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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時期,是建設中原經濟區強市、全面實現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為進一步維護重要戰略機遇期的社會穩定,努力打造平安,促進社會和諧,特對“十二五”期間建設平安城市目標和措施規劃如下:
一、建設平安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大和屆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緊緊圍繞建設中原經濟區強市的大局,牢牢把握維護重要戰略機遇期社會穩定的總目標,堅持重在持續、重在提升、重在統籌、重在為民,堅持依法治市,大力加強社會建設,積極創新社會管理,著力解決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源頭性、基礎性、根本性問題,為我市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和公正高效權威的法治環境,最大限度提升人民群眾的生活質量和幸福指數,著力將我市打造成為全國的首善之區、平安之城。
(二)基本原則
一是堅持以人為本,服務民生。著眼于事關群眾基本安全,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和外來投資者的生命財產平安,積極創造安居樂業、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二是堅持統籌兼顧,全面推進。切實把改革的力度、發展的速度和社會可承受的程度統一起來,以平安建設的成效促進的改革發展進步。
三是堅持標本兼治,重點突破。堅持依法治理,做到德法相濟、打防結合、疏堵并舉、上下聯動,努力從源頭上解決體制、機制和制度建設問題。
四是堅持全民參與、共建共享。強化各級黨委政府主導作用,廣泛動員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全民共建平安,人人共享平安成果。
(三)工作目標
十二五期間,我市平安建設主要指標要始終保持“全省領先,全國一流”水平,努力把建設成為社會政治安全穩定、經濟發展環境更好、人民群眾安居樂業的全省乃至全國首善之區、平安之城。
具體目標任務:
社會政治穩定。五年內,全市不發生有重大影響的政治性事件和群體性事件;突發事件得到及時妥然處置;“”等邪教組織的非法活動得到有效打擊、控制,不發生本地“”分子進京、滋事、插播等事件;及時發現、主動反映、妥善處置危及國家安全的事件。治安秩序良好。嚴重暴力犯罪和多發性犯罪受到及時有力打擊,案件發案上升幅度低于全省平均數。黃、賭、毒等社會丑惡現象得到有效控制。不發生震動全市、影響全省的重特大治安安全事故,減少群死群傷火災、交通事故的發生。
化解矛盾有效。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控制矛盾糾紛;集體訪、越級訪、重復訪數量下降;矛盾糾紛調處率逐年上升;有效防止和減少因民間糾紛引起的非正常死亡和民間糾紛轉化的刑事案件。
社會管理規范。外來人口管理體制、管理制度和組織網絡進一步健全。暫住人口登記、出租房登記扎實全面;完善歸正人員回籍接管工作,歸正人員安置幫教工作進一步規范。有針對性開展輕微違法青少年的思想教育和行為矯治工作,青少年犯罪率控制有效。
法制環境優化。社會政治、經濟、文化事業和社會事務的管理法治化、規范化,依法治理工作全面推進;各級公安機關嚴格執法、公正執法;全社會的依法辦事意識進一步增強,形成民主、公正、健康的社會法治環境。
二、建設平安的主要任務
(一)深入推進社會矛盾化解
1.統籌協調社會利益關系。更加重視社會建設,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認真解決好就業、就學、就醫、住房、社會保障、社會治安、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問題,努力把改革發展成果更多地惠及廣大人民群眾。堅持把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作為制定政策、開展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進一步完善訴求表達機制,開展網上信訪和視頻信訪,推行群眾訴求制,依法規范信訪秩序。認真解決土地征收征用、城市建設拆遷、企業重組改制破產、涉法涉訴等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切實保障群眾合法權益。建立健全信訪督查工作機制,強化信訪督查力量建設,加大信訪事項交接督辦力度,督促落實有權處理信訪問題責任單位的主體責任,依法按政策辦理信訪事項,大力促進“事要解決”,實現群眾信訪事項“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從源頭上減少因利益沖突引發的社會矛盾。
