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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加快我市建筑業發展步伐,全面貫徹落實《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建筑強市創建促進建筑業持續發展的若干意見》文件精神,進一步明確任務,落實責任,扎實有效推進“建筑強市”創建工作,根據市建筑業“十二五”發展規劃,特制定本計劃。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入實施“十二五”期間建筑業企業轉型跨越三年行動計劃,以加快轉變發展方式為主線,以體制機制創新為動力,以“走出去”發展為突破點,以培育“建筑強市”為目標,更加注重科技進步,更加注重人才培養,更加注重質量安全,提升行業整體發展水平,推動我市建筑業又好又快發展。
二、工作目標
“十二五”期間,全市建筑業總產值、利稅、省外業務年均增長15%-20%。到2015年末,全市建筑業規模進一步壯大,實現總產值400億元以上,力爭實現450億元,創利稅總額20億元以上;企業進一步做大做強,培育年施工總產值100億元以上企業1家,20億元以上企業7家,晉升特級總承包資質企業1家,一級資質企業達到15家,力爭完成境內外上市企業1家;市場開拓成效顯著,市外施工產值占總產值比重達到55%以上,培育年施工總產值超過50億元省外區域市場1個以上,超5億元省外區域市場8個,國際市場業務實現新突破;建筑業科技創新水平得到提升,創國家級工法5項、省級工法10項,建立省級研發中心2個;行業人才結構更趨合理,一級注冊執業資格人員達到500人以上,崗位培訓達到1萬人次以上;工程質量普遍提升,質量通病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產形勢保持良好,堅決杜絕重特大事故發生,降低一般事故發生率,實現全市施工現場視頻監控管理全覆蓋。
三、主要任務
為實現“建筑強市”新跨越,一方面必須堅持建筑業發展主線不動搖,形成大產業,培育大企業,占領大市場,承建大工程,確定大目標,另一方面必須全面提升我市建筑業核心競爭力,實現投資融資能力強、集聚人才能力強、施工技術能力強、經營管理能力強、市場競爭能力強。
(一)優化建筑業產業結構。堅持“一業為主、多元經營”模式,重點發展建筑幕墻、鋼結構、智能一體化、城市軌道交通、園林古建、水利、電力等專業,在夯實主業基礎上,鼓勵企業多元化經營,延伸相關產業鏈,進一步向房地產、建材、化工制造等產業拓展。鼓勵大企業利用資金、技術、人才等優勢,實行跨地區、跨行業收購、兼并、重組,實現集團化經營,重點骨干企業利用管理優勢、品牌優勢,積極探索承包新模式。引導中小建筑企業向專業化、技術型方向發展,逐步形成具有專、精、特、新等技術和管理特色的專業型建筑業企業。通過建筑業產業結構調整,形成大中小企業、綜合型和專業型企業相互依存、協調發展的產業格局。
(二)調整建筑企業結構。強化大企業、大集團的主體意識,培育組建一批資本雄厚、技術密集、人才集聚、管理一流的大企業和集團企業。鼓勵企業通過收購、兼并、合作等方式,與科、工、貿、金融、院校進行聯合重組,實現跨行業、跨地區發展。建立完善母子公司體制,逐步形成以經營管理、資本運作、多元經營為主的母體公司,與以項目承包、施工為主的專業協作子公司相結合的緊密型集團公司,實現經濟增長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約型轉變。鼓勵企業開發引進和消化吸收更多的建筑高科技、新技術,增強企業設計能力、獨創能力和現代施工技術能力。引導企業更加重視對現有各級各類管理人員、專業人才、技術工人的上崗培訓和繼續教育,使企業由經驗型向知識型、管理型轉變。
(三)實施“走出去”發展戰略。鼓勵企業通過股份合作、地區推介、企業互薦、資本運作等方式,積極開拓外埠市場。依托政府駐外辦事機構或設立區域性的專門辦事機構,與當地相關部門和建筑市場建立區域間協作關系,通過項目合作等方式,提升我市建筑業在市外、省外的知名度。大力引導企業對重點地區、重點市場、重點項目進行深度開發,實現區域市場規模化。進一步鞏固安徽、山東、江蘇等傳統市場,搶占中西部地區市場份額,重點開拓四川、重慶、湖南、湖北、遼寧、江西、廣西等新興市場。同時加快探索開拓國際市場試點工作,為國際承包、合作、勞務輸出積累經驗。
(四)完善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堅持“安全第一、質量為本”發展理念,以全面落實工程質量安全生產責任為核心,完善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創新監管方式,夯實工作基礎,提高監管效能。進一步改進和加強監理監管工作,充分發揮監理在工程質量方面的保障作用。進一步完善工程參建各方主體行為和責任,嚴格落實工程質量責任終身制。嚴格執行施工圖審查制度,現場見證取樣制度、分戶驗收制度和竣工備案制度,突出監管重點,實行差別化管理。進一步健全安全生產保障體系,建立長效機制,確保安全生產經費的投入,加強對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的監控,強化工程突發險情和事故的應急處置,深化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切實提高建設工程各方主體安全責任意識,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活動,及時消除各類隱患。
