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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價格的GARCH模型
川芎的價格走勢類似于股票價格等金融時間序列走勢,由于市場易受謠言等因素影響而導致價格波動,有理由相信誤差項的條件方差不是某個自變量的函數,而是隨時間變化且依賴于過去誤差的大小。數據采用1985年1月-2012年12月川芎每月價格值tX,并取自然對數ln()tX作為因變量。方程的殘差圖2顯示波動“成群”:波動在一些時間內較小,另一些時間則較大,誤差項可能存在條件異方差。上述分析從理論上表明川芎價格與前一時期價格相關,即與市場上的炒作相關。藥材價格波動是一種無序波動,炒作對藥材價格影響大。換種說法,藥材價格本應依賴于供需變動,但炒作的存在破壞了這種關系,致使價格的波動與下游需求變動脫節,減少炒作行為可有效提高藥材價格的信號作用。
2供需情況
2.1需求方面川芎藥材可用作中藥飲片、中成藥和供出口。以川芎茶調丸為例,國內的生產廠家有天津中新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樂仁堂制藥廠、太極集團重慶桐君閣藥廠有限公司等16家。目前該藥的銷售渠道主要是通過各地招標進入公立醫療機構銷售。通過搜集整理各地招標價格,相同制藥企業生產的相同規格的川芎茶調丸在各地的招標價區別較大,中成藥招標價與政府招標行為緊密相關,而與原材料的價格缺乏聯系。
2.2供給方面川芎價格異常波動是由于供給方面的游資炒作造成,原因有二:其一,通過對中藥康美網公布的數據整理,1985-2012年的月均值中9月的價格最高,8月和6月次之。川芎是兩年生的草本植物,小滿至芒種間收獲,大致在5月底收獲最好。理應6月的供給較多,價格低,但事實是6月的價格在全年中較高(表1)。其二,經過筆者對崇州和都江堰地區川芎種植的實際調查,川芎價格較高的年份恰好是自然災害少,且供給量較多的年份,因此游資炒作是引起川芎價格大幅波動的主要原因。中藥材價格里有“漲3年跌2年”的說法,意思是隨著時間不同,價格的波動會不同。中藥材的價格開始上漲以后,由于供給的增加需要一定時間,價格的上漲會持續一段時間,一般為3年左右;由于在價格高位的年份里藥農持續擴種,導致隨后的年份供給持續增加,價格進一步下降,一般為2年左右。如此循環往復,一個采收周期內價格有5%~10%的波動。而近幾年的價格上漲已完全打破了上述循環,甚至很多品種產新時價格不降反升,人為炒作痕跡明顯。從2009年起,國家陸續出臺一系列房地產調控政策,加上A股市場的持續低迷,大量民間資本在資本市場游走,卻找不到一個好的出口。門檻較低且相對處于價格洼地的農產品,陸續成為游資炒作的對象。在500多種常用中藥中,很多僅需數千萬元就能控制產業鏈,即使一些用量較大的中藥材,幾個億的資金也完全能壟斷市場。場外資金的介入使原本就不完善的藥材市場更加無序,價格嚴重扭曲。
3政策建議
3.1扶持中藥材種植1)包括農業部、林業部在內的政府有關部應建立協調機制,利用所掌握的信息方面的優勢,通過媒體及時供需信息,做好中藥材種植規劃與引導,做到均衡種植,避免種植面積過量、過少導致的產量過剩或嚴重不足。2)鼓勵各道地藥材產區都建立中藥協會,吸收中藥材技術人員、種植大戶、農民經紀人、中藥材加工企業等為會員,定期組織會員研究、分析、預測中藥材市場行情,完善中藥材生產銷售服務網絡。中藥協會需加強同全國中藥材專業市場和大型中藥生產企業的溝通聯絡。3)建立中藥材產業專家咨詢制度,聘請大專院校、科研院所、生產企業的醫藥專家以及法律、營銷、金融、管理等方面的專家組成顧問隊伍,強化科技在中藥材產業發展中的支撐和引領作用。引導當地中藥材營銷體系的建設,強化流通服務功能,如大力培養和發展中藥材中介組織和經紀人隊伍,拓寬中藥材銷售渠道。4)加大對藥農的扶持,制定明確貸款優惠、稅收減免政策等,給予藥農以糧農類似的補貼。
3.2規范中藥材銷售1)持續推進藥材專業市場建設。這些市場在促進藥材流通、增加農民收入、發展地方經濟中發揮著重要作用,但在嚴格商戶準入條件、落實商戶職責和強化市場監督管理等方面仍需改進。例如在審核企業或個體工商戶準入條件時,必須具有與經營中藥材規模相符的倉儲設施,必須配有依法通過資格認定的藥學技術人員,建立健全的各項管理制度。專業市場上交易大廳所有攤位必須出示經營許可證,懸掛統一標識,標明所經營中藥材的品名、規格、產地、價格,還需建立齊全、完備的購銷記錄等。在市場監督管理方面,需細化進貨驗收制度、質量檢查制度、質量公告制度、不良行為公示制度等,用制度約束、規范經營者的經營行為[10]。2)規范參與主體行為。中藥產業鏈參與者有藥農、經銷商、制藥企業、流通商、批發商、醫療機構、醫保機構等,各主體利益不同,需要政府的引導和規范。以黨參為例,國家發改委在2009年就公開查處浙江南方藥材有限公司等經營者囤積黨參導致價格上漲的行為,并實行“三限”,即“限時間”、“限價格”、“限銷售對象”,責令其在一周內將所囤的黨參按全部出售給以黨參為原料并取得GMP資格認證的中成藥制藥企業。為規范主體行為,國家需頒布更詳細的藥企行為規范和醫療機構從業人員行為規范,并嚴格執行。
作者:李化劉國勇單位:成都中醫藥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