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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發展評論》2017年第2期
摘要:在“金融科技紅利”擴大與“人口紅利”衰減的背景下,效率和成本兩種力量共同驅動著金融智能化發展。與互聯網金融主要在營銷渠道創新不同,區塊鏈、大數據、人工智能等金融科技的發展正在深入到風險管理、資產定價等金融核心領域,推動著金融業向智能化方向發展。在肯定金融智能化發展所帶來積極意義的同時,也不能忽略其蘊藏的潛在風險。在推進金融智能化發展過程中,若發生突發性金融風險事件,往往會波及眾多金融機構和投資者,造成較大的社會影響,對于造成的損失,事后監管往往于事無補。為此,要研究金融智能化發展過程中“替代”風險的類型、風險度量與風險特征,運用監管沙箱、監管科技等新理念、新方式,打造“穿透式”智慧監管新機制,構建應對金融智能化發展的監管新體系,強化事前監管,促進金融與科技融合共生,形成智能化時代金融發展新秩序。
關鍵詞:金融科技;大數據;區塊鏈;互助保險;監管科技;監管沙箱
一、金融智能化發展的進程與現狀
(一)金融智能化的主要階段。技術進步一直是驅動金融業發展與變革的重要力量。金融穩定理事會FSB(2016)將金融科技(FinTech)定義為“技術帶來的金融創新”,其創造出新的金融模式、技術應用、產品和服務等,從而對金融市場、金融機構和金融服務的提供與獲取方式產生重大影響。技術驅動金融業升級可分為三個階段:一是金融1.0時代。該階段通過計算機替代手工計算及賬簿,進一步提升金融運行效率。二是金融2.0時代。在該階段,技術由工具轉向通過業務、產品創新的方式驅動金融變革,使得新興互聯網企業有機會運用互聯網技術將金融產品與服務的供需雙方相連接,成為傳統金融的有效補充。三是金融3.0時代。在該階段,大數據、區塊鏈、人工智能等新興科技引領金融業全方位變革,通過虛擬方式替代物理方式,使得金融業的邊界日益模糊(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課題組,2017)。當前,一系列以“廉價、即時、可得”為特征的智能化金融形式,如智能證券、智能投顧、區塊鏈互助保障平臺等金融新業態層出不窮,為數量龐大的消費者提供數字化、自動化、智能化在線基礎金融服務。區塊鏈使得互聯網上進行的金融交易可通過嵌入智能合約,自動執行價值交換、權屬轉讓;大數據、人工智能的發展使得智能投顧成為現實,金融智能化水平不斷提升。
(二)金融智能化的主要業態。
1.基于區塊鏈技術的跨境支付。區塊鏈技術使高效、快捷的跨境支付系統成為現實。區塊鏈本質上是統一的分布式記賬系統,跨境支付系統只需要通過許多節點、以共識機制來驗證交易并記賬,不需要任何信任中心,交易雙方點對點支付得以實現,交易流程簡便、快捷。全球已有不少初創企業致力于拓展跨境支付。最令人矚目的是Ripple公司,其構建了一個沒有中心節點的分布式支付網絡,全球排名前50的銀行中已有包括渣打銀行、西班牙國際銀行等15家銀行與Ripple公司建立了合作關系。截至2016年末,在Ripple系統的支付交易中,由中國發起的交易額占比最大。
2.基于區塊鏈技術的證券發行與交易。證券發行公司運用區塊鏈技術生成的智能合約,在理想狀態下可以實現私人定制化證券發行,上市或擬上市的公司可結合自身的實際需求發行異質化資產憑證。通過區塊鏈實現24小時全天候運作,買賣雙方能夠通過智能合約實現自動配對,并通過分布式數字化登記系統,自動實現清算、結算。目前,全球各大金融機構和交易清算所正積極開展證券發行與交易領域區塊鏈技術的應用研究,Overstock已成功銷售首個區塊鏈上的加密債券。