2.落實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完善重大事項調查研究、集體決策制度和重大政策專家咨詢、公示、公開征求意見制度,建立利益相關方參與協商機制。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決策和重大工程項目,充分考慮可能出現的社會風險、環境影響、矛盾糾紛及各類不穩定因素,嚴格按照“誰決策、誰評估、誰負責”的原則組織實施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對群眾不理解不支持的事項緩出臺或不出臺,確保決策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安全性。對于沒有充分聽取群眾意見或者違反法律法規和政策作決策、上項目,引發群體性事件和重大信訪問題的,嚴格實行責任查究。
3.加強新形勢下群眾工作。牢固樹立群眾觀點,站穩群眾立場。完善群眾工作體系,健全聯系群眾、服務群眾制度,主動做好化解矛盾、凝聚人心的工作。建立完善社情民意調查分析機制,推進網絡問政,回應人民群眾關切。落實以領導干部為責任主體的信訪工作責任制,完善信訪聯席會議制度。堅持領導干部定期接訪、機關干部下訪,堅持市、縣(市、區)職能部門聯合接訪,及時解決群眾的實際問題和困難。建立信訪救助專項資金,加強對生活困難信訪群眾幫扶救助。引導信訪群眾依法理性表達訴求,努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4.加強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完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體系,綜合運用法律、政策、經濟、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協商、疏導等辦法,及時排查化解各類矛盾糾紛。健全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銜接聯動的“大調解”工作機制,充分發揮調解手段在化解社會矛盾中的作用。一是建立信訪穩定風險評估制度。制定出臺信訪穩定風險評估制度,把社會穩定風險預測評估作為制定政策、實施建設項目、施行改革方案的前置程序和必備條件。重大事項未征求群眾意見或多數群眾不同意的,要暫緩決策或實施;多數群眾同意的,在決策或實施時,要充分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尤其要重視信訪部門的意見和建議;在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的重大事項決策或實施前,要制定穩定工作預案報同級信訪維穩部門審查評估,穩定工作預案與實施方案同制定、同實施、同考核,盡可能避免和減少決策失誤。二是健全和完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機制。加強基層調解組織建設,以鄉鎮(街道)綜治辦為依托,建立完善矛盾糾紛聯調機制,實行每月月初排查調處、月末匯總報告的工作制度。對可能影響本地區、本單位穩定的矛盾糾紛排查率達到100%。建立起村組、鄉鎮、區縣、市級四級聯動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體系,確保小事不出村(居)、一般事不出鄉鎮(街道)、大事不出區縣。建立領導干部“一崗雙責”制度、重大信訪案件包案化解制度,完善信訪突出問題網格化管理制度,堅持有訪必接、有信必復,推行“五個一”和“四定四包”的管理辦法,提高信訪按時辦結率、當事人息訪息訴率和群眾滿意率。完善信訪聽證制度,依靠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和信訪調解緊密銜接和多種方法、多種力量聯調聯動的大調解格局,充分發揮信訪部門、司法所、人民調解組織和仲裁機構的作用,使大量矛盾糾紛多渠道分流化解,矛盾糾紛化解率達到90%以上。三是完善群體性事件處置機制。健全群體性事件情報預警網絡,及時獲得深層次、預警性、內幕性情報信息。建立健全基層組織、工會、婦聯、共青團、綜治、律師事務所、有關專業技術部門等社會力量共同參與的防范化解聯動機制,有效開展對特殊利益訴求群體的穩定工作,全面提升預防和處置群體性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不斷完善處置工作預案,及時化解處理群體性事件苗頭,確保各類群體性事件得到及時妥善處置。
(二)深入推進社會管理創新
1.創新社會管理服務機制。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和管理方式創新,實現社會管理和服務有機結合。改進公共服務方式,簡化辦事程序,減少和規范行政審批事項,為群眾和基層提供方便、快捷、優質服務。加強城鄉社區建設,探索創新新型社區管理和服務,實現政府行政管理與基層群眾自治有效銜接。推進社會管理服務信息化,建設全面覆蓋、動態跟蹤、聯通共享、功能齊全的社會管理綜合信息系統。健全政府與社會組織協作機制,支持各類社會組織承擔社會事務,參與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加快組建專業社工隊伍、志愿者隊伍,提升社會管理服務社會化水平。
