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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文教學通訊雜志》2014年第十八期
一、考試與教學嚴重錯位
(一)閱讀:難以讀出語文特質我們語文界的共識是,語言是語文教學的核心。而實用類文本在語言方面與文學作品存在著本質差異。從語言的性質來看,新聞與傳記和科學著作很相像。英伽登指出,科學著作中的語句都是反映客體的,而這些客體又都顯現在語句所描寫的許多觀相中。科學著作中的觀相只是一個有用的工具,它們中可能有的那些裝飾性的因素則完全沒有必要,而且它們常常是有害的。(英伽登《論文學作品》,王逢振譯,河南大學出版社)就是說,在這類著作中語言的能指、所指以及客觀對應物可以認為是相等同的,有一種直接的對應性。在這一點上實用類文本和科學著作有著驚人的相似性,閱讀時可以直接“跨越”語言而把握事實本身。文學作品則不然,由于語言系統指向虛擬世界,能指和所指以及客觀對應物不完全“對接”,所以對語言的揣摩就成為閱讀的重要內容。于是實用類文本的閱讀與文學作品的閱讀就有了本質區別。相比文學類文本,包括新聞與傳記在內的實用類文本,閱讀的難度必然要小得多,而其語言的嚼頭也大大降低,這就是語文教師不屑于講述新聞與傳記的重要原因。所以,如果說教師因為新聞與傳記通俗易懂就不重視,那只是表面現象,深層原因是以內容理解為抓手,很難“讀”出新聞與傳記類文本的語文特質。
(二)考試:不易考出語文特質新課標以引入實用類文本為亮點之一,而現有的考查方式并不能很好地貫徹新課標關于語文性質的規定。首先看工具性。從語文課程內部而言,如果以語言訓練為中心來判斷,工具性并不意味著邏輯訓練。從語文學科和其他學科的關系而言,邏輯歸納的確可以給其他學科提供思維方法,但至少從課程設置角度來說,目前思維訓練并非語文的專利,其他各學科也自有這個教學內容。把新聞與傳記的“實用”簡單歸結為邏輯訓練,并把它和工具性相等同,我想這會導致對新聞與傳記語文工具性的庸俗化理解。其次看人文性。遍觀整個語文新課標試卷,可以說無處不在體現一般的人文性,但是如果說到人文性的重要側面———美感,試卷卻大為欠缺。目前能夠體現審美能力考查的只有古典詩歌一塊,而古典詩歌畢竟只是古典的,語言方式,不能算是真正活的語言。活的語言形式當然還是白話文,借助鮮活的語言形式考查考生品味美的能力,才可能學以致用。當將近25分的閱讀題都以歸納要點的考查形式呈現,我們對此實在不敢有太多的奢望。因為,提取信息、歸納要點就決定了考查的特質:長于意思的理解,而短于美感的品味。再次看文本的語文性。新聞與傳記等實用類文本(尤其傳記文)一般比較長,而且敘述和描寫并重。為了適合歸納要點的考試需要,只好刪刪減減,拼拼湊湊,結果文章被整得片斷零碎,了無生趣,近似人物大事羅列,文本魅力和原著的差距不可以道里計。這樣整體欠缺邏輯性和生動性的所謂選文幾乎很難說它是文章,不過就是“考試閱讀材料”而已。文言傳記文通常也是這樣“被肢解”,但文言文多虧還有“言”,而這樣的生態白話文還剩下什么呢?
