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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獻回顧
(一)企業技術創新與出口貿易關系研究國外學者對企業技術創新與出口貿易的關系進行了大量的研究。Stern等(1981)對美國的出口貿易進行了深入的研究,發現出口貿易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技術的影響[1];Wakelin(1998)研究發現,國際貿易與技術的關聯性較為顯著,技術能夠極大地推動國際貿易的發展[2];RoperS等(2002)研究了英國制造業中技術創新與出口競爭的關系,發現技術創新對產業的出口貿易具有顯著的推動作用[3];Montobbio等(2005)對出口貿易與創造力的關系進行了深入的研究,發現創造力能夠顯著地促進出口貿易的增加[4]。國內對于出口貿易與企業創新產出的研究也不少。劉仁平(2006)認為,在國際貿易中的競爭優勢與產業結構的升級都得益于技術創新的發展,技術創新對兩者具有顯著的促進作用[5];鄒武鷹等(2008)認為,出口貿易能夠顯著影響技術創新并對地區創新能力的提升具有巨大的推動作用[6];王華等(2010)認為,就培育中國企業的自生能力來說,國際貿易以及國際技術許可都會起到不可忽視的作用[7];鄭義等(2011)對外資與技術創新的關系進行了實證研究,認為技術研發的投入是技術創新的基礎和源泉,國家經濟的增長必須要靠技術進步[8];徐二明與楊正沛等(2011)實證研究發現,技術創新能夠顯著影響出口績效[9];趙偉等(2012)認為,政府對企業參與國際競爭的支持程度與企業的自主創新能力具有密切的聯系,出口貿易能夠有效提升各類企業的創新傾向[10]。
(二)企業技術創新與制度創新的互動關系研究國內外學者對制度創新與企業技術創新之間的關系存在較大爭議,目前比較有代表性的是制度決定論以及技術決定論,前者認為制度創新決定技術創新,后者認為技術創新決定制度創新[11]。馬克思從辯證唯物主義的角度對兩者關系進行了闡述,認為兩者之間存在著一種相互促進、相互依存又相互制約的辯證關系。在國內,杜偉(2004)通過研究發現,技術創新與制度創新聯系緊密,兩者相互促進[12];蔡烏趕(2012)認為,制度創新與技術創新之間存在著復雜的協同演化關系[13]。
(三)制度創新與出口貿易關系研究制度創新與出口貿易之間關系較為密切。新制度經濟學認為制度對于國民經濟的發展以及經濟的運行效率具有顯著的影響作用[14]。在國內,金祥榮、茹玉驄等(2008)利用新經濟地理學的分析框架,構架兩國三地區的壟斷競爭開放模型,并利用1998—2004年的非連續數據進行實證研究,發現通過改善企業生存的制度環境有助于緩解地區出口差異,縮小地區間經濟發展不平衡[15];張杰等(2009)發現出口貿易對于提高企業全要素生產率以及改善企業的外部制度環境方面具有顯著的促進作用[16]。
二、企業技術創新、制度創新與出口貿易的協同演化關系分析
如前所述,企業技術創新、制度創新與出口貿易三者緊密相關,既相互促進、相互依賴,又相互制約。為了更好地協調三者之間的發展,形成企業的競爭優勢,有必要對三者的協同演化關系進行研究,了解其動態互動關系及作用機理。
(一)企業技術創新與出口貿易的互動關系企業技術創新是進行出口貿易的原動力,技術創新加快了企業技術進步的步伐,能夠為企業提供新產品或服務,同時對原有產品及服務進行升級,而新產品則可以加強企業競爭力,使得企業在國際上形成自己的競爭優勢,從而有效地提高出口貿易額。反過來,出口貿易對企業技術創新具有反作用。首先,企業要想維持在國際競爭中的地位并保證出口貿易的持續增長就必須加大技術研發的力度。其次,出口貿易取得的收入及資源有相當一部分被投入到企業技術創新里面,這就為企業進行技術創新提供了良好的物質基礎。企業技術創新為出口貿易提供了原動力,并有效地促進了企業國際化的進程;反過來,出口貿易使得企業可以利用自身技術優勢獲得巨額利潤,并維持企業在國際同行業的競爭地位。因此,兩者之間存在著緊密的互動關系。