3.基于區塊技術的資產托管。資產托管從業機構可以運用智能合約和共識機制將投資合規校驗整合在區塊鏈上,確保每筆交易都是在滿足合同條款、達成共識的基礎上自動運行。與此同時,區塊鏈具有自動記錄和加密認證的屬性,實現多個參與方之間信息實時共享,免去重復進行信用校驗的過程,可將原有業務環節時間縮短約60%到80%,使得信用交易更加高效,賬戶信息更加安全。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區塊鏈資產托管系統上線成為中國銀行業將區塊鏈技術應用于銀行核心業務系統的首次成功實踐。
4.基于區塊鏈技術的互助保險服務平臺。目前,互助保險在全球保險市場的份額達27%,為將近10億人提供保險保障服務。區塊鏈點對點技術的優勢適合于互助保險平臺的開展。在智能合約運行中,當一人出險時,其他人自動向其賠付款項。同時,區塊鏈的共享透明和歷史可追蹤特點減少了保險市場的信息不對稱,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現象出現的概率。國內首家應用區塊鏈技術的互助保險服務平臺“眾托幫”,其首款保險保障計劃——“眾托1號抗癌互助醫療計劃”上線僅1個月,參保人數就迅速擴大到40萬人。
5.大數據風險控制。大數據風險控制是利用大數據分析技術和模型進行風險評估,對資金需求者進行信用評分,以此預測還款人的履約能力以及違約風險。與傳統風險控制手段相比,大數據風險控制具有信用評價更為精準、數據涵蓋范圍更廣以及更具時效性等優勢。以螞蟻金服推出的信用服務體系芝麻信用為例,芝麻信用通過搜集與分析大量的網絡交易等行為數據,對用戶進行信用評級,信用評級信息可以幫助金融科技公司甚至金融機構對用戶的還款意愿及還款能力做出更為精準的判斷,繼而為客戶提供相應的金融服務。
6.智能投顧。智能投顧是提供智能化資產投資組合管理服務的在線理財顧問,由計算機基于現資組合理論等投資分析方法,排除人為因素自動提供資產投資組合建議。智能投顧根據服務對象的特征和偏好,給出個性化投資交易決策建議,還可以提供交易服務。從2010年開始,一些提供在線資產管理及投資咨詢服務的金融科技公司相繼成立,在線專業投資顧問迅速興起。隨著大數據、人工智能技術的逐漸成熟,智能投顧勢必將迎來新的增長勢頭。
二、金融智能化發展的主要動因
(一)效率驅動。Bazot(2013)等學者的研究發現,當前金融體系仍存在低效率的問題。金融中介活動的單位成本并未隨著信息技術進步而呈現顯著下降的趨勢。Philippon(2016)提出,低效率使得金融體系有進一步改善的空間。金融科技驅動金融智能化主要基于以下兩條路徑:一是金融機構利用金融科技整合長尾市場、減少信息不對稱,從而提高資金配置和管理金融風險的效率。金融主要功能是完成資金盈余者和資金需求者之間的融通,有效配置資金。傳統金融機構因信息不對稱、風險控制等諸多因素制約而忽視了基數龐大的個人借款者及中小微企業這類“長尾客戶”,金融機構通過大數據技術,將提高對長尾客戶金融服務的可得性,在一定程度上改善金融服務,提升資金供求的配置效率。大數據、人工智能等金融科技被廣泛應用于高速網絡化的信息處理,大幅降低信息不對稱的程度,提高資本資產定價和管理金融風險的效率。二是金融機構利用金融科技大幅縮短金融業務辦理所需的時間,提高運營效率。以商業銀行為例,按傳統方式去獲取客戶、核準貸款,由于效率較低,銀行不得不放棄借款金額較小的長尾客戶。銀行利用大數據技術可以快速、大規模地獲取客戶,并可以通過客戶標簽,更加精準地找到目標客戶,提高客戶轉化率。由于使用大數據技術審批貸款,供需雙方無需見面即可實現審貸、放貸,因此,銀行審貸、放貸的效率提高。利用區塊鏈分布式賬本和點對點實時交易的功能,還能夠有效縮短金融交易的時間,提高轉賬筆數和轉賬總金額,提升銀行處理跨境支付結算的效率。