二、以寫法主導新思維
對語文課程而言,新聞與傳記教學的重心不在于引導學生把文本讀懂,即教讀法,而應著眼于指導學生了解新聞與傳記文的實用指向,進而訓練其語言操作———寫作能力,即教寫法;而考試的重心也應著眼于從這里入手,從而在教學與考試兩個環節真正體現語文課程的工具性。所以現在是轉變教學與考試思路的時候了,一句話概括就是:以歸納文本為基礎,以掌握寫法為旨歸。
(一)教學方面:由“教讀法”轉變到“教寫法”《普通高中語文課程標準(實驗)》在解說“新聞與傳記”時,指出其教學“重在指導學生閱讀典范性新聞作品”。讀,沒有錯,關鍵在于怎么讀。我們以往考查的重心在于檢測閱讀能力本身,而教學也側重于教讀法,但內容的淺易性決定了這并不能引起學生的多大興趣。如果我們轉變一下閱讀的目標,以教寫法為目標來設計思路并指導學生閱讀,當更切合新聞與傳記的本義。教學方面也可以因此出現新氣象。在師生眼中,一篇課文不再是閱讀的例子,而是寫作的例子,了解新聞與傳記寫作的基本規律的例子;另外對一些能找到創作談或者可以聯絡到作者本人的,如新課標指出的,“還可以了解其采寫過程,深入把握作者立場、觀點,學習其敬業精神和捕捉重大新聞的能力”。比如語文版課文《落日》。如果以教讀法為目標來指導閱讀,教學無非是按照事件的流程,整理層次、歸納大意、概括主旨等等,而這些方面學生沒有什么挑戰性,引不起多大興趣。如果以教寫法為目標組織教學的話,則可有如下定位:通觀全文———概括大意和主旨,探討受降過程和主旨的關系,了解作者梳理材料的匠心;人物分類———探討人物描寫,把握人物的細節描寫對于體現感情傾向的作用。同樣是教閱讀,現在以教寫法為目標,學生體會到了文本熟悉而又陌生的一面。在教寫法的同時,還要讓學生下水寫作,所謂“臨淵羨魚不如退而結網”,這一點新課標也有表述:“新聞與傳記的寫作應以學校社區生活和熟悉的人物為對象,從寫新聞評述、綜述或新聞與傳記性小故事開始,逐步提高。在寫作中引導學生運用調查、訪問、討論、查找資料等多種方式獲取素材,提高根據表達需要搜集和處理信息的能力。”
(二)考試方面:由考“寫什么”轉變到考“寫什么”與考“怎么寫”并重面對實用文體考“寫什么”,最作難的不是做題的人,而是命題的人。命題難就難在你要想盡辦法在有限的信息中挖掘出足夠多的角度,而所有的角度都應能找到對應的若干條目的答案,同時這些答案原則上應該是互相獨立的。千辛萬苦設計好的題目,考生只需要使用一種思維方式就可以解決。這無疑是一件事倍功半的事,也不能體現該文體的優勢,對考試和文本而言,可以說是兩敗俱傷。我們建議考試要多從“怎么寫”的角度關注文本。首先選文即便有所刪節也應注重整體的有機性;而設計命題時,在不忽略信息篩選、要點歸納這些傳統考點的同時,應增加考查作品切入的角度、取材和選材以及布局謀篇等方面的內容。比如2009年全國新課標卷所選的《尋找教育的曙光》一文,該文選取就比較合理,以曉莊師范學校的籌建為“扣子”,截取材料加以組織,全文就具有了整體效果。設計題目方面則全部為要點概括。我們完全可以從寫法上做做文章:畫線的“陶行知不僅是一位富于想象的浪漫主義的理想家,而且是一位腳踏實地、一步一個腳印的實干家”一句,完全可以考一考承上啟下的作用,如果覺得簡單,可以變成填空題。而文中陶行知的那封信,行文熱情洋溢,很能體現傳主的形象性格,是可以從藝術手法方面鑒賞一下的。
側重于圍繞一篇新聞或傳記的寫法來設計試題,可以讓考生通過做題體會相關文本的寫作規律,從而把教學和考試結合起來,避免各自為戰的尷尬,因此應該比單純去歸納要點更為實用。也許有人會指責這是一種形式主義的考法,覺得和以往散文文本考查藝術手法弊端相仿,只讓學生用來應付考試,沒有什么實用價值:學生日常讀的時候基本用不著,寫的時候也未必能用得上。但因此而忽略藝術手法的考查并沒有絕對的說服力,是否形式主義的關鍵在于有沒有服務于必要的內容。如果沒有目標地去查考表現手法,那自然會落下這樣的話柄;如果我們的命題能夠建立一套文質結合的考查系統,就有可能激發考生實際運用這些手法的興趣。話說回來,歸納要點這種考查方式用意在于實用,但難道它必然會促進考生養成日常概括層次大意的習慣嗎?至于寫作,北京市最新的高考《考試說明》中出現了“微寫作”小作文,我想這應該是一個很不錯的嘗試,希望能把實用文體的寫作結合起來考查。我在《實用類文本除了選考還能怎么考?》(《語文教學通訊》A刊2013年第2期)一文中對實用文體的寫作有比較詳細的設想,在此不再贅言。我以為,以寫法為中心,可以使實用類文本的語文特質得到彰顯,教學方面會讓教師有的教,學生有的學,考試也會改變千題一面的面貌,而且應該有助于實現考試和教學的銜接,對于語文教學和考試而言都應該是一件好事。
作者:楊林戰單位:河南省安陽市第二中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