(二)企業技術創新與制度創新的協同關系已有的研究以及實踐表明,企業技術創新與制度創新之間密切聯系、相互促進、動態發展。企業在技術創新上的迫切要求決定了企業必須在制度上進行一定程度的改變。企業技術創新同時降低了制度安排的成本,如信息技術的使用及辦公自動化大大降低了組織形式上的成本。企業技術創新為制度創新提供了原動力,使得那些不利于企業發展的制度逐漸發生改變,以適應企業的發展。反過來,制度創新為企業技術創新提供了支撐與保障。其次,制度創新為企業進行技術創新提供了穩定的環境、必要的外在條件,同時也提供了堅實的制度保障。綜上所述,企業技術創新與制度創新雖然各有特點,但兩者之間相互促進、相互協調、相互影響、相互制約,共同推動和影響企業的發展。企業技術創新要求與其相適應的制度安排,并為制度創新提供了基礎;反過來,制度創新為企業技術創新提供了便利條件,對企業技術創新具有重要作用。總之,二者之間相互協同演化。
(三)制度創新與出口貿易的互動關系在國際貿易過程中,企業的最終目標就是奠定自己的國際地位并獲得足夠的利潤。企業進行出口貿易必須要遵守一定的規則,企業內部的、企業外部的、國內的抑或國外的制度,只有在一定的制度框架內進行貿易,才能保證出口貿易的有序進行,良好的制度能夠保證企業進行出口貿易的效率。因此,可以認為制度創新為出口貿易提供了適合的制度保障。制度創新包括國家宏觀經濟制度創新與企業微觀經濟制度創新。企業微觀制度創新包括組織制度、管理方式等方面的制度創新;國家宏觀經濟制度創新包括經濟體制、法律制度、行政制度等方面的創新。企業對自身制度進行創新,形成適合于企業進行出口貿易的經營制度,可以有效提高企業出口貿易的效率。政府加大改革開放力度,制定相應的法律制度,對經濟體制進行創新,可以為企業的出口貿易發展提供堅實的保障。反過來,企業出口貿易額的不斷增加,能夠為制度創新提供物質條件,并檢驗制度創新是否有效。綜上所述,企業技術創新、制度創新與出口貿易相互促進、相互影響又相互制約,三者之間協同演化。企業技術創新與制度創新為出口貿易提供了技術與制度支持,使得企業在進行出口貿易的過程中更具有競爭優勢,而企業的出口貿易又為企業技術創新與制度創新提供了物質條件,促進了企業技術創新以及制度創新。
三、協同演化模型構建
基于以上分析,制度創新、企業技術創新與出口貿易之間具有密切的聯系。從系統論的角度來看,三個子系統通過相互作用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復雜系統。本文采用徐向藝、徐英吉(2008)[17]建立的復合系統協同度模型,來研究企業技術創新、制度創新與出口貿易之間的協同度。
(一)概念界定“協同”指事物間相互匹配的關系;協同度,是用來衡量系統內部各要素之間和諧與匹配的程度。協同度的取值范圍為[-1,1]。
(二)模型構建1.子系統有序度模型假設復合系統由若干子系統或要素構成,即:Z=(Z1,Z2,Z3……Z),其中Zi為第i個子系統或基本要素。考慮子系統Zi,i∈[1,m],設其在發展成長過程中的序變量為xi=(xi1,xi2……,xin),其中n≥1,βij≤xij≤αij,j∈[1,n]。通常,系統的有序度有兩種。一種假定xi1,xi2,…xin取值越大,系統的有序度越高;取值越小,系統的有序度越低,如投資回報率、資產收益率等等。另一種情況假定xi1,xi2,…xin的取值越小,系統的有序度越高;其取值越大,系統的有序度越低,如負的外部性。
四、實證研究與結果分析
(一)實證研究據前面的分析可知,企業技術創新、制度創新與出口貿易三者之間關系緊密、協同演化,下面利用上文所建立的協同演化模型來研究三者之間的協同度。本文選取比較有代表性的國有高新技術企業統計數據進行實證研究,考慮到國有企業內部制度的復雜性,在考慮制度創新指標時僅考慮外部指標。1.指標確定首先需要確定企業技術創新、制度創新以及出口貿易的度量指標。指標的選擇必須遵循科學性與易操作性的原則,使得指標的科學性與操作性達到較好的平衡。參考《中國高新技術產業統計年鑒》以及其他文獻,本文將指標設立如下(見表1)。2.數據采集國有企業在國民經濟中占據主導地位,同時也是中國進行出口貿易的主要施行者,因此對其進行研究更具有現實意義。為了更好地研究技術創新、制度創新與出口貿易之間的關系,本文在進行數據采集時,選擇比較有代表性的國有高新技術企業。對于各項數據的具體數值、技術創新以及出口貿易測度指標值通過查閱《中國高新技術產業統計年鑒2013》獲得。對于如何將制度創新進行量化,不同的文獻給出了不同的方法,在此根據數據的可獲得性并綜合各類文獻,本文選取兩個比較有代表性的指標:市場化指數與對外開放程度。其中,市場化指數通過《中國市場經濟發展報告》獲得;參考《中國統計年鑒2012》、《中國高新技術產業統計年鑒2013》、《中國科技統計年鑒2013》以及《中國市場經濟發展報告》,計算得到中國國有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創新、制度創新與出口貿易的相關數據,如表2所示。3.權重的確定對于權重的確定,本文采用相關矩陣賦權法,具體操作步驟如下:設包含有n個指標的指標體系,其相關矩陣為。為了更直觀地呈現出國有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創新、制度創新與出口貿易三者之間的協同度,構建三者的折線圖,如圖3所示。
