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市政辦下發安全城市創建綱要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新區管委會辦公室,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安全創建綱要(—2020年)》,結合各部門工作職能,經市政府同意,現將安全創建各項重點工作任務明確到各責任單位。各責任單位對承擔的重點工作任務負總責,要明確機構,落實責任,制定詳細的年度實施方案,建立工作臺賬。各責任單位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要增強責任意識,強化督促檢查,推動工作落實。各責任單位要加強溝通,密切配合,共同抓好工作落實并及時向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反饋情況,確保各項重點工作任務全面完成。
一、切實解決制約安全發展的突出問題
1.將安全發展作為經濟社會發展一項基本原則,結合產業結構調整和經濟發展轉型,積極優化產業結構和企業布局。
由市發展改革委牽頭落實,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和各縣(市、區)政府配合。
2.以煤礦、金屬非金屬礦山、危險化學品、交通運輸、消防、民爆、建筑施工等行業(領域)為重點,進一步完善產業安全發展規劃,用先進適用技術改造傳統產業,淘汰不能保障安全的工藝和設備設施。
由市發展改革委牽頭落實,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公安局、住房城鄉建設委、規劃局、交通運輸局、安全監管局,市消防支隊和各縣(市、區)政府配合。
3.將安全發展作為招商引企、承接產業轉移的重要前提條件,凡不符合安全發展規劃和安全生產標準低下的,一律不得批準承接引進。
由市發展改革委牽頭落實,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商務局、安全監管局和各縣(市、區)政府配合。
4.以打擊非法違法建設、生產經營行為為重點,深入開展各重點行業(領域)安全專項治理整頓。對煤礦要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行為,從嚴查處生產礦井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生產行為;對金屬非金屬礦山要嚴厲打擊無證無照非法生產、濫采亂挖行為;對危險化學品要嚴厲打擊無證生產經營、非法儲存行為;對煙花爆竹要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行為,從嚴查處超定員、超藥量、超范圍組織生產和改變工房用途;對道路交通重點打擊無證無照無牌非法營運、車輛非法改裝,從嚴查處酒后駕駛、“四超”(超員、超載、超速、超限)、低速載貨汽車和三輪汽車違法載人行為;對水路運輸重點打擊無船舶檢驗證書、無船員適任證書、無名稱無標識船舶等非法違法經營行為;對消防要重點查處堵塞疏散通道、鎖閉安全出口、停用消防設施和生產、儲存、經營、居住“多合一”等違法違規行為。以煤礦、金屬非金屬礦山、危險化學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為重點,深入開展整治清理非法用工、非法承包、非法轉包、非法掛靠專項行動,從嚴查處無證上崗、層層轉包、以包代管、掛而不管等違法、違規行為。
由各縣(市、區)政府牽頭落實,相關部門配合。
5.嚴格隱患排查治理。突出煤礦、金屬非金屬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交通運輸、消防、建筑施工、特種設備、民爆和旅游等重點行業(領域),節假日、汛期等重點時段,尾礦庫、易燃易爆倉庫、人員密集場所、學校、景區景點等重點場所和水庫、橋梁、電網、鐵路等重大設施,定期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及時排查各種安全隱患;對事故多發點(段)、病險水庫、河道險工險段、病險橋梁和地質災害區、礦山采空區等重大隱患部位,要實施重點治理,嚴防漏管失控;落實隱患現場查處和治理責任,嚴格落實隱患追究制度,強化重大隱患領導包案、分級督辦和動態監控,嚴格執行“重患必停”制度,切實做到治理責任、措施、資金、進度和預案“五落實”。
由市安全監管局、監察局、公安局、發展改革委、消防支隊、煤炭局、工業和信息化局、住房城鄉建設委、交通運輸局、水務局、教育局、國土資源局、質監局、旅游局、氣象局、供電公司、省煤礦監察局豫西分局、鄭州鐵路局辦事處按各自的工作職責落實,市財政局和各縣(市、區)政府配合。
6.落實公共隱患治理責任,對重大隱患實行政府掛牌督辦。
由各縣(市、區)政府負責落實。
7.堅持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區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補充的原則,強力推進瓦斯區域治理。2012年年底前完成瓦斯區域綜合治理規劃編制,2015年年底前建成一批煤礦瓦斯區域綜合防治示范工程。推進礦山采空區綜合治理,2015年年底前選擇一批具有較好技術基礎的礦山,分別在地下采空區非膠充填、露天礦坑回填和膠結充填采礦等方面進行區域工程示范。