Kensho、Dataminr、Antuit等系統基于大數據、人工智能的智能金融分析工具,能夠在極短時間內抓取、整理并分析網絡上所有公開信息、圖像甚至非結構化數據,并以此作出投資、借貸、風險管理決策。依靠深度學習的人工智能機器對歷史交易記錄進行快速、海量的學習,其決策水平將遠遠高于人類。在高速運算和海量數據的支持下,智能化金融分析工具可以提供差異化金融服務,同時通過機器聯網形成網絡效應,提升金融運行效率。(二)成本驅動。傳統銀行業成本主要由資金成本和運營成本兩部分構成。資金成本由社會平均融資成本和風險溢價構成,大數據、區塊鏈等技術使得銀行能夠精準識別和控制風險,風險溢價降低,資金成本降低。人工智能、人臉識別等技術能夠使得機器替代人工實現全方位感知客戶的需求,為客戶提供交互服務。這就使得傳統金融操作的人工成本變得非常低且邊際成本遞減,推動著銀行運營成本降低。在成本驅動下,銀行業正在向無實體化智能形態轉變。中國銀行業協會的數據顯示,2016年,銀行業金融機構離柜交易筆數達1777億筆,同比增長63.68%;離柜交易金額達1622.54萬億元,銀行業平均離柜率高達84.31%。同時,國有五大銀行僅在2016年柜員減員率就已超過10%,這意味著銀行的薪酬支出等運營成本大幅降低??傊鹑诳萍疾⑽锤淖兘鹑诘馁Y金融通、配置資金的本質。互聯網等信息技術帶來的是效率提升與成本降低,智能機器將在一定程度上替代重復性體力勞動甚至知識型腦力勞動。在“金融科技紅利擴大”與“人口紅利衰減”的背景下,效率和成本兩種力量共同驅動著金融智能化發展。傳統金融業首先與互聯網等信息通訊技術融合,形成了區別于利用銀行進行間接融資、借助資本市場進行直接融資的“互聯網金融”這一新金融模式,但是其仍主要停留在產品層面,如余額寶、互聯網證券等?;ヂ摼W金融與區塊鏈、大數據、人工智能等金融科技進一步融合,對信息搜集、信用中介、風險定價、投資決策等金融核心業務帶來更大的沖擊。金融機構運用金融科技,依托技術內部驅動和網絡效應外推,使得交易效率更高、交易成本更低,從而促進了金融加快向智能化方向發展。
三、金融智能化發展中面臨的主要挑戰
(一)監管法律法規等制度建設滯后。目前,我國對金融科技監管法律法規等制度建設還停留在互聯網金融的層面。人民銀行和其他金融管理部門雖然在多個場合提及關于金融科技的監管思路,但是系統性、規范性法律法規仍然處于探索階段,尚未出臺。金融科技領域眾多智能化業態只能參照傳統金融及互聯網金融領域的法律法規進行管理,整個行業處于監管制度和法律法規空白之中?;ヂ摼W金融監管實踐表明,我國對顛覆性金融創新的監管主要靠事后監管,監管措施主要是針對風險事件的被動響應。與互聯網金融主要在營銷渠道創新不同,區塊鏈、大數據、人工智能等金融科技的發展正在深入到風險管理、資產定價等金融核心功能與業務領域,對金融產品和服務的各個方面產生重大而深刻的影響。在金融智能化進程中,若發生突發性金融風險事件,往往會波及眾多金融機構和投資者,造成較大的社會影響,對于造成的損失,事后監管往往于事無補。
(二)金融風險越來越復雜且難以管控。金融智能化發展并未改變金融業原有風險屬性和類型,但是風險特征更加復雜和難以識別。一是金融風險更加復雜。金融智能化利用區塊鏈、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興技術推動金融業變革,新產品、新業務、新模式層出不窮。比如,余額寶等“寶寶類產品”將支付、基金、存款等不同領域的業務整合起來,增加了金融風險的復雜程度,使得金融風險交叉感染成為常態。二是風險可控性降低。在區塊鏈、人工智能等金融科技的影響下,金融交易發生即清算,風險傳播將以更快的速度和更廣的范圍覆蓋金融市場,金融監管機構進行救市和風險隔離的難度增加。若2013年的“錢荒”事件再度發生,金融市場擠兌風險將被迅速放大,加劇市場中參與主體的恐慌。三是金融風險更加隱蔽。金融智能化發展使得金融活動參與主體可能同時具有多重身份,金融風險更容易隱藏,對金融智能化監管的缺失也使得金融風險難以被識別。此外,金融智能化發展使得金融業務的進入門檻降低,金融機構從事高風險經營活動的動機強化,整個金融系統的風險偏好更加凸顯。
四、促進金融智能化健康發展的若干建議