2.加強人口管理和服務工作。按照公平對待、服務至上、合理引導、完善管理的原則,著力解決流動人口就業、居住、就醫、子女入學等問題。健全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機制,推行居住證制度,實時完善和升級基于警用地理信息的“以房管人、以戶定人”實有人口信息管理系統。推行流動人口“一證式”服務管理制度,建立流動人口綜合服務點,為流動人口提供便捷的社會服務。加強對社區閑散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員未成年子女、流浪兒童、農村留守兒童的教育、服務、救助和管理,推進對乞討人員、暴力型精神病人的救助、救治工作。
3.強化特殊人群幫教管理。建立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加強對不在學、無職業青少年、流浪乞討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員未成年子女、農村留守兒童等青少年群體的保護、教育、救助和管理。加強青少年事務社會工作者隊伍建設,組建社區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工作站點。全面推進社區矯正工作,加強對輕微違法犯罪人員的教育改造。完善刑釋解教人員幫教管理政策措施,加強過渡性安置基地建設,設立政府投入的公益性安置基金和創業基金,加強監管場所與家庭、單位、社區幫教管理的銜接,幫助刑釋解教人員解決就業和生活困難。落實對艾滋病患者的關愛幫扶救助措施。加強對吸毒人員的管理救治。將重癥精神病患者納入政府公共衛生醫療范疇。加強對有現實危害性和暴力恐怖傾向高危人群的管控。
4.強化社會治安整治。建立社會治安形勢分析評估制度,定期向群眾公開警情,開展經常性治安排查整治,對治安問題突出、秩序混亂地區實行紅、黃牌掛牌整治,不定期、不間斷整治車站、廣場、商品集散地、校園及周邊、城鄉結合部、旅游景區等治安復雜區域,實現發案少、秩序好、群眾滿意。深入開展緝槍治爆行動,嚴格槍支、炸藥、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的管理,消除治安隱患。加大農村社會治安整治力度,嚴厲打擊針對農村婦女、留守兒童、空巢老人的犯罪活動。嚴厲打擊盜竊破壞電力、電信、廣播電視設施違法犯罪活動,保護關系國計民生的基礎設施安全。大力整治、賭博、等突出治安問題,凈化社會風氣。
5.加強網絡虛擬社會管理。建立全市互聯網信息安全管理協作平臺,完善網上技術手段和網絡基礎資源信息化建設。按照虛擬社會現實化管理要求,構建網上網下結合的虛擬社會綜合防控體系。強化網絡運營商、服務提供商的社會責任,推行網絡實名制。加強網上輿情監測預警,積極主動地引導網上輿論。嚴厲打擊網上詐騙、網上賭博、網絡色情、網上造謠煽動等違法犯罪活動,依法治理黑網吧,整治互聯網和手機媒體低俗信息,凈化網絡環境。
6.加強“兩新組織”服務管理。堅持鼓勵發展和監管引導并重的方針,完善政府監督、社會監督、自我監督相結合的制度體系,推動社會團體、行業組織、中介機構、志愿者團體等各種社會組織健康發展。鼓勵和支持各類所有制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積極發揮其在社區建設、環境保護、安全生產、勞資關系、慈善事業等方面的作用。強化對境外非政府組織的協同管理,有效遏制敏感類社會組織的非法活動。
7.加快社會管理創新項目建設。按照中央和省關于加強社會管理創新項目建設要求,“十二五”期間,全面完成“大調解”體系建設、社會矛盾排查調處中心建設、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制度建設、應急處置管理機制建設、社情民意調查中心建設、心理干預機制建設、社會保險和社會救助體系建設、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推進食品藥品安全建設、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體系建設、流動人口信息綜合管理平臺建設、流動人口居住證制度建設、刑釋解教人員過渡性安置基地建設、重點青少年群體服務幫教管理機制建設、專門(工讀)學校建設、孤獨流浪乞討少年兒童保護中心建設、對具有肇事肇禍傾向精神病人救治管控機制建設、違法犯罪艾滋病人收治關押中心建設、監管場所改造建設、社區矯正建設、社區治安重點地區政治改造、社會組織管理服務體系建設、社區管理社會化建設、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建設、城市道路交通疏堵保暢工程建設、小旅館管理建設、重點特種行業監督管理建設、社會治安防空建設、虛擬社會動態防控網絡建設、互聯網安全綜合管理平臺建設、“綠色網吧”建設、兼職網宣網評隊伍建設、涉法涉訴信訪案件終結制度建設、司法信訪救助基金建設、村莊社區化服務管理體系建設、城市社區網格化社會管理體系建設、基層平安建設、專業社工和志愿者隊伍建設、基層綜治組織建設等42項項目建設任務,進一步打牢社會管理基礎。