由市煤炭局牽頭落實,省煤礦監察局豫西分局、市發展改革委、安全監管局、國土資源局、財政局配合。
8.建立健全與周邊地市的危險化學品區域協作應急聯動機制,強化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和運輸跨地區聯合執法和防控。
由市安全監管局、公安局、交通運輸局牽頭落實,各縣(市、區)政府配合。
9.加強軌道交通周邊環境治理,保障軌道交通安全運行。
由市公安局牽頭落實,市交通運輸局、公用事業局和各縣(市、區)政府配合。
10.建立健全強對流、強降雨等惡劣天氣預測預警預防機制,2015年年底前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公眾覆蓋率達到90%以上。
由市氣象局和各縣(市、區)政府負責落實。
11.完善安全生產監管監察機制。堅持安全生產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全面落實黨政主要領導第一責任人責任,發揮安全生產委員會作用,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激勵約束機制、部門聯合執法機制和企業安全誠信機制,構建黨委統一領導、政府依法監管、企業全面負責、群眾監督參與、全社會廣泛支持的安全生產工作格局。緊緊抓住安全投入、安全管理和安全培訓三項基礎性工作,切實抓好科技進步、落實責任和提高素質三個關鍵環節,把綜合治理方針和“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要求真正落到實處。
由各縣(市、區)政府負責落實。
12.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隊伍思想政治建設、作風建設和業務建設,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嚴防以權謀私和失職瀆職等行為。
由市安全監管局牽頭落實,市檢察院、監察局和各縣(市、區)政府配合。
二、實施安全素質提升工程
13.全面提高全民安全素質。把安全素質作為公民素質重要組成部分,結合開展職業技能教育、普法教育、干部培訓等,采取多種形式開展安全知識進企業、進社區、進農村、進學校、進家庭行動,開展全民安全法制教育、警示教育、科普教育和應急避險教育。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月、“11·9”消防日、“安康杯”競賽等群眾性安全教育活動,動員行政村和社區對轄區村(居)民集中開展安全常識普及活動。開展“應急救援演練周”和“安全生產科技周”活動,組織各級政府、規模以上企業和中小學校開展應急演練,提高公眾識災辨災和應急避險能力。大中專院校、中小學校、幼兒園都要開設一定課時的安全教育課。
由各縣(市、區)政府牽頭落實,市安全監管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工業和信息化局、公安局、消防支隊、教育局、總工會、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氣象局、市政府法制辦配合。
14.嚴格安全任職資格管理。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特種作業、機動車駕駛等重點崗位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強化各類從業人員崗前、崗中、轉崗安全培訓教育,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2015年年底前必須具備相關行業規定的專業知識,安全管理人員取得注冊安全工程師資格的比例不低于30%。
由市安全監管局牽頭落實,市教育局、公安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工業和信息化局、住房城鄉建設委、質監局、總工會配合。
15.把農民工安全教育培訓放在突出位置,納入“農村勞動力技能就業計劃”、“陽光工程”培訓內容,使農村轉移勞動力同步接受安全教育培訓。
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牽頭落實,市安全監管局、教育局、農業局、財政局配合。
16.全面提高安全生產監管監察人員執法水平。全面加強安全生產監管監察人才培養、引進和使用工作,優化知識和年齡結構,建設高素質安全生產監管監察和專業技術隊伍。加大市、縣、鄉鎮(街道辦)三級安全生產監管監察和管理人員業務培訓力度,新任職人員必須經培訓考核合格,在職人員每年至少接受一次安全業務知識培訓,確保監管監察和管理人員具備與本職崗位相適應的業務素質和執法能力。
由市安全監管局牽頭落實,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和市政府法制辦配合。
17.加強安全文化建設。制定有利于安全文化建設的制度措施,編制安全文化建設發展規劃,建設社會安全文化和政府安全監管、企業安全管理文化;2015年年底前初步形成符合我市市情的政府、社會、企業、班組和職工等不同層次的安全文化建設模式。分行業開展安全文化建設示范企業、示范班組創建活動。
