品日漸復雜化、投資服務日趨全面化、風險定價能力日益專業化,P2P平臺業務發展將越來越多地與銀行產生交叉和競爭,長期來看必將對商業銀行的金融中介角色、資產負債業務甚至中間業務造成不小的沖擊和影響。商業銀行試水P2P行業對其主動適應互聯網金融戰略轉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構建產品創新試驗平臺,搶占互聯網金融高地。商業銀行可以在P2P平臺試驗互聯網金融創新產品,通過基于用戶導向的產品和服務創新搶先拓展和占領市場、培育差異化競爭優勢,提高競爭門檻、鞏固市場地位。
(二)低成本進入金融服務長尾市場,推動商業銀行業務從批發向零售轉型。建立P2P平臺中介,為有合適基礎資產對應的社會化融資需求對接網上海量低成本資金,可以準確高效地滿足小微企業和個人創業者的信貸需求,并將風險轉移給投資者承擔,從而有效破解商業銀行小微信貸業務困局,推動銀行業務向零售轉型。P2P平臺業務可以成為現有銀行業務的有益補充。
(三)有效規避銀行業監管政策限制,優化資產結構配置。P2P平臺可以在不消耗經濟資本和占用信貸規模的前提下為客戶提供融資服務,有效規避貸款額度、存貸比、撥貸比等監管政策限制。通過在P2P平臺發售金融資產交易創新產品,實現部分信貸資產出表的規范化和標準化,促進資產存量和增量業務互補發展,騰挪信貸規模、調整資產結構、優化資源配置。
(四)充分發揮集團化、規模化經營優勢,向客戶提供多渠道資金融通。商業銀行P2P平臺可以與銀行、證券、基金、信托、保險、信息咨詢、電子商務乃至實業等關聯機構之間共享資源、優勢互補、聯動發展,突破傳統渠道、業務和產品局限,向客戶提供一攬子跨界綜合金融服務方案,有效提升跨市場多渠道全面服務客戶能力,培育和維護優質核心客戶。
二、銀行系P2P平臺發展情況
為了應對市場競爭,雖然相關監管政策尚未完全明朗,多家銀行(或其母機構)已經開始提前布局,銀行系P2P平臺進入爆發期。
(一)多數平臺為銀行自建,部分城商行將P2P平臺或項目納入直銷銀行。除開鑫貸、陸金所、民生易貸以外,其它上線平臺均為銀行自建,江蘇銀行、寧波銀行、恒豐銀行將P2P投融資平臺或項目納入直銷銀行。銀行自建P2P平臺主要是做業務撮合,解決銀行客戶的投融資需求,成為銀行業務蓄水池;在銀行之外注冊公司運營的P2P平臺,如陸金所、開鑫貸等,業務范圍更廣,除銀行外,也與小貸公司等其它機構進行項目合作。
(二)平臺項目投資人多為個人客戶,投資門檻明顯低于銀行理財產品。目前,多數銀行系P2P平臺項目僅面向個人投資者。只有陸金所、招商銀行小企業e家兩家平臺項目同時也向機構或企業客戶開放。平臺項目投資門檻明顯低于銀行理財產品,招商銀行小企業e家投資門檻最高,為5萬元;包商銀行小馬bank最低,僅100元;陸金所、開鑫貸和青島銀行財富e屋為1萬元;其它均為1000元。較低的投資門檻有利于吸引更多個人投資者,有效分散了平臺的投資端風險。平臺項目突破銀行傳統理財產品的局限,可以滿足風險承受能力更強的客戶群體的投資理財需求,開拓了新的廣闊投資服務市場空間。
(三)借款人主要是中小微企業和個人創業者,平臺項目來源廣泛。平臺項目借款人多是急需短期融資的企業和個人,以中小微企業和個人創業者為主。平臺項目來源廣泛,如對公貸款、零售貸款、應收賬款融資、銀行承兌匯票、商業承兌匯票、保單甚至是理財產品等。平臺有效拓展了借貸人群的范圍,在不占用銀行經濟資本和信貸規模的前提下為客戶提供融資服務,規避資本約束等銀行業相關政策限制,開拓了信貸資產出表新渠道,提高了資產流動性。