(三)健全完善社會治安打防體系
1.建立整體作戰、精確制導的打擊犯罪體系。以防止現實危害、消除影響國家安全的因素為目標,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強化情報信息工作,加強專業力量建設,健全完善國家安全人民防線網絡體系,嚴密防范、有效打擊境內外敵對勢力的滲透破壞活動,嚴密防范、有效打擊各類暴力恐怖活動、“”等邪教組織活動,嚴密防范非法宗教活動,大力加強信息安全工作,切實提高維護國家安全的能力和水平。進一步完善命案偵破、打黑除惡、破案追逃、監所深挖、有獎舉報、突發大要惡性刑事案件應急機制等工作機制。始終保持對犯罪活動的高壓態勢,嚴厲打擊涉槍犯罪、有組織犯罪、職務犯罪、犯罪和各類危害經濟安全的犯罪活動,堅決打擊殺人、搶劫、爆炸、綁架、強奸等嚴重暴力犯罪和各類暴力恐怖活動,命案偵破率保持95%以上。深化打黑除惡斗爭,堅決鏟除嚴重影響群眾安全感和投資環境的村霸、鄉霸、菜霸、肉霸等黑惡勢力及其保護傘。建立健全跨區域偵查破案聯動協作機制,有效整合公安機關破案打擊資源,不斷提高破案攻堅能力。十二五期間,我市百名民警破案數位居全省前列,嚴重暴力犯罪案件的破案率有效提升。加強與政法部門間的協調溝通,建立案情通報、聯席會議等制度,健全完善刑事案件依法快偵、快捕、快訴、快審、快結機制,形成打擊犯罪合力。強化監所教育改造和矯治工作,全面推進社區矯正,社區服刑人員重新違法犯罪率明顯下降;全面推行監外罪犯刑罰執行“流程卡”制度,杜絕脫、漏管現象。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建立體現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社會和諧穩定的辦案質量考評制度和獎懲機制,做到“該寬則寬,當嚴則嚴,寬嚴相濟,罰當其罪”。
2.建立動態集約、反應靈敏的防控研判體系。有效整合國土資源、計生、工商、稅務、人社、衛生、民政、城建、電信運營等全部社會管理信息,水、電、暖、燃等各類社會服務信息資源,將社會情報信息與110接警、基礎警務、重點人員管控、刑事案件等公安內部信息資源整合,依托情報部門和相關信息化系統,全面推行社會治安動態監測評估,數據實時匯總、動態顯示,并結合人口結構、地區差異和違法犯罪季節性規律,制定全市警情常量標準,完善四色預警機制,根據警情變化動態確定打防重點和警力投向,實現防控工作與治安形勢動態同步、精確匹配。
3.建立動靜結合、全面覆蓋的社會防控網絡。一是強化基礎防控網絡。大力實施社區和農村警務戰略,實現城市每個社區設立一個警務室,農村按5-8個行政村設立1個警務室的標準規劃設立警務室,6萬人以下的鄉鎮設立不少于3個警務室,實現一區多警,提高群眾見警率,做到警務服務無盲區。進一步落實保障措施,加強裝備投入,改革勤務機制,確保達到規范化建設標準,筑牢社會防控的第一道防線。強化單位內部安全防范,進一步強化治安保衛責任制,重點單位和重點部位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實面達到100%。二是強化巡區和卡點建設。按省際、市(縣)際、市(城)區出入口、高速上下站口、區域內交通要道分層次科學布點,年完成全部卡口系統建設,并合理布局市區、各縣(市)城區、治安崗亭、巡邏車停靠點,形成布局合理、控制嚴密的巡查網絡。三是嚴密治安陣地控制網絡。加大對娛樂場所、賓館、洗浴場所、特種行業等各類治安復雜場所行業及區域部位的管理監控力度,場所行業內“黃賭毒”案件立案查處有效。四是建立邊界防控體系。完善相鄰市、縣相互協作的治安防控機制,建立日常的聯席會議或情報交流制度。適時組織聯合查處行動和整治行動,及時解決交界地區各種突出的治安問題,有效防范和化解相鄰交界地區的各種突出治安問題。五是建立立體巡邏防控機制。構建動態監視范圍大、跟蹤控制及時、信息傳輸實時、警力投送快速的立體巡邏防控機制。
4.建立廣泛參與、齊抓共管的群防群治體系。大力發展治安協勤、低保巡邏隊、守樓護院人員等多種形式的群防群治隊伍,形成專群結合、警民聯防的治安防控格局。按每300名流動人口或100戶出租房屋配備1名協管隊員的標準,全市配備流動人口協管隊員600人;加強群防群治力量建設,到2015年,全市治安防范力量達到每萬人50人以上標準。
(四)深入推進公共安全應急機制建設
1.完善各類應急預案。健全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針對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制定和完善應急預案。建立統一高效的應急信息平臺,加強專業應急隊伍和應急志愿者隊伍建設,強化應急實戰演練。建立黨委領導、政府組織、有關方面參加的處置重大突發事件聯合指揮機制。加強軍地合作,落實軍地協作維穩機制。