由市安全監管局牽頭落實,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總工會和各縣(市、區)政府配合。
三、創建安全發展型企業
18.新建、改建、擴建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加強建設項目施工和試生產安全監管監察,從嚴打擊違法違規施工和超批復試生產等行為。
由市安全監管局、煤炭局、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委、交通運輸局、工業和信息化局、水務局、國土資源局、環保局、科技局、氣象局、省煤礦監察局豫西分局按各自的工作職責落實。
19.嚴格安全生產條件認證許可。嚴格煤礦、金屬非金屬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爆、建筑施工等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許可制度。加強對已取證生產經營單位的監管監察。對現有不符合產業安全規劃、采用明令禁止或淘汰的技術工藝設備的企業,監督企業在國家規定的期限內實施改造或在2012年年底前實施轉產、搬遷、關閉。
由市安全監管局、煤炭局、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落實,市公安局、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委、國土資源局、質監局、工商局、省煤礦監察局豫西分局和各縣(市、區)政府配合。
20.依法對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進行安全論證;淘汰國家明令禁止或列入淘汰目錄的工藝、技術、材料和設備設施。加強對礦用產品、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起重機、電梯、架空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等特種設備及易燃易爆、易中毒作業場所的安全檢測檢驗。
由市發展改革委、質監局、安全監管局、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落實,市煤炭局、公安局、住房城鄉建設委、省煤礦監察局豫西分局配合。
21.用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安全生產條件。煤礦、金屬非金屬礦山要安裝監測監控系統、井下人員定位系統、緊急避險系統、壓風自救系統、供水施救系統和通信聯絡系統等技術裝備,并于2013年6月底前完成;運輸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專用車輛,旅游包車和三類以上的班線客車要安裝使用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衛星定位裝置,于年年底前全部完成;鼓勵有條件的漁船安裝防撞自動識別系統,在大型尾礦庫安裝全過程在線監控系統,大型起重機械要安裝安全監控管理系統;積極推進信息化建設,努力提高企業安全防護水平。
由各縣(市、區)政府牽頭落實,市安全監管局、煤炭局、交通運輸局、公安局、工業和信息化局、質監局、住房城鄉建設委、省煤礦監察局豫西分局配合。
22.全面推進安全標準化工作。全面開展企業安全標準化評審達標活動。2015年年底前煤礦全部達到安全標準化省級以上標準;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全部達到二級以上標準;金屬非金屬礦山全部達到五級以上標準;冶金、機械企業全部達到二級以上標準。
由市安全監管局、煤炭局牽頭落實,市質監局、公安局、住房城鄉建設委、交通運輸局、工商局、省煤礦監察局豫西分局配合。
23.強化職業安全健康管理。加強職業健康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依法進行職業危害因素登記、分析和危害程度分級,開展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申報和備案工作。2012年年底前完成重點行業企業職業安全健康分級;2015年年底前建成較為完善的職業安全健康檢測體系和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體系。
由市安全監管局牽頭落實,市煤炭局、衛生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總工會、省煤礦監察局豫西分局配合。
24.健全企業安全生產誠信考核機制。大力推進企業安全生產誠信機制建設,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意識,促進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開展企業安全信用評比,建立企業安全信用黑名單制度。2012年年底前完成高危行業企業安全信用評定;2015年年底前完成規模以上企業安全信用評定。建立企業負責人、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安全信用檔案等。
