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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FIDIC合同條款中,對工程保險有明確和嚴格的的要求。承包商在簽訂工程合同后,自開工之日起就有建設并照管工程的責任,直至業主發出最終驗收證書為止。因建筑工程工期較長,受外界各種情況影響較大,為此承擔的風險也高。比如當雨季到來時,暴雨和洪水會導致山體滑坡、泥石流等災害,對路基產生較嚴重的損害。
業主為了保護工程項目的利益,往往在合同條款中要求承包商對所建工程連同材料和待安裝的工程設備投保,同時也要求承包商對人身或財產損害和第三者責任險投保。對保險公司的選擇可能是業主指定,也可能是承包商自己選擇。承包商選擇保險公司時,應特別注意其賠償能力和資信,并認真閱讀理解保險條款及有關細節,為更準確掌握理解保險條款,承包商可參加保險專家的講座。在對投保的險種選擇時,要分析施工過程中發生各種事故的可能性,準確的選擇合格的保險險種。有的合同條款已指定了承包商必須投保的險種,如建筑工程一切險、第三者責任險等,在投保時就必須按合同條款指定險種進行投保。簽訂保險合同前,須與保險公司磋商的主要保險條款和應注意仔細閱讀理解的保險條款有以下幾點:
1·1保險合同的保險范圍
保險合同中規定那些責任和事故是在保險公司保險范圍內的,那些責任和事故不是在保險公司保險范圍內的。保險范圍將直接影響出現風險事故后保險公司是否受理索賠,所以要注意明確保險范圍。
1·2保險合同的免賠金額
在保險合同中規定的絕對免賠額和絕對免賠率,保險合同中規定了免賠額和免賠率在簽訂合同前要確定,出現風險事故后計算出的損失金額如在免賠金額內的,保險公司將不予賠償。
1·3合同規定的保險理賠程序和要求
出現風險事故后將按合同規定的保險理賠程序進行理賠工作。并按照合同理賠條款的要求執行。如:合同中規定出險后承包人需在一定的期限內以書面形式報案,超出期限需經保險公司書面同意等。在與保險公司簽訂了保險合同后,承包商應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業主提供已按合同條款要求所投的各種保險已生效的證明,并向業主提供保險合同副本。所簽訂的保險單應與發出中標通知書前達成的合同總條款一致。
2出險后的工作
在承包商履行合同的過程中,發生了風險事故后,承包商的相關業務人員應立即趕到事故現場,了解事故發生原因,勘查事故現場,同時組織人力,機械對事故現場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損失的進一步擴大,并努力將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在保險公司代表或檢驗人員到達事故現場進行勘查之前,承包商還應組織人員保護好事故發生現場及有關實物證據。
承包商在對事故現場詳細勘查完后,應該在保險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保險公司報案。一般保險公司與承包商工地現場相距很遠,承包商在以書面形式通知保險公司出險情況時可以先進行電話報案,以最快速度通知保險公司。接著向保險公司報送書面形式的出險通知單。出險通知單的報送可用多種方式,如郵寄、電傳等,但要注意報送出險通知單要留有底稿,并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明,以證明承包商是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報案的。出險通知單內應寫明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承包人為減少損失采取的措施,所組織人員、機械數量,因災害損失的金額等內容。同時在出險通知單的附件中要有全面、準確反映受災損失情況的證明資料,這些資料主要由以下幾方面組成:
(1)一份詳細描述事故發生過程,原因及時間、里程樁號和損失金額,并要求保險公司賠償的報告。