2.加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市、縣兩級按建設標準全部建成綜合應急救援力量體系,形成應急救援特勤力量網絡。全市執勤消防中隊應急救援裝備全部達標。縣級以下地區依托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和保安力量等組建應急救援隊伍,形成城鄉一體化的應急救援力量體系。建立完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資質認定、應急管理專家隊伍聘用、應急志愿者招募管理和應急救援隊伍登記備案等制度。制定應急隊伍年度培訓和演練計劃,每年至少開展1次應急管理知識和專業技能培訓。市政府、縣(市、區)政府應定期組織綜合性應急演練。
3.強化監測預警和信息工作。加強重點領域監測預警系統和市、縣(市、區)、鄉鎮(街道)三級政府應急管理平臺建設,建立完善隱患排查監控機制、監測預警機制、信息研判報告機制、應急聯動機制、社會動員機制和信息及輿論引導機制等六大機制,逐步完善覆蓋各類突發事件的監測預警網絡體系,提高對突發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的監測預警和綜合分析能力。加強各類突發事件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建立各級各類風險隱患數據庫,落實各項防范與整治措施,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4.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健全完善覆蓋各縣(市、區)、各部門、各行業、各單位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實施預案分級備案制,確保各級各類預案及時修訂和不斷完善。加強應急處置培訓、演練,力爭重點地區和重點單位每年至少開展一次應急演練,提高重大、特別重大突發事件的協同處置能力。進一步健全應對突發事件的組織體系,切實抓好應急處置簡易操作流程的編制,規范應急處置流程,明確各方面職責,健全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構建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處置機制,確保一旦有事,能夠組織有力、有效應對,形成政府統一指揮、部門協同配合、全社會共同參與的應急處置工作格局。立足基層,充分依靠基層干部和廣大群眾,做好突發事件的預警和應急響應。進一步提高群眾風險防范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應急管理科普宣教活動,切實抓好應急知識進學校、進課本、進課堂工作,提高全民公共安全意識和素養。
(五)深入推進法治建設
1.加快法治政府建設。強化依法行政意識,提高行政機關運用法治思維和法律手段解決經濟社會發展中突出矛盾和問題的能力。健全行政決策程序,推進行政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推進綜合執法,解決多頭執法、多層執法和不作為、亂執法問題。改進創新執法方式,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加強電子政務建設,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嚴格實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健全以行政首長為重點的行政問責制度,加大對失職瀆職、不作為和亂作為的責任追究力度,提高政府執行力和公信力。
2.推進公正廉潔執法。加強執法規范化建設,嚴格執法程序,強化執法管理,確保執法公正廉潔、文明規范。健全案例指導制度,全面推行量刑規范化。加強執法信息化建設,實現對執法辦案全程、實時和動態管理監督。全面實施訊問和庭審全程錄音錄像,防止發生刑訊逼供、裁判不公等問題。全面推進執法公開,建立“陽光執法”查詢監督系統和便民服務平臺。落實“兩查一訪一滿意”工作機制,繼續認真解決涉法涉訴信訪問題。堅持解決執行難問題的聯動制約機制,預防和減少執行積案的產生。加強執法質量考評和民警績效考核,建立民警執法檔案。
3.加強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制定并實施“六五”普法依法治理規劃。加強法制宣傳教育,推進法律進機關、進鄉村、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單位,在全社會樹立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辦事、依法表達利益訴求觀念。深入開展法治城市、法治縣(市、區)、法治鄉鎮(街道)創建活動和民主法治村(社區)、行業依法治理先進單位創建工作,提升社會法治化管理水平。健全司法救助制度,設立司法救助基金。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努力實現應援盡援。廣泛開展民族團結進步活動,鞏固和發展民主、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系。全面貫徹黨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務,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事業相適應。扎實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
