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小議新形勢下促進就業的財稅政策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一)運用財稅政策,創造就業機會
就業難問題的原因一方面是因為工作崗位數量的供不應求,而亟需工作的人員數量還在逐漸遞增,這就產生了供給不平衡的矛盾。因此為了有效地解決就業難問題,可通過相關財稅政策鼓勵創業等增加就業崗位,以緩解崗位缺失的問題。例如,可以通過對下崗再就業人員就業提供小額擔保貸款;對可以有效供給就業崗位數量的行業如服務型企業、勞動密集型企業給予一定額度的營業稅、企業所得稅等稅收減免,并給予一定的社會保險補貼。
(二)提供就業指導和信息服務
對應屆畢業大學生、農民工等就業大戶來說,國家應加強給以就業方面的財稅政策支持。大學生在某種程度上缺少著相關的工作經驗和實際操作能力。國家為解決大學生就業難題,實施了“三支一扶”、“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專項計劃,吸引著部分大學生參與其中,這對與緩解目前就業難的問題有著很好的解決作用。在進城務工的城鄉勞動力方面,給予免費提供職業指導,就業政策咨詢、培訓補貼、保障利益等方面的的服務,以增強其就業能力、提升就業技能,以達到鼓勵促進其就業的目的。
(三)財稅政策幫扶就業困難人員
就業就業困難人員主要是指大齡失業人員,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農村零轉移就業貧困家庭成員,撫養未成年子女單親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業人員,殘疾失業人員,連續失業一年以上的,失去土地人員等群體,國家制定了相關的政策,對就業困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的人員,在一定期限內給予基本養老保險、基本民療保險等優惠政策,客觀上促進就業問題的解決。
二、財稅政策在促進就業方面存在的不足之處
(一)政財政資金投入不足
目前我國與促進就業的相關財稅政策,多是一些規定的簡單羅列,鼓勵重點模糊,缺乏引導性,主要偏向于微觀層次,同時存在優惠范圍過窄。主要體現在享受優惠的對象范圍過窄。非國有企業職工、下崗急需再就業人員被排除在再就業財稅優惠政策范圍之外。而且,對其余方面則不適用。同時財稅政策投入到就業問題解決方面的資金相對較少,對于就業難問題解決的目的難以達到。
(二)促進就業的財稅政策滲透度不足
在政策滲透方面,有關就業的財稅政策的執行,多集中在城市和監管較方便的縣鎮。惠及農村居民的就業財稅政策相對有限,而我國恰好又是農業大國,農村富余勞動力數量巨大、大量的競爭力不足的農村剩余勞動力就業問題需要解決的問題更為突出。而且,城鎮化進程中結構性失業、就業選擇面狹窄等問題日益凸顯,更需要國家的扶持。在政策執行的監管方面,財稅政策多是一種形式,難以具體落到實務,加之由于財稅政策在執行過程中缺乏一個可衡量的測評標準,難以保證政策落實實施、有效監管其政策實效,達到促進就業的目的。
(三)政策之間良性互動缺失
目前,我國社會保障政策與促進就業的政策之間良性互動缺失。主要表現為:一是較高的社會保障標準和優惠政策,促使了顯性就業不如隱性就業的導向,再加上就業登記不規范、就業標準界定模糊、社會保障制度不健全,使得隱性就業問題較為普遍;第二,根據相關政策的規定,失業人員實現再就業之后,就不再領取社會最低失業保障金,以致激勵作用有限,特別是對就業困難群體。甚至許多青壯年,有勞動能力的也期望成為低保對象。
(四)就業服務體系不夠健全
再就業培訓力度不夠財稅政策提供就業指導和信息服務,同時還有相應的培訓補貼,然而,由于多部門提供的就業服務,導致權責分工不明確,形成了多頭領導的格局,部門之間間缺乏有效的主動交流,同時,政出多門,給廣大群眾帶來了諸多不便。在再就業培訓方面一方面是財政支持力度不夠,另一方面是對就業平臺缺乏統一的規劃,導致在對失業者進行培訓的過程中出現不規范培訓、培訓課程與用人單位脫節費用高等問題,沒有達到真切促進就業的效果。
三、完善中國促進就業財稅政策的建議
(一)擴大財政就業支出,構建長效機制。
鑒于新時期中國就業形勢越發嚴峻的現實,公共財政應當繼續加大就業的投入比例和規模,逐步使國家財政年均投入就業比例達到GDP的1%,與發達市場經濟國家齊平。在保障失業人員基本生活的基礎上,發揮基金預防失業、促進就業的功能,構建財政對就業投入的長效機制與此同時還需健全財政支出結構,進一步優化財政支出結構,集中更多的財政資源保障和改善民生。進一步健全就業方面的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對就業的政策扶助,多措并舉促進農民工、高校畢業生、困難群體就業創業。
(二)擴大財稅優惠政策范圍
增強政策的宏觀引導力要加大促進就業的財稅政策優惠力度,在擴大享受優惠政策的對象范圍的同時既要考慮微觀性,更要注重優惠政策的宏觀帶動力和引導力,對吸納就業作用較大的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勞動密集型產業制定相應的優惠政策體系,引導社會資本投向有利于促進就業的市場領域。
(三)完善失業保險制度
失業保險能夠化解就業風險。為就業者面臨的生活風險提供穩定可靠的保障,能夠為促進就業、在短期內緩和就業矛盾,以實現再就業創造基礎條件。完善我國的失業保險制度,合理確定失業救濟金的標準和領取條件,適當拉開社會保障標準與最低工資標準之間的差距,防止養懶現象;同時還需要進一步明確和規范就業標準,建立嚴格的就業信息登記制度,防止出現隱形就業的現象。最后,促進勞動力跨地區、跨行業流動,從而有利于推動統一的勞動力市場的發展,為勞動者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
(四)加大對就業吸納力強的行業和企業財稅支持
為了達到解決就業問題的目標,財稅政策要與產業政策協同作用。財政可以通過減免相關稅收、給以補貼、提供低息貸款等方式鼓勵就業彈性大的產業和行業的快速發展,以達到創造更多的持續性的長期就業崗位,吸收在就業人員的目的。同時,為了達到競爭鼓勵的目的,財稅政策的優惠應著重放在對符合國家產業和環保政策、能夠吸納就業的科技、服務和加工業等實體經濟的支持力度,以促進綠色就業、穩定就業,增強盈利能力和發展后勁的目的,以促進就業問題的有效解決。
作者:陳景文單位:浙江財經大學財政與公共管理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