(2)由承包人繪制的事故現場平、斷面圖,在圖中應標明里程樁號,原設計標高,原地面線標高,事故發生后測量的地面線標高,及大概的地形地貌變化等內容,以便于對比分析事故發生的范圍,并計算受災損失工程量。
(3)依據所繪制圖紙計算直接受災損失的工作量。也可列出因此事故間接受損失的工作量。例如,雨季發生洪水沖毀施工便道,施工車輛無法通行,導致工期延誤受到損失等。另外將承包商為減少受災損失,防止受災損失進一步擴大而組織人力、機械進行搶險的工作量也計算在內。統計計算完成后,匯總為受災損失計算書,計算書中要特別注明上述情況產生的費用,用以確定索賠金額。
(4)承包商對事故現場所拍攝的影像資料和照片。影像資料和照片要能反映事故發生后現場的情況,要全面、詳細的反映受災后的地形地貌,及有關細節的特寫。并在照片中能反映事故現場的里程樁號和時間,可在一張標示牌上寫明里程和時間,放置在現場顯眼處一同拍攝入照片。
(5)當地水文、地質、氣象部門提供的有關出險時間當地水文資料或日時降雨量分布圖等。
(6)根據保險公司的要求提供作為索賠依據的其它資料、文件、單據等。
3理賠工作
保險公司代表一般在收到出險通知后12h以內到達事故現場,協調有關索賠事宜。保險合同規定有如果保險公司代表在48h內未到達事故現場,將被認為保險人已認可被保險人所申報的事故發生屬實。在保險公司代表或檢驗師勘查現場并計算受災損失后,承包人應對保險公司代表認可的受損失范圍和理賠金額等進行研究,在依據保險合同的基礎上,雙方對有關賠款的一切爭議,都可以協商解決,直至達到一致意見。承包人在對保險公司提出理賠要求時要做到有理、有據、實事求是。證明資料要齊全,理賠款計算要合理,并根據保險合同的相關條款規定辦理理賠工作。
雙方明確受災損失工作量和賠償金額后,須簽訂一份賠款確認書,說明出險原因、過程、受損失工程量及賠款金額等情況。在保險公司支付承包商理賠款后就結束理賠工作了。在理賠工作進行中,承包商要注意整理、收集與保險公司的來往文件、通知書,出險的各類證明資料,并及時歸檔保存好。承包商對理賠工作要指定專人負責,負責人要有較強的責任心,業務精通,熟悉保險合同,并且能夠熟練處理好對外業務往來。
4結束語
工程保險已逐漸成了建筑工程項目經營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熟悉和運用保險合同條款、風險索賠的程序,可以減輕承包商的風險壓力,并降低風險事故發生后承包商的損失。值得注意的是盡管承包商對工程進行了工程保險,但有時保險公司不可能賠償其全部經濟損失。由于建筑工程施工中容易受到各種自然災害和其它災害的影響,所承擔的各種風險比較大,因此承包商仍要經常注意各種潛在的風險征兆,采取各種有力措施,防止事故和災害的發生,并阻止受災后損失的繼續擴大。
論文摘要:根據FIDIC合同條款中對建筑工程中保險的要求,結合在建筑工程保險理賠工作中所遇到的一些情況,闡述了建筑工程保險與理賠的基本方法和一些注意事項。
隨著國民經濟的發展,建筑市場規范不斷的完善,保險工作已成為工程招、投標、建設和管理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因為在承包商對合同履行過程中,由于施工周期長,所遇到各種情況復雜,為了保障承包商的利益不受到意外損失,所有的國際工程承包合同都強制的要求承包商進行各種保險,主要投保工程一切險。這樣當發生意外時可將部分風險損失轉移給保險公司承擔,本文就向保險公司投保,簽訂保險合同以及出險后理賠過程談
一談體會。
1保險合同簽訂
在FIDIC合同條款中,對工程保險有明確和嚴格的的要求。承包商在簽訂工程合同后,自開工之日起就有建設并照管工程的責任,直至業主發出最終驗收證書為止。因建筑工程工期較長,受外界各種情況影響較大,為此承擔的風險也高。比如當雨季到來時,暴雨和洪水會導致山體滑坡、泥石流等災害,對路基產生較嚴重的損害。
業主為了保護工程項目的利益,往往在合同條款中要求承包商對所建工程連同材料和待安裝的工程設備投保,同時也要求承包商對人身或財產損害和第三者責任險投保。對保險公司的選擇可能是業主指定,也可能是承包商自己選擇。承包商選擇保險公司時,應特別注意其賠償能力和資信,并認真閱讀理解保險條款及有關細節,為更準確掌握理解保險條款,承包商可參加保險專家的講座。在對投保的險種選擇時,要分析施工過程中發生各種事故的可能性,準確的選擇合格的保險險種。有的合同條款已指定了承包商必須投保的險種,如建筑工程一切險、第三者責任險等,在投保時就必須按合同條款指定險種進行投保。簽訂保險合同前,須與保險公司磋商的主要保險條款和應注意仔細閱讀理解的保險條款有以下幾點:
1·1保險合同的保險范圍
保險合同中規定那些責任和事故是在保險公司保險范圍內的,那些責任和事故不是在保險公司保險范圍內的。保險范圍將直接影響出現風險事故后保險公司是否受理索賠,所以要注意明確保險范圍。
1·2保險合同的免賠金額
在保險合同中規定的絕對免賠額和絕對免賠率,保險合同中規定了免賠額和免賠率在簽訂合同前要確定,出現風險事故后計算出的損失金額如在免賠金額內的,保險公司將不予賠償。
1·3合同規定的保險理賠程序和要求
出現風險事故后將按合同規定的保險理賠程序進行理賠工作。并按照合同理賠條款的要求執行。如:合同中規定出險后承包人需在一定的期限內以書面形式報案,超出期限需經保險公司書面同意等。在與保險公司簽訂了保險合同后,承包商應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業主提供已按合同條款要求所投的各種保險已生效的證明,并向業主提供保險合同副本。所簽訂的保險單應與發出中標通知書前達成的合同總條款一致。
2出險后的工作
在承包商履行合同的過程中,發生了風險事故后,承包商的相關業務人員應立即趕到事故現場,了解事故發生原因,勘查事故現場,同時組織人力,機械對事故現場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損失的進一步擴大,并努力將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在保險公司代表或檢驗人員到達事故現場進行勘查之前,承包商還應組織人員保護好事故發生現場及有關實物證據。
承包商在對事故現場詳細勘查完后,應該在保險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保險公司報案。一般保險公司與承包商工地現場相距很遠,承包商在以書面形式通知保險公司出險情況時可以先進行電話報案,以最快速度通知保險公司。接著向保險公司報送書面形式的出險通知單。出險通知單的報送可用多種方式,如郵寄、電傳等,但要注意報送出險通知單要留有底稿,并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明,以證明承包商是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報案的。出險通知單內應寫明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承包人為減少損失采取的措施,所組織人員、機械數量,因災害損失的金額等內容。同時在出險通知單的附件中要有全面、準確反映受災損失情況的證明資料,這些資料主要由以下幾方面組成:
(1)一份詳細描述事故發生過程,原因及時間、里程樁號和損失金額,并要求保險公司賠償的報告。
(2)由承包人繪制的事故現場平、斷面圖,在圖中應標明里程樁號,原設計標高,原地面線標高,事故發生后測量的地面線標高,及大概的地形地貌變化等內容,以便于對比分析事故發生的范圍,并計算受災損失工程量。
(3)依據所繪制圖紙計算直接受災損失的工作量。也可列出因此事故間接受損失的工作量。例如,雨季發生洪水沖毀施工便道,施工車輛無法通行,導致工期延誤受到損失等。另外將承包商為減少受災損失,防止受災損失進一步擴大而組織人力、機械進行搶險的工作量也計算在內。統計計算完成后,匯總為受災損失計算書,計算書中要特別注明上述情況產生的費用,用以確定索賠金額。
(4)承包商對事故現場所拍攝的影像資料和照片。影像資料和照片要能反映事故發生后現場的情況,要全面、詳細的反映受災后的地形地貌,及有關細節的特寫。并在照片中能反映事故現場的里程樁號和時間,可在一張標示牌上寫明里程和時間,放置在現場顯眼處一同拍攝入照片。
(5)當地水文、地質、氣象部門提供的有關出險時間當地水文資料或日時降雨量分布圖等。