(四)多家銀行采用O2O(Online To Offline,線上到線下)模式參與平臺風險控制,項目投資收益率遠低于非銀行系平臺。除陸金所、民生易貸、開鑫貸由平臺公司進行風險控制外,其它平臺均由商業銀行參與平臺風險控制,方式一般采用線下與線上相結合,內容主要包括線下盡職調查、風險評估、授信審核等。銀行系P2P平臺項目均選擇事先設定的定價方式,其中,陸金所和開鑫貸的項目投資收益最高,但仍明顯低于行業平均水平。由于銀行系平臺信用高、風險控制好,雖然項目投資收益率遠于非銀行系平臺,但是仍然受到熱捧。
(五)大多數平臺引入了第三方資金托管,不提供資金擔保增信成為主流模式。為避免平臺擅自挪用資金問題,大多數銀行系P2P平臺委托第三方機構對用戶賬戶資金進行管理,以保證交易資金安全。第三方資金托管方式有兩種,一種是選擇獲得《支付業務許可證》的非金融支付服務機構進行資金托管,如陸金所、招商銀行小企業e家、寧波銀行的投融資平臺、青島銀行財富e屋等;另一種是選擇銀行進行資金托管,如開鑫貸等。另外,也有少數銀行自建平臺由本行自行管理資金,如包商銀行小馬bank。為保證投資者資金安全和轉嫁風險,部分平臺還引入第三方擔保公司,在借款方未能履行還款責任時,向投資者全部或部分償還未償本息,如陸金所、開鑫貸、齊商銀行齊樂融融E、江蘇銀行融e信。多數銀行系平臺并不提供擔保增信。提供擔保增信服務僅是過渡做法,長期來看不提供擔保才是主流和趨勢。
三、銀行系P2P平臺的主要風險
依托商業銀行強大的信息技術實力、豐富的傳統信貸經驗、成熟的企業管理機制以及完善的風險管理體系,銀行系P2P平臺在推出伊始,就有相對完善的風控考慮。迄今為止,銀行系P2P平臺尚未曝出不能及時兌付的案例,但這并不代表絕對安全。
(一)政策風險。P2P行業規模日增、風險頻發,將加速P2P監管落地。銀監會已經提出四條監管紅線,即明確平臺的中介性質、平臺本身不得提供擔保、不得將歸集資金搞資金池、不得非法吸收公眾資金。人民銀行也明確了三個雷區,即不能做資金池、不能自融和虛構借款人。總體看來,政府對P2P行業持支持態度,中長期政策將保持較寬松的態勢,但在更詳細的監管政策出臺之前,仍存在著一定的不確定性。
(二)關聯風險。關聯風險有兩個層面,一是不同業務主體之間的關聯。二是同一業務主體中不同業務之間的關聯。銀行系P2P平臺關聯風險主要存在于涉及第三方服務和保證的業務,包括關聯借款企業的項目風險(P2B模式)、合作小貸公司的道德風險(O2O模式)、關聯擔保機構的擔保風險(抵押/擔保模式、O2O模式)等。部分尋找關聯公司為投資者保證的銀行系P2P平臺,其業務主體內部仍然存在風險,分擔和轉化風險的機制尚不健全。隨著平臺業務規模擴大,關聯保證公司可能杠杠率過高,超出自身保證能力。
第三,小額信貸技術風險。小額信貸技術風險是指平臺沒有能夠運用合適的小額信貸技術而帶來的客戶源頭的風險。銀行系P2P平臺風險的根源還是來自于小額信貸技術,主要存在兩個方面:一是小額信貸技術不夠成熟?;诨ヂ摼W和大數據等新技術挖掘數據的探索,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小額信貸風險控制水平,但技術成熟度和制度有效性仍有待于時間和市場的進一步檢驗。二是線下盡職調查成本高企。受限于國內不健全的信用體系,借款人和評估者雙方信息并不對稱,為保證信用評級數據的真實可靠完整,需要花費大量時間和費用在線下對借款人進行盡職調查,否則將導致客戶違約和平臺運營風險上升。
