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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伴隨社會經濟的飛速發展,環境污染的形勢也日趨嚴重,發展低碳經濟已經成為社會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必然之路。若要低碳經濟得到良好的發展,需要相關的立法和執法作為保障。盡管我國的法律已經有相關的法律條款,但法律體系的建設仍不健全,存在很多的不足和完善空間。本文通過對低碳經濟法律體系及其構建進行討論和分析,推動我國低碳經濟的法制化進程,為低碳經濟的發展提供保障。
關鍵詞:低碳經濟;法律體系;建設
1引言
近年來,隨著環境污染問題越來越嚴重,環境的保護越來越得到人們的重視,綠色經濟、低碳經濟受到國際社會的廣泛追捧,成為未來最值得探索和研究的經濟發展模式。在這種發展形勢下,低碳經濟的法律體系構建成為業界學者迫切解決的問題,低碳經濟發展模式需要法律的保護和支持,特別是我國這樣的發展中國家,已犧牲環境作為代價的經濟增長模式,已經不能成為社會可持續發展的主流。針對低碳經濟的法律體系探討和建設具有極強的現實意義,有利于國家經濟的長久發展。
2我國低碳經濟法律體系建設存在的問題
2.1低碳經濟法律體系不夠完善
我國作為發展中國家,對低碳經濟的法律認識起步較晚,沒有形成完整的法律體系來保障低碳經濟的發展。優化有利于低碳經濟發展的法律法規政策,有利于低碳經濟的發展水平,限制高污染企業的發展,推動產業格局的轉變。明確了低碳經濟的發展趨勢,其法律體系的缺失更加凸顯。我國的根本法律憲法沒有明確規定將發展低碳經濟的發展戰略,基本法律中也沒有專門進行推動低碳經濟的法律,法律體系的不完善直接影響著低碳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2.2基本法律缺位嚴重
能源是經濟發展的重要基礎,而能源也是自然環境的主要組成部分,因發展經濟造成的能源污染也成為目前環境污染的主要來源,我國雖然先后制定了《電力法》、《煤炭法》等能源單行法律及各種規章制度,但隨著環境污染問題的日益突出,能源法律缺少單行法的制訂和完善。目前低碳經濟已經是發達國家和眾多發展中國家的經濟發展前景,我國的低碳經濟領域立法效率低下,法律規范滯后,不能科學的為低碳經濟的發展提供法律保障,限制了低碳經濟的長久發展。
2.3社會大眾的低碳經濟法律意識薄弱
立法的目的在于對經濟行為進行引導和規范,低碳經濟的法律體系構建、落實和實施需要以社會大眾為基礎,社會公眾的低碳經濟法律意識薄弱,沒有形成其存在性和重要性的廣泛共識,進而對相關法律的制訂和執行沒有起到推動作用,影響了低碳經濟法律體系的構建。
3我國低碳經濟法律體系構建探析
3.1完善低碳經濟法律體系
我國應該結合我國的國情和經濟發展的實際情況,加強完善低碳經濟法律體系。我國的環境污染問題較為嚴重,經濟結構不合理,部分產業過分依靠自然資源,環境承載力不足,人均資源量低下,我國低碳經濟的法律體系建設應該建立在符合我國國情的基礎上,吸取國外的先進發展經驗,建立迎合我國社會經濟發展的低碳經濟法律體系,細化能源基本法律。通過低碳經濟法律體系的建設,協調在經濟發展中人與環境的關系,在發展經濟的同時,保護環境,改善環境污染,保障經濟社會持續發展的同時,保護人類的生存環境和身體健康。立法的同時,還要不斷的根據社會實際發展情況和國際環境的發展變化,對法律體系不斷的加以完善,真正發揮法律的制約力來監督和保障低碳經濟的發展。
3.2推動低碳經濟基本法律的制訂
低碳經濟基本法律的制訂是實現低碳經濟可持續發展的根本,同時也是對低碳經濟發展的法律規范和法律約束,確保低碳經濟的穩定進步,把環境保護和能源安全使用作為低碳經濟發展的基本原則。通過多元細致的調查和研究,建立覆蓋全面、分支細致的低碳經濟法律體系,完善各個低碳經濟環節的相應法律規范,保證低碳經濟的實效性和專業性,使社會經濟能夠與保護環境和諧統一,低碳經濟能夠在良好的社會秩序和法律秩序下運行發展。
3.3引導和強化社會公眾的低碳經濟法律意識
低碳經濟的長久發展,需要社會公眾形成廣泛的共識,作為其發展的基礎和動力,同時也對社會公眾提出更高的要求,無論是從社會公眾的意識上和行為上,都需要有重大的轉變來迎合低碳經濟的發展。社會公眾即是低碳經濟的實施者、參與者,更是低碳經濟的最終受益者,國家應該不斷加強環境保護和低碳經濟發展重要性的宣傳,形成社會公眾節能環保、低碳經濟的普遍意識,使低碳經濟法律在良好的社會環境下發展,使低碳經濟法律為社會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環境的保護提供保障。
4結論
我國作為世界最大的新興經濟體,社會經濟的持續發展成為目前的首要任務,環境污染和壓力應經成為經濟發展的一個重大難題,必須加強低碳經濟法律體系建設的步伐,通過完善的法律制度,推進我國低碳經濟的發展,保證國家低碳戰略目標的形成,實現高能耗高污染經濟環境向低碳經濟的轉變,保障我國社會經濟和自然環境的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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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尹露