(6)根據保險公司的要求提供作為索賠依據的其它資料、文件、單據等。
3理賠工作
保險公司代表一般在收到出險通知后12h以內到達事故現場,協調有關索賠事宜。保險合同規定有如果保險公司代表在48h內未到達事故現場,將被認為保險人已認可被保險人所申報的事故發生屬實。在保險公司代表或檢驗師勘查現場并計算受災損失后,承包人應對保險公司代表認可的受損失范圍和理賠金額等進行研究,在依據保險合同的基礎上,雙方對有關賠款的一切爭議,都可以協商解決,直至達到一致意見。承包人在對保險公司提出理賠要求時要做到有理、有據、實事求是。證明資料要齊全,理賠款計算要合理,并根據保險合同的相關條款規定辦理理賠工作。
雙方明確受災損失工作量和賠償金額后,須簽訂一份賠款確認書,說明出險原因、過程、受損失工程量及賠款金額等情況。在保險公司支付承包商理賠款后就結束理賠工作了。在理賠工作進行中,承包商要注意整理、收集與保險公司的來往文件、通知書,出險的各類證明資料,并及時歸檔保存好。承包商對理賠工作要指定專人負責,負責人要有較強的責任心,業務精通,熟悉保險合同,并且能夠熟練處理好對外業務往來。
2002年4月上海外建建設咨詢監理有限公司投保天安保險公司,監理職業責任保險首次在我國試點試行;隨后,各級政府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來推動監理職業責任保險的發展。例如,2003年上海市政府頒布《上海市建設工程監理管理暫行辦法》,明確指出“本市提倡監理單位參加監理責任保險,參加監理責任保險的監理單位在建設工程監理招標投標中享有優先中標權”。2005年6月建設部“全國建設工程監理工作會議”在大連召開,會議上王素卿司長指出:“今明兩年,我們要本著積極推進,穩妥發展,總結經驗,不斷完善的原則;選擇兩、三個省市進行工程監理職業責任保險制度的試點。通過試點,積累經驗?!?012年,經江蘇省保監局的積極努力,在南京舉行全省工程監理責任保險簽約儀式;超過20余家江蘇省內的工程監理公司與紫金保險江蘇分公司簽訂了監理職業責任保險投保協議。自2002年在上海市首次試點監理職業責任保險制度至今已十多年,我國工程職業責任保險制度仍徘徊于起步階段,始終未能實現全面的推廣。主要體現在:①國內各監理公司投保監理職業責任險的比率非常低,社會認可度偏低;②發展不穩定,連貫持續性差,缺少可循規律;③未形成健全的保險體系,保險風險大,保險公司效益不佳等。
1.3研究背景及意義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不斷完善,社會各界對監理工程師提出了更高的期望和要求。與此同時,隨著我國建筑行業行政主管部門對建設工程各項風險責任的落實力度不斷加大,監理人員所肩負的職業責任也越來越大。為了能繼續推動工程監理事業的健康發展,必須要高度重視監理工程師從業人員職業風險的防范。但是,我國目前還沒有形成與現階段國內市場經濟相協調的職業責任制度體系。受建設工程項目的特殊性影響,當有工程事故發生,對監理工程師責任的認定相當困難。因此,合理的劃分和認定監理方在建設工程項目中的所應承擔責任已經成為關系參建各方切身利益的大事。2013年,住建部會執行新版的《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示范文本》。在針對監理人違約責任一項中明確指出:“因監理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監理人應當賠償委托人損失。賠償金額的確定方法在專用條件中約定。監理人承擔部分賠償責任的,其承擔賠償金額由雙方協商確定?!边@就突破了舊版合同范本中規定的“如果因監理人過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托人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監理報酬總額(除去稅金)?!盵1]的賠償上限。監理工程師投保職業責任保險是一項國際慣例,在工程師職業責任保險制度發展成熟和穩定的一些西方發達國家,工程師投保率普遍達到80%以上。