4.加強思想道德建設和宣傳輿論工作。廣泛開展理想信念教育、國情省情教育和形勢政策教育,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引領多樣化的思想觀念和社會思潮。教育引導群眾正確認識和處理個人利益與整體利益的關系,增強主人翁意識和社會責任感。深入開展精神文明創建活動,加強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教育,培育奮發進取、理性平和、開放包容的社會心態,形成知榮辱、講正氣、盡義務、促和諧的社會風氣。堅持正確輿論導向,營造積極健康的社會輿論氛圍。健全新聞制度、輿情監測分析和應急處置機制,有效引導社會輿論。加大掃黃打非工作力度,整頓和規范出版物市場秩序,凈化社會文化環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基層基礎建設。深入推進鄉鎮綜合改革,強化基層政府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功能。加強基層綜治辦、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司法所、信訪辦建設,充實人員力量,改善辦公條件,筑牢維護穩定的第一道防線。進一步整合基層維穩力量,實行社會矛盾聯調、治安問題聯治、邪教活動聯防、社會管理聯抓、便民實事聯辦,形成維護穩定工作合力。加強以黨支部為核心的基層黨組織建設,不斷提高基層黨組織的凝聚力和戰斗力。加強村委會、居委會等群眾自治組織規范化建設,充分發揮其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功能。延伸“四議兩公開”工作法,逐步拓展到社區和其他基層組織。
(二)加強公安基礎設施建設。
1.基建項目建設。重點解決公安機關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其中,解決市級公安機關警務技能訓練用房項目1個,市級公安機關業務技術用房1個,縣(區)級公安機關業務技術用房14個,監管場所建設項目4個,派出所建設項目12個,總建筑規模197726.6平方米,申請中央投資23960.17萬元,截止年11月中央已補助投資5131萬元,需要再投資18829.17萬元。
一是市級公安機關警務技能訓練用房項目1個。建筑面積2400平方米,申請中央投資312萬元,規劃年實施。
二是市級公安機關業務技術用房1個。建筑面積28912平方米,申請中央投資3614萬元。
三是縣(區)級公安機關業務用房14個,建筑面積132441.6平方米,申請中央投資16346.568萬元,規劃分五年實施。
年計劃建設項目6個,建筑面積80714平方米,申請中央投資8534.1萬元;年計劃建設項目3個,建筑面積16488平方米,申請中央投資1890萬元;
2013年計劃建設項目2個,建筑面積14226平方米,申請中央投資1617.7萬元;
2014年計劃建設項目2個,建筑面積13420平方米,申請中央投資1744.6萬元;
2015年計劃建設項目1個,建筑面積7593.6平方米,申請中央投資987.17萬元。
四是監管場所建設項目4個,建設面積22633平方米,申請中央投資3091萬元,規劃分兩年實施。
年計劃建設項目3個,建筑面積21145平方米,申請中央投資2897萬元;
2013年計劃建設項目1個,建筑面積1488平方米,申請中央投資194萬元。
五是派出所建設項目12個,建設面積11340平方米,申請中央投資596.6萬元,規劃分四年實施。
年計劃建設項目6個,建筑面積5260平方米,申請中央投資276.6萬元;
2013年計劃建設項目4個,建筑面積5005平方米,申請中央投資263萬元;
2014年計劃建設項目1個,建筑面積625平方米,申請中央投資33萬元;2015年計劃建設項目1個,建筑面積450平方米,申請中央投資24萬元。