(四)類資產證券化風險。通過將應收賬款、信貸資產等標的證券化并在P2P平臺交易,商業銀行可以改善資本充足率、增加流動性、優化資產結構、擴大中間業務收入、分散和轉移風險,但也存在一定的問題。一是道德風險,主要表現為貸款標準惡化。商業銀行或P2P平臺與投資者在類資產證券化交易中存在信息和利益的不對稱,可能使銀行或平臺放松風險控制要求、隱藏負面信息和交易風險、忽視和降低對證券化基礎資產的風控和管理。二是基礎資產風險。當基礎資產受到市場和政策因素影響質量下降時,風險將沿著交易鏈條傳播給投資者和利益性相關者。三是隔離風險。部分類資產證券化并未使用“破產隔離”技術實現證券化基礎資產與發行人破產的風險隔離。部分銀行系P2P平臺的合作小貸公司本身就是小額信貸資產證券化的發行人,一旦發生破產或者重大損失,小額貸款資產收益權憑證投資者的收益將可能無法保證。四是產品異化風險。為吸引投資者,平臺項目產品設計異化,期限較短、收益較高可能導致期限和金額錯位配置,流動性壓力增大。
(五)中間賬戶監管風險。中間賬戶是P2P平臺以交易核實和轉賬結算為目的,在銀行或第三方支付平臺開設的資金賬戶。目前,P2P平臺的中間資金賬戶普遍處于監管真空狀態。雖然部分銀行系P2P平臺宣布已采用第三方資金托管,但由于第三方機構一般只允許平臺和個人開戶,并不承諾承擔操作和監管責任,平臺實際上可以獨立支配中間賬戶的資金。中間賬戶并未受到實質性監管,平臺(尤其是非銀行自建平臺)挪用資金的風險始終存在。
(六)信息披露風險。目前P2P行業整體信息透明度不高,銀行系P2P平臺很少披露平臺財務報告和投資者最關心的壞賬率等信息。即使偶有披露,由于未經審計缺乏公信力、適用會計準則不明、壞賬率等指標計算方法不一等原因,投資者仍難以了解平臺投資決策實質和真實運營狀況。
四、商業銀行應對策略建議
P2P網絡借貸方興未艾,商業銀行應積極關注監管政策動向,主動參與行業競爭、搶占市場先機、把握業務機會,結合自身經營管理優勢,在加強風險控制前提下審慎拓展業務范圍,循序綜合統籌戰略布局和規劃設計。
(一)主動加強與優質P2P平臺的合作。一是依托商業銀行的品牌美譽和強大科技力量,開發集跨行支付與資金監管功能于一體的P2P托管系統,向合作P2P平臺提供資金托管和清結算服務,迅速進入市場分享行業發展紅利,獲取托管費和沉淀資金帶來的收益。二是向合作P2P平臺推薦部分優質項目和小微企業借款人,可以在投資咨詢、盡職調查、貸后管理、資金結算等業務環節獲得中間服務收入并積累P2P行業經驗,培養小微信貸業務專業人才。
(二)自建或收購P2P平臺。依托商業銀行豐富的客戶、產品資源和海量數據儲備等進行差異化競爭,打造獨立自主、特色鮮明的開放式P2P(P2B/P2G)平臺品牌。在加強平臺業務風險控制、做好平臺業務與銀行業務風險隔離的前提下,循序漸進,從低風險的票據存款質押產品、行內客戶及項目出發,逐步增加創新產品種類、豐富定價方式、擴大業務領域和服務范圍,拓展盤活非標資產渠道、創造相關中間費用收入增量,為客戶提供多類金融增值服務和創新產品,鞏固客戶關系、增加客戶黏性。自主P2P平臺也可以成為第三方交易平臺,成為其它金融機構和平臺的分銷通道,獲取收益分成,創造更多中間業務收入。
一是平臺定位。將平臺定位為銀行業務蓄水池和開放的互聯網金融創新試驗平臺,依托商業銀行細分優勢進行差異化競爭,樹立互聯網金融特色品牌形象和行業地位。
二是客戶篩選。借款人選擇那些難以滿足銀行信貸條件、要求資金快速到賬卻受限于銀行信貸流程或者有足額擔保/抵押的客戶,如擁有豐富上下游數據的中小微企業、擁有豐富交易數據的電商平臺、合作擔保公司擔保的優質客戶等。投資人則瞄準個人客戶、企業類客戶和機構類客戶。
三是項目來源。主要來源于商業銀行對公貸款和零售貸款,包括票據資產、供應鏈金融優質中小企業貸款、房地產和城鎮化等對公貸款項目、小微企業和個人信用貸款等。同時,平臺也提供其它合作機構的產品分銷。
四是產品形態。包括低風險的承兌票據、定期存單質押類產品;中等風險的應收賬款、其它抵押貸款類產品;高風險的信用類融資、極速簡化融資產品;作為資產出口項的存量和增量非標資產證券化產品。
五是產品定價。既有事先設定方式,主要面向中、低風險和非標資產證券化產品;也有網上競價方式,主要面向高風險的信用類融資、極速簡化融資產品。