由市安全監管局牽頭落實,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公安局、住房城鄉建設委、交通運輸局、質監局、工商局、氣象局、煤炭局、銀監局、省煤礦監察局豫西分局配合。
四、創建安全發展型行業
25.煤礦。強力推進煤炭資源整合和小煤礦兼并重組。深入開展煤礦瓦斯治理攻堅,全面強化煤礦水害預防、頂板管理、勞動組織等方面整治,嚴格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和受水害威脅嚴重礦井監管監察,堅決遏制煤礦重特大事故發生。2015年年底前全市煤炭百萬噸死亡率保持在0.8以內,2020年年底前控制并穩定到0.5以內。
由市煤炭局牽頭落實,市發展改革委、安全監管局、國土資源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省煤礦監察局豫西分局和各產煤縣(市、區)政府配合。
26.道路交通。深化平安暢通縣(市)創建活動,實施城市暢通工程,全面落實道路交通安全“五整頓三加強”(整頓駕駛人隊伍,整頓路面行車秩序,整頓交通運輸企業,整頓機動車生產、改裝企業,整頓危險路段;加強責任制,加強宣傳教育,加強執法檢查)措施,加強道路交通安全規劃,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設施,嚴格校車、旅游車輛、危險物品運輸等特殊車輛安全監管,堅決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發生。
由市公安局、交通運輸局牽頭落實,市安全監管局、工業和信息化局、教育局、旅游局、質監局、氣象局和各縣(市、區)政府配合。
27.危險化學品、金屬非金屬礦山和煙花爆竹。嚴格落實危險化學品、金屬非金屬礦山、煙花爆竹行業安全發展規劃和企業安全準入制度,加快重大危險源普查登記和動態監控步伐,推動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規范化,加快危險工序機械化改造和自動化監控進度,集中整治影響公眾安全的尾礦庫、采空區等方面的隱患,努力提升本質安全水平。合理規劃布局化工園區(化工集聚區)和化工經營市場,監督新建、擴建項目依法進園區建設,引導現有企業遷入園區,201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城鎮人口密集區內危險化學品企業的搬遷。強化金屬與非金屬礦山企業資源整合、兼并重組和治理整頓,2012年年底前完成泄洪河道、水庫安全距離內各類井工礦山的清查和關閉工作,2015年年底前基本解決礦山企業規模小、管理亂、條件差等突出問題。
由市安全監管局牽頭落實,市發展改革委、公安局、水務局、國土資源局、農業局和各縣(市、區)政府配合。
28.消防。深入推進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建設,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編制實施城鄉消防規劃,狠抓農村、社區火災防控基礎工作,從嚴整治人員密集場所、高層和地下建筑、“多合一”場所等火災隱患,嚴格城中村等重點區域消防安全監管。2012年年底前所有人員密集場所基本達到消防安全“三會三化”(會檢查消除火災隱患、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人員疏散逃生和管理標準化、標示明細化、宣傳常態化)建設標準。以強化野外用火管理為重點,著力提高全社會森林防火意識,建立健全群防群治機制,有效防范森林火災發生,努力將森林火災年均受害率控制在1‰以內。
由市公安局、消防支隊、林業局、園林局牽頭落實,市安全監管局和各縣(市、區)政府配合。
29.建筑施工。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公路、鐵路、水利、通信、電力等工程建設為重點,全面落實勘察、設計、審批、建設、施工、監理等環節的安全責任,規范建設市場秩序,加強招標投標管理,推行建筑施工標準化管理,嚴厲打擊違法違規建設。2015年年底前建設領域各項秩序得到全面規范,非法承包轉包行為和重大施工事故、質量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牽頭落實,市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局、水務局、安全監管局、工業和信息化局、鄭州鐵路局辦事處、供電公司和各縣(市、區)政府配合。
30.冶金、建材和機械制造。以防范機械傷害、高處墜落、中毒窒息、觸電、物體打擊等事故為重點,全面加強冶金建材、機械制造行業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督促企業制訂和完善安全操作規程,嚴格危險作業安全管理,按照國家有關規范標準設置各種安全防護裝置、預警報警裝置和安全標志。