2.科技項目建設。加強全市公安機關刑事技術技術設備建設,力爭到十二五末全市刑偵工作綜合實力達到全國一流水平,刑事科學技術工作始終保持全省前位,全市十類案件現場勘察率達到100%,痕跡物證提取率達到80%,物證檢驗鑒定率達到85%以上。強化區縣公安機關技偵專業隊伍建設,建設一批技術含量高、偵控能力強的偵控系統,力爭技偵手段偵辦案件發揮作用率達到90%以上。加強電子數據鑒定中心、監測定位系統、數據現場勘驗設備建設,開發網上作戰、戰術集成運用系統,實現各種網上信息的自動分析。建設市區公安視頻督察系統、市區公安機關高清電視電話會議室,全面完成接處警系統升級改造,建立集報案受理、查詢監督于一體的城鎮街頭“陽光警務服務平臺”,設立農村報警電話服務網點,開通手機短信報警服務平臺,方便群眾報警。加強指揮平臺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無線通信系統、應急通信系統和可視指揮系統建設,以便指揮中心能根據不同警情,迅速決策,強化對一線實戰單位及民警的直接指揮調度,大幅度提高接處警時效,城區接警全部實現3分鐘內到達現場處置快速處警。加強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建設,強力推進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建設和資源整合,在現有一、二期(已進入招標程序)建設的基礎上,逐步增加2000個以上高清探頭,滿足全覆蓋城區所有主要路口、繁華街道、公共場所、居民小區、重點單位等部位的監控無縫隙對接。同時,逐步淘汰現有的標清探頭和更換監控終端設備。加強衛星定位系統和警用電子地理信息系統建設,各縣(市)要在年全部完成PGIS系統建設,同時對PGIS平臺基礎軟件進行升級,更新影像、矢量地圖等基礎地理數據,完善現有典型業務應用。在市公安局指揮中心建立衛星定位監控中心,將全市各衛星定位運營商的數據統一接入。加強監管場所視頻監控升級改造,實現對所轄監所全部監控視頻的統一管理,充分發揮監所監控系統的綜合效能,確保監管場所安全無事故。加強社會信息資源存儲擴展。對現有存儲設備進行容量擴展,進一步拓展警綜平臺、情報平臺和SIS超級情報系統深度應用,整合政府各職能部門社會資源,滿足大數據量、深層次信息化應用需求。
(三)加強交通基礎設施建設。一是加大交通配套設施建設。在金穗大道(勞動路-牧野路段2.9千米)、平原路(和平路-牧野路段2千米)、和平路(平原路-北環路段3.6千米)、人民路(和平路-牧野路段2千米)安裝機非隔離交通安全護欄,安裝總長度為21千米。同時,將市區道路綠化帶隔離164個開口共計2.3千米進行全面封堵。二是打造市區立體交通。鼓勵群眾將平原路地下人防設施作為交通通道,編制《市中心城區人行過街設施規劃》,在平原路與一橫街交叉路口、平原路胖東來百貨門前、人民路小學門前、金穗大道人民公園南門、牧野路河師大東門等處建設過街天橋,對設置形式、建設規模充分論證后予以實施。三是加強停車場建設。全面建設停車場所,形成城區停車以配建停車為主體、以路外公共停車為輔助、以路邊停車為必要補充的停車場規劃的總體格局。注重公共停車場的大型化和現代化,在市區繁華區域內建設5-10處立體停車場。同時加強對地下停車空間的開發利用,在城區綠地開發時,開發其地下停車場;科學合理規劃路邊停車位,充分利用現有道路閑散資源,形成路邊停車與路外停車相輔相成的整體格局。確保十二五末達到公安部、住建部《停車場規劃設計規則(試行)》中規定的新建商業場所機動車停車位指標(車位/100平米營業面積)應達到0.3以上,我市達到1.0以上,住宅區機動車停車位指標(車位/戶)應達到1.0以上的要求。
(四)加強消防基礎建設。一是加快消防隊站建設。全市完成輝縣市、衛輝市、平原新區3個新建消防隊站項目;市消防指揮中心建成投入使用,建成1個模擬訓練基地。按照城市消防隊站建設標準,輝縣市、衛輝市、平原新區3個新建消防隊站投入執勤。2013年建成全市應急救援消防特勤大隊。在老城區改造和新城區擴建時,將消防站一并納入規劃同步建設。“十二五”期間,工業產業集聚區(含工業園區)、經濟技術集聚區(含經濟開發區)、化學與物理電源產業園區、市新東產業集聚區、長垣縣產業集聚區(含長垣起重工業園區)、原陽縣產業集聚區、獲嘉縣產業集聚區、封丘縣產業集聚區、衛輝市產業集聚區、延津縣產業集聚區、輝縣市產業集聚區等地全部建成消防站,對所有達不到建設標準的消防站全部完成升級改造任務。二是提升消防裝備建設水平。不斷優化消防部隊執勤車輛裝備功能結構,配齊舉高類消防車、多功能強臂消防車、衛星通信指揮車,根據需要市區逐步配備AT多功能水/泡沫消防車、渦噴消防車、強臂消防車。年配備多功能強臂式消防車1臺;消防員32種個人防護裝備全部配齊;服役滿12年的普通執勤車輛全部淘汰;所有現役中隊配備2臺遙控電動炮。年,配備移動式衛星通信指揮車;所有公安合同制中隊配備2臺遙控電動炮,配備多功能緊急救援支撐系統。2013年,特勤裝備、滅火救援攻堅組裝備、綜合應急救援隊裝備、個人防護裝備及備份全部實現達標。“十二五”期間,全市消防裝備建設全部達到部頒標準。三是構建多元化消防力量體系。推動發展專職消防隊伍,牧野區王村鎮、衛濱區平原鄉、鳳泉區潞王墳鄉、紅旗區洪門鎮、高新區關堤鎮、輝縣市孟莊鎮、衛輝市唐莊鎮、延津縣城關鎮、長垣縣丁欒鎮、獲嘉縣黃堤鎮、封丘縣城關鎮、原陽縣師寨鎮、縣小冀鎮等鄉鎮全部完成政府專職消防隊建設任務,并投入執勤;大型發電廠,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大型企業,儲備可燃重要物資的倉庫、基地等,全部建成企業專職消防隊。鼓勵發展志愿消防隊伍,2013年年底前,除應建專職消防隊的鄉鎮外,其他鄉鎮要建成符合“四有標準”(有固定隊址和車庫、有4至6名隊員、有1部四輪消防水罐車、有必要經費保障)的兼職消防隊,所有村莊、社區要建成志愿消防隊,配備基本的消防器材裝備,組織開展防火巡查、消防宣傳、撲救初期火災等工作。