六是收費模式。向借款人收費,可對不同融資期限按金額一定比率收取服務費;向投資人收費,可對投資獲利收益按一定比例收取管理費;向合作機構提供咨詢、托管、分銷等服務,可以收取相應的中間服務費用;客戶賬戶管理和資金劃轉也可酌情收取或免收手續費。
七是運作模式。采用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模式,主要通過線上方式獲取投資人、銷售產品、結算資金;通過線下方式獲取借款人、審核項目、進行盡職調查以及對公投資者營銷。對于合作擔保公司推薦項目、第三方平臺分銷產品以及部分信用類融資、極速簡化融資產品,也通過可以線上方式獲取借款人和部分項目產品。另外,可以構建平臺內部二級市場,投資者可以相互(折價或溢價)交易所持產品。
八是風險控制。有效隔離和限定P2P平臺風險,對平臺業務和銀行業務實施分賬管理;加強對關聯借款企業和小貸公司、擔保機構等合作機構的準入、管理和監督;注重源頭風險管理,及時披露基礎資產信息;加強平臺流動性管理,將自建P2P平臺納入銀行全面風險管理體系;使用本行資金托管和清結算系統對中間賬戶進行監管,防范合作平臺資金池風險;定期披露平臺運營相關信息,提高信息透明度;構建信用評級和風險準備金機制,逐步推行去擔?;?。
(三)持續改進完善小額信貸技術。積極運用大數據等新技術,持續改進小額信貸風險管理技術,不斷增強風險定價能力、提升風險防控水平。運用數學建模或人工智能和機器學習技術對大量小微企業和個人創業者的數據信息進行大數據分析,結合實時、歷史和全局的相關業務數據,有效批量識別具有市場潛力的中小企業客戶和個人創業者,發現和掌握其風險特征,針對不同風險點實施相應控制措施,及時獲取挖掘有效的風險預警信息,準確進行風險定價和風險管理。
(四)構建一站式綜合金融服務網絡平臺。引入互聯網思維改造管理架構、優化業務流程,持續簡化用戶操作,運用“極簡”思維提供優質客戶體驗。以客戶為中心,從客戶需求和體驗出發,運用云計算、社交網絡、移動互聯網等信息技術,深度融合金融功能和消費場景,構建細節優美、流程簡單、使用便利、靈活開放、個性智能、功能豐富的一站式綜合金融服務網絡平臺,提升服務效率和質量。
(五)建立行業風險信息聯合防控和互聯網征信機制。加強與銀行同業、P2P平臺、小貸公司、擔保公司、保理公司、電商平臺等機構的合作,共享P2P網絡借貸行業風險信息和互聯網征信信息,提高對風險的識別和處置效率,推動建立行業風險信息聯合防控機制和互聯網征信機制。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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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Development Status of Bank-class P2P Network Lending and
Countermeasures for Commercial Banks
SHEN Zirong XU Shaotong
(Postdoctoral Program of Institute of Finance & Banking, Beijing 100732
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 Postdoctoral Program of China CITIC Bank Beijing 100027)
關鍵詞:非利息業務 國際比較 非利息收入占比 多元化經營