(二)結果分析通過對2008—2012年我國國有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創新、制度創新與出口貿易復合系統協同度計算分析發現:(1)技術創新有序度大體呈上升趨勢,并有輕微波動。國有高新技術企業不斷提高對技術創新的投入,這對于國有高新技術企業在國際貿易中形成自己的競爭優勢具有重要作用。(2)制度創新有序度總體呈上升趨勢,但2012年略有下降。為了適應經濟全球化的趨勢,國家在制度創新方面做了很多努力,以期有利于企業的出口貿易。(3)出口貿易有序度在2009年以前逐漸遞增,在2009—2011年間呈下降趨勢。其原因可能是2009年前得益于中國的低成本勞動力,中國國有高新技術企業以低成本優勢在出口貿易中占據有利地位。然而2009年后隨著國外對中國的技術壁壘的設置,以及中國勞動力成本的逐漸增加,國有高新技術企業的出口貿易額有所下降。然而近些年來,國外尤其是美國與歐洲經濟相對來說較為不景氣,中國內部由于特殊的制度受國外經濟影響相對較小,這使得中國企業的出口貿易額得到顯著提升。(4)制度創新與出口貿易協同度在區間[-0.8,0.5],協同度整體偏低,表明出口貿易與制度創新良性協同發展機制尚未形成,宏觀經濟制度有待于進一步改革,以便適應中國企業不斷的出口貿易需求。(5)技術創新與制度創新協同度維持在區間[-0.4,0.3]之間,由圖2看出,其協同度逐漸趨于平穩,這表明國有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創新與制度創新協同發展機制有待于進一步完善。(6)技術創新與出口貿易協同度在2008—2011年間較平穩,自2011年后協同度得到較大提高,表明國有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創新與出口貿易之間的協同發展機制發展良好。綜上所述,國有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創新與制度創新、制度創新與出口貿易以及企業技術創新與出口貿易的協同度是密切相關的,三者協同演化發展,這種協同演化發展的趨勢將促使中國國有高新技術企業不斷進行技術創新并影響中國的制度創新,同時其出口貿易額也將不斷增加,進而提升國有高新技術企業在國際上的優勢競爭地位。
五、結論、政策建議與展望
(一)結論本文在對企業技術創新、制度創新與出口貿易三者相互作用分析的基礎上,根據協同演化理論,并通過對2008—2012年國有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創新、制度創新與出口貿易進行實證研究,確立了企業技術創新、制度創新與出口貿易協同發展模型,揭示了三者之間的協同演化關系。企業技術創新與制度創新都是影響企業出口貿易的重要因素,企業技術創新可以為企業進行出口貿易提供原動力,制度創新為企業出口貿易提供了制度保障;反過來,出口貿易為企業技術創新以及制度創新提供了物質條件,同時檢驗了企業技術創新與制度創新的成果。綜合來看,企業技術創新、制度創新與出口貿易之間存在著協同演化關系,三者相輔相成,每一個方面的改變都將對其他兩者產生重要作用。總之,企業要想在經濟全球化的浪潮中,樹立自身的國際競爭優勢地位,就必須注重技術創新、制度創新以及出口貿易三者的協同關系。
(二)政策建議根據實證研究結果,本文提出如下幾點政策建議:1.國家應該不斷深化改革開放,制定寬松的對外貿易政策,減少對企業的行政干預。加大對企業出口貿易的扶持力度,鼓勵企業創新,對積極進行創新的企業進行獎勵,對企業知識產權進行有效的保護。2.企業要增加對技術研發的投入,積極引進并有效管理知識型人才,鼓勵創新。企業要立足自身市場定位,確定自身目標,抓住市場機遇并對機遇進行深入的分析與思考,根據最新的市場動態確定發展方向。3.企業進行出口貿易要注意遵守相關規則,建立對應的部門來管理出口貿易活動。將出口貿易與企業的技術研發、生產、銷售以及其他各部分有效聯合起來。
作者:張紅麗胡成林單位:石河子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