(五)加強警力資源補充。綜合考慮人口增長、經濟發展和治安狀況等因素,合理調整公安機關警力資源配置,積極增加基層一線警力,力爭全市警力萬人比例明顯提高,與我市經濟社會發展規模和所肩負的維護社會治安大局持續平穩重任相適應。結合全市城區發展規劃及中心城東移、城鄉一體化建設等情況,根據開發進程適時增設警務機構和警力配置,保證治安保衛工作與全市發展建設同步進行。此外,要把培養科技人才放在突出位置,創造有利于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良好環境。積極研究制定引進、培養、錄用、使用高素質人才的具體辦法,加大引進人才的力度。進一步規范和完善各級協勤隊伍建設,從隊伍組建、人員進出、管理使用、日常勤務、考核獎懲等方面全面形成規范化制度。通過定期、分類招聘,分期、分批培訓等方式,加強協勤隊伍的人員補充、業務培訓和思想教育,切實提高協勤隊伍的戰斗力,有效緩解警力不足。
(六)廣泛開展基層平安創建活動。在各縣區、各單位、各行業廣泛開展平安鄉村、平安窗口、平安企業、平安商圈(園區)、平安景區、平安市場、平安醫院、平安校園、平安邊界、平安家園、平安監所等創建活動,將平安建設延伸到社會各個領域、各個方面,以最大限度調動基層單位和人民群眾參與平安建設的積極性。
四、實施規劃的保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強領導,明確工作責任。為保證建設平安的有效開展,市政府成立領導小組,由主管副市長任組長,市政府一名副秘書長以及市綜治辦、財政局、人社局、編辦、國土資源局、發改委、住建局、規劃局、信訪局、工信局、國資委等單位一把手為副組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公安局,具體負責宣傳發動、計劃制定、工作協調、檢查指導和考核驗收等工作。各單位要把建設平安作為一項重要的政治任務,列為一把手工程,要層層簽訂創建工作責任狀,嚴格落實創建工作責任制,把責任落實到基層組織、基層單位和具體責任人,真正做到一級抓一級,一級促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對不重視創建工作,甚至失職瀆職導致發生重大惡性刑事案件、治安災害事故的單位,要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和真接責任人員的責任。
(二)齊抓共管,形成建設合力。要緊緊圍繞創建活動的目標任務,切實履行職能,按照職責任務,主動參與,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建立發展改革、政法各部門、工信、財政、國土資源、規劃、建設、環保、審計、檢查等相關部門之間的分工協作機制,明確責任,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支持平安城市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其中,發展改革部門負責規劃及年度計劃編制、項目審批、項目申報、資金安排、落實統籌基建配套資金及監督檢查等工作;財政部門負責落實財政專項資金和監督資金使用,做好各項經費保障;國土資源部門負責保障項目用地需要,辦理項目用地手續;規劃和建設部門負責規劃管理和加強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等工作,加快辦理規劃許可、施工許可等手續;環保等部門負責加快項目環評手續辦理;審計部門負責對項目建設和資金使用進行審計,積極開展跟蹤審計;監察部門負責監督檢查,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各級政府是本地平安建設基礎設施建設的責任主體,要切實保障項目建設規劃實施和項目建設負總責。
(三)優化資源,加大投入保障。各級政府及其財政部門要優化公共資源配置,不斷加大在社會建設和管理方面的投入,逐步增加社會治安和維護穩定工作經費。將平安建設基礎設施建設和業務裝備配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完善明確責任、分類負擔、收支脫鉤、全額保障的平安建設經費保障體制,實行保障責任制。建立平安建設工作專項經費,健全與財政收入同步增長機制,加大對基層和貧困地區補貼補助工作力度。
(四)嚴格考核,激發建設動力。要進一步完善檢查監督、定量考核和評比獎懲制度,對在平安城市建設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獎勵;對考核達不到平安標準的部門、單位,實施“一票否決”。特別是對因工作失職、瀆職導致發生重大群體性事件、刑事治安案件和安全責任事故的,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對群體性事件、重大信訪案件不及時處理造成嚴重后果的,嚴肅追究當地黨政主要領到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