(五)加大建筑科技創新力度。積極鼓勵企業與大專院校深入開展技術合作交流,建立“產、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提升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實現轉型升級。積極鼓勵企業多渠道、多形式培養和引進人才,建立人才儲備庫,完善人才共享機制。深入推廣建筑新技術、新材料、新能源應用,大力發展節能、環保、綠色建筑,嚴禁使用淘汰產品。積極鼓勵企業開展技術創新,強化企業自主創新,促進科技成果轉化,著力提升高技術裝備水平和機械化施工能力,提升產業整體水平,保障建筑行業可持續健康發展。
(六)健全服務管理長效機制。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推進全市經濟轉型升級創新發展的若干意見精神,堅持服務與監管并舉,努力營造建筑業發展良好氛圍。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強化工作職責,規范服務行為,深化服務意識,不斷改進工作作風建設,認真開展調查研究,制定科學合理的發展目標,著力解決制約產業發展的難點問題。進一步完善市場信用體制建設,建立健全市場準入清出機制,引導企業誠信經營,弘揚文明風尚,提高企業軟實力。進一步完善防范拖欠工程款長效機制,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大力推行實名制管理。進一步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不斷完善執法監督體系,創新監管方式,提高行政效能。
四、實施步驟
第一階段:調查研究(2012年5月-2012年9月)。通過座談、走訪、調研,掌握我市建筑行業企業發展基本現狀;通過學習考察,全面了解創建“建筑強市”的目標、要求和途徑,明確今后一個時期的工作重點和工作措施;召開建筑強市創建工作領導小組成員會議,制定實施方案。
第二階段:廣泛發動(2012年7月-2012年12月)。一是會議推動。組織召開全市“建筑強市”工作會議,在全市范圍內進行動員部署;二是分層推動,確定重點鎮(街道)、重點部門、重點企業,召開動員大會,層層發動;三是媒體推動,在《今日》、廣電臺開辟“建筑強市”專欄、專題,廣泛宣傳創建“建筑強市”的重要意義,著力營造良好氛圍。
第三階段:組織實施(2013年1月-2014年12月)。
1.加大扶持,政策推動。建筑強市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市財政局等有關部門制訂具體的建筑業扶持激勵政策進行評估,及時修訂和完善政策措施。
2.優化服務,幫扶拉動。有關部門、鎮(街道)、行業協會圍繞工作重點,對完成建筑強市目標分解任務存在困難的企業,進行分層次指導,積極予以一企一策幫扶。
3.樹立典型,示范帶動。對在建筑強市建設工作中涌現出的先進工作者、先進示范企業、先進部門予以表彰并給予物質獎勵,以評促推、以評促建。
第四階段:鞏固提高(2015年1月-2015年6月)。對照建筑強市各項評價指標,查漏補缺,鞏固提高,達到建筑強市建設標準。
第五階段:申報考核(2015年7月-2015年12月)。根據省建筑強市評審管理辦法,認真分析總結,全力做好申報工作,迎接考核。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組織、加強領導。成立創建“建筑強市”領導小組,統一協調領導開展建筑強市建設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協調工作。各企業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明確工作職責,切實加強領導,做好協調、研究、聯絡等工作
(二)強化宣傳、營造氛圍。各施工企業要落實信息員,及時收集、編寫和報送信息,充分發揮信息的推動作用。要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對建筑強市建設工作的宣傳,引導全社會重視、支持建設建筑強市工作。
(三)明確目標、落實責任。圍繞“建筑強市”創建工作的目標任務分解,各企業要明確職責,充分了解自身在創建“建筑強市”工作中的目標任務,認真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計劃,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進“建筑強市”創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