然而目前我國國內6600余家監理企業中真正有效開展監理職業責任保險投保業務的不足200家,企業監理責任險投保率僅3%。蓬勃發展的工程監理行業和冷清的監理職業責任保險市場形成了鮮明的對比,造成這種狀況存在很多原因,我國各監理企業對市場上現有的各種監理職業責任保險產品普遍興趣不高,缺少投保主動性。這其中保險產品單一化、保險費率厘定缺乏科學性和針對性是非常重要的一個原因。因此,制定出科學合理的保險費率,既能夠保障保險公司能夠有序開展保險業務,具備充分的資金來對風險進行賠償,提高保險公司產品競爭力;又能夠對監理企業產生足夠的吸引力,使監理企業有興趣參與職業責任保險,形成具備一定規模的社會投保群體,共同分擔風險,最終促進我國工程建設行業的整體健康發展。
2保險費率影響因素和我國職業責任保險產品
2.1國內外對保險費率影響因素的研究成果
國內外很多學者對影響監理職業責任保險費率的因素作了大量的分析討論并取得了豐富的成果。下面舉例分析。①2002年美國AIA,ACEC,NSPE三大機構聯合對數家開展職業責任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進行調查,歸納得到影響保險費率的主要因素有六項,各家公司對這幾種因素重要程度評價并進行排序,如表1。對上述數據進行計算,得到上述六種影響因素的排名順序如下:1)承接項目類別;2)年營業額;3)索賠經歷;4)企業經驗;5)企業所在地;6)承接項目所在地。②2005年天津大學的齊勛在其發表的論文中提出[2],依據調研保險公司、監理協會、監理企業的多位專家對六大因素的評價數據,構架出矩陣模型如下:采用層次分析法(AHP法)計算出上述六種影響因素排序結果如下:1)承接項目類別:2)年營業額;3)索賠經歷;4)企業經驗:5)企業所在地;6)承接項目所在地。③美國AIA/ACEC/NSPE于2006年再一次開展職業責任保險投保業務調研。在本次的調研中重新歸納了七項影響建設工程職業責任保險費率厘定的因素,14家參與調查的公司分別給出了上述七大因素影響費率厘定的重要程度排序。同樣對統計表中的數據進行計算,得到本次調研的七種影響因素排名如下:1)年營業額;2)執業類型;3)索賠經歷;4)項目類型;5)公司經驗;6)公司所在地;7)項目所在地。從上述三例調研和結論分析中,可以看出,雖然各保險公司對厘定職業責任保險費率影響因素的種類及各因素重要性的看法不盡相同,但是對幾個主要因素的認可和排序總體來看還是具有相當強的一致性。
2.2我國現有監理職業責任保險產品情況分析
由于我國開展監理職業責任保險的時間較短,因此國內真正有效開展監理職業責任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并不多,各保險推出的保險產品普遍比較單一。保監會于2007年對我國建設工程監理職業責任保險費率做出如下規定“:監理職業責任保險費率,對于一般的工程監理單位為0.8%,對于通過ISO9000系列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的工程監理單位為0.7%。并在此基礎上視具體的風險狀況,可作上下30%范圍內的浮動。”下面列舉國內開展監理職業責任保險業務的兩家保險公司的費率方案。①天安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建設工程監理職業責任保險費率方案[4]:②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建設工程監理責任保險費率方案:從上面舉例費率表中不難看出,目前國內現行各監理責任保險產品的費率條款中對費率影響因素考慮普遍偏少,甚至對某些風險因素的影響一刀切,不能充分體現不同風險條件的投保差別,無法對投保人形成足夠的吸引力。保險費率的科學厘定是順利推行該保險產品的基礎因素,他直接決定投保人的投保成本和預期補償期望的大小。我國現行監理職業責任保險制度很大程度上是模仿西方發達國家國家的做法,缺少與我國工程建設監理行業實際情況的有效結合,缺乏針對性,必須在此環節加以改進。
3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