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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政府績效考評工作的指導思想是:進一步構建和完善公開、公平、公正的績效考評機制和科學、合理、可操作的績效考評體系,著力加強日??荚u,充分發揮績效考評的導向、激勵和鞭策作用,不斷推動政府機關轉變作風、提高效能、依法行政,確保圓滿完成今年全區經濟社會發展的各項目標和任務。經區政府研究確定,今年績效考評工作要點如下:
進一步改進和完善績效考評指標體系和考評方式
1、考評內容:將市政府考評我區的45項一級指標、區政府確定的各項重點工作任務、新型工業化綜合配套改革工作、區政府“走進項目,走進企業,解決困難,解決問題”工作、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工作以及各部門、各單位圍繞全區中心工作,結合各自實際,提出的有必要納入體系的任務指標,全部納入體系,并明確責任單位、考評標準、工作進度及完成時限。同時,為了進一步發揮績效考評的導向和推動作用,按照國家關于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實現科學發展的工作方針,以及基于基層工作應偏重民生和軟硬環境建設的考慮,對A類單位指標體系分值權重進行適當調整。今年,A類單位仍實行千分制考評,考評內容仍分為四大類,即“經濟發展”、“以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硬環境建設”和“軟環境建設”。其中,“經濟發展”部分指標分值適當下調,權重由去年的550分下調到500分;“以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部分增加“住房保障”和“社會管理創新”指標,整體分值仍為300分;結合全市迎“十二運”,大力實施環境綜合改造工作,“硬環境建設”部分增加“靜態交通環境”指標,總分也由去年的50分上調到90分;“軟環境建設”部分總分由去年的100分上調到110分。B類單位考評內容仍分為“重點工作”和“軟環境建設”兩大類。其中,對B類(除B4類)指標體系中“重點工作”內容進行調整,將“新型工業化綜合配套改革”、“區政府‘走進項目,走進企業,解決困難,解決問題’”以及“社會管理創新”等涉及今年改革發展的重要工作納入考評指標體系。
2、考評對象:將區數字化城管監督指揮中心、區硬環境建設辦公室納入B2類(民生類)被考評單位,區土地整理工作辦公室、區土地征收管理辦公室納入B3類(綜合管理服務類)被考評單位。今年不再對汽車城管委會、黎明新城進行考評,其它考評對象不變。
3、考評方式:年度總評對A類單位的考評方式不變,由34家責任單位對各自負責的考評指標完成情況進行評價和賦分,由區考評辦進行匯總,得出考評結果。對B類單位的考評,“軟環境建設”部分和重點工作中新增的“新型工業化綜合配套改革工作”、“區政府‘走進項目,走進企業,解決困難,解決問題’工作”和“社會管理創新工作”指標任務以及“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由相關責任單位負責考評;其他重點工作任務完成情況的考評,由區考評辦、區委組織部、區直機關工委、區監察局、區委督查室等單位領導組成考評檢查小組,以集中聽取匯報、核驗資料和進行必要的實地調查等方式進行。B類單位要按照《重點工作任務評價單》的格式和要求進行匯報。今年年度總評增加各被考評單位自行申報加分項內容,即被考評單位根據確定的績效考評指標自行申報應予加分的項目內容,并說明充分的加分理由和依據,由考評檢查小組認定和評估。根據各單位匯報情況,結合日??荚u掌握情況及相關事實材料核查結果,考評檢查小組通過集體討論對B類單位重點工作任務完成情況評價和賦分(包括加分),并形成初步考評結果。初步考評結果由考評檢查小組向B類各被考評單位的區政府主管領導匯報,征求意見,最后提交區政府常務會議審定??荚u結果將全部公開透明,確??陀^公正。
大力加強日??荚u
1、加強對重點工作任務的跟蹤和督辦。建立月通報、季評估、半年匯總制度。對A類單位所承擔的主要經濟指標每月進行統計、測算和評估,排出名次并下發通報。對B類單位按季度收集各項指標完成情況,監測經濟運行走勢,跟蹤各單位重點工作進度,并下發專題通報公布情況,提出工作意見和建議;派出由區考評辦和區監察局組成的聯合督導組采取專項檢查、實地調查等形式,對重點工作任務完成情況進行核查,做到重點工作開展到哪里,績效考評跟蹤到哪里,發現問題及時向相關單位反饋,并督促整改,做到及時介入、督辦、跟蹤和推進重點任務及重點項目的落實。
2、加強對市政府考評指標的跟蹤和調度。對市政府考評我區的重點一級指標,要以季度為周期進行階段性評估。區考評辦要與市考評辦加強聯系,掌握信息,及時向承接市考評指標的責任單位通報全市進展情況和排名位次。對排名靠后的單位下達預警提示通知書,并由區政府主管領導調度,查找原因,進行整改,對排名位次明顯不利的單位將由區長調度指導整改,確保我區在全市政府績效考評中取得優異成績。
強化考評結果的使用
1、做為對先進單位及人員實施表彰獎勵的基本依據。
(1)對獲獎單位的表彰獎勵:對A類、B類區政府績效考評綜合排名成績優秀的單位以區政府文件的形式通報表彰、頒發獎牌(公安分局不參加排名),獲表彰單位數量按照參評單位總數的40%掌握。受表彰單位獎項分為三檔,具體為,授予各類總分排名第一名的單位“標兵單位”榮譽稱號;授予各類總分排名第二名、第三名的單位“優勝單位”榮譽稱號;其余受表彰單位授予“先進單位”榮譽稱號。
對績效考評成績晉位升級幅度較大,進步明顯的單位授予“晉位突出獎”。
對獲得本系統市級以上年度綜合考評第一名的單位授予“區長特別獎”。
(2)對獲獎單位人員的獎勵:以帶薪休假和加班補助的形式,按職級發放年終績效管理獎金。對獲得“標兵單位”、“優勝單位”和“區長特別獎”榮譽的單位人員獎勵標準上浮5%,上述獎勵可兼得。
2、做為對后進單位及人員實施懲處的基本依據。
對因非客觀因素導致所承接考評指標在全市系統落后,影響全區績效考評成績的責任單位主要領導、主管領導直至具體工作人員進行問責。行政問責與干部年度考核掛鉤,視情節對相關被問責人員給予不評優、年度考核定為基本稱職、不稱職等次?;痉Q職等次扣發20%年終績效管理獎金,不稱職等次全額扣發年終績效管理獎金。凡是承擔市考評指標的責任單位,所承擔考評指標年度總排名比去年下滑的,單位主要領導要向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當面說清原因。
對區政府年度績效總評中,各類排名末位的單位,領導班子成員不評優,全體人員年終績效管理獎金標準下浮5%。
3、做為年度領導班子考核評價和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