隨著金融自由化的發展和銀行業競爭程度的加劇,為了應對新的經營環境,我國商業銀行在不斷地拓展其業務范圍,這使得非利息業務收入在銀行的經營收入中所占的比重不斷增加,2008年末,我國非利息業務收入在營運收入中的比重已達到13%,在1999年,非利息業務收入占比不到6%。非利息業務正逐漸成為我國商業銀行的主要業務。
而在國際銀行業發展史上,銀行的非利息業務已有160多年的歷史,從20世紀80年代以來,西方發達國家商業銀行的非利息業務以驚人的速度迅猛發展,為銀行業注入了活力,成為新的競爭核心。通過將我國商業銀行與國外主要商業銀行的非利息業務進行比較,可以發現我國銀行這方面的差距,并對國外該類業務的發展方式與路徑進行借鑒。
一、相關概念與文獻綜述
1、非利息業務的定義
非利息收入(Non-interest Income)是西方銀行業在實踐中所總結出的一個的概念,用來與傳統的利息收入做分區。從上世紀80年代起,非利息收入在西方銀行總收入中的占比不斷提高,影響力越來越大,這一概念遂被寫入教科書,并得到了學術界和理論界的關注。通過損益表上收入的來源不同,可以將其劃分為利息收入和非利息收入,而與這兩類收入對應的業務即為利息收入業務和非利息收入業務。
在我國,非利息收入業務這一表達方式并不多見,而按中國人民銀行《商業銀行中間業務暫行規定》的界定,商業銀行中間業務是指不構成商業銀行表內資產、表內負債,形成銀行非利息收入的業務,主要包括:支付結算業務、銀行卡業務、類業務、擔保類業務、承諾類業務、交易類業務、基金托管類業務、咨詢顧問類業務、其他業務等九大類。
2、文獻綜述
目前我國關于非利息業務的文獻還較少,主要研究集中在非利息業務發展的問題以及對銀行績效的影響方面。赫國勝(2003)在總結我國商業銀行非利息收入業務存在的問題的基礎上,認為應當結合中國的實際情況進行產品拓寬,改善收入結構不僅能夠增加收入來源,而且能有效降低經營風險;鄒江等(2004)通過對比分析中外商業銀行收入結構的差異,提出了我國商業銀行目前對非利息業務重視不夠,應當對其進行重新定位,作為新的利潤增長點,確立其與利息業務相當的戰略地位;王勇等(2006)指出國內商業銀行在非利息收入業務發展上存在兩個問題,一是業務品種少且深度不夠,二是總量不大利潤貢獻小,他認為應當借鑒國際經驗,積極進行非利息業務的創新,在收入結構中增加非利息收入的占比。薛鴻健(2006)從發展動因、收入構成、銀行類型、綜合影響方面分析了過去20年間美國商業銀行業非利息收入的發展變化, 以期為中國商業銀行業發展中間業務提供階段性目標與路徑參考,他認為增加收入結構中非利息收入的占比能夠使商業銀行穩定收入和增加利潤,并降低經營風險。另外,近年來國內一些學者針對收入結構對我國銀行經營績效的影響,從定量角度也進行了分析。遲國泰等(2006)利用隨機前沿法和數據包絡法,檢驗了14家主要商業銀行的收入結構與收入效率的相關關系,提出提高非利息收入對中國商業銀行業總收入綜合技術效率存在正向影響的論斷。
二、我國商業銀行非利息收入的現狀
我國商業銀行經過二十幾年的探索與發展,非利息收入業務得到了長足的發展,其在收入結構中的地位也有所上升。而且,非利息收入業務的構成也愈加豐富,為其進一步發展和提升創造了空間和提供了動力。
1、非利息收入占比情況
國內大多數商業銀行已經開始對非利息業務的發展給予了足夠的重視,加強了人力、財力等資源配置,通過擴大收入來源,增加產品創新等方式來發展非利息業務,改善收入結構。
我國上市商業銀行在2000―2008年間,非利息收入的規模及其在營業收入中的占比都有一定程度的提升。其中,非利息收入總體規模從1999年的不足100億元,增長至2008年1800億元,增長了近20倍。而占比水平從不足2%,到目前圍繞著15%上下波動。另外,雖然非利息收入的總量提高較快,但是占比在2002年以后并沒有太大變化,說明非利息收入與凈利息收入的增長是同步的,只是隨著銀行規模的擴張而擴張,其仍處于附屬地位,對商業銀行收益水平的貢獻程度仍十分有限。