由市安全監管局牽頭落實,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質監局、住房城鄉建設委配合。
31.特種設備。加強起重機械、壓力管道元件、氣瓶、危險化學品承壓罐車等特種設備整治,落實壓力管道普查、檢驗和登記制度,建立重點設備動態監控機制,堅決遏制特種設備事故發生。2015年年底前重點監控設備監管率達到100%,特種設備事故率控制在0.4起/萬臺以內、死亡率控制在0.38人/萬臺以內。
由市質監局負責落實。
五、創建安全和諧型村鎮(社區)
32.完善農村和城市社區安全管理網絡。行政村和社區要明確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縣(市、區)政府應當將鄉鎮(街道)安全生產經費列入政府財政預算,提高基層安全監管裝備水平,2015年年底前鄉鎮(街道)安全監管站所辦公條件和監管執法裝備等應當達到標準要求。
由各縣(市、區)政府和市安全監管局負責落實。
33.做好村鎮發展安全規劃工作。新農村建設規劃要把安全作為重要前提,將生產、生活等功能區分開,合理布局。按照出行更便捷、更安全、更舒適的目標和要求,加快實施農村公路改造工程,完善農村客運交通網絡,支持客運公司開拓農村客運市場,提高農村交通網絡的覆蓋水平和通暢程度。到2015年,所有具備條件的建制村通達瀝青或水泥路,與就近城鎮開行客運車輛。
由市規劃局、交通運輸局、公安局、安全監管局分別落實,各縣(市、區)政府配合。
34.加強農村和社區安全管理。將安全生產月等活動向農村和社區延伸,結合“三夏”、“三秋”深入開展安全進農村宣傳教育活動。加強農村和社區安全文化建設,制定農村(社區)安全村規民約,推進開展安全文化大院、安全一條街建設活動。加強農村和社區防火、用電、道路交通、水上交通、農用機械、集會等生產生活安全管理。加強農村和社區房屋安全管理,開展中小學校、幼兒園、衛生院、診所、敬老院等公共場所隱患排查,加大危房改造力度,提高房屋安全等級。
由各縣(市、區)政府牽頭落實,市安全監管局、教育局、農業局、公安局、交通運輸局、住房建設委員會、衛生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民政局、消防支隊、氣象局配合。
35.深入開展安全村鎮(社區)創建活動。建立完善農村和社區安全標準體系,積極創建安全村鎮(社區)。2012年年底前全市30%的行政村和城市社區達到安全基本標準;2015年年底前80%的行政村和城市社區達到安全基本標準。
由各縣(市、區)政府和市安全監管局牽頭落實。
六、創建安全保障型城市
36.強化城市發展安全規劃、城區易燃易爆安全管理、城市公共設施安全管理、道路交通安全保障等。
由市規劃局牽頭落實,市發展改革委、公安局、交通運輸局、住房城鄉建設委、公用事業局、國土資源局和各縣(市、區)政府配合。
七、完善安全發展支撐體系
37.完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及裝備支撐體系。2012年年底前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達到標準化要求。2015年年底前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全部達到標準化要求。
由各縣(市、區)政府和市安全監管局牽頭落實,市編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配合。
38.完善安全生產技術支撐體系。2012年年底前形成市級安全生產科研協作體系。建立健全市、縣兩級安全專家組,培育發展安全生產、職業安全健康評價、咨詢、培訓等社會中介組織,2012年年底前形成安全生產專家咨詢服務體系。市財政安排的科技、安全生產等專項資金要對安全生產基礎理論和關鍵技術研究攻關進行支持。加快安全生產科技人才培養,積極引進吸收礦山、化工、安全工程等專業人才,為高危行業提供技術支撐。
由市安全監管局牽頭落實,市財政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科技局、教育局和各縣(市、區)政府配合。
39.完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加快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2012年縣(市)全部成立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加快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體系建設,2015年年底前建成市、縣(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綜合指揮調度系統,實現和國家、省的四級互聯互通。繼續加強國家危險化學品救援基地建設。加快應急救援隊伍體系建設,2012年年底前以公安消防部隊為主,建成市、縣(市)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加強礦山、危險化學品、建筑施工、交通運輸、衛生、環保、電力等專業救援隊伍建設,逐步形成指揮統一、優勢互補、協調聯動、反應迅速的應急救援體系。