(一)正確看待金融智能化發展進程。金融智能化既是經濟金融發展的必然趨勢,也是科技進步的必然結果。社會各界要正確看待金融智能化發展進程,在肯定金融智能化所具有積極意義的同時,也不能忽略其蘊藏的潛在風險。人工智能、數字金融等技術模糊了科技公司與金融機構的界限。金融科技公司提供“廉價、即時、可得”的智能服務對傳統金融業帶來較大的沖擊,“替代、脫媒、失業”將使傳統金融業在一段時期內面臨轉型的陣痛。金融智能化帶來不確定性較大的替代風險與社會成本,在一定程度上沖擊現有金融秩序。面對金融智能化替代所帶來的風險,社會各界應積極應對,以研究金融智能化進程中“替代”風險的類型、風險度量與風險特征,構建應對金融智能化的監管體系,促進智能科技與金融融合共生,形成智能化時代金融發展新秩序。
(二)加強金融智能化基礎設施的建設及運用。金融科技可能帶來的風險不容忽視,同時金融智能化在推進過程中面臨的障礙也不可低估。但是,不能因為金融智能化對傳統金融領域造成沖擊而對此進行抵制。遺憾的是,我國傳統意義上的“主流”金融機構并未在金融科技驅動的金融智能化第一輪發展中占據主導地位,這與國際上知名大型金融機構及金融科技公司積極合作推進金融智能化發展形成較大的反差。國內金融系統要積極研究金融科技在智能化金融交易中的應用實踐,加強智能化金融交易基礎設施建設,強化金融科技自主創新,積極搶占戰略制高點。在推進智能化金融交易應用落地的過程中,優先選擇容易突破的領域,先易后難,先外圍后核心,先市場化程度高后壟斷性強的領域,推動智能化在金融業全領域落地應用。
(三)在金融智能化推進過程中確保風險可控。可控是保證金融智能化替代過程中金融體系安全與穩定的前提,可控意味著可以更快地識別和防范智能化金融風險。同時,在金融智能化推進過程中,監管當局必須及時發現漏洞并加以修補;反之,若金融智能化發展風險失控,就會擾亂金融市場秩序,甚至威脅到整個金融體系的穩定。要做到金融智能化替代進度可控,具體來說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一是要確保金融科技技術自主可控。這意味著要有若干掌握核心技術的金融科技公司,目前國內部分金融科技公司正積極布局并已形成示范效應,國家應加大對此類金融科技公司創新和研發的支持力度。二是要著眼金融智能化長期發展。近年來,雖然中國金融科技發展較快,但是主要仍是P2P借貸、第三方支付等典型互聯網金融業態,后續更高層次金融創新比較乏力。金融機構和金融科技企業應充分認識到金融科技驅動金融智能化發展是大勢所趨,積極布局大數據風控、智能投顧、智能證券保險等智能化程度較高的新業態。
(四)打造“穿透式”智慧監管新體制。金融科技的創新速度和影響力要求監管部門創新監管機制。一是監管部門要強化信息技術在金融體系治理中的應用,建設基于大數據模型的金融風險實時監測處置平臺,實現智能監管、自動預警、快速響應。二是充分考慮金融科技對金融行業發展的影響,以及各部門在技術革新情境下金融行為可能發生的變化,堅持積極引導和依法監管并舉的理念,積極運用監管沙箱、監管科技等新理念、新方式加強監管。對于復雜的新型金融業務要進行“穿透式”監管,透過業務的表象探究其本質,用業務的本質屬性來確定監管要求和監管分工,實現全覆蓋式監管,不留監管空白和套利空間。三是要形成自我規范、自我協調的行業自律機制,促進金融智能化健康發展。最終建立起包含政府監管、行業自律、市場約束三位一體的管理體制,為促進金融智能化有序發展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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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喬海曙;王鵬;謝姍珊 單位:湖南大學金融與統計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