2、非利息業務構成分析
在上市銀行的非利息收入構成中,手續費及傭金凈收入的占比最高,基本在50%以上,從2004―2008年呈現顯著上升趨勢。而投資凈收益隨年度不斷波動,但是沒有上升的趨勢,這說明商業銀行在投資管理方面存在水平不足或者重視程度低等現狀,原因可能在于商業銀行曾經受制于嚴格的分業經營,投資經驗有限,而且在投資對象方面受到的限制雖然逐步減少但是仍然繁多,所以銀行在進行投資活動時動力不足,該項業務增量較小。同樣的,其他業務凈收益隨著各家銀行不同差異較大,但是總體而言,雖然逐年上升,但是上升速度較慢。所以,上市商業銀行的各類非利息收入發展極為不均衡,除了手續費及傭金凈收入外,其他類非利息業務發展有限。
三、與國際先進商業銀行非利息業務開展情況的比較
1、非利息收入占比的比較
這里,主要選用2006年的數據進行比較,原因是2007年到2009年金融危機期間,國外的大型金融機構遭受了巨大的損失,并不能代表其經營水平的常態,所以選用了相對正常的最近年份2006年。
國外四大銀行集團的非利息收入占其總收入的比重平均超過50% ,而國內銀行非利息收入業務發展明顯落后于國際水平。這一方面是由于國外商業銀行非利息收入業務開展種類繁多,如托管類、做市商類、衍生產品交易和投資銀行業務等都有涉及且發展相對成熟。而國內的商業銀行在非利息收入業務的開展上仍然受到政策限制。另一方面,國內資本市場的不成熟也導致商業銀行開展衍生品交易和投行等業務受阻,這也很大程度的降低了商業銀行的非利息收入。同時,中國人民銀行及銀行監督管理部門對于商業銀行從事投資業務以及風險控制方面嚴謹、審慎的態度也是制約國內商業銀行收入業務發展的一個重要因素。
2、非利息收入構成比較分析
西方發達國家商業銀行的管理模式通常采用金融集團的形式,經營方式則多數采取混業之中的分業經營,其經營范圍不僅涵蓋傳統的商業銀行業務,而且還從事信托業務、投資銀行業務、共同基金業務、保險業務甚至股權投資業務。西方商業銀行的非利息業務大致可分為四大類,一是結算運營類業務;二是交易、投資及保險業務;三是信用卡類業務;四是數據處理服務和ATM等其他業務。大型銀行集團的非利息業務收入中,資產管理、投資銀行和證券經紀收入占比70%左右,與傳統銀行業務相關的賬戶收費、信用卡以及結算業務等收費業務占比30%左右。
與西方商業銀行相比,我國商業銀行起步較晚,且長期受銀行業分業經營限制,除目前實際上已有混業經營跡象的光大集團、中信集團等少數金融集團設有專門的商業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來從事具體的業務外,其他絕大部分商業銀行主要從事傳統的存貸款業務,即使涉足其他金融領域也基本上是采取通過的方式來進行。下面就我國商業銀行與西方商業銀行的業務經營范圍作個簡要的比較:雖然我國商業銀行的業務也涉及到了各個領域,但是業務范圍仍受限制。但是相信隨著改革的深入和混業經營的推進,我國商業銀行將逐漸與西方商業銀行的業務范圍趨同。
四、政策建議
從前兩部分的現狀描述與比較發現,雖然非利息業務已經有了一定程度的發展,但是與國際先進商業銀行相比,非利息收入占比仍然比較單一。而且從業務構成來看,非利息業務主要構成仍為手續費與傭金收入,而投資收益、匯兌收益仍處于邊緣位置,發展水平處于初級階段。根據本文的比較,可以為我國商業銀行制定合理的非利息收入占比水平得出以下幾點啟示:
1. 增加非利息收入在營業收入中的占比