由市安全監管局和各縣(市、區)政府牽頭落實,市財政局、教育局、公安局、消防支隊、交通運輸局、環保局、住房城鄉建設委、衛生局、國土資源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氣象局、煤炭局、省煤礦監察局豫西分局配合。
40.完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體系。加快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機構標準化建設;以市安全生產培訓基地為骨干,以社會和企業培訓機構為補充,2015年年底前建成市安全生產培訓基地并達到標準化要求,形成全方位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體系。規范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管理,強化培訓師資管理和教材審定。
由市安全監管局牽頭落實,市教育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公安局、工業和信息化局、住房城鄉建設委、交通運輸局、總工會、煤炭局、省煤礦監察局豫西分局和各縣(市、區)政府配合。
41.完善安全生產信息體系。落實國家安全生產信息系統“金安”工程的建設要求,加快全市安全生產信息體系建設,啟動中央數據庫和應用系統建設。2015年年底前建成市、縣(市、區)和重點企業互聯互通的安全生產信息資源專網,實現安全生產監管監察和應急救援等主要業務信息資源共享。建設高危行業和高風險領域從業人員安全信息平臺,2015年年底前建成煤礦、建筑施工、金屬非金屬礦山、危險化學品、民用爆炸物品和煙花爆竹、特種設備等高危行業(領域)的特種作業人員和道路交通營運駕駛人員的安全信用信息系統。
由市安全監管局、煤炭局、公安局、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落實,市財政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住房城鄉建設委、交通運輸局、科技局、國土資源局、環保局、消防支隊、質監局、省煤礦監察局豫西分局和各縣(市、區)政府配合。
42.完善安全生產資金投入體系。各級政府要加大對安全創建經費的保障力度,并隨著經濟發展逐步增加投入,保證創建工作順利開展,市級創建保障資金每年不低于100萬元,縣(市、區)不低于50萬元,鄉(鎮、辦事處)不低于10萬元,市級創建保障資金應專款專用,嚴格按照程序報批。要將公共安全隱患治理、重大危險源監管、公共安全基礎設施建設、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檢測檢驗、科學技術研究及推廣、宣傳教育培訓、安全創建基層基礎建設等所需資金納入本級財政年度預算。各級政府要加大安全生產基礎設施建設、宣傳教育培訓、表彰獎勵、公共重大事故隱患治理等必要的投入,積極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拓寬安全生產投入渠道,引導社會資金投入安全生產,逐步形成以企業投入為主、政府投入引導、保險參與的全社會多元化安全生產投融資體系,切實改善企業安全生產條件。按照國家安全費用提取、風險抵押金、安全生產責任險等安全生產資金投入的規定,有關部門要督促煤礦、金屬非金屬礦山、交通運輸、建筑施工、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爆等行業(領域)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資金投入政策,做到應提盡提、應繳盡繳、專款專用。
由市財政局、安全監管局牽頭落實,市科技局、工業和信息化局、國土資源局、交通運輸局、住房城鄉建設委、公安局、銀監局、煤炭局、省煤礦監察局豫西分局和各縣(市、區)政府配合。
43.完善安全生產責任目標考核獎懲體系。繼續將安全生產作為領導干部政績、國有企業負責人業績和縣域經濟評價重要指標,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工作績效評價考核體系,強化安全生產過程和結果雙重考核,并將考核結果與領導干部任用掛鉤,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強化安全生產責任目標動態管理、過程管控,實施月統計、季通報、年考核,進一步發揮考核指標的激勵和約束作用,推動政府監管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的落實。加大政府安全生產獎懲力度,市政府每年獎勵金不低于100萬元、縣(市)政府每年獎勵金不低于50萬元,區政府每年獎勵金不低于30萬元,并隨經濟發展逐年增加,對安全生產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表彰獎勵。市級創建保障資金應專款專用,支出前應先報預算,嚴格按照程序報批。
由市安全監管局、財政局、市政府目標辦牽頭落實,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國資委和各縣(市、區)政府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