目前的商業銀行已經不僅僅是簡單的中介機構,更是為客戶提供全面服務的“金融超市”,而非利息業務愈加重要,與資產、負債業務成為商業銀行的三大業務支柱之一。因此,完善商業銀行的服務和產品品種,是目前商業銀行業務發展的主流。特別是隨著外資銀行進入中國,對我國銀行業務的沖擊之一就是對中間業務市場的爭奪。而且國內外的經驗證據和本文的結論也表明:一定程度上非利息收入占比的提高不僅能夠擴大收入來源,提高經濟效益,還能有效地降低經營風險,提高銀行經營的穩健性。我國商業銀行應當提高對非利息收入業務的重視程度,將其作為未來利潤增長的突破點,積極向國外成熟的銀行學習,擴大其在收入結構中的占比,積極開展多元化經營,才能在激烈的競爭中利于不敗之地。
2. 發展非利息業務應當堅持審慎的原則
在發展非利息業務時,應當堅持審慎的原則,不應當盲目的擴大非利息收入,追求比例的提高,這反而會削弱主營業務的競爭能力。歐美的商業銀行發展時間較長,相對比較成熟,對非利息業務(如服務類和交易類業務)的掌控能力較好,而中國的商業銀行在這方面仍處于起步階段,一些配套的機制還不完善,貿然擴大非利息業務會造成凈利息業務不能獲得充足的資源支持而面臨萎縮的風險;另外,我國實行分業經營,歐美銀行的一些非利息業務類型在我國并不可行,所以盲目地以歐美銀行營業收入中40%的非利息收入占比為目標是不切實際的。因此,在向歐美成熟的商業銀行學習的過程中,中國商業銀行不應當照搬歐美經驗,而應當根據中國的實際情況和衡量自身的實力水平,為非利息業務的發展制定長期的策略,在保證經營穩健的同時追求多元化收益。
3. 增強對非利息業務的風險控制
銀行在開展非利息業務的同時,不能忽視對該類業務風險的控制,使其變化保持在掌控范圍之內。因此,我國商業銀行應該強化對非利息業務的風險意識,加強風險控制。一方面應積極主動地設計開發各類能夠發揮自由資源優勢、易被客戶接受的創新型新產品、新業務,以應對客戶對金融服務的多元化需求,維持客戶忠誠度;另一方面采取措施防范風險,健全商業銀行風險內控機制,完善各類業務的規章制度和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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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個人住房信貸業務發展情況匯報
x銀監分局:
根據你局《關于召開商業銀行房地產信貸業務部門經理聯席會議的通知》的要求,現將我行個人住房信貸業務發展情況匯報如下:
一、至XX年8月房地產信貸業務發展情況
我行個人住房貸款中大部分是自建房貸款,其次是住房二手樓貸款,住房一手樓貸款很少。自截止XX年8月末我行個人住房貸款(含個人商用房貸款)余額為x萬元,比年初減少x萬元。其中住房一手樓貸款(含商用房一手樓貸款)余額為x萬元,比年初減少x萬元,占個人住房貸款總額的x;住房二手樓貸款(含商用房二手樓貸款)余額為x萬元,比年初減少x萬元,占個人住房貸款總額的x;自建房貸款余額為x萬元,比年初減少x萬元,占個人住房貸款總額的x。
年初至8月末個人貸款發放收回情況:年初至8月末全行只發放x筆個人住房貸款(住房二手樓貸款)共x萬元。今年以來全行個人住房貸款共結清銷戶x戶x萬元。其中住房一手樓貸款結清銷戶x戶x萬元,住房二手樓貸款結清銷戶x戶x萬元,自建房貸款結清銷戶x戶x萬元。
二、我行個人住房貸款的資產質量情況
XX年8月末我行個人住房不良貸款余額為x萬元,不良占比為x,不良余額比年初下降x萬元,不良占比比年初上升x個百分點,其中住房一手樓貸款不良余額為x萬元,不良占比為x,不良余額比年初下降x萬元,不良占比比年初上升x個百分點;住房二手樓貸款不良余額為x萬元,不良占比為x%,不良余額比年初下降x萬元,不良占比比年初上升x個百分點;自建房貸款不良余額為x萬元,不良占比為x%,不良余額比年初下降x萬元,不良占比比年初下降x個百分點。
我行前8月新發生個人住房不良貸款共有x戶x萬元,其中住房一手樓貸款x戶x萬元,住房二手樓貸款x戶x萬元,自建房貸款x戶x萬元。
由此可見,我行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一手樓貸款雖然貸款余額占比小,但住房一手樓貸款不良余額較大,不良占比較高,風險較大。相較而言,我行自建房貸款不良占比較小,且比年初有所下降,而住房一手樓貸款和住房二手樓貸款的不良占比均比年初有所上升。
總體而言,我行XX年前8月在個人住房貸款不良余額比年初下降x萬元,個人住房貸款累計收回x萬元以及新發放個人住房貸款只有x萬元的情況下,不良占比比年初上升x個百分點。從貸款品種來看,全行現有三類個人住房貸款品種的不良占比均在x以上,住房一手樓貸款不良占比甚至高達x,均高于省農行規定的單個貸款品種不良占比不能超過x的比例。
三、我行個人住房貸款的主要風險分析
1、收入證明存在虛假現象,且x地區社會經濟發展相對緩慢,第一還款來源風險明顯。為取得住房貸款,借款人千方百計取得所在單位的虛假收入證明,很多單位也應借款人的要求出具不實證明,導致銀行無法真正把握借款人的風險狀況,第一還款來缺失,形成信貸風險。
2、信用環境、司法環境不盡人意,執行個人住房貸款抵押物往往遇到起訴清收難,抵押物處置損失大,第二還款來源風險現顯。對貸款抵押物起訴清收要經過受理、審理、判決、申請執行、執行、拍賣抵押物歸還貸款本息等一系列過程,持續時間長,難度大。同時,由于執法環境不佳,往往“贏了官司輸了錢”。另外,由于部分房產評估中介機構為謀取利益出具不實房產價值評估書,個人住房貸款在發放時抵押物評估價就過高,導致抵押物拍賣價款不足以全額收回不良貸款本息,形成貸款損失。
3、信貸人員對業務、操作流程不熟悉,形成操作風險,甚至涉嫌假按揭現象。業務操作風險,直接導致我行住房貸款風險,教訓十分深刻。
四、今后的工作思路
1、加強學習和培訓,嚴格執行個人住房貸款規章制度。去年末,省行對所有個貸品種進行整合,編印了《個人信貸產品操作手冊》,該手冊不僅是辦理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規范性文件,更是個貸從業人員學習信貸規章制度的教科書。我行組織有關業務人員進行認真學習,熟悉個人住房貸款規章制度和房地產業務知識,了解相關行業信息,不斷提高業務能力和風險識別能力。
2、強化對個人住房貸款的風險管理,加快不良貸款處置。
充分利用人民銀行個人征信系統、信貸管理系統和綜合應用系統,采取在線監測和現場檢查相結合的方式,及時發現個人住房貸款的風險預警信號,在異常風險發生前后及時采取相應防范措施,并共享本行其他機構和其他商業銀行的信貸業務上的失誤等信息,將風險控制的關口前移,保證我行信貸資金的安全。同時,還要加強同法院執行部門、拍賣機構的溝通協調,加大對存量個人住房不良貸款的處置力度。
3、要積極探索住房信貸業務風險防范方法與措施,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與其他商業銀行展開良性競爭,適度發展我行的個人住房貸款業務。在二手樓業務方面,我們要切實利用我行實行的抵押物內部評估、取消公證等減輕借款人費用支出的優勢,努力拓展優質個人住房貸款客戶,重點支持以自用為目的的購房和與自身經濟能力相適應的購買行為。在適當時機,選擇優質房地產發展商發放房地產開發貸款,并配套發放一手樓按揭貸款,增